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 40及答案解析(总分:8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_2.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我国宪法的修正案颁布于(分数:2.00)A.1988年B.1993年C.1999年D.2004年3.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错误的是(分数:2.00)A.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是其他一般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
2、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组织以及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曾起到过临时宪法作用的是(分数:2.00)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C.政务院及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D.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5.司法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源自的国家是(分数:2.00)A.美国B.日本C.奥地利D.法国6.下列关于违宪审查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违宪审查的对象仅包括立法行为B.违宪审查所针对的立法行为不仅包括制定法律的行为,还包括制定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C.
3、违宪审查制度是基于宪法作为高级法而产生的D.违宪审查的模式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和历史背景7.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分数:2.00)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国家主席8.下列自然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分数:2.00)A.城市的土地B.宅基地C.草原D.森林9.英国的政体采用下列哪种形式(分数:2.00)A.总统制B.议会制C.半总统制D.人民代表制10.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时的基本方针是(分数:2.00)A.各民主党派保持独立B.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C.各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D.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11.
4、关于公民和人民,下列说法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公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标准和内涵B.人民权利的范围比公民权利的范围要广泛C.公民比人民范围更广泛,除了“人民”,公民还包括政治上的“敌人”D.“敌人”权利方面有限制,义务方面则跟其他公民没有区别12.下列各选项,不能成为法律规定上的合理差别的原因的是(分数:2.00)A.年龄B.性别C.民族特色D.身体状况13.我国私有财产入宪是在(分数:2.00)A.1978年宪法B.1982年宪法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居满( )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分数
5、:2.00)A.一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D.五个月15.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是(分数:2.00)A.国务院办公厅B.中国人民银行C.国土资源部D.国家审计署1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如果与审判人员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应当回避,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况是(分数:2.00)A.法官甲与当事人是近亲属B.法官乙与当事人是小学同学C.法官丙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D.法官丁的妻子是当事人的直接下属二、多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7.多项选择题第 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
6、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18.标志着英国宪政制度逐步确立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分数:2.00)A.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B.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C.1689年的权利法案D.1789年的人权宣言19.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198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B.1993年宪法修正案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C.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国歌写入宪法D.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20.下列关于宪法起草机关和制宪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制
7、宪机关是行使宪法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宪法的起草机关是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独立行使制宪权B.制宪机关是一种常设的机构,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具有临时性C.制宪机关有权批准和通过宪法,宪法的起草机关则没有此权D.制宪机关和宪法的起草机关往往都是经过选举产生21.下列国家采用普通法院模式进行违宪审查的有(分数:2.00)A.美国B.日本C.德国D.法国22.现阶段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分数:2.00)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23.下列关于我国的选举制度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
8、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B.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可以兼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C.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在选举前,代表候选人不得与选民见面24.在我国,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包括(分数:2.00)A.行政管理权B.立法权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D.对立的外交权25.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源于权利之间的冲突或者公共利益考虑B.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有基本权利的宪法限制和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C.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是指广义上的法律对基本权利的限制D.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9、”,又受到明确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限制26.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有(分数:2.00)A.言论自由B.宗教信仰自由C.人身自由D.平等权27.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对此表述成立的有(分数:2.00)A.禁止非法查封公民的住宅B.禁止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C.禁止非法侵占公民的住宅D.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住宅28.关于兵役法对服兵役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B.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役C.
