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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2及答案解析.doc

    • 资源ID:1385671       资源大小:64.50KB        全文页数: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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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2及答案解析.doc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2 及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9,分数:58.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l 题)(分数:2.00)A.赵某的房屋和房门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3.下列行为中,属于从法律行为的是( )(2015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3 题)(分数:2.00)A.行纪合同B.协议离婚

    2、C.履行行为D.抵押合同4.学校委托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教学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恰逢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王某抽中数码相机一台。该相机应当(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6 题)(分数:2.00)A.归学校所有B.归王某所有C.归学校与王某共有D.归学校所有,但学校应给王某适当奖励5.张某借给王某 3 万元,约定 2013 年 5 月 1 日还款。因王某到期未还,张某于 2013 年 5 月 8 日邮寄催款信件,王某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收到此信,但直到 2013 年 5 月 12 日才拆阅此信。该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日期是( )(2014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3

    3、题)(分数:2.00)A.2013 年 5 月 1 日B.2013 年 5 月 8 日C.2013 年 5 月 10 日D.2013 年 5 月 12 日6.摄影师甲为刘某拍照后,私自将照片卖给乙制作挂历销售。后来乙又将照片送给丙作橱窗广告,被刘某发现诉至法院。在本案中,侵害刘某肖像权的是(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5 题)(分数:2.00)A.甲和乙B.乙和丙C.甲和丙D.甲、乙、丙7.甲在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现房屋已建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4 题)(分数:2.00)A.房屋开始建造时B.房屋建造完成时C.申请房屋登

    4、记时D.登记手续完成时8.甲将一部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2 题,2018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2 题)(分数:2.00)A.丁根据善意取得取得相机的所有权B.丁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相机的所有权C.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D.丁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9.甲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 200 万元,约定 2011 年 12 月 3 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甲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乙银行多次催收未果,最后一次催收时间是 2013 年 3 月 9 日。乙银行的抵押

    5、权能够得到法院保护的最后日期是( )(2016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0 题)(分数:2.00)A.2012 年 12 月 3 日B.2013 年 12 月 3 日C.2014 年 3 月 9 日D.2015 年 3 月 9 日10.甲与乙均为丙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二人受丁公司委托利用业余时间合作研发了一种新型电池,各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约定。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6 题)(分数:2.00)A.甲与乙B.丙研究所C.甲、乙和丙研究所D.丁公司11.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8 题)(分数:2.00

    6、)A.甲偿还 5 万元赌债B.乙清偿明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C.丙被他人收养,成年后给付生父母生活费D.丁误将邻居的装修材料用于自己房屋的装修12.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现甲未履行债务而请求乙履行,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属于( )(2013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1 题)(分数:2.00)A.请求权B.支配权C.抗辩权D.形成权13.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甲弟乙(单身)38 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 5 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4 题)(

    7、分数:2.00)A.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B.甲、乙之间的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C.甲不具备送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D.乙不具备收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14.甲驾车正常行驶,乙酒后驾车闯红灯,两车相撞,致甲的车撞伤正在执勤的交警丙。丙的损害应由(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5 题)(分数:2.00)A.甲承担全部责任B.乙承担全部责任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D.甲承担次要责任,乙承担主要责任15.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16.甲(8 周岁)名下有一套房产。下列人员中,在处

    8、分房产时可以成为甲的法定代理人的有(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6 题)(分数:2.00)A.甲的父亲B.甲的祖父C.甲的舅舅D.甲的继母17.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有(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8 题)(分数:2.00)A.所有权人B.留置权人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D.动产抵押权人18.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人民法院在确定合作作者署名顺序时可以参考的因素有( )(2010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31 题)(分数:2.00)A.作者年龄的长幼B.作者付出劳动的多少C.作者专业职称的高低D.各合作者创作部分的排列顺序19.甲购买乙的房屋一套。签约当

