1、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模拟试卷 30 及答案解析(总分:7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下列选项中,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是( )(分数:2.00)A.英国人身保护法B.英国权利法案C.美国独立宣言D.法国人权宣言3.首先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国家是( )(分数:2.00)A.法国B.英国C.美国D.德国4.我国宪法修正案中,增加“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
2、的规定转让”的是( )(分数:2.00)A.1988 年宪法修正案B.1993 年宪法修正案C.1999 年宪法修正案D.2004 年宪法修正案5.提出三权分立学说(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立)的学者是( )(分数:2.00)A.孟德斯鸠B.洛克C.卢梭D.霍布斯6.以下关于宪法制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制宪权与修宪权是属于同一层次的权力形态B.制宪机关就是宪法的起草机构C.西耶斯认为国民拥有制宪权D.宪法草案一般由行政部门领导公布7.下列关于宪法解释体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加拿大实行的是立法机关解释体制B.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司法机关解释体制C.
3、奥地利建立了宪法委员会,是专门机关解释体制D.法国建立了宪法法院,是专门机关解释体制8.国体与政体之间的关系是( )(分数:2.00)A.内容与形式的关系B.整体与部分的关系C.形式与内容的关系D.中央与地方的关系9.爱国统一战线的最高原则是( )(分数:2.00)A.参政议政B.政治协商C.中国共产党领导D.实现“三大任务”10.根据宪法规定,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 )(分数:2.00)A.集体所有制经济B.私营经济C.个体经济D.国有经济11.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基础是( )(分数:2.00)A.按劳分配B.按需分配C.按财产性要素分配D.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12.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
4、设的保障是( )(分数:2.00)A.人民当家做主B.坚持依宪治国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D.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13.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用一定的原则和方式组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体系,确定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是( )(分数:2.00)A.国家性质B.政权组织形式C.国家结构形式D.国家经济制度14.某乡进行人大代表选举,候选代表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分数:2.00)A.13 至 1 倍B.15 至 12C.1 倍D.2 倍15.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 )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分数:2.00)A.1 日B.3 日C.5 日D.10 日1
5、6.下列选项中,可以不列人选民名单的是( )(分数:2.00)A.甲被取保候审B.乙被监视居住C.丙是精神病人D.丁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多选题(总题数:9,分数:18.00)17.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18.下列选项中,体现宪法效力最高性的是( )(分数:2.00)A.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B.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C.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D.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组织以及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19.以下关于英
6、国宪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分数:2.00)A.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B.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C.英国宪法以人民主权思想为指导,突出议会至上的特点D.英国是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20.下列选项中,体现了权力制衡原则的是( )(分数:2.00)A.人民对于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B.公民权利对于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C.国家机关内部自上而下的制约监督D.社会团体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21.下列选项中,属于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分数:2.00)A.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B.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C.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D.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22.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享有
7、宪法修改提议权的主体有( )(分数:2.00)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大常委会D.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23.以下国家中,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是( )(分数:2.00)A.法国B.澳大利亚C.美国D.阿根廷24.下列资源中,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分数:2.00)A.城市的土地B.矿藏C.水流D.宅基地25.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在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B.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特点C.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D.坚持依宪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保障三
8、、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26.简答题第 64-66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27.简述我国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分数:2.00)_28.简述公民与人民的区别。(分数:2.00)_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6.00)29.分析题第 67-69 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30.某市青山区进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该区某国有企业作为一个选区公布了 2 600 人的选民名单。该选区居民甲因患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甲的亲属在选民名单中发现了甲的名字。选举日,该选区共有1200 人参加了
