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4 及答案解析(总分:6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9,分数:38.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2004 年单选 46)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 )。(分数:2.00)A.1911 年B.1908 年C.1907 年D.1 906 年3.(2004 年单选 50)太平天国初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是( )。(分数:2.00)A.十款天条B.资政新篇C.太平刑律D.天朝田亩制度4.(2005 年单选 41)卢国
2、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分数:2.00)A.大清现行刑律B.大清新刑律C.中华民国刑法D.暂行新刑律5.(2005 年单选 42)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 )。(分数:2.00)A.1841 年B.1842 年C.1843 年D.1845 年6.(2006 年单选 42) 大清民律草案后两编“亲属”与“继承”的起草机关是( )。(分数:2.00)A.礼学馆B.修订法律馆C.资政院D.宪政编查馆7.(2008 年单选 32)清末修律的主要主持者是( )。(分数:2.00)A.康有为B.伍廷芳C.沈家本D.袁世凯8.(2008 年单选 37)清末设立的以“指陈通省利病,
3、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的地方机构是( )。(分数:2.00)A.参议会B.资政院C.谘议局D.都督府9.(2009 年单选 40)清末司法改革后,全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分数:2.00)A.大理院B.大理寺C.法部D.刑部10.(2011 年单选 33)清政府颁布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 )。(分数:2.00)A.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B.天坛宪草C.钦定宪法大纲D.资政院院章11.(2011 年单选 42)大清现行刑律规定的刑罚体系是( )。(分数:2.00)A.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B.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C.没收、拘役、徒刑、流刑、死刑D.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4、12.(2012 年单选 42)清政府于辛亥革命爆发后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是( )。(分数:2.00)A.谘议局章程B.钦定宪法大纲C.资政院院章D.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13.(2012 年单选 44)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清末修律进一步完善了中华法系B.通过修律,清政府收回了“治外法权”C.清末修律的成果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D.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上的“诸法合体”,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14.(2013 年单选 43)清末变法修律中,清廷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该草案共分五编,其中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的部分是( )。(分数:2.00)
5、A.总则B.债权C.物权D.继承15.(2015 年单选 42)清末为“预备立宪”,仿照近代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设立了中央咨询机关。该机关是( )。(分数:2.00)A.参议会B.参政院C.谘议局D.资政院16.(2015 年单选 4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院组织法是( )。(分数:2.00)A.裁定官制谕B.大理院审判编制法C.法院编制法D.暂行法院编制法17.(2016 年单选 43)1906 年 9 月,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立为( )。(分数:2.00)A.“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B.“中外通行,有裨治理”C.“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D.“折中世界各国大
6、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18.(2005 年单选 4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的基本政治体制主要仿效( )。(分数:2.00)A.日本B.德国C.法国D.美国19.(2011 年单选 34)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是( )。(分数:2.00)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中华民国约法C.中华民国宪法D.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二、多选题(总题数:10,分数:20.00)20.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21.(2004 年多选 63)苛
7、末沈家本主持的修律活动的主要成果包括( )。(分数:2.00)A.大清新刑律B.暂行新刑律C.法院编制法D.大清民律草案22.(2005 年多选 64)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主要包括( )。(分数:2.00)A.修律的必要性B.无夫奸C.子孙违反教令D.正当防卫23.(2007 年多选 62)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收回治外法权是修律的一个重要动因B.修订法律馆是负责修订法律的专门机关C.大清民律草案的体例结构仿效法国民法典D.大清新刑律属于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24.(2008 年多选 63)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包括( )。(分数:2.
