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02及答案解析.doc

    • 资源ID:1385994       资源大小:55.50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02及答案解析.doc

    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102及答案解析(总分:7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1,分数:42.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关于宋朝的科举取士制度与唐朝相比,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录取和任用的范围较宽B.殿试成为常制,由此考生一律成为天子门生,避免了考生和主考官之间以师生之名结为同党C.创造了糊名方法防止舞弊D.考试内容脱离治理实际,侧重诗赋、经义3.宋朝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叫作( )(分数:2.00)

    2、A.秋审制度B.翻异别推制C.务限法D.审判分离制度4.名公书判清明集辑录了南宋宁宗、理宗时期包括朱熹等( )位“名公”任官期间所作的部分判词。(分数:2.00)A.27B.28C.29D.305.在唐朝,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是( )(分数:2.00)A.中书省B.御史台C.刑部D.大理寺6.唐六典系统的记载了唐朝哪一方面的制度( )(分数:2.00)A.刑事法律B.民事法律C.行政法律D.经济法律7.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者,各重其罪”;“已发者,谓已被告言;及已配者,谓犯徒已配,而更为笞罪以上者,各重其后之事而累科之。”规定的是( )(分数:2.00)A.累犯B.共同犯

    3、罪C.自首D.立功8.唐朝的诉讼制度主要规定在以下哪一部分( )(分数:2.00)A.斗讼B.杂律C.名例D.断狱9.在唐代,中央和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判,这一形式被称作( )(分数:2.00)A.三司推事B.圆审C.三司会审D.联合办案10.唐律名例律规定:其本应重而犯时不知者,依凡论;本应轻者,听从本。疏议说:“假有叔侄别处生长,素不相识,侄打伤叔,官司推问始知,听依凡人斗法”,以上规定意在区分( )(分数:2.00)A.惯犯和偶犯B.初犯和累犯C.自首和自新D.故意和过失11.在宋代,法律形式除敕令外,新增的还有( )(分数:2.00)A.条法事类B.格

    4、C.式D.科12.典卖与买卖最严格的区别在于前者是( )(分数:2.00)A.永卖B.活卖C.断卖D.绝卖13.以下列举的哪一个是宋代的中央审判机关( )(分数:2.00)A.刑部B.大理寺C.审刑院D.宣政院14.在宋朝,洗冤录是中国乃至世界最早的( )(分数:2.00)A.案例集B.成文法典C.法医学专著D.勘验教材15.唐律的篇目数是( )(分数:2.00)A.六篇B.七篇C.十二篇D.十八篇16.依照唐律的规定,因“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是( )(分数:2.00)A.误杀B.过失杀C.斗杀D.戏杀17.未缴纳契税、未加盖官印的契约,在宋朝被称为( )(分数:2.00)A.红契B

    5、.白契C.质剂D.傅别18.开皇律的历史蓝本是( )(分数:2.00)A.北齐律B.北周律C.大业律D.陈律19.关于唐朝时期的御史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B.御史台是三省的重要组成部分C.御史台职能仅限于监察中央官吏D.御史台负责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20.唐代对犯有恶逆以上罪者实行几复奏( )(分数:2.00)A.一复奏B.三复奏C.五复奏D.不复奏21.宋代皇帝和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被称为( )(分数:2.00)A.敕B.条例C.指挥D.断例二、多选题(总题数:8,分数:16.00)22.多项选择题第 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

    6、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23.关于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正确的有( )(分数:2.00)A.先问亲邻B.输钱印契C.过割赋税D.原主离业24.唐律中区分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坐赃(“六赃”)的依据是( )(分数:2.00)A.故意或者过失的程度B.犯罪客观方面C.犯罪主观方面D.犯罪行为25.以下哪些属于唐朝的中央司法机关( )(分数:2.00)A.御史台B.大理寺C.刑部D.都察院26.在宋代按照法律规定,能够继承家庭财产的人有哪些( )(分数:2.00)A.庶子B

    7、.命继子C.在室女D.出嫁女27.唐代对以下哪种商品实行禁榷制度( )(分数:2.00)A.盐B.铁C.茶D.酒28.唐代的三司推事是哪三个部门的长官共同审理案件( )(分数:2.00)A.大理寺B.刑部C.御史台D.中书省29.宋代下列哪些人享有继承权( )(分数:2.00)A.在室女B.遗腹子C.户绝之女D.奸生子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30.简答题第 64-66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31.简述唐代关于自首的规定。(分数:2.00)_32.简述唐代对婚姻缔结的限制。(分数:2.00)_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6.00)33.分析题第