10、我国现行兵役法规定的服役年龄是年满 20周岁D.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服兵役,以求将功补过29.关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修改宪法方面的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拥有宪法修改的提议权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3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B.拥有宪法修改的提议权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C.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以出席会议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D.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30.军事检察院的分级和分类包括(分数:2.00)A.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B.大军区、各兵种军事检察院C.省军区、集团军军事检察院D.地方人民武装部军事检察
11、院31.省、自治区、县、自治县、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分别设若干派出机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行政公署,简称“行署”B.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行政公署,简称“行署”C.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居民委员会D.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办事处三、简答题(总题数:2,分数:4.00)32.简答题第 64-66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33.简述宪法修改的方式。(分数:2.00)_四、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8.00)34.分析题第 67-
12、69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4.00)_据报道:据报青岛两考生参加高考之后,因不满全国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区别分数线,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教育部,主张自己的平等受教育权。最高人民法院以行政诉讼法第 14条第(二)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一审行政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随后原告方并未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其起诉的目的只是在于引起大家对此问题的关注,至今其目的已经达到。 请结合宪法的相关知识及规定分析:(分数:4.00)(1).本案涉
13、及两考生哪些宪法权利?(分数:2.00)_(2).全国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划分数线是否构成对考生平等受教育权的侵犯?(分数:2.00)_五、论述题(总题数:3,分数:6.00)35.论述题第 70小题,本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36.试述宪法的特征。(分数:2.00)_37.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分数:2.00)_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 40答案解析(总分:8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单项选择题第 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
14、黑。(分数:2.00)_解析:2.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我国宪法的修正案颁布于(分数:2.00)A.1988年B.1993年C.1999年D.2004年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我国宪法修正案。2004 年宪法修正案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修改,体现了保护人权的精神。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头一条即第 33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 3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样修改,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这次把它写入宪法,可以进一步为这个方针的贯彻执行提供宪法保障。二是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确地提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
15、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3.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错误的是(分数:2.00)A.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是其他一般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组织以及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宪法的特征。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首先,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
16、法基础,是其他一般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为其提供立法原则。其次,宪法具有的最高法律效力表明,任何其他的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该法律即为无效。我国宪法第 5条第 2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再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组织以及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于宪法之上的特权。所以,本题 ABD的说法都正确。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因此 C选项的表达错误,本题选择 C。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曾起到过临时宪法作用的是(分数:2.00)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C.政务院及所属
17、各机关组织通则D.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新中国宪法史。1949 年 9月 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发展史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宪法性文件,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和大宪章。5.司法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源自的国家是(分数:2.00)A.美国 B.日本C.奥地利D.法国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宪法解释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源自美国。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这一体制,如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在这种
18、体制条件下,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对宪法进行解释,其他的机关或社会团体对宪法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司法机关对宪法的解释采用不告不理的原则,并将宪法解释寓于审理案件的司法活动中,一般来说,该解释对审理的某一特定的案件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本题选择 A。6.下列关于违宪审查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违宪审查的对象仅包括立法行为 B.违宪审查所针对的立法行为不仅包括制定法律的行为,还包括制定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C.违宪审查制度是基于宪法作为高级法而产生的D.违宪审查的模式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和历史背景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是指由特定
19、的机关对立法行为以及其他行为进行审查并处理的一种制度。这里的立法行为不仅包括制定法律的行为,还应该包括制定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在原理上,违宪审查制度是基于宪法作为高级法而产生的。宪法不仅为制定其他法律提供依据,同时也作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其他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对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文件的审查实际上就是对立法行为的一种审查,除了立法行为可以作为违宪审查的对象外,还应该包括对其他行为的审查,比如行政行为。违宪审查的模式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和历史背景,不同的国家在模式的选择上会有一定的差异。故 A项的表述错误。7.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分数:2.0
20、0)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D.国家主席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宪法解释权。在社会主义国家,一般都确立了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解释宪法的模式。我国宪法的解释权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的解释权。故本题 B项在正确。8.下列自然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分数:2.00)A.城市的土地 B.宅基地C.草原D.森林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我国经济制度。宪法第 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宪法第 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
21、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9.英国的政体采用下列哪种形式(分数:2.00)A.总统制B.议会制 C.半总统制D.人民代表制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国家政体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两大类型即君主制与共和制。共和制是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的政体,主要包括总统制、议会制、半总统制和人民代表制四种。君主制可分为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君主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主要是共和制和议会君主制,其中美国为典型的总统制国家,德国为典型的议会制国家,法国为典型的半总统制国家,而英国则是典型的议会君主制