9、投票。在投票过程中,乙接受了另外 5 名选民的委托代为投票。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宣布丙以 1150 张选票当选人大代表。 请结合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指出本次选举中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分数:2.00)_31.2010 年春,某市警方在“扫毒”行动中抓获数十名涉嫌吸毒的违法人员。为了强调毒品的危害性,阐明警方严厉打击毒品的决心,在公开处理的现场,警方逐一宣读涉案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然后带着涉案人员绕市环行一周,以警示民众。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警方的做法有违宪嫌疑。警方认为其执法活动合法,且宣传警示效果良好。请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市警方的做法
10、是否违宪?宪法依据是什么? (2)对警方的上述行为,应如何纠正?(分数:2.00)_五、论述题(总题数:5,分数:10.00)32.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33.论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地位及完善措施。(分数:2.00)_34.论述宪法原则中的法治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中的表现。(分数:2.00)_35.论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内涵。(分数:2.00)_36.论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分数:2.00)_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模拟试卷 30 答案解析(总分:7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6,分数
11、:32.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下列选项中,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是( )(分数:2.00)A.英国人身保护法B.英国权利法案C.美国独立宣言D.法国人权宣言 解析:解析:宪法与公民权利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1789 年法国的人权宣言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D 项正确。3.首先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国家是( )(分数:2.00)A.法国B.英国C.美国 D.德国解析:解析:宪法修正案是
12、美国宪法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行调整和完善是美国宪政实践中的创造。到目前为止,美国共通过宪法修正案 27 条。4.我国宪法修正案中,增加“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是( )(分数:2.00)A.1988 年宪法修正案 B.1993 年宪法修正案C.1999 年宪法修正案D.2004 年宪法修正案解析:解析:1988 年宪法修正案有两条,一是在第 11 条增加 1 款对私营经济作了规定,二是修改第 10条第 4 款,删去了不得出租土地的规定,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A 项正确。5.提出三权分立学说(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立)的学者
13、是( )(分数:2.00)A.孟德斯鸠 B.洛克C.卢梭D.霍布斯解析:解析:孟德斯鸠在洛克学说的基础上完善了分权理论,提出了著名的三权分立学说,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立。A 项正确。6.以下关于宪法制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制宪权与修宪权是属于同一层次的权力形态B.制宪机关就是宪法的起草机构C.西耶斯认为国民拥有制宪权 D.宪法草案一般由行政部门领导公布解析:解析:制宪权、修宪权与立法权属于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制宪权是原生性权力,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派生性权力,立法权是制定一般法律的活动,A 项错误。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的起草机关,制宪机关是行使宪法制定权的国
14、家机关,宪法的起草机关是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独立行使制宪权,B 项错误。西耶斯认为国民不受制于宪法,国民拥有制宪权,C 项正确。宪法草案经过一定的程序通过后,一般由国家元首予以公布,D 项错误。本题选 C。7.下列关于宪法解释体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加拿大实行的是立法机关解释体制B.澳大利亚实行的是司法机关解释体制 C.奥地利建立了宪法委员会,是专门机关解释体制D.法国建立了宪法法院,是专门机关解释体制解析:解析: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司法机关解释体制,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是司法机关解释体制,B 项正确,A 项错误。奥地利建立了宪法法院,法国建立了宪法委员会,是专
15、门机关解释体制,CD 项错误。8.国体与政体之间的关系是( )(分数:2.00)A.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B.整体与部分的关系C.形式与内容的关系D.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解析:解析:国家性质与政权组织形式之间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家性质反映的是质的方面的内容,政权组织形式是本质的外在反映,A 项正确。9.爱国统一战线的最高原则是( )(分数:2.00)A.参政议政B.政治协商C.中国共产党领导 D.实现“三大任务”解析:解析: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有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以中国
16、共产党的领导为最高原则,C 项正确。10.根据宪法规定,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 )(分数:2.00)A.集体所有制经济B.私营经济C.个体经济D.国有经济 解析:解析:宪法第 7 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D 项正确。11.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基础是( )(分数:2.00)A.按劳分配 B.按需分配C.按财产性要素分配D.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相结合解析:解析:宪法第 6 条第 2 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
17、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基础,A 项正确。12.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保障是( )(分数:2.00)A.人民当家做主B.坚持依宪治国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解析:解析: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始终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前进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各个方面都与党的领导制度及执政方式相联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保障,C 项正确。13.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用一定的原则和方式组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体系,确定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是( )(分数:2.00)A.国家性质B.政权组织形式 C.国家结构形式D.
