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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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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及答案解析.doc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 及答案解析(总分:7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8,分数:70.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2010 年真题)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生效条件之一是(分数:2.00)A.通知债权人B.债务人充当保证人C.取得债权人同意D.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3.(2011 年真题)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分数:2.00)A.未受委托替朋友招待客人B.未成年人抢救落水儿童C.主动代同事值夜班D.代替配偶放弃继承权4.(2

    2、012 年真题)下列权利中,可以转让的是(分数:2.00)A.劳动报酬请求权B.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C.支付租金请求权D.近亲属间的抚养请求权5.(2013 年真题)下列协议中,应由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分数:2.00)A.甲与乙签的收养协议B.甲与乙离婚时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C.甲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签订的廉政协议D.甲村委会与本村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6.(2013 年真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的,承诺的生效时间是(分数:2.00)A.承诺人作出承诺时B.承诺通知发出时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D.要约人了解承诺时7.(2014 年真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设备买卖合同,约定

    3、甲公司保留设备所有权直至乙公司付清货款为止。乙公司未付清货款便将该设备转卖给丙公司,但未交货。后乙公司又将该设备以市价转让并交付给不知情的丁公司。本案中的设备所有权应属于(分数:2.00)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丁公司8.(2014 年真题)甲、乙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履行附随义务的是(分数:2.00)A.甲应乙的要求送货上门B.甲告知乙使用设备的注意事项C.甲将设备维修工具附赠给乙D.甲将设备检验合格证交付给乙9.(2011 年真题)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分数:2.00)A.中止B.中断C.延缓D.解除10.(2013 年真题)在婚

    4、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是(分数:2.00)A.参加体育比赛所获奖金B.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C.通过法定继承分得的遗产D.以婚前个人存款炒股所得的收益11.(2014 年真题)甲婚后通过网聊结识乙,并与之发生婚外情,被甲妻发现。甲妻诉至法院,以甲违反忠实义务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0 万元,但未请求离婚。对于本案,人民法院(分数:2.00)A.应当受理B.不予受理C.根据精神损害程度,决定是否受理D.根据违反忠实义务程度,决定是否受理12.(2010 年真题)甲立有遗嘱,表示其遗产由独生子乙继承。乙因病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这属于(分数:2

    5、.00)A.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C.转继承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13.(2009 年真题)甲被恶狗追咬,为避免被咬伤,夺过从其旁边经过的乙的名贵手提包,向狗打去,乙的手提包也被损坏。甲的行为构成(分数:2.00)A.正当防卫B.自助行为C.侵权行为D.紧急避险14.(2010 年真题)甲邀请乙一同到河边钓鱼。当乙甩杆时,鱼钩挂在旁边裸露的电线上,乙当场触电身亡。经查,该输电线路属供电局所有。对乙的死亡应承担责任的是(分数:2.00)A.甲B.乙C.供电局D.甲和供电局15.(2013 年真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是(分数:2.00)A.某公司连续一年未发工资,

    6、致职工甲忧心忡忡B.某学校违反合同提前解聘教师乙,致其痛苦不堪C.某行政机关公布对工作人员丙的处分决定,致其精神萎靡不振D.某医院因失误致产妇丁抱错孩子,其抚养 15 年后发现真相痛苦万分16.(2014 年真题)某医院医生张某在为患者李某做手术时将一块纱布遗留在李某腹腔,李某因此所受的损害应由(分数:2.00)A.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医院和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承担补充责任17.(2015 年真题)甲在某饭店醉酒闹事,饭店员工和就餐顾客纷纷躲闪,顾客乙躲闪不及被甲打伤。乙的损害应由(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甲和饭店承担连带责任

    7、C.饭店承担责任,甲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D.甲承担责任,饭店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18.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19.(2010 年真题)下列行为中,侵犯专利权的有(分数:2.00)A.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B.从代理商处购买专利产品后,转售该产品的C.不知情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侵害专利权产品的D.在临时通过中国领海的捕鲸船上,使用中国专利技术加工鲸鱼产品的20.(2012 年真题)甲、乙互负债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债务法定抵销的条件包括(分数:2.00)A.双

    8、方协商一致B.双方互负债务数额相等C.双方的给付为同种类、同品质D.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21.(2013 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的有(分数:2.00)A.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有损失B.受损方不存在过错C.获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D.获益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22.(2011 年真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定金的种类包括(分数:2.00)A.立约定金B.解约定金C.违约定金D.守约定金23.(2013 年真题)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交乙保管。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将油画赠与丁,将电脑出质给戊。甲回国后发现以上事实。甲有权(分数:2.00)A.要求丙返还古琴B.要求丁返还油画C.要求