8、00)A.改变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体例B.删除了“十恶”重罪等内容C.对于婚姻、继承、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行为不再科刑D.增加了一些新罪名,诸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等25.(2009 年多选 63)大清新刑律附加的暂行章程规定的内容包括( )。(分数:2.00)A.无夫妇女犯奸构成犯罪B.对尊亲属有犯,不得适用正当防卫C.加重卑幼对尊长、妻对夫杀伤等罪的处罚D.减轻尊长对卑幼、夫对妻杀伤等罪的处罚26.(2011 年多选 62)清末颁行的商事法律包括( )。(分数:2.00)A.钦定大清商律B.破产律C.公司注册试办章程D.商标注册试办章程27.(2013 年多选 62)下
9、列选项中,属于大清新刑律规定的刑罚种类的有( )。(分数:2.00)A.流刑B.管制C.有期徒刑D.无期徒刑28.(2015 年多选 63)与大清现行刑律相比,大清新刑律的主要变化包括( )。(分数:2.00)A.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则B.删除了“十恶”重罪等内容C.改变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体例D.采用了西方国家通行的缓刑、假释等制度29.(2016 年多选 62)清末礼教派与法理派围绕新式法典的制定产生了理论争执,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有( )。(分数:2.00)A.“干名犯义”条的存废B.“无夫奸”及“亲属相奸”C.“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D.关于“存留养亲”是否应编入刑律三、简答题(总题数:4,分
10、数:8.00)30.简答题第 64-66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31.(2006 年简答 66)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分数:2.00)_32.(2010 年简答 66)简述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分数:2.00)_33.(2014 年简答 66)简述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分数:2.00)_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4 答案解析(总分:6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9,分数:38.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
11、.00)_解析:2.(2004 年单选 46)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 )。(分数:2.00)A.1911 年B.1908 年 C.1907 年D.1 906 年解析:解析: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 1908 年,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选 B 项。3.(2004 年单选 50)太平天国初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是( )。(分数:2.00)A.十款天条B.资政新篇C.太平刑律D.天朝田亩制度 解析:解析:太平天国初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是天朝田亩制度,选 D 项。本题涉及的内容已不考查。4.(2005 年单选 41)卢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 )。(分数:2.00)A.大清现行刑律B.大清
12、新刑律 C.中华民国刑法D.暂行新刑律解析:解析: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选B 项。清末修律活动过程中制定的大清现行刑律因保留律例合编体例和“十恶”重罪等内容而不具有近代意义,它只不过是为制定大清新刑律而颁布的一部过渡性法典,故不选 A 项。中华民国刑法是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专门刑法典,但在制定时间上晚于大清新刑律,故不选 C 项。暂行新刑律是北洋政府制定的专门刑法典,其制定时间晚于大清新刑律,故不选 D 项。5.(2005 年单选 42)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 )。(分数:2.00)A.1841 年B.1842 年C.1843 年 D.
13、1845 年解析:解析: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 1843 年 7 月 22 日在香港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中,并在其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领事裁判权制度侵犯了中国司法主权,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才被废除。可见,选 C 项。6.(2006 年单选 42) 大清民律草案后两编“亲属”与“继承”的起草机关是( )。(分数:2.00)A.礼学馆 B.修订法律馆C.资政院D.宪政编查馆解析:解析:大清民律草案由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构成。其中,总则、债权、物权由修订法律馆负责起草制定;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但礼学馆是主要起草机构。
14、可见,选 A 项。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在中央成立的立宪咨询机关。宪政编查馆是清末为推行预备立宪而成立的机构,后改名为考察政治馆。7.(2008 年单选 32)清末修律的主要主持者是( )。(分数:2.00)A.康有为B.伍廷芳C.沈家本 D.袁世凯解析:解析:1902 年,清政府任命沈家本和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从而拉开了清末修订法律的序幕。其中,沈家本是清末修律的核心人物。可见,选 C 项。8.(2008 年单选 37)清末设立的以“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的地方机构是( )。(分数:2.00)A.参议会B.资政院C.谘议局 D.都督府解析:解析:清末为实施所谓宪政,于 19
15、09 年在地方设置谘议局,作为“预备立宪”时期的地方咨询机关;于 1910 年在中央设置资政院,作为“预备立宪”的中央咨询机关。谘议局的宗旨在于“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其权限是讨论本省兴革事宜、决算预算、税收、公债以及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本省督抚的咨询等。可见,选 C 项。9.(2009 年单选 40)清末司法改革后,全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分数:2.00)A.大理院 B.大理寺C.法部D.刑部解析:解析:为了配合清末修律活动,清政府对司法机关进行了调整: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将刑部改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将提刑按察使司改为提法使司,负责地
