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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80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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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80及答案解析.doc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80及答案解析(总分:6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5,分数:66.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我国民法总则第 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该条规定的是(分数:2.00)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绿色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3.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分数:2.00)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

    2、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4.甲 17岁,以个人积蓄 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 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分数:2.00)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D.买卖有效5.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B.该协议无效,

    3、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6.2010年 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 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分数:2.00)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7.下列关于无效民事

    4、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无效民事行为具备了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但不具备有效要件B.9岁小朋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一定无效C.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D.无效民事行为事后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可以转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8.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 2010年 3月 25日起至 2011年 3月 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 2013年 4月 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 5月 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

    5、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 2013年 4月 15日起中断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 2013年 5月 16日起中断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9.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D.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10.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物权是支配权B.物权

    6、是绝对权C.物权的客体为特定的物D.物权的设立采自由主义11.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 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 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12.对于历史上形成的通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无权任意堵塞或改道B.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无权改道C.土地所有人有权任意堵塞或改道D.土地所有人有权任意改道13.根据物杈法的规定,(分数:2.00

    7、)A.耕地的承包期为 30年B.草地的承包期为 50年C.林地的承包期为 70年D.耕地的承包期为 30年至 50年14.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15.下列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是(分数:2.00)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

    8、,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16.合同之债内容的变更(分数:2.00)A.属于广义的债的变更B.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C.合同变更导致已按原合同所作的履行无效D.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也可以参照变更前的合同履行17.定金属于约定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分数:2.00)A.10B.20C.30D.

    9、5018.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试用期内享有选择权。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分数:2.00)A.视为购买B.视为拒绝购买C.买受人必须购买D.买受人应该购买19.多项选择题第 51-5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20.滥用代理权的情形主要有(分数:2.00)A.自己代理B.双方代理C.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D.表见代理21.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害

    10、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害C.赵某请求排除妨害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22.甲以 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 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分数:2.00)A.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C.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23.下列

    11、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有(分数:2.00)A.地役权的客体限于不动产B.地役权具有从属性C.地役权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D.设立地役权时需役地和供役地须相邻24.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5.债的消灭原因主要有(分数:2.00)A.混同

    12、B.解除C.抵销D.提存26.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乙已经支付 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乙应当支付剩余 20的货款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C.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 80货款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 20货款,但应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27.甲、乙因离婚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实为共同财产而以甲的名义对丙合伙企业的投资。诉讼中,甲、乙经协商,甲同意将其在丙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

    13、给乙。法院对此作出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有(分数:2.00)A.其他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转让的,乙取得合伙人地位B.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C.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甲退伙或退还其财产份额的,可对退伙财产进行分割D.其他合伙人对转让、退伙、退还财产均不同意,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乙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28.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分数:2.00)

    14、A.戊可代位继承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丙无权继承房屋29.甲、乙、丙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约定轮流使用。在甲居住期间,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分数:2.00)A.甲、乙、丙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对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丁有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C.如甲承担了侵权责任,则乙、丙应按各自份额分担损失D.本案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30.简答题第 56-57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31.简述意思表示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_32.简述抵押财产的范围。(分数:2.00)_33.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分数:2.00)_3

    15、4.案例分析题第 60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甲有一块价值一万元的玉石。甲与乙订立了买卖该玉石的合同,约定价金 11 000元。由于乙没有带钱,甲未将该玉石交付与乙,约定三日后乙到甲的住处付钱取玉石。随后甲又向乙提出,再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隔天,知情的丙找到甲,提出愿以 12 000元购买该玉石,甲同意并当场将玉石交给丙。丙在回家路上遇到债主丁,向丙催要 9 000元欠款甚急,丙无奈,将玉石交付与丁抵偿债务。后丁将玉石丢失被戊拾得,戊将其转卖给乙。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分数:6.00)(1).乙是否取得了玉石的所有权?为什么?(分数:2.00)_(2).丙、丁谁取得

    16、了玉石的所有权?为什么?(分数:2.00)_(3).戊、己谁取得了玉石的所有权?为什么?(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 180答案解析(总分:6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5,分数:66.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我国民法总则第 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该条规定的是(分数:2.00)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绿色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绿色原则。民法总则第 9条规定:

    17、“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符合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绿色原则是代际正义的要求,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牺牲未来的社会资源和环境。绿色原则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于民事活动中民事责任承担的利益考量,应当符合绿色原则。民法总则第 9条规定绿色原则也是倡导性的原则规定,倡导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事主体应当选择低能耗、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发展。故本题选C。3.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分数:2.00)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

    18、: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立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事实。选项 A中,“约定某日商谈”意在表明甲与乙想缔结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根本目的并不是想就“约定某日商谈”这样一个约定行为来形成一个约定商谈的民事法律关系。故 A错误。B、D 选项也存在类似问题,当事人并无缔结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所作的表示行为也不能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故本题选 C。4.甲 17岁,以个人

    19、积蓄 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 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分数:2.00)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D.买卖有效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在我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大类:一是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第 19

    20、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 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第 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至于何

    21、为“年龄、智力相适应”,民通意见第 3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本题中,甲 17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下,拍卖明星表演用过的道具是年轻人热衷乃至追捧的事情,甲也完全能够理解其拍卖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并且拍卖是以个人积蓄 1000元这么一个不算太大的数额。因此,宜认定甲的拍卖行为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行为。故为有效的拍卖。本题选 D。5.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

    22、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分立是一个法人分裂设立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法律行为。分为创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前者是解散原法人,而分立为两个以上的新法人;后者是原法人继续存在,只是从中又独立出一个或多个新的法人。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

    23、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的分立属于创设式分立,因创设式分立而消灭的法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新法人概括承受。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因此,本题选 A。6.2010年 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 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分数:2.00)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24、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合伙企业法第 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 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 86条第 1款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据此可知,清算以解散为前提,而贾某的退伙不会导致该合伙企业的解散,因此无须清算。选项 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 52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选项 C错误。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 D正确。故本题选 D。7.下列

    25、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无效民事行为具备了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但不具备有效要件B.9岁小朋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一定无效C.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D.无效民事行为事后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的可以转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只具备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但不具备有效要件。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无法经过当事人的补充或补正行为使之有效,故 D选项错误。9 岁小朋友可以从事纯获利行为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

    26、为。本题要求选的是错误项,故正确答案为 D,提醒考生时刻注意审题。另外,考生须认真关注无效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1)返还财产。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因民事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一方取得,取得方应返还给对方;如果双方取得,则双方返还。 (2)赔偿损失。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8.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 2010年

    27、3月 25日起至 2011年 3月 24日止。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 2013年 4月 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2013年 5月 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 2013年 4月 15日起中断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 2013年 5月 16日起中断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第二节的诉讼时效的中断、第十七章第二节的债的变更。本题适用民法通则一般诉

    28、讼时效,即 2年的诉讼时效。因此,乙银行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2011年 3月 25日起算,截止至 2013年 3月 24日。诉讼时效经过后,甲公司有权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1)当事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提出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又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 19条的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问题是,在 2013年 4月 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之前,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自无再发生诉

    29、讼时效中断的空间和可能。故 B、C 选项均错误。债权移转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债权人让与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包括债务人应向新债权人即受让人履行债务,并得向其行使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以及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抵销权。本题中,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转让有效。甲公司有权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A 错误。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丁公司自然继受了甲公司的债务,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原本属于甲公司的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故本题选 D。提醒考生注意,本题案例不适用民法总

    30、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9.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D.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姓名权、名誉权、信用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本题中,甲用乙的身份

    31、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甲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姓名的行为,侵害了他人姓名权。故本题选 A。名誉权中的名誉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品行、才能、功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本题并未构成侵犯名誉权。B 选项错误。信用权,是指特定主体直接支配自己的信用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信用权具有以下特征: (1)信用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32、社会组织,具有多样性和广泛性。 (2)信用权的客体具有单一性,仅指信用。 (3)信用权与人身不可分割,故不得转让、继承;同时,信用权又与财产利益紧密相连,对信用的支配可以给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对信用的侵害又可能导致权利人财产受损。 本题中,银行未尽职尽责核实办卡人信息,存在过错。且银行将不真实的信息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造成乙的信用损害,银行对乙应该承担责任。故 C选项、D 选项错误。本题选 A。10.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分数:2.00)A.物权是支配权B.物权是绝对权C.物权的客体为特定的物D.物权的设立采自由主义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