    9、天,甲支付了全部房款,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几天后甲开始装修房屋。在装修过程中,乙通知甲立即停止装修,因房屋已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 )(2011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7 题)(分数:2.00)A.返还房款B.继续履行C.赔偿装修费用D.赔偿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20.甲、乙系夫妻。在双方未作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包括( )(2016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8 题)(分数:2.00)A.婚后甲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一套房屋B.甲婚前继承、婚后登记在甲名下的一套房屋C.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D.婚后乙的父母出资为乙购

    10、买并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21.肖某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甲拒绝对肖某尽赡养义务,次子乙患脑瘫且无生活来源,女儿丙婚前、婚后均与肖某共同生活。2004 年肖某捡到一弃婴丁并予以抚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2 年 7 月,肖某死亡。分配遗产时( )(2014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30 题)(分数:2.00)A.甲应当不分或少分B.对乙应当予以照顾C.丙可以多分D.可以分给丁适当的遗产22.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3.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应具备的要件。(2011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3 题)(分数:2.00)_24.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责任形式。(20

    11、15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3 题)(分数:2.00)_25.辨析题第 58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6.“在我国,商标未经注册不受法律保护。”请对这一说法加以辨析。(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辨析第 56题)(分数:2.00)_27.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孙某与江某于 2004 年 8 月 8 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婚后各方应以家庭为重,互相忠实;任何一方背叛对方,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且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随着女儿的降生,2006 年年初,二人又补充了忠诚协议的内容:如

    12、一方违反忠诚协议,离婚后女儿归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必须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2009 年 9 月,江某得知孙某与其大学时期的恋人邹某重温旧情,气愤不已,但因孙某一再保证以后不再与邹某联系,故江某原谅了孙某。2010 年 4 月,江某发现孙某仍然与邹某保持着联系,且经常互发暧昧短信,接触频繁,孙、江二人感情因此出现危机。同年 7 月起,孙某与邹某在外租房同居。江某对孙某的出轨行为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并要求孙某履行夫妻忠诚协议。请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以下问题:(分数:4.00)(1).孙某与江某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否适用我国合同法?为什么?(分数:2.00)_(2).对本案中的夫妻忠诚协议,法官甲认为全部无

    13、效,而法官乙认为部分无效。请选择您较为认同的观点(只能选择一种观点),并阐释理由。(2012 年法学基础课案例分析第 38 题)(分数:2.00)_甲和乙于 2007 年 2 月 1 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 120 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人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 年 10 月 10 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在丙的名下,随后丙要求乙腾出房屋。乙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与甲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撤销甲与丙

    14、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分数:10.00)(1).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分数:2.00)_(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分数:2.00)_(3).乙是否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什么?(分数:2.00)_(4).丙是否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为什么?(分数:2.00)_(5).甲应当对谁承担何种民事责任?(2010 年法学基础课案例分析第 38 题)(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2 答案解析(总分:58.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

    15、9,分数:58.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l 题)(分数:2.00)A.赵某的房屋和房门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 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解析:解析:根据两物之间的关系,物可以分为主物和从物。在为同一所有人所有,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的两物中,起主要作用的即为主物,辅助主物发挥效用的物即为从物。主物能单独存在,不以其他物的存在为前提条件。从物依附于主物。但是主物与从物必须在

    16、物理上可分。A 项中房屋和房门不可分,B 项中手表和表带不属于同一个所有人,D 项中车轮可以单独存在,都不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C 项的电视机和遥控器属于同一个人钱某所有,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电视机是主物,遥控器是从物,C 项正确。3.下列行为中,属于从法律行为的是( )(2015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3 题)(分数:2.00)A.行纪合同B.协议离婚C.履行行为D.抵押合同 解析:解析:依据法律行为之间的相互依从关系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划分为主行为和从行为。主行为是指不需要其他法律行为而能够独立存在的法律行为,从行为随着主行为的成立而成立,也随着主行为的无效而无效。本题中 A