22、国家;社会主义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制,属于共和制。故本题选择 B选项。10.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时的基本方针是(分数:2.00)A.各民主党派保持独立B.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C.各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D.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我国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同民主党派关系时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是我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和保持相对独立是民主党派领导下参政议政的主要内容。因此,本题选 D选
23、项。11.关于公民和人民,下列说法能够成立的是(分数:2.00)A.公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标准和内涵B.人民权利的范围比公民权利的范围要广泛C.公民比人民范围更广泛,除了“人民”,公民还包括政治上的“敌人” D.“敌人”权利方面有限制,义务方面则跟其他公民没有区别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公民与人民的区别。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标准和内涵的是人民,而非公民,A选项错误;公民权利比人民权利广泛,后者一般仅指政治权利,B 选项错误;“敌人”不但在权利享有方面受到限制,在义务方面也可能受到限制,比如一些光荣的义务就不能由其履行。12.下列各选项,不能成为法律规定上的合理差别的原因的是(分数:2.0
24、0)A.年龄B.性别C.民族特色D.身体状况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平等权与合理差别。虽然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因为身体状况差别而存在一些差别对待的状况,有些是合情合理甚至法律也默认的,但是严格意义上说,法律却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13.我国私有财产入宪是在(分数:2.00)A.1978年宪法B.1982年宪法C.1999年宪法修正案D.2004年宪法修正案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宪法上的财产权。本题为基本法制史实,我国私有财产入宪是在 2004年宪法修正案。1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居满( )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分数:2.00)A.一个月B.两个月 C.三个
25、月D.五个月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行使职权的法定期限即每届任期为 5年。在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委员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但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以内,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15.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是(分数:2.00)A.国务院办公厅 B.中国人民银行C.国土资源部D.国家审计署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是由多种不同层面的内部结构和部门组成的,要注意区分其
26、内部分类。就本题而言,作为国务院具体履行国务院基本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构组成部门的有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组,国务院办公厅是协助处理国务院日常事务的行政机构,而不是与各部委平级的组成部门。1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如果与审判人员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应当回避,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应当回避的情况是(分数:2.00)A.法官甲与当事人是近亲属B.法官乙与当事人是小学同学 C.法官丙曾担任过本案的证人D.法官丁的妻子是当事人的直接下属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人民法院的工作原则和基本制度。审判人员一般应当回避的情形是:第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A 选项属于此类。第
27、二,本人或者他的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D 选项属于此类。第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C 选项属于此类。第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法官与当事人是小学同学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有必然的利益关系,则不必回避。二、多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7.多项选择题第 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_解析:18.标志着英国宪政制度逐步确立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分数:2.00)A.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 B.1628年
28、的权利请愿书 C.1689年的权利法案 D.1789年的人权宣言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英国宪法。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宪法以人民主权思想为指导,突出议会至上的体制特点。标志着英国宪政制度逐步确立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1215 年的自由大宪章;1628 年的权利请愿书;1679 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 年的权利法案;1701 年的王位继承法。在英国的宪政史上,正是通过这些宪法性法律来逐步限制王权,争取和确认英国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力和地位,使民主宪政制度最终在英国得以确立。1789 年人权宣言是法国资产阶级在反封建革命斗争中制定的纲领性文件。故本题选择 ABC。19.下列关于我国宪法
29、修正案的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198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B.1993年宪法修正案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C.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国歌写入宪法D.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我国宪法修正案的细节内容。2004 年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四章的章名“国旗、国徽、首都”修改为“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在第 136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 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承载了中华民族实现独立和发展的历程,不仅体现了我们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也是珍
30、贵的民族文化遗产之一。将国歌写入宪法,有利于维护国歌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认同感和荣誉感。因此,C 项错误,本题选 ABD。20.下列关于宪法起草机关和制宪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制宪机关是行使宪法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宪法的起草机关是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独立行使制宪权 B.制宪机关是一种常设的机构,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具有临时性 C.制宪机关有权批准和通过宪法,宪法的起草机关则没有此权 D.制宪机关和宪法的起草机关往往都是经过选举产生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制宪权。为了能够有效地行使制宪权,国家通常根据需要成立制宪机关,如制宪会议、国民大会、立宪会议等形式的机关。制宪机关
31、不同于宪法的起草机关,主要区别在于:(1)制宪机关是行使宪法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宪法的起草机关是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独立行使制宪权。(2)制宪机关是一种常设的机构,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具有临时性,一旦宪法的起草任务完成就宣告解散。(3)制宪机关有权批准和通过宪法,宪法的起草机关则没有此权。(4)制宪机关是经过选举产生,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往往是经过任命的方法产生。因此,ABC 的说法正确。21.下列国家采用普通法院模式进行违宪审查的有(分数:2.00)A.美国 B.日本 C.德国D.法国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违宪审查制度。最早由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是美国,虽然美国宪法没有规定普通法院有这项权力,
32、但联邦最高法院在 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创立了违宪审查制。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对世界上其他的国家发生了重大的影响。目前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采用此模式。专门机关模式。如欧洲大陆国家的宪法法院和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早在 1920年,奥地利就设立了宪法法院,其后许多欧洲国家纷纷效仿,如德国、波兰、西班牙等。本题选择 AB。22.现阶段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分数:2.00)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现阶段我国的统一战线称为爱国统一战线。它是由中
33、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因此,本题 ABCD的表述全部正确。23.下列关于我国的选举制度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 B.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可以兼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C.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在选举前,代表候选人不得与选民见面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选举制度。2010 年修改的选举法主要内容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34、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C。24.在我国,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包括(分数:2.00)A.行政管理权 B.立法权 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D.对立的外交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特别行政区制度。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包括:第一,行政管理权