    9、戊返还电脑D.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24.(2014 年真题)顾某欲与闫某离婚。下列情形中,顾某既可以之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同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有(分数:2.00)A.闫某变卖夫妻共同财产B.闫某殴打顾某致其残疾C.闫某与婚外异性同居D.闫某经常赌博且屡教不改25.(2013 年真题)甲乘坐公交公司司机乙驾驶的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私家车相撞,甲受伤致残。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对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分数:2.00)A.甲的损失应由乙承担责任B.甲的损失应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C.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按份责任D.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6.简答题第 56-57

    1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7.(2013 年真题)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分数:2.00)_28.(2014 年真题)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分数:2.00)_29.(2010 年真题)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分数:2.00)_30.(2014 年真题)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分数:2.00)_31.(2013 年真题)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分数:2.00)_32.(2011 年真题)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分数:2.00)_33.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34.(200

    11、8 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回答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分数:2.00)_35.(2010 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 6 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试分析保证的特征、设定条件和效力。(分数:2.00)_36.(2010 年真题)我国民间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请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中有关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

    12、说法进行分析。(分数:2.00)_37.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010 年真题)甲将一栋楼房出租给乙,租期 3 年。1 年后,甲向丙借款 100 万元,期限为 1 年,以该楼房作为抵押物并办妥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该栋楼房以实现抵押权,并主张优先购买权。乙得知后也主张优先购买权。经评估,该栋楼房价值 200 万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分数:6.00)(1).乙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请说明理由。(分数:2.00)_(2).丙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请说明理由。(分数:2.00)_(3).如果案外人丁愿出价 30

    13、0 万元,则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购得此房?请说明理由。(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 答案解析(总分:7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8,分数:70.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2010 年真题)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生效条件之一是(分数:2.00)A.通知债权人B.债务人充当保证人C.取得债权人同意 D.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五章第二节中的债的变更。债务移转属于债的主体的变更范畴。债

    14、务移转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而发生的债务人的变更。债务移转,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也可以依据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较为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移转协议。免责的债务移转的要件包括:(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须有以债务移转为内容的协议。该协议可以是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也可以是第三人与债务人签订的。(3)须债务具有可移转性。凡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得移转的债务,均不具有可移转性。(4)须经债权人同意。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务移转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故本题选 C。3.(2011 年真题)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分数:2.00

    15、)A.未受委托替朋友招待客人B.未成年人抢救落水儿童 C.主动代同事值夜班D.代替配偶放弃继承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五章第四节中的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为:a管理他人事务。他人事务是指有关人们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项,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也可以是非财产性的,但不包括公益事业。b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该意思无须表示,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就构成无因管理行为,即使管理人主观上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仍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c无法律上的义务。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有无法律上的义务应当以管理人开始

    16、管理时的客观事实而定。通说认为,管理下列事务的,一般不发生无因管理:违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纯粹道义上、宗教上或一般生活事务,如招待客人;依法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或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如放弃继承权。A、C 选项属于纯粹道义上的事务,D 选项属于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或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故本题选 B。4.(2012 年真题)下列权利中,可以转让的是(分数:2.00)A.劳动报酬请求权B.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C.支付租金请求权 D.近亲属间的抚养请求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五章第二节中的债的变更。下列债权是不得转让的,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法

    17、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A、B、D 三选项的权利都具有人身依附性,属于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均不得转让。故本题选 C。5.(2013 年真题)下列协议中,应由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分数:2.00)A.甲与乙签的收养协议B.甲与乙离婚时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C.甲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签订的廉政协议D.甲村委会与本村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一节中的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不仅包括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也包括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本章所研究的是狭义的合同,即

    18、有关财产关系的协议。A、B、C 选项中的协议并非体现的是财产关系,由其他法律调整。故本题选 D。6.(2013 年真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的,承诺的生效时间是(分数:2.00)A.承诺人作出承诺时B.承诺通知发出时C.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D.要约人了解承诺时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对于承诺生效的时间,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规定承诺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因此,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的,承诺的生效时间是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故本题选 C。7.(2014 年真