18、国家经济制度解析:解析:政权组织形式主要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用一定的原则和方式组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体系,确定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B 项正确。14.某乡进行人大代表选举,候选代表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分数:2.00)A.13 至 1 倍 B.15 至 12C.1 倍D.2 倍解析:解析:选举法第 30 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 13 至 1 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 15
19、 至 12。乡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是直接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13 至 1 倍,A 项正确。15.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 )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分数:2.00)A.1 日B.3 日C.5 日 D.10 日解析:解析:选举法第 28 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C 项正确。16.下列选项中,可以不
20、列人选民名单的是( )(分数:2.00)A.甲被取保候审B.乙被监视居住C.丙是精神病人 D.丁被判处有期徒刑解析:解析:选举法第 3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ABD 项人员并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当列入选民名单。选举法第 26 条第 2 款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C 项可以不被列入选民名单。本题选 C。二、多选题(总题数:9,分数:18.00)17.多项选择
21、题第 46-63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18.下列选项中,体现宪法效力最高性的是( )(分数:2.00)A.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 B.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C.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D.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组织以及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解析:解析: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对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表现为对人的最高法律效力。对法的最高效力方面:宪法是其他一般
22、法律的立法基础,是其他一般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为其提供立法原则。任何其他的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该法律无效。宪法对人的最高效力方面: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组织以及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于宪法之上的特权。ABD 项正确。C 项错误,C 项是宪法内容根本性的表现。19.以下关于英国宪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分数:2.00)A.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B.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 C.英国宪法以人民主权思想为指导,突出议会至上的特点 D.英国是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解析:解析: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国家
23、,没有统一的、完整的宪法典,D 项表述错误。ABC 项表述正确。20.下列选项中,体现了权力制衡原则的是( )(分数:2.00)A.人民对于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 B.公民权利对于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 C.国家机关内部自上而下的制约监督 D.社会团体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解析:解析: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权力统一行使的基础上,国家机关分工负责,互相制约。我国宪法在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权力制衡原则:人民对于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国家机关内部自上而下的制约监督。ABC 项正确。21.下列选项中,属于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分数:2.00)A.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24、 B.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C.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D.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解析:解析:宪法规范所调整的领域非常广泛,但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总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ABC 项正确。D 项由民法调整,不由宪法调整。22.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享有宪法修改提议权的主体有( )(分数:2.00)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大常委会 D.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解析:解析:宪法第 64 条第 1 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
25、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CD项正确。23.以下国家中,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是( )(分数:2.00)A.法国B.澳大利亚 C.美国 D.阿根廷 解析:解析:美国首先确立普通法院模式进行违宪审查,且对世界上其他国家发生了重大影响。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都采用普通法院模式,BCD 项正确。24.下列资源中,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分数:2.00)A.城市的土地 B.矿藏 C.水流 D.宅基地解析:解析:宪法第 9 条第 1 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
26、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BC 项正确。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A 项正确。第 10 条第 2 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D 项错误。25.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在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B.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特点 C.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 D.坚持依宪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保障 解析:解析: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种新型的、为绝大多数人
27、所享有的民主的政治文明,具有优越性和时代性的特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A 项正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文明建设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特点,坚持依宪治国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BCD 项不正确,本题选 BCD。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26.简答题第 64-66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解析:27.简述我国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有: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
28、别行政区的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解析:28.简述公民与人民的区别。(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如下: (1)公民是法律概念,与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相对应;人民是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应,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 (2)二者的法律地位也有区别。“人民的权利”主要是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公民的权利”指的是所有具有中国国籍的人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3)地位不同导致了二者在享有权利方面的差异。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
29、并履行全部义务;而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受全部的法律权利,也不允许他们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 (4)二者的范围也不同。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广泛。 (5)公民通常所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解析: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6.00)29.分析题第 67-69 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解析:30.某市青山区进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该区某国有企业作为一个选区公布了 2 600 人的选民名单。该选区居民甲因患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甲的亲属在选民名单中发现了甲的名字。选举日,该选区共有1200 人参加了投票。在投票过