16、方司法行政工作及司法监督;实行审检合署。可见,选 A 项。10.(2011 年单选 33)清政府颁布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 )。(分数:2.00)A.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B.天坛宪草C.钦定宪法大纲 D.资政院院章解析:解析:清政府于 1908 年 8 月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从而拉开了我国宪政运动的序幕。故选 C 项。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 1911 年 11 月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二部宪法性文件;“天坛宪草”是北洋政府于 1913 年 10 月在北京天坛祈年殿颁布的宪法草案;资政院院章是 1909 年 8 月由清政府颁布的规范资政院职权和活动的法律文件。11.(2
17、011 年单选 42)大清现行刑律规定的刑罚体系是( )。(分数:2.00)A.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 B.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C.没收、拘役、徒刑、流刑、死刑D.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解析:解析: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笞杖刑等,将主体刑罚确定为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可见,选 A 项。12.(2012 年单选 42)清政府于辛亥革命爆发后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是( )。(分数:2.00)A.谘议局章程B.钦定宪法大纲C.资政院院章D.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解析:解析:辛亥革命爆发后,为了挽救大厦将倾的败局,清政府资政院仅用 3 天时间便抛出了一个
18、宪法性文件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简称十九信条),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二部宪法性文件。十九信条被迫在形式上缩小了皇权,相对扩大了国会和内阁总理的权力,继续强调“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皇帝尊严神圣不可侵犯”,但对人民的权利只字未提。十九信条颁布后不久,清朝即告覆亡。十九信条的颁布是清政府预备立宪破产的最后记录。可见,选 D 项。谘议局章程制定于 1907 年,该章程并非宪法性文件,故不选 A 项。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 1908 年,颁布于辛亥革命爆发之前,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可见,不选 B 项。资政院院章制定于 1907 年(1908 年颁行),颁布于辛亥革命爆发之前,而且它也不是宪法性文
19、件,故不选 C 项。13.(2012 年单选 44)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清末修律进一步完善了中华法系B.通过修律,清政府收回了“治外法权”C.清末修律的成果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D.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上的“诸法合体”,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解析:解析:清末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可见,A 项表述错误。沈家本试图通过修律活动收回治外法权,以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但并没有收回“治外法权”,“治外法权”最终是由南
20、京国民政府收回的。可见,B 项表述错误。清末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代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从而促进近代法制观念的逐步形成,清末修律还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清末修律活动对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的立法产生了较大影响。可见,C 项表述错误。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上的“诸法合体”,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拉开了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序幕。可见,D 项表述正确。14.(2013 年单选 43)清末变法修律中,清廷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该草案共分五编,其中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的部分是( )。(分数:2.00)A
21、.总则B.债权C.物权D.继承 解析:解析: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是大清民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共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其中,总则、债权和物权由修订法律馆起草,而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共同起草。可见,选 D 项。15.(2015 年单选 42)清末为“预备立宪”,仿照近代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设立了中央咨询机关。该机关是( )。(分数:2.00)A.参议会B.参政院C.谘议局D.资政院 解析:解析:清末为“预备立宪”,仿照近代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设立了资政院,作为预备立宪的中央咨询机关,但实际上不具有近代议会的性质。可见,选 D 项。参议会是南京
22、临时政府的立法机关。参政院是北洋袁世凯政府设立的代行立法院职权的总统咨询机关。谘议局是清末为预备立宪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但实际上不具有地方议会的性质。16.(2015 年单选 4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院组织法是( )。(分数:2.00)A.裁定官制谕B.大理院审判编制法 C.法院编制法D.暂行法院编制法解析:解析: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院组织法是清末修律过程中于 1906 年制定的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故选 B 项。清末于 1906 年公布的裁定官制谕为清末官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依据该文件,改刑部为法部,主司法行政,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主最高审判。裁定官制谕并非法院组织法,故