    17、BC 项都是主行为,不需要其他法律行为,能够独立存在。D 项抵押合同是从行为,依附于主债权合同而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消灭。因此本题选 D。4.学校委托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教学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恰逢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王某抽中数码相机一台。该相机应当(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6 题)(分数:2.00)A.归学校所有 B.归王某所有C.归学校与王某共有D.归学校所有,但学校应给王某适当奖励解析:解析:本题中王某接受学校的委托,以学校的名义购买教学器材,王某与学校之间是代理关系,王某是代理人,学校是被代理人,王某的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王某在购买器材时参与抽奖,也属于

    18、代理活动的一部分,其结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数码相机应归学校所有,本题答案选 A。5.张某借给王某 3 万元,约定 2013 年 5 月 1 日还款。因王某到期未还,张某于 2013 年 5 月 8 日邮寄催款信件,王某于 2013 年 5 月 10 日收到此信,但直到 2013 年 5 月 12 日才拆阅此信。该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日期是( )(2014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3 题)(分数:2.00)A.2013 年 5 月 1 日B.2013 年 5 月 8 日C.2013 年 5 月 10 日 D.2013 年 5 月 12 日解析:解析:根据法律的规定,自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要求或义务人

    19、表示同意履行义务时起,诉讼时效中断。本题中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催告,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时间是在王某接收到信件之日起。本题选 C。6.摄影师甲为刘某拍照后,私自将照片卖给乙制作挂历销售。后来乙又将照片送给丙作橱窗广告,被刘某发现诉至法院。在本案中,侵害刘某肖像权的是(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5 题)(分数:2.00)A.甲和乙B.乙和丙C.甲和丙D.甲、乙、丙 解析:解析:本题中甲拍照后,私自出售照片的行为侵犯了刘某的肖像处分权,而乙将照片转赠给丙作为橱窗广告,侵犯了肖像权人的使用权。本题选 D。7.甲在其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现房屋已建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20、 )(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4 题)(分数:2.00)A.房屋开始建造时B.房屋建造完成时 C.申请房屋登记时D.登记手续完成时解析:解析:物权法第 30 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因此本题选 B。8.甲将一部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2 题,2018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2 题)(分数:2.00)A.丁根据善意取得取得相机的所有权B.丁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C.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D.丁在付清全部

    21、款项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解析:解析:本题中,乙是无权处分人,其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且已完成交付,丙是善意第三人,基于善意取得能够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之后丙把相机卖给丁,属于有权处分,丁基于丙的交付取得了相机的所有权。B 项正确。9.甲公司以自己的一栋房屋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 200 万元,约定 2011 年 12 月 3 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甲公司到期未清偿债务,乙银行多次催收未果,最后一次催收时间是 2013 年 3 月 9 日。乙银行的抵押权能够得到法院保护的最后日期是( )(2016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0 题)(分数:2.00)A.2012 年 12 月 3 日B.2013 年 1

    22、2 月 3 日C.2014 年 3 月 9 日D.2015 年 3 月 9 日 解析:解析:物权法第 202 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中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因银行的多次催收发生中断,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 2013 年 3月 9 日,从最后一次催收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二年,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截止至 2015 年 3 月 9 日,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也截止至 2015 年 3 月 9 日。因此本题选 D。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此题明确写了时间,是在民法总则出台前,因此不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10.甲与乙均为丙研究所的工作

    23、人员,二人受丁公司委托利用业余时间合作研发了一种新型电池,各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约定。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6 题)(分数:2.00)A.甲与乙 B.丙研究所C.甲、乙和丙研究所D.丁公司解析:解析: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本题选 A。11.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8 题)(分数:2.00)A.甲偿

    24、还 5 万元赌债B.乙清偿明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C.丙被他人收养,成年后给付生父母生活费D.丁误将邻居的装修材料用于自己房屋的装修 解析:解析:A 项是由于不法原因,即偿还 5 万赌债而给付,不是不当得利。B 项中乙的债务虽然超过诉讼时效,但是债权债务关系本身并没有消灭,乙自愿清偿的,不是不当得利。C 项给付生父母生活费的行为,是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不是不当得利。丁误拿邻居的装修材料,邻居有损失,丁获得利益,丁获得利益与邻居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且丁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所以丁是不当得利,D 项正确。12.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现甲未履行债务而请求乙履行,遭乙拒绝