    19、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保留设备所有权直至乙公司付清货款为止。乙公司未付清货款便将该设备转卖给丙公司,但未交货。后乙公司又将该设备以市价转让并交付给不知情的丁公司。本案中的设备所有权应属于(分数:2.00)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丁公司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八节中的转移财产权的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保留设备所有权直至乙公司付清货款为止。这属于保留所有权的买卖。根据合同法第 134 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故在甲乙之间,未付清货款时,所有权并

    20、未因买卖合同而移转给乙。乙公司未付清货款便将该设备转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因不知情的丁公司是以市价从乙公司购买,且已经完成交付,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丁公司取得了所有权。对于丙公司,因为并未完成交付,故丙公司不适用善意取得,不能取得所有权。故本题选 D。8.(2014 年真题)甲、乙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履行附随义务的是(分数:2.00)A.甲应乙的要求送货上门B.甲告知乙使用设备的注意事项 C.甲将设备维修工具附赠给乙D.甲将设备检验合格证交付给乙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八节中的转移财产权的合同。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本着诚实、守信、善

    21、意的态度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滥用权力或故意规避义务。合同义务不仅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还包括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因此附随义务是指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等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故本题选 B。9.(2011 年真题)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分数:2.00)A.中止B.中断C.延缓D.解除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六节中的收养关系成立的效力。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因收养成立而产生了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即养父母子女关系。同时,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也因收养成立而发生拟

    22、制血亲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解除。故本题选 D。10.(2013 年真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是(分数:2.00)A.参加体育比赛所获奖金B.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C.通过法定继承分得的遗产D.以婚前个人存款炒股所得的收益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四节中的夫妻财产关系。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23、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其一,工资、奖金;其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其三,知识产权的收益。这里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其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而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其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其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其三,遗嘱或赠与

    24、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其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故本题选 B。11.(2014 年真题)甲婚后通过网聊结识乙,并与之发生婚外情,被甲妻发现。甲妻诉至法院,以甲违反忠实义务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0 万元,但未请求离婚。对于本案,人民法院(分数:2.00)A.应当受理B.不予受理 C.根据精神损害程度,决定是否受理D.根据违反忠实义务程度,决定是否受理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五节中的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

    25、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作出了具体规定,其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无过错方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3)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案件的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4)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案件的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26、。(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又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本题符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故本题选 B。12.(2010 年真题)甲立有遗嘱,表示其遗产由独生子乙继承。乙因病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儿子丙继承甲的遗产。这属于(分数:2.00)A.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 C.转继承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九章第二节中的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

    27、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须具备下列条件:(1)须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须被代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3)须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继承法意见第 28 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4)须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不受辈数的限制。而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本题中作为遗嘱继承人的乙因病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遗产按法定继承办

    28、理,符合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的条件,属于代位继承。故本题选 B。13.(2009 年真题)甲被恶狗追咬,为避免被咬伤,夺过从其旁边经过的乙的名贵手提包,向狗打去,乙的手提包也被损坏。甲的行为构成(分数:2.00)A.正当防卫B.自助行为C.侵权行为D.紧急避险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五节中的正当理由。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少损害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危险具有紧迫性。紧急避险要求合法利益处于受到现实存在的某种有可能使其遭受损害的危险状态中。(2)紧急避险是必要的。紧急避险人如果不采取紧

    29、急避险的行为就不足以制止侵害行为和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3)紧急避险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采取紧急避险方式所造成的损害不应当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1 条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紧急避险人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本题所述情形,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故本题选 D。14.(2010 年真题)甲邀请乙一同到河边钓鱼。当乙甩杆时,鱼钩挂在旁边裸露的电线上,乙当场触电身亡。经查,该输电线路属供电局所有。对乙的死亡应承

    30、担责任的是(分数:2.00)A.甲B.乙C.供电局 D.甲和供电局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七节中的高度危险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73 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这种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本题选 C15.(2013 年真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是(分数:2.00)A.某公司连续一年未发工资,致职工甲忧心忡忡B.某学校违反合同提前解聘教师乙,致其痛苦不堪C.某行政

    31、机关公布对工作人员丙的处分决定,致其精神萎靡不振D.某医院因失误致产妇丁抱错孩子,其抚养 15 年后发现真相痛苦万分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四节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 22 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所列情形,只有 D 选项符合。故本题选 D。16.(2014 年真题)某医院医生张某在为患者李某做手术时将一块纱布遗留在李某腹腔,李某因此所受的损害应由(分数:2.00)A.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医院和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承担补充责任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

