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1 及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1,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2017 年真题)甲(18 周岁)伪造身份信息与(23 周岁)登记结婚。有权以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分数:2.00)A.甲的近亲属B.乙的近亲属C.甲住所地的基层组织D.乙住所地的基层组织3.(2017 年真题)根据我国收养法,下列情形中,收养关系可以成立的是( )。(分数:2.0
2、0)A.甲(男,28 周岁,未婚)收养 2 周岁的孤儿B.乙(女,50 周岁,离异)收养自己 15 周岁的亲侄子C.丙(女,60 周岁,丧偶)收养自己 19 周岁的继女D.丁(女,45 周岁,有配偶)单独收养自己 5 周岁的外甥4.(2014 年真题)赵某死亡后,甲依遗嘱继承了一套房屋(价值 180 万元),乙依遗嘱分得一幅字画(价值 40万元),丙依法定继承分得现金 60 万元。遗产分割完毕后,赵某的债权人找到甲、乙、丙,要求偿还欠款40 万元。该欠款应( )。(分数:2.00)A.全部由甲偿还B.全部由丙偿还C.由甲偿还 30 万元,丙偿还 10 万元D.由甲、乙、丙按照各自分得的遗产价值
3、比例偿还5.(2014 年真题)2013 年 3 月 28 日毕某病逝,3 月 31 日子女将其安葬。4 月 2 日,毕某的子女一起清理毕某的遗产并确定继承份额,4 月 5 日遗产分割完毕。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分数:2.00)A.3 月 28 日B.3 月 31 日C.4 月 2 日D.4 月 5 日6.(2016 年真题)甲立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赠。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该遗赠失效B.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C.该遗赠不生效D.两幅字画由乙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7.(2013 年真题)市政公司在挖掘
4、的坑道两侧设置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某夜,甲酒后驾车,撞毁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后逃逸。次日凌晨,乙骑自行车经过时摔人坑道受伤。乙的损失应当( )。(分数:2.00)A.由市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由甲承担赔偿责任C.由市政公司和甲承担连带责任D.由乙自己承担8.(2013 年真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分数:2.00)A.某公司连续一年未发工资,致职工甲忧心忡忡B.某学校违反合同提前解聘教师乙,致其痛苦不堪C.某行政机关公布对工作人员丙的处分决定,致其精神萎靡不振D.某医院因失误致产妇丁抱错孩子,其抚养 15 年后发现真相痛苦万分9.(2014 年真题)
5、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分数:2.00)A.公平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D.过错推定责任原则10.(2014 年真题)某医院医生张某在为患者李某做手术时将一块纱布遗留在李某腹腔,李某因此所受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医院和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承担补充责任11.(2014 年真题)章某为曙光中学初一学生。某日,在放学回家路过育才幼儿园时,章某用弹弓射树上小鸟,不料误伤在园内玩耍的幼儿吕某。吕某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曙光
6、中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育才幼儿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章某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育才幼儿园和章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2.(2014 年真题)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经营者的免责事由是( )。(分数:2.00)A.战争B.不可抗力C.受害人故意D.受害人重大过失13.(2015 年真题)甲在某饭店醉酒闹事,饭店员工和就餐顾客纷纷躲闪,顾客乙躲闪不及被甲打伤。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甲和饭店承担连带责任C.饭店承担责任,甲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D.甲承担责任,饭店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14.(2015 年真题)甲超速驾驶汽车,
7、乙逆行骑摩托车。两车相撞,摩托车飞至人行道,将行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乙单独承担责任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D.甲、乙承担按份责任15.(2015 年真题)甲承租乙的房屋。某日,甲在阳台上修剪花草,顺手将剪刀放在阳台边上,不料剪刀被大风吹落,扎伤行人丙。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乙单独承担责任C.丙自行承担D.甲、乙共同承担责任16.(2016 年真题)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自己承担B.乙承担全部责任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D.