    25、。乙行使的权利属于( )(2013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1 题)(分数:2.00)A.请求权B.支配权C.抗辩权 D.形成权解析:解析: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本题中,甲乙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乙拒绝甲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C 项正确。13.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甲弟乙(单身)38 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 5 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6、 14 题)(分数:2.00)A.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 B.甲、乙之间的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C.甲不具备送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D.乙不具备收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解析:解析:合同法第 2 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本题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 项错误。乙与甲是兄弟,乙收养甲的子女属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此种收养可以不受下列条件的限制:被收养人不满 14 周岁;被收养人应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人应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无配偶的男性收

    27、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40 周岁以上。所以 C、D 项错误。甲乙的收养协议有效且办理了登记手续,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A 项正确。14.甲驾车正常行驶,乙酒后驾车闯红灯,两车相撞,致甲的车撞伤正在执勤的交警丙。丙的损害应由( )(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5 题)(分数:2.00)A.甲承担全部责任B.乙承担全部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D.甲承担次要责任,乙承担主要责任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28 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虽然是甲的车撞伤了丙,但是甲是正常驾驶,并没有过错。损害的发生是由于乙闯红灯导致两车相撞才撞伤了丙,损害是

    28、因为乙的行为造成的,应当由乙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B 项正确。甲乙不是共同侵权行为,不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共同侵权行为要求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是甲既无故意也无过失。15.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解析:16.甲(8 周岁)名下有一套房产。下列人员中,在处分房产时可以成为甲的法定代理人的有(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6 题)(分数:2.00)A.甲的父亲 B.甲的祖父 C.甲的舅舅 D.甲的继母 解析:解析:民法总则第 27 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9、。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因此 AB 项正确,可以成为甲的法定代理人。甲未成年,与继母生活在一起的话,可以形成拟制血亲关系,甲的继母有可能成为甲的监护人,D 项正确。甲的舅舅经过甲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后,也可以成为甲的法定代理人,C 项正确。17.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有( )(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8 题)(分数:2.00)A.所有权人 B.

    30、留置权人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D.动产抵押权人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人和用益物权人取得孳息的所有权,担保物权人只是收取孳息,但不是取得孳息的所有权。因此本题选 AC。18.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人民法院在确定合作作者署名顺序时可以参考的因素有( )(2010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31 题)(分数:2.00)A.作者年龄的长幼B.作者付出劳动的多少 C.作者专业职称的高低D.各合作者创作部分的排列顺序 解析:解析:司法解释规定,合作作品的署名顺序纠纷,按照下列规范确定: (1)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署名顺序; (2)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画等确定

    31、署名顺序。BD 项正确。19.甲购买乙的房屋一套。签约当天,甲支付了全部房款,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几天后甲开始装修房屋。在装修过程中,乙通知甲立即停止装修,因房屋已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 )(2011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7 题)(分数:2.00)A.返还房款 B.继续履行C.赔偿装修费用 D.赔偿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 解析:解析: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继续履行: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继续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

    32、求履行的。本题中,甲与丙之间已经办理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这属于法律上的不能履行,乙不能要求甲继续履行。B 项错误。赔偿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的损失,乙有权要求甲赔偿装修费用和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本题中,甲属于根本违约,乙有权解除合同,乙有权请求甲返还价款。本题选 ACD。20.甲、乙系夫妻。在双方未作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包括( )(2016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8 题)(分数:2.00)A.婚后甲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一套房屋 B.甲婚前继承、婚后登记在甲名下的一套房屋C.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 D.婚后乙的父母出资为乙购买

    33、并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套房屋解析:解析:婚姻法第 17 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 18 条第 3 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 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

    34、干问题的解释(三)第 7 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 18 条第 3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A 项不属于婚姻法第 18 第 3 项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项属于婚前财产。D 项是乙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C 项为夫妻按份共有的财产。本题选 AC。21.肖某育有二子一女,长子甲拒绝对肖某尽赡养义务,次子乙患脑瘫且无生活来源,女儿丙婚前、婚后均与肖