    32、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七节中的医疗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54 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某医院医生张某显然是有过错的,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故本题选 A。17.(2015 年真题)甲在某饭店醉酒闹事,饭店员工和就餐顾客纷纷躲闪,顾客乙躲闪不及被甲打伤。乙的损害应由(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甲和饭店承担连带责任C.饭店承担责任,甲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D.甲承担责任,饭店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一节中的侵权责任的分类。以数个责任主体对被侵权一方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况为标准可以将侵权

    33、责任分为连带责任、按份责任和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主要发生在一个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产生了两个相重合的侵权责任请求权,于此情形,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必须按照先后顺序行使请求权,只有排在后位的责任主体有过错的,才能请求排在后位的责任主体承担侵权责任,排在后位的责任主体所承担的侵权责任就是补充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承担补充责任的情形,如第 34 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第 37 条规定:“宾馆、商

    34、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所述符合侵权责任法第 37 条的情形,应由甲承担责任,饭店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故本题选 D。18.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解析:19.(2010 年真题)下列行为中,侵犯专利权的有(分数:2.00)A.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B

    35、.从代理商处购买专利产品后,转售该产品的C.不知情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侵害专利权产品的 D.在临时通过中国领海的捕鲸船上,使用中国专利技术加工鲸鱼产品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四章第三节中的专利权。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均构成侵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同样构成侵权。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

    36、形包括:(1)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该产品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2)在先使用。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3)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用。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4)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使用。专为

    37、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5)以医药与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为目的的使用。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故本题选CD。20.(2012 年真题)甲、乙互负债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债务法定抵销的条件包括(分数:2.00)A.双方协商一致B.双方互负债务数额相等C.双方的给付为同种类、同品质 D.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五章第二节中的债的消灭。抵销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所谓抵销是指互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将两项债务相互充抵,以使双方债

    38、务在等额内消灭的行为。法定抵销的要件包括:(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须自动债权即提出抵销的债权已届清偿期。(3)须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4)须不存在按照合同性质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故本题选CD。21.(2013 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的有(分数:2.00)A.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有损失 B.受损方不存在过错C.获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D.获益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五章第三节中的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获得利益

    39、。(2)他方受有损失。(3)一方获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获益没有合法根据。故本题选 ACD。22.(2011 年真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定金的种类包括(分数:2.00)A.立约定金 B.解约定金 C.违约定金 D.守约定金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六节中的定金。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成立或生效、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至履行前给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定金可以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是指以定金作为订立合同担保的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成

    40、约定金是指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定金不交付,主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除外。解约定金是指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的定金。违约定金是指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作为对违约方惩罚的定金。故本题选 ABC。23.(2013 年真题)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交乙保管。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将油画赠与丁,将电脑出质给戊。甲回国后发现以上事实。甲有权(分数:2.00)A.要求丙返还古琴 B.要求丁返还油画 C.要求戊返还电脑D.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七章第八节中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甲乙之间存在保管合同,

    41、古琴、油画的所有权归寄存人即甲所有。甲可以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行使物权请求权。具体地说,乙将古琴出借给丙,甲可以基于所有权人的身份要求丙返还古琴。A 选项正确。乙将油画赠与丁的赠与合同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所有权人甲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甲有权要求丁返还油画。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不可能适用善意取得,丁不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获得油画的所有权。B 选项正确。乙将电脑出质给戊亦属无权处分,由于题目本身没有说明戊是否为善意,故无法判断是否有善意取得适用的可能。因此,不能简单地判断甲是否有权要求戊返还电脑。C 选项错误。至于 D 选项,甲乙之间存在保管合同,乙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甲有权要求乙

    42、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D 选项正确。故本题选 ABD。24.(2014 年真题)顾某欲与闫某离婚。下列情形中,顾某既可以之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同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有(分数:2.00)A.闫某变卖夫妻共同财产B.闫某殴打顾某致其残疾 C.闫某与婚外异性同居 D.闫某经常赌博且屡教不改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八章第五节中的诉讼离婚。婚姻法第 32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据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有两个前提条件,即“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一个抽象的概括性标准,为加强该标准的可操作性,婚姻法规定

    43、了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婚姻法第32 条第 3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 32 条第 4 款规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 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据此,本题选 BC。25.(2013 年真题)甲乘坐公交公司司机乙驾驶的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私家车相撞,甲受伤致残。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对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分数:2.00)A.甲的损失应由乙承担责任 B.甲的损失应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C.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二十章第七节中的用人单位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34 条第 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乙作为公交公司职员,其侵权责任应由公交公司承担。故本题选 ACD。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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