23、不选 A 项。法院编制法也是法院组织法,但公布于大理院审判编制法之后不久,它并非是第一部法院组织法,故不选 C 项。暂行法院编制法是北洋政府在清末法院编制法基础上稍加删改而制定的,其内容基本沿用法院编制法。可见,不选 D 项。17.(2016 年单选 43)1906 年 9 月,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谕,将立宪指导原则确立为( )。(分数:2.00)A.“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B.“中外通行,有裨治理”C.“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D.“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解析:解析:清朝在 1906 年 9 月发布的宣示预备立宪谕中,将“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作为清末预备立宪
24、的指导思想。B 项表述(“中外通行,有裨治理”)为清末修律的指导思想。A、D 项表述为沈家本在具体阐述清末修律指导思想时提出的具体观点。18.(2005 年单选 43)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的基本政治体制主要仿效( )。(分数:2.00)A.日本B.德国C.法国D.美国 解析:解析:1911 年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中华民国 f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效法美国的政治体制,规定总统制共和政体,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可见,选 D 项。19.(2011 年单选 34)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是( )。(分数:2.00)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中华民国约法C.中华民国宪法D.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
25、大纲 解析:解析:1912 年 1 月 1 日,孙中山以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为依据,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成立了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可见,选 D 项。二、多选题(总题数:10,分数:20.00)20.多项选择题第 46-63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21.(2004 年多选 63)苛末沈家本主持的修律活动的主要成果包括( )。(分数:2.00)A.大清新刑律 B.暂行新刑律C.法院编制法 D.大清民律草案 解析:解析:清末修律活动的主持者是沈家本,沈家本参与了刑律、民律、
26、组织法和诉讼法等多方面法律的修订工作。备选项中,只有 B 项表述的暂行新刑律不是清末沈家本修律活动的主要成果,因为暂行新刑律是北洋政府制定的专门刑法典,而非清末修律的主要活动。22.(2005 年多选 64)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主要包括( )。(分数:2.00)A.修律的必要性B.无夫奸 C.子孙违反教令 D.正当防卫 解析:解析: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主要包括:(1)“干名犯义”条款存废;(2)是否保留“存留养亲”条款;(3)“无夫奸”或“亲属相奸”是否论罪;(4)“子孙违反教令”是否论罪;(5)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可见,选 B、C、D 项。对于修律的必要性,法理派和礼教派没
27、有原则性分歧,都认为修律是必要的。可见,不选 A 项。23.(2007 年多选 62)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收回治外法权是修律的一个重要动因 B.修订法律馆是负责修订法律的专门机关 C.大清民律草案的体例结构仿效法国民法典D.大清新刑律属于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解析:解析:清末修律伊始,英国公使曾向沈家本保证,如果清政府进行修律活动,使中国法律走向近代化,英国将放弃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沈家本试图通过修律活动收回治外法权,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张之洞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张之洞认为,西方列强“专视兵革之强弱”,试图通过修律活动收回治外法权是不可能的。平心而
28、论,张之洞之言有可取之处,但收回治外法权的确成为沈家本修律活动的一个重要动因。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随着美国放弃治外法权,西方列强也跟随美国放弃了该司法特权,南京国民政府才正式收回治外法权。可见,A 项表述正确。1902 年,清政府任命沈家本、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并筹建修订法律馆。在修订法律馆的主持下,清政府对刑法、民法、诉讼法、组织法、商法等进行了大幅度地修改、制定工作。可见,B 项表述正确。大清新刑律采用了近代西方国家通用的法律术语和法律原则,确定了主体刑,采用了新的刑法典的编纂结构,因而属于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可见,D 项表述正确。大清民律草案在结构上分为总则、债权、
29、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该体例仿效的是德国民法典,而不是法国民法典。可见,C 项表述错误。24.(2008 年多选 63)与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包括( )。(分数:2.00)A.改变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体例B.删除了“十恶”重罪等内容C.对于婚姻、继承、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行为不再科刑 D.增加了一些新罪名,诸如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等 解析:解析:和大清律例相比,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体现在:(1)体例变化:大清现行刑律取消了大清律例中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名称而分的六律条目。(2)刑罚专门化:大清现行刑律对继承、婚姻、田宅、钱债等纯属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