    33、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与债权比较,物权具有下列特征: (1)在权利的性质上,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则是一种请求权; (2)在权利效力范围上,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3)在权利的客体上,物权的客体为物,债权的客体则不限于物,需要指出的是,某些类型的物权也可以权利为客体,如权利质权即是以权利为客体的物权,再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可以成为抵押权的客体。物权以物之外的权利为客体的,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4)在权利的效力上,物权具有优先力、追及力,还具有排他性,而债权则没有这些效力; (5)在权利的发生上,物权的设定采取法定主义,而债权(

    34、合同之债)的设定则采任意主义; (6)在权利的保护方法上,物权的保护以恢复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为主要目的,偏重于“物上请求权”的方法,赔偿损失仅为补充方法,而债权的保护则主要采取赔偿损失的方法。故本题选 D。11.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 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 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分数:2.00)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所有权的取得、第九章第五节中的返还原物。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

    35、某拾得,属于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情形。所谓拾得遗失物,即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我国物权法第 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可见,在我国拾得遗失物的人并不能因为拾得行为而获得该遗失物的所有权。故所有权人依然是张某,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有权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而根

    36、据物权法第 34条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以及 243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可见,请求返还原物的前提是存在无权占有,而且请求的对象恰恰也是这个无权占有人。在本题中,李某、王某、郑某均不再占有该遗失的名表。物权法第 106条虽然规定了他物权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遗失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因此本题中,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朱某不能善意取得留置权从而对抗所有权人张某。张某

    37、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故本题选 D。12.对于历史上形成的通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分数:2.00)A.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无权任意堵塞或改道 B.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无权改道C.土地所有人有权任意堵塞或改道D.土地所有人有权任意改道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相邻土地通行或利用关系。被相邻土地包围以致与公用道路隔离的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有权通行邻地以直达公用道路。通行人在选择道路时,应当选择最必要、损失最少的路线,如只需小道即可,就不得开辟大道;可以在荒地上开辟道路,就不得在耕地上开辟。并且,对邻地享有通行权的人,应当依法赔偿邻人遭受的相应损失。对于历史上形成的通道,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无权任意堵塞或改道,

    38、以免妨碍邻人通行,如果确实需要改道,应取得邻人的同意。故本题选 A。13.根据物杈法的规定,(分数:2.00)A.耕地的承包期为 30年 B.草地的承包期为 50年C.林地的承包期为 70年D.耕地的承包期为 30年至 50年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依据承包合同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有期限的物权,如物权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 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 30年至 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 30年至 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39、故本题选 A。14.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分数:2.00)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的效力。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须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具体包括: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

    40、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不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本题中,个

    41、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属于动产浮动抵押,是合法有效的。而以动产抵押的,采取自愿原则,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可见 A、B 选项的说法不正确,C 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动产浮动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

    42、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中,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乙不得以该浮动抵押权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丙。故 D选项错误。本题选 C。15.下列选项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是(分数:2.00)A.甲公司与专利权人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许可其子公司乙公司实施该专利技术B.获得强制许可实施权的甲公司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技术C.甲公司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D.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甲公司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而制造其专利药品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专利权。A 选项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为独立的两个法人,甲公司无权许可乙公

    43、司实施该专利技术,甲公司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实施权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B 选项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专利法第 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C 选项中,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他人专利的产品并能证明该产品来源合法的行为本身仍然是侵权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只不过因其主观上无过错,专利法免除其责任。专利法第 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

    44、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目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D 选项符合第(五)项。故本题选 D。16.合同之债内容的变更(分数:2.00)A.属于广

    45、义的债的变更B.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C.合同变更导致已按原合同所作的履行无效D.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也可以参照变更前的合同履行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债的变更。广义的债的变更包括债的内容变更与债的主体变更,狭义的债的变更仅指债的内容变更。A 选项错误。债的内容变更是指在不改变债的主体的情况下对债的内容进行的改变,如改变标的物、改变履行条件、改变所附条件、改变担保等。其特征在于:变更以原债有效为前提。变更的是债的内容而非债的主体。变更之后,债的关系仍然有效。如系合同内容变更,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46、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但合同变更对已按原合同所作的履行没有追及力,同时,合同的变更也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C、D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故本题选 B。17.定金属于约定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分数:2.00)A.10B.20 C.30D.50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定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成立或生效、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至履行前给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定金属于约定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故本题选 B。18.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在试用期内享有选择权。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分数:2.00)A.视为购买 B.视为拒绝购买C.买受人必须购买D.买受人应该购买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转移财产权的合同。除一般买卖合同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特殊买卖合同,主要包括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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