8、该高校与乙共同承担责任17.(2016 年真题)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乙、丙分担D.丙自己承担18.(2016 年真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则市场价格的确定时间为( )。(分数:2.00)A.损失发生时B.被侵权人提起诉讼时C.侵权行为实施时D.被侵权人知道损失发生时19.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9、。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20.(2017 年真题)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 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 年 5 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分数:2.00)A.乙B.丁C.戊D.庚21.(2013 年真题)甲乘坐公交公司司机乙驾驶的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私家车相撞,甲受伤致残。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对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分数:2.00)A.甲的损失应由乙承担责任B.甲的损失应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C.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按份责任D.甲
10、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2.(2014 年真题)下列权利中,受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有( )。(分数:2.00)A.股权B.监护权C.发现权D.继承权23.(2015 年真题)甲医院误将患者乙的左肾切除。甲医院有义务赔偿乙的( )。(分数:2.00)A.精神损害B.后续治疗费用C.护理费和交通费D.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4.(2016 年真题)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实施某些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些行为包括( )。(分数:2.00)A.生产B.销售C.运输D.保管25.(2017 年真题)小明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生活。某日午休时,小明在幼儿园与
11、小朋友小刚打闹,幼儿园老师余某因外出接电话而未能发现和制止,小明将小刚的头打伤。对于小刚的损害,不应承担责任的有( )。(分数:2.00)A.小明的母亲B.幼儿园C.小明的父亲D.余某26.辨析题第 58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7.(2013 年真题)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请结合我国民法的监护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加以辨析。(分数:2.00)_28.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015 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11 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
12、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请问:(分数:6.00)(1).本条所称“胁迫”应如何理解?(分数:2.00)_(2).有权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是谁?(分数:2.00)_(3).本条中的“一年”是何种性质的期间?(分数:2.00)_29.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017 年真题)甲因出国工作,将自己的宠物犬寄养在朋友乙家。2015 年 5 月 2 日,乙擅自决定将该犬卖给同事丙,乙、丙二人约定:宠物犬价格为 5 万元,2
13、015 年 8 月 30 日双方同时交付。 丙为按时向乙付款,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向丁借款 3 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2015 年 8 月 23 日,甲提前回国,从乙处取回宠物犬。2015 年 8 月 31 日,丙以乙不能履行为由,通知乙解除合同。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分数:6.00)(1).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分数:2.00)_(2).丁对丙的汽车是否享有抵押权?(分数:2.00)_(3).丙是否有权解除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1 答案
14、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1,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2017 年真题)甲(18 周岁)伪造身份信息与(23 周岁)登记结婚。有权以甲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 )。(分数:2.00)A.甲的近亲属 B.乙的近亲属C.甲住所地的基层组织D.乙住所地的基层组织解析:解析:婚姻法解释(一)第 7 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 10 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
15、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根据上述规定第 2 项,选 A 项。3.(2017 年真题)根据我国收养法,下列情形中,收养关系可以成立的是( )。(分数:2.00)A.甲(男,28 周岁,未婚)收养 2 周岁的孤儿B.乙(女,50 周岁,离异)收养自己 15 周岁的亲侄子 C.丙(
16、女,60 周岁,丧偶)收养自己 19 周岁的继女D.丁(女,45 周岁,有配偶)单独收养自己 5 周岁的外甥解析:解析:本题标准答案为 B 项,但本书认为,C 项也是正确答案。收养法第 6 条第 4 项规定,收养人应当年满 30 周岁,才符合收养人条件。故 A 项表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收养法第 7 条第 1 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 4 条第 3 项(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不满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第 5 条第 3 项(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第9 条和被收养人不满 14 周岁的限制。据此,B 项表述的收养关系成立,选 B