    35、某共同生活。2004 年肖某捡到一弃婴丁并予以抚养,但未办理收养手续。2012 年 7 月,肖某死亡。分配遗产时( )(2014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30 题)(分数:2.00)A.甲应当不分或少分 B.对乙应当予以照顾 C.丙可以多分 D.可以分给丁适当的遗产 解析:解析:继承法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少分,A 项正确。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适当照顾,B 项正确。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C 项正确。被继承人扶养的无收入来源又无劳动能力的人,可以适当分给部分遗产,D

    36、项正确。本题 ABCD 全选。22.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3.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应具备的要件。(2011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3 题)(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非法人组织,亦称非法人团体,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应具备的要件包括: (1)须为有自己目的的社会组织体。 (2)须有自己的名称。 (3)须有自己能支配的财产或者经费。 (4)应设有代表人或者管理人。)解析:24.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责任形式。(2015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3 题)(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

    37、: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产品有缺陷。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缺陷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2)人身、财产受损害。 (3)损害与缺陷存在因果关系。产品责任形式包括:赔偿损失,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警示、召回。)解析:25.辨析题第 58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6.“在我国,商标未经注册不受法律保护。”请对这一说法加以辨析。(2017 年非法学基础课辨析第 56题)(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该说法不完全正确。在我国,注册是取得商标权

    38、的条件。未注册的商标,一般不受商标法的保护。但是,当一个长期使用的标识具有识别作用,取得消费者的认可,享有一定声誉时,该未注册商标也可获得商标法一定程度的保护。)解析:27.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孙某与江某于 2004 年 8 月 8 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约定:婚后各方应以家庭为重,互相忠实;任何一方背叛对方,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且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随着女儿的降生,2006 年年初,二人又补充了忠诚协议的内容:如一方违反忠诚协议,离婚后女儿归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必须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2009 年 9 月,江某得知

    39、孙某与其大学时期的恋人邹某重温旧情,气愤不已,但因孙某一再保证以后不再与邹某联系,故江某原谅了孙某。2010 年 4 月,江某发现孙某仍然与邹某保持着联系,且经常互发暧昧短信,接触频繁,孙、江二人感情因此出现危机。同年 7 月起,孙某与邹某在外租房同居。江某对孙某的出轨行为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并要求孙某履行夫妻忠诚协议。请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以下问题:(分数:4.00)(1).孙某与江某的夫妻忠诚协议是否适用我国合同法?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孙某与江某的夫妻忠诚协议不适用我国合同法。我国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民事

    40、权利义务关系均为财产关系,而夫妻关系主要是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从属于夫妻人身关系。我国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故夫妻忠诚协议不适用我国合同法。)解析:(2).对本案中的夫妻忠诚协议,法官甲认为全部无效,而法官乙认为部分无效。请选择您较为认同的观点(只能选择一种观点),并阐释理由。(2012 年法学基础课案例分析第 38 题)(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如同意法官甲的观点,参考答案如下:人身权是法定的。法律不允许通过协议来设立、变更、终止人身关系,即不能通过合同来调整人身关系。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相互忠实。这一规定具有明显的倡导性,

    41、并且婚姻法也没有规定违反该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见,夫妻相互忠实是一种道德义务,并非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确立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对此,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仅以违反“夫妻应相互忠实”的规定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本案中,孙某与江某的夫妻忠诚协议属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并且是以道德义务作为对价,故该协议无效。 如同意法官乙的观点,参考答案如下:第一,协议中有关人身关系的约定,如“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过错方必须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等,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是否主张离婚是婚姻当事

    42、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本案中,孙某与江某之间“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的约定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故无效。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既是法定权利,也是法定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不得取消或放弃。本案中,孙某与江某通过忠诚协议要求过错方必须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违反了民法总则的规定,故该约定无效。 第二,孙某与江某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过错方所有”的约定,属于财产关系的约定,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以协议方式处分财产,故该约定有效。)解析:甲和乙于 2007 年 2 月 1 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 120 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人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 年 10 月 10 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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