35、。特别行政区依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包括经济、财政、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航运、民航、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等事项。第二,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依据基本法的规定,有权制定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第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案件由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审理,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1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以中国香
36、港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可以看出,香港享有一定外交权,而没有独立的外交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BC。25.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源于权利之间的冲突或者公共利益考虑 B.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有基本权利的宪法限制和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 C.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是指广义上的法律对基本权利的限制D.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又受到明确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限制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所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严格来说不容限制,但是可以
37、基于调和同等级的基本权利之间的矛盾以及为维护公共利益而作出限制,逻辑上讲是因为这种限制是为了另一基本权利的实现或者更大的一个公共利益,A 选项说法正确;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由宪法和立法机关制定的狭义上的法律予以限制,因为基本权利太过重要,必须严格控制在作为民意代表的立法机关手里,B 选项说法正确,C 选项说法错误;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可能严重影响公民权益,因此必须明确,且必须考虑限制的权利与维护的权利之间的轻重主次,否则可能置公民权利于不顾。26.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各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有(分数:2.00)A.言论自由B.宗教信仰自由 C.人身自由 D.平等权 解
38、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政治权利的内容。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等方面的内容。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和平等权是与之地位等同的基本权利。相关基本权利的类别归属与区分是本章常见考点。27.现行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对此表述成立的有(分数:2.00)A.禁止非法查封公民的住宅B.禁止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C.禁止非法侵占公民的住宅D.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住宅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又称为住宅权,指公民居住、生活以及保存私人财产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其具体规定是禁止非法“搜查”或“侵入”的规定。我国刑
39、法规定的也是这两项。要注意法律用语的准确性。28.关于兵役法对服兵役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B.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役 C.我国现行兵役法规定的服役年龄是年满 20周岁D.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服兵役,以求将功补过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服兵役的义务。我国兵役制度的特色是两个“相结合”:义务兵与志愿兵,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B 选项强调服兵役义务的平等性;我国兵役法规定的服役年龄是 18岁;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服兵役的资格。29.关
40、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修改宪法方面的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拥有宪法修改的提议权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3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B.拥有宪法修改的提议权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C.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以出席会议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D.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全国人大在修改宪法方面的职权。本题主要考查修宪提议权和通过的代表比例,提议权归属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修正案的通过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而不是参加会议的代表。30.军事检察院的分级和分类包括(分数
41、:2.00)A.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 B.大军区、各兵种军事检察院 C.省军区、集团军军事检察院 D.地方人民武装部军事检察院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军事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检察院,省军区、集团军军事检察院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是中央军事检察院,大军区和省军区就是地方军事检察院。31.省、自治区、县、自治县、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分别设若干派出机关。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行政公署,简称“行署” B.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行政公署,简称“行署
42、”C.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居民委员会D.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办事处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地方政府派出机构。省、自治区、县、自治县、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分别设若干派出机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行政公署,简称“行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区公所;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三、简答题(总题数:2,分数:4.00)32.简答题第 64-66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_解析:33.简述宪法修改的方式。(分数:2.00)_
4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宪法修改是指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对宪法规范予以补充、调整、删除的行为,以保证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世界上实行宪政的国家都在宪法文本中确立了宪法修改的制度,并为此规定了严格和特别的程序,其目的在于一方面强调宪法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注重宪法的发展性。宪法修改主要有两种形式: 第一,全面修改。全面修改是对宪法的重新制定,即以新的宪法取代旧的宪法,如法国 1958年宪法、日本 1946年宪法。我国从 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以来,此后的1975年宪法、1978 年宪法和 1982年宪法都是对前一部宪法的全面修改。全面修改并不意味着对旧的宪法的全部否定,从主要形
44、式上来看,旧宪法中的许多内容仍然可以保留。一般是当国家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旧宪法无法从总体上解决一些重大问题时,才对宪法进行全面修改。全面修改在宪政实践中不宜经常运用。第二,部分修改。部分修改是对宪法的部分条款加以改变,或者增加一些新的条款,而不改动其他条款的一种修改方式。部分修改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宪法修改方式,能够及时地反映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变化情况,又能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在宪政实践中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美国自 1787年宪法制定以来一直采用部分修改的方式,用宪法修正案来完善宪法中的某些不足。我国目前也采用部分修改的方式,改变或增加一些条款,使宪法能够适应转型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
45、解析:四、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8.00)34.分析题第 67-69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4.00)_解析:据报道:据报青岛两考生参加高考之后,因不满全国高考录取根据地域区别分数线,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教育部,主张自己的平等受教育权。最高人民法院以行政诉讼法第 14条第(二)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一审行政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随后原告方并未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其起诉的目的只是在于引起大家对此问题的关注,至今其目的已经达到。 请结合宪法的相关知识及规定分析:(分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