17、项。我国收养法规定,被收养人必须不满 14 周岁,只有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继子女等特殊情形才允许收养成年人,这表明我国以收养未成年人为原则、收养成年人为例外。同时,依据收养法第 14 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 4 条第 3 项、第 5 条第 3 项、第 6 条和被收养人不满 14 周岁以及收养 1 名的限制。据此,C 项表述的收养关系也成立。D 项表述的情形虽然符合收养法第 7 条有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条件,但不符合收养法第 10 条第 2 款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据此,D 项表述的收养关系不成立。
18、4.(2014 年真题)赵某死亡后,甲依遗嘱继承了一套房屋(价值 180 万元),乙依遗嘱分得一幅字画(价值 40万元),丙依法定继承分得现金 60 万元。遗产分割完毕后,赵某的债权人找到甲、乙、丙,要求偿还欠款40 万元。该欠款应( )。(分数:2.00)A.全部由甲偿还B.全部由丙偿还 C.由甲偿还 30 万元,丙偿还 10 万元D.由甲、乙、丙按照各自分得的遗产价值比例偿还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继承法意见)第 62 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
19、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据此,选 B 项。5.(2014 年真题)2013 年 3 月 28 日毕某病逝,3 月 31 日子女将其安葬。4 月 2 日,毕某的子女一起清理毕某的遗产并确定继承份额,4 月 5 日遗产分割完毕。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 )。(分数:2.00)A.3 月 28 日 B.3 月 31 日C.4 月 2 日D.4 月 5 日解析:解析:继承法第 2 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本题表述中,被继承人于 2013 年 3月 28 日死亡,则继承由此时开始,选 A 项。
20、6.(2016 年真题)甲立有遗嘱,将其两幅字画留给好友乙。甲死后次日,乙表示接受遗赠。后乙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该遗赠失效B.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 C.该遗赠不生效D.两幅字画由乙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解析:解析:继承法意见第 53 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据此,选 B 项。7.(2013 年真题)市政公司在挖掘的坑道两侧设置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某夜,甲酒后驾车,撞毁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后逃逸。次日凌晨,乙骑自行车经过时摔人坑道受伤。乙的损失应当( )。(分数:2.00)
21、A.由市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甲承担赔偿责任C.由市政公司和甲承担连带责任D.由乙自己承担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91 条第 1 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表述中,市政公司是施工人,因而应由市政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的标志必须具有明显性;施工人要保证警示标志的稳固并负责对其维护,使警示标志持续地存在于施工期间。例如,应当保证警示标志牢固,防止被风刮走;在警示标志毁损时,应当及时修复;对于仅设置明显的标志不足以保障他人安全的,施
22、工人还应当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综上分析,选 A 项。8.(2013 年真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分数:2.00)A.某公司连续一年未发工资,致职工甲忧心忡忡B.某学校违反合同提前解聘教师乙,致其痛苦不堪C.某行政机关公布对工作人员丙的处分决定,致其精神萎靡不振D.某医院因失误致产妇丁抱错孩子,其抚养 15 年后发现真相痛苦万分 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3、据此,选 D 项。侵权责任法第 22 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必须是人身权益遭受非法侵害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遭受损害的,当事人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不选 A、B 项。精神损害赔偿系民事赔偿,适用于民事法律关系,而 C 项表述系行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之规定,故不选 C 项。9.(2014 年真题)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分数:2.00)A.公平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 D.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
24、第 65 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无论污染者是否有过错,只要造成环境污染,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环境污染致害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故选 C 项。A 项表述不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责任法第 24 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据此,侵权责任法已经没有公平责任原则之规定,而是修改为“公平分担损失”。10.(2014 年真题)某医院医生张某在为患者李某做手术时将一块纱布遗留在李某腹腔,李某因此所受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医院和张某承担连带赔
25、偿责任D.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承担补充责任解析:解析:医疗侵权行为发生在医务人员以医疗机构名义从事的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是侵权行为主体,医疗机构是侵权责任主体。侵权责任法第 57 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医生张某在诊疗活动中违反了最基本的注意义务,造成李某损害,李某的损害应由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见,选 A 项。11.(2014 年真题)章某为曙光中学初一学生。某日,在放学回家路过育才幼儿园时,章某用弹弓射树上小鸟,不料误伤在园内玩耍的幼儿吕某。吕某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曙光中学承担
26、全部赔偿责任B.育才幼儿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章某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育才幼儿园和章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据此,在被监护人侵权行为中,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相分离,行为主体是被监护人,责任主体是其监护人。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被监护人的行为构成侵权,监护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可以减轻其责任。本题没有交代减轻情节,更没有减轻责任的选项,所以应由章某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见,选 C 项。12.(2014 年真题)根据