30、程中,乙接受了另外 5 名选民的委托代为投票。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宣布丙以 1150 张选票当选人大代表。 请结合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指出本次选举中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甲被列人选民名单的做法是不合适的。根据选举法规定,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可以不被列入选民名单。选举是年满 18 周岁且能行使选举权的公民的权利,甲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应该被列人选民名单。 (2)乙接受 5 名其他选民的委托代为投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 3 人。 (3)选举委员会确认丙在本次选举中
31、当选是不合法的。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该选区共有选民 2 600 人,只有 1200 人参选,没有过半数,选举无效,丙不能当选。)解析:31.2010 年春,某市警方在“扫毒”行动中抓获数十名涉嫌吸毒的违法人员。为了强调毒品的危害性,阐明警方严厉打击毒品的决心,在公开处理的现场,警方逐一宣读涉案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然后带着涉案人员绕市环行一周,以警示民众。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警方的做法有违宪嫌疑。警方认为其执法活动合法,且宣传警示效果良好。请结合我国宪法的
32、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市警方的做法是否违宪?宪法依据是什么? (2)对警方的上述行为,应如何纠正?(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警方的做法违宪。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享有人格权,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警方将涉案人员的个人信息当众宣读,而且把涉案人员游街,严重侮辱公民的人格尊严,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姓名权、隐私权等,是违宪行为。 (2)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违法行为,上级行政部门可以行使职权进行监督、纠正,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可以行使监督权。
33、公民也可以行使批评建议权,向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大反映该问题。)解析:五、论述题(总题数:5,分数:10.00)32.论述题第 70 小题,本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解析:33.论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地位及完善措施。(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是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选举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的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对权力机关负责,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的一种制度。与其他的代议制度相比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以下五个特点:第一,人民代表
34、大会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最高的地位,其他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实行的是一院制;第四,人民代表是兼职代表;第五,在人民代表大会中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代议制度,建立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面地反映了我国的阶级本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和实现国家权力等方面都直接地反映了我国的阶级本质。其次,人民代
35、表大会制度产生于我国的革命斗争中,是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我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在革命发展的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以其他的任何制度作为产生的依据,不依赖其他制度而产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后,就成为其他制度形成的基础。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是人民实现民主管理的最好方式。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完善措施有:第一,进一步理顺党与人大的关系,改善党对人大的领导。理顺党与人大的关系,最主要是明确党的职能与国家的职能的界限,杜绝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现象。第二,进一步完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宪政体制。第三
36、,进一步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第四,进一步规范权力运用的具体程序。)解析:34.论述宪法原则中的法治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中的表现。(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根据法治原则,立法部门、行政机构以及司法部门的行为都应当以宪法和法律作为政府行使权力的根据与界限。国家治理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 作为宪政的基本原则,法治原则一般来说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 (1)宪法优位。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法律必须受宪法约束。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必须受到宪法的约束,而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这就是宪法优位。为了确保一个国家法制的统一,宪法优位还进一步要求在行政和立法机关之间的关系上要遵
37、循法律优位原则,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行为或其他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作为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作出。 (2)法律保留。法律保留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应当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的授权,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我国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该项原则的实质在于要求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在代议机关的监督之中,没有代议机关(民意)的同意,行政权就不得行使。它既体现了立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也体现了行政权的民意基础。 (3)司法
38、独立。即法官在审判案件时不受任何干涉或压迫,只服从于宪法和法律。我国宪法中也有对于法治原则的宣告。宪法序言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 5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与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 126 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
39、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解析:35.论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内涵。(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平等不仅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 (2)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等一切领域内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即守法上的平等。 (3)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即司法上的平等。 (4)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
40、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即反对特权。)解析:36.论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 监督的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的特权。 监督的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监督的方式: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
41、相结合。 监督的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2)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关,我国宪法监督的权力过于分散,导致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效果不明显,建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是当务之急;完善违宪审查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违宪审查的依据主要是宪法和其他的有关法律,但这些法律对于违宪审查的规定过于原则,还要依赖一些具体法律的进一步贯彻,特别是在程序建设方面;就违宪审查的对象来看,主要针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而对法律、规章等法律形式缺乏明确规定,因此要在此处加以完善。)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