    8、67-69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34.材料一: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书宣帝纪 材料二: “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摘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9、(1)上述两则材料体现了中国古代哪一种刑罚适用原则? (2)与材料一相比较,材料二所体现的这种刑罚适用原则发生了哪些变化?(分数:2.00)_35.“官司出入人罪”条:“诸官司人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唐律疏议断狱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入罪”“出罪”的含义是什么? (2)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入人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3)如何评价唐朝的该条规定?(分数:2.00)_法律硕士综合课

    10、(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 102答案解析(总分:7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1,分数:42.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解析:2.关于宋朝的科举取士制度与唐朝相比,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录取和任用的范围较宽B.殿试成为常制,由此考生一律成为天子门生,避免了考生和主考官之间以师生之名结为同党C.创造了糊名方法防止舞弊D.考试内容脱离治理实际,侧重诗赋、经义 解析:解析:科举取士是宋朝选官的主要途径,与唐朝相比有显著的发展:其一,录取

    11、和任用的范围较宽。不仅录取人数比唐朝大增,而且一经录用便可任官;并大大放宽了应试者的资格限制,儒道也可参加考试。其二,殿试成为常制,由此考生一律成为天子门生,避免了考生和主考官之间以师生之名结为同党。其三,创造了“糊名”“誊录”和回避等方法以防科场舞弊。其四,考试内容虽仍侧重诗赋、经义,但切近国家实际治理的策论受到重视。由此可知,D 选项错误。3.宋朝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叫作( )(分数:2.00)A.秋审制度B.翻异别推制 C.务限法D.审判分离制度解析:解析:翻异别推制是为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即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将

    12、该案交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之为“别推”,改换司法机关审理称为“别移”。法律规定,犯人翻异次数不得过三,若故意诬告,称冤,经查证属实,罪加一等。4.名公书判清明集辑录了南宋宁宗、理宗时期包括朱熹等( )位“名公”任官期间所作的部分判词。(分数:2.00)A.27B.28 C.29D.30解析:解析:名公书判清明集辑录了南宋宁宗、理宗时期包括朱熹、真德秀、胡石壁等 28位“名公”任官期间所作的部分判词,集中反映了当时的法律实践以及理学思想对立法和司法审判的渗透。5.在唐朝,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是( )(分数:2.00)A.中书省B.御史台C.刑部D.大理寺 解析:解析:在唐代

    13、,中央设有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三个主要的司法机关,称为“三法司”,分别负责行使审判、复核和监察等司法职能。其中大理寺是唐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的犯罪案件。6.唐六典系统的记载了唐朝哪一方面的制度( )(分数:2.00)A.刑事法律B.民事法律C.行政法律 D.经济法律解析:解析:唐六典是唐玄宗年间编纂的一部有关唐朝中央与地方官制的行政法规大全。它开启了中国古代行政立法法典化的先河。7.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者,各重其罪”;“已发者,谓已被告言;及已配者,谓犯徒已配,而更为笞罪以上者,各重其后之事而累科之。”规定的是( )(分数:2.00)

    14、A.累犯 B.共同犯罪C.自首D.立功解析:解析:唐律刑法适用上规定了累犯加重原则。8.唐朝的诉讼制度主要规定在以下哪一部分( )(分数:2.00)A.斗讼B.杂律C.名例D.断狱 解析:解析:唐律中断狱是关于审判方面的法律,重点规定了审判程序和法官责任,构成唐代诉讼法的重要内容。9.在唐代,中央和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判,这一形式被称作( )(分数:2.00)A.三司推事 B.圆审C.三司会审D.联合办案解析:解析:唐代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案件时,由刑部侍郎、御史中丞和大理寺卿组成临时最高法庭审理,称为“三司推事”。10.唐律名例律规定:其本应重而犯时不知者,依