27、侵权责任法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经营者的免责事由是( )。(分数:2.00)A.战争B.不可抗力C.受害人故意 D.受害人重大过失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71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据此,民用航空器致人损害的高度危险责任,其免责事由仅有一项:受害人故意。该免责事由要求极其严格,甚至可以作为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中普遍适用的不可抗力都不能成为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的免责事由。可见,选 C 项。民法对高度危险责任免责事由的规定极其严格,且不同类型的高度危险责任免责事由都是不同的,因此经常成为
28、选择题的考查方向。考生应当牢记下列各类高度危险责任的免责事由:民用核设施:战争、受害人故意;民用航空器:受害人故意;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对于被侵权人有重大过失的,占有人或使用人基于无过错责任虽然不能免责,但可以减责;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使用高度轨道运输工具: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责;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不存在免责事由;进入高度危险区域或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13.(2015 年真题)甲在某饭店醉酒闹事,饭店员工和就餐顾客纷纷躲闪,顾客乙躲闪不及被甲打伤。乙的损害应由( )
29、。(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甲和饭店承担连带责任C.饭店承担责任,甲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D.甲承担责任,饭店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37 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据此,选 D 项。14.(2015 年真题)甲超速驾驶汽车,乙逆行骑摩托车。两车相撞,摩托车飞至人行道,将行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分
30、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乙单独承担责任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承担按份责任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11 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选 C 项。注意:本题考查的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而非共同侵权行为,虽然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的侵权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共同侵权行为要求侵权人有意思联络,本题表述中,甲、乙二人不存在意思联络,因而并非共同侵权行为。不选 A、B 项,理由在于:因为丙的伤害是由甲、乙二人行为的累积造成的,没有二人行为的共同作用,就不
31、会产生损害结果,所以甲、乙对损害结果都不能单独承担责任,而应连带承担责任。不选 D 项,理由在于:虽然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和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都要求行为人无意思联络,也都造成了同一损害后果,但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损害后果的原因是累积即共同作用造成的,而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损害后果的原因并非累积造成的,即各个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能够分别产生作用。15.(2015 年真题)甲承租乙的房屋。某日,甲在阳台上修剪花草,顺手将剪刀放在阳台边上,不料剪刀被大风吹落,扎伤行人丙。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 B.乙单独承担责任
32、C.丙自行承担D.甲、乙共同承担责任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85 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据此,本题表述中,丙的损害是由承租人甲造成的,因而应由甲单独承担侵权责任,故选 A 项,不选 C 项。出租人乙对丙的损害无过错,乙不承担责任,故不选 B、D 项。16.(2016 年真题)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自己承担 B.乙
33、承担全部责任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D.该高校与乙共同承担责任解析:解析:乙投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此为意外事件,乙不承担责任,甲的损害应由自己承担,选 A 项。注意:侵权责任法第 3840 条规定的学教事故责任中所指的学生,仅指未成年学生,如果是成年学生,应适用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则。此外,事故的种类,包括学生本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不包括学生在学校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事故,对此,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 6 条第 1 款确定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7.(2016 年真题)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头砸
34、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分担D.丙自己承担解析:解析: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侵权责任法第 10 条规定了共同危险行为,即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选 B 项。18.(2016 年真题)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则市场价格的确定时间为( )。(分数:2.00)A.损失发生时 B.被侵权人提起