30、判刑。(3)废酷刑,设置新五刑:大清现行刑律删除枭首、戮尸、刺字、凌迟等酷刑和缘坐制度,设置了新刑罚体系,将主体刑罚确定为死刑、遣刑、流刑、徒刑、罚金五种。(4)大清现行刑律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私铸银元罪、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以及破坏交通、电讯的犯罪等。通过对比,选 C、D 项。大清现行刑律没有改变律例合编体例,而且保留了“十恶”重罪。可见,不选 A、B 项。25.(2009 年多选 63)大清新刑律附加的暂行章程规定的内容包括( )。(分数:2.00)A.无夫妇女犯奸构成犯罪 B.对尊亲属有犯,不得适用正当防卫 C.加重卑幼对尊长、妻对夫杀伤等罪的处罚 D.减轻尊长对卑幼、夫对妻杀伤等罪的
31、处罚 解析:解析:清末在制定大清新刑律的过程中,引起了“礼法之争”,争论的结果是法理派妥协退让,沈家本至此辞去了修订法律大臣的职务,并在大清新刑律后附加 5 条暂行章程,作为附则。暂行章程规定:无夫妇女通奸要论罪;对尊亲属有犯不得适用正当防卫;加重卑幼对尊长、妻对夫杀伤等罪的刑罚;减轻尊长对卑幼、夫对妻杀伤等罪的刑罚;凡危害皇室、内乱、外患罪以及杀伤尊亲属罪,处以死刑的,仍适用斩刑;凡犯毁弃、盗取尸体罪、发掘尊亲属坟墓、强盗罪等罪的,仍可视情形适用斩刑。可见,备选项应全选。26.(2011 年多选 62)清末颁行的商事法律包括( )。(分数:2.00)A.钦定大清商律 B.破产律 C.公司注册
32、试办章程 D.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解析:解析:清末颁布的商事法律较多,如 1904 年制定的钦定大清商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细目等;1905 年制定的破产律;19071911 年间制定的大清商律草案、破产律草案、保险规则草案、改订大清商律草案、银行规则、银行注册章程、大小轮船公司注册给照章程等。可见,备选项都属于清末颁布的商事法律,故应全选。27.(2013 年多选 62)下列选项中,属于大清新刑律规定的刑罚种类的有( )。(分数:2.00)A.流刑B.管制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解析:解析:大清新刑律废除了发遣刑和封建五刑制中的斩刑和流刑将徒刑一分为二:无
33、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并创立了拘役刑。在此基础上规定了新的刑罚体系,即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从刑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可见,选 C、D 项,不选A 项。管制刑创立于解放战争时期,故不选 B 项。28.(2015 年多选 63)与大清现行刑律相比,大清新刑律的主要变化包括( )。(分数:2.00)A.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则 B.删除了“十恶”重罪等内容 C.改变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体例 D.采用了西方国家通行的缓刑、假释等制度 解析:解析:大清新刑律删除了大清现行刑律的比附制度,采用罪刑法定原则。可见,选 A 项。大清新刑律删除了大清现行刑律仍然
34、保留的“十恶”、“八议”、“良贱有别”、“服制定罪”等重要内容。可见,选 B 项。大清新刑律改变了大清现行刑律中仍然保留的自明神宗万历以来实行的律例合编体例,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并在其后附上暂行章程。可见,选 C 项。大清新刑律引入了西方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既遂、未遂、缓刑、假释、时效、正当防卫等,这些原则和术语为大清现行刑律所无。可见,选 D 项。29.(2016 年多选 62)清末礼教派与法理派围绕新式法典的制定产生了理论争执,所涉及的主要问题有( )。(分数:2.00)A.“干名犯义”条的存废 B.“无夫奸”及“亲属相奸” C.“子
35、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 D.关于“存留养亲”是否应编入刑律 解析:解析:清末“礼法之争”所涉及的争执主要集中在“干名犯义”条款的存废、“无夫奸”和“亲属相奸”是否论罪、“子孙违反教令”是否论罪、关于“存留养亲”条款是否编人刑律、对尊亲属有犯是否适用正当防卫等 5 个方面。可见,备选项应全选。三、简答题(总题数:4,分数:8.00)30.简答题第 64-66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解析:31.(2006 年简答 66)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大清新刑律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
36、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因而其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刑法典。 (2)大清新刑律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的结构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将整部法典分为总则与分则两部分。 (3)大清新刑律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五种,从刑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两种。 (4)大清新刑律采用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一些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及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删除了旧律中的八议、十恶等名目,增加了一些新罪名。)解析:32.(2010 年简答 66)简述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分数:2.00)_正确答案
37、:(正确答案:(1)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 (2)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确立于 1843 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其后的虎门条约。至 20 世纪 20 年代,相继有 20 多个国家与中国签订了相关条约。1864 年清政府在上海租界内设立外国领事馆官员可参与会审的专门审判机构,会审公廨制度正式形成。这一制度是领事裁判权制度的延伸。 (3)领事裁判权是帝国主义列强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解析:33.(2014 年简答 66)简述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清末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 (2)清末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 (3)清末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 (4)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