    15、凡论;本应轻者,听从本。疏议说:“假有叔侄别处生长,素不相识,侄打伤叔,官司推问始知,听依凡人斗法”,以上规定意在区分( )(分数:2.00)A.惯犯和偶犯B.初犯和累犯C.自首和自新D.故意和过失 解析:解析:翻译题干材料可以看出主要在讨论的是犯罪时的主观意图,即反映了唐朝已经开始区分故意和过失在犯罪中的差别。11.在宋代,法律形式除敕令外,新增的还有( )(分数:2.00)A.条法事类 B.格C.式D.科解析:解析:宋代的法律形式有律、敕、令、格、式。南宋时期,在敕、格、令、式四种法律形式并行和编敕的基础上,将敕、令、格、式以“事”分类统一编纂,形成了“条法事类”这一新的法典编纂体例。12

    16、.典卖与买卖最严格的区别在于前者是( )(分数:2.00)A.永卖B.活卖 C.断卖D.绝卖解析:解析:宋代商品经济发达,推动了债相关法律的发展。在宋代买卖是主要的债权债务关系,买卖分为绝卖和活卖,活卖即典质、典卖。13.以下列举的哪一个是宋代的中央审判机关( )(分数:2.00)A.刑部B.大理寺 C.审刑院D.宣政院解析:解析:大理寺是宋代中央审判机关,宋代刑部负责大理寺详断的全国死刑已决案件的复核及官员叙复、昭雪等。14.在宋朝,洗冤录是中国乃至世界最早的( )(分数:2.00)A.案例集B.成文法典C.法医学专著 D.勘验教材解析:解析:洗冤录是宋慈所著的一部法医学著作,属于世界上第一

    17、部比较系统的法医学专著,对世界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15.唐律的篇目数是( )(分数:2.00)A.六篇B.七篇C.十二篇 D.十八篇解析:解析:唐律在前律的基础上再行精简,定律 12篇,共 502条。凝练概括,又严密周详。唐律十二篇包括: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16.依照唐律的规定,因“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是( )(分数:2.00)A.误杀B.过失杀 C.斗杀D.戏杀解析:解析:此题考核唐朝的六杀制度。对于杀人罪,唐朝在斗讼律中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

    18、虽无预谋,但情急之下已经有了杀人的故意;“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故答案为 B。唐朝的“六杀制度”为法硕考试的重要考点,望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进行辨析和判断。17.未缴纳契税、未加盖官印的契约,在宋朝被称为( )(分数:2.00)A.红契B.白契 C.质剂D.傅别解析:解析:宋朝将加盖了官印的契约称“红契”“赤契”,具有一定的公证意义;未缴纳契税、加盖官印的契约称“白契”。此题考查的为宋朝民事立法的重要内容,看似是很微小的知识点,但是也提醒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对考试分析

    19、进行细致的研读背诵,切不可偏废。18.开皇律的历史蓝本是( )(分数:2.00)A.北齐律 B.北周律C.大业律D.陈律解析:解析:北齐律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成就最高、对后代封建法典影响最直接、最深远的一部法典。隋朝在立法时,采用北齐律为蓝本。答案选 A。北齐律在古代法典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这主要体现在:形成了 12篇的法典体例;首创名例律的法典篇目;确立“重罪十条”,为后世之“十恶”所本;确立死、流、徒、杖、鞭五刑,为隋唐最终建立封建五刑奠定了基础。19.关于唐朝时期的御史台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B.御史台是三省的重要组成部分

    20、C.御史台职能仅限于监察中央官吏D.御史台负责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解析:解析:唐代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A 正确;其中察院的监察御史主要职责是监察地方官吏,可推测出御史台的职能不限于监察中央官吏,还有地方官吏。因此 C错误;御史台和三省相对独立,B 错误。三省中的中书省负责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并不是御史台负责,D 项错误。因此选 A项。20.唐代对犯有恶逆以上罪者实行几复奏( )(分数:2.00)A.一复奏 B.三复奏C.五复奏D.不复奏解析:解析:唐代实行死刑复奏制度,限制死刑执行。贞观初年,唐太宗将京城死刑从三复奏改为五复奏,但对于恶逆以上犯罪,只需要一复奏即可实施死刑。2

    21、1.宋代皇帝和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被称为( )(分数:2.00)A.敕B.条例C.指挥D.断例 解析:解析:敕是皇帝对特定的人和事或特定区域颁发的诏令,条例和指挥是皇帝和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二、多选题(总题数:8,分数:16.00)22.多项选择题第 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23.关于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正确的有( )(分数:2.00)A.先问亲邻 B.输钱印契 C.过割赋税 D.原主离业 解析:解析:宋朝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有:首先

    22、,先问亲邻;其次,输钱印契;再次,过割赋税;最后,原主离业。24.唐律中区分强盗、窃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坐赃(“六赃”)的依据是( )(分数:2.00)A.故意或者过失的程度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观方面D.犯罪行为 解析:解析:唐律根据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不同来对六赃进行区分。25.以下哪些属于唐朝的中央司法机关( )(分数:2.00)A.御史台 B.大理寺 C.刑部 D.都察院解析:解析:唐朝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称为“三法司”,执行各自司法职能。D 项都察院是明朝的机构。26.在宋代按照法律规定,能够继承家庭财产的人有哪些

    23、( )(分数:2.00)A.庶子 B.命继子 C.在室女 D.出嫁女 解析:解析:宋朝沿用唐朝的继承规定,由于商品经济和私有财产权观念的发展,财产继承的规定也更加完备,形成了一般财产继承、遗嘱继承、户绝财产继承、死亡客商财产继承等比较复杂的继承制度。宋朝除了沿袭家产兄弟均分制度外,还允许在室女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的办法。绝户指家无男性继承人,绝户立继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尊长,称“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同享继承权。本题考查的是考试分析的基础知识,考生在备考时要以分析为基础。根据以上

    24、分析过程,ABCD 都正确。27.唐代对以下哪种商品实行禁榷制度( )(分数:2.00)A.盐 B.铁C.茶 D.酒 解析:解析:汉代实行盐铁专营制度,唐代对盐、茶、酒实行禁榷制度,注意区分。28.唐代的三司推事是哪三个部门的长官共同审理案件( )(分数:2.00)A.大理寺 B.刑部 C.御史台 D.中书省解析:解析:唐代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中书省是中央政府的中楸机构之一,负责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29.宋代下列哪些人享有继承权( )(分数:2.00)A.在室女 B.遗腹子 C.户绝之女 D.奸生子解析:解析:宋代规定在室女可以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同时承认遗腹

    25、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在户绝之家继子与户绝之女同享继承权。D 项奸生子的地位在明代才有所上升。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30.简答题第 64-66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解析:31.简述唐代关于自首的规定。(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严格区分自首和自新的界限; (2)不是所有犯罪都可以享受自首的待遇; (3)自首者虽然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规定如数偿还; (4)对自首不彻底行为作了严格规定。)解析:32.简述唐代对婚姻缔结的限制。(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同姓不婚; (2)非同姓但有血缘关系的尊卑间不

    26、得为婚,违者以奸论; (3)严禁与逃亡女子为婚; (4)监临官不得娶所监临之女为妾; (5)良贱之间不得为婚。)解析:四、分析题(总题数:3,分数:6.00)33.分析题第 67-69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解析:34.材料一: “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书宣帝纪 材料二: “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

    27、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摘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两则材料体现了中国古代哪一种刑罚适用原则? (2)与材料一相比较,材料二所体现的这种刑罚适用原则发生了哪些变化?(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体现了中国古代亲亲相隐(或同居相为隐、亲属相隐、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 (2)材料二中的该刑罚适用原则发生的变化有:第一,扩大了亲属隐匿的范围,甚至包括部曲、奴婢为主人隐匿;第二,取消了尊长隐匿卑幼的限制,无需上请;第三,对所隐匿案件的性质作了范围的

    28、限制。对于谋叛以上危害皇权专制的重罪案件,亲属之间不允许隐匿。)解析:35.“官司出入人罪”条:“诸官司人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唐律疏议断狱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入罪”“出罪”的含义是什么? (2)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入人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3)如何评价唐朝的该条规定?(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人罪”是轻罪重判,或者无罪判为有罪;“出罪”是重罪轻判,或者有罪判为无罪。 (2)司法官断罪有出入者,属故意的,以故意出入人罪论处,采取反坐的原则;属过失的,以过失出入人罪论,即减故意者三等至五等处罚。 (3)这条规定明确了司法官责任制度,旨在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合法。)解析:


    注意事项

    本文(【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102及答案解析.doc)为本站会员(livefirmly316)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