35、诉讼时C.侵权行为实施时D.被侵权人知道损失发生时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19 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据此,选 A 项。19.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解析:20.(2017 年真题)甲、乙系夫妻,有一子丙。丙与丁结婚,生有一女戊。2008 年丙去世,丁与庚再婚,二人一起照顾甲、乙的生活起居。2015 年 5 月甲去世。对甲遗产的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分数:2.00)A.乙 B.丁 C.戊 D.庚解析:解析:
36、乙是甲的妻子,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选 A 项。丁是甲的儿媳,丧偶,照顾甲的生活起居,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选 B 项。戊是丙的女儿,丙作为甲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戊可以代位继承甲的遗产,代位继承作为替补继承,戊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甲的遗产,选 C 项。庚不是甲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甲的遗产,不选 D 项。21.(2013 年真题)甲乘坐公交公司司机乙驾驶的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私家车相撞,甲受伤致残。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对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分数:2.00)A.甲的损失应由乙承担责任 B.甲的损失应由公交公司
37、承担责任C.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为选非题。侵权责任法第 34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乙作为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其侵权责任应由公交公司承担,此所谓替代责任,故选 A 项,不选 B 项。既然由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就不存在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故选 C、D 项。22.(2014 年真题)下列权利中,受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有( )。(分数:2.00)A.股权 B.监护权 C.发现权 D.继承权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2 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
38、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据此,备选项应全选。侵权责任法第 2 条规定中的“等“字所包含的权利主要包括身体权、人身自由权、信用权、知情权、配偶权、贞操权、亲权和亲属权。此外,死者的人格利益也受到侵权责任法保护。根据上述规定,下列权利不受侵权责任法保护:民法债权、宪法规定中的平等权、政治权利、监督权等公民基本权利。23.(2015 年真题)甲医院误将患者乙的左肾切除。甲医院有义务赔偿乙的( )。(分数:2.00)A.精神损害
39、B.后续治疗费用 C.护理费和交通费 D.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16 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据此,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 (1)常规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2)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 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
40、葬费; 死亡赔偿金。 根据上述归纳,选 B、C、D 项。侵权责任法第 22 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精神损害也属于人身损害。本题表述中,患者乙遭受人身损害,必然会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身体上的疼痛,因此,甲医院有义务赔偿乙的精神损害。可见,选 A 项。24.(2016 年真题)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实施某些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些行为包括( )。(分数:2.00)A.生产 B.销售 C.运输D.保管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47 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
41、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据此,选 A、B 项。25.(2017 年真题)小明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生活。某日午休时,小明在幼儿园与小朋友小刚打闹,幼儿园老师余某因外出接电话而未能发现和制止,小明将小刚的头打伤。对于小刚的损害,不应承担责任的有( )。(分数:2.00)A.小明的母亲 B.幼儿园C.小明的父亲 D.余某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38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据此,幼儿园老师余某外出打电话未能制止小明和小刚打闹,致
42、使小明将小刚的头打伤,对于小刚的损害,幼儿园疏于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选 B 项。小明的父母是小明的监护人,依据侵权责任法有关监护人责任的规定,小明的父母应当对小明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承担侵权责任,但承担监护人责任的条件是幼儿园没有过错,本题表述中,幼儿园有疏于管理的过错,因此,应当由幼儿园承担侵权责任。余某是学校老师,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余某不承担侵权责任。综上分析,选 A、C、D 项。26.辨析题第 58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7.(2013 年真题)古人云:“子
43、不教,父之过。”请结合我国民法的监护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加以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是:根据我国民法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果“子”是未成年人,则“父”是其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子”有法定的“教”的义务,即监督、保护和教育职责。 (3)不正确的一面是: 根据我国民法监护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果“子”是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无须为其设定监护人,“父”对“子” 没有“教”的义务;“父”对“子”的侵权行为也不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如果“子”是未成年人或患有精神病的成年人,“父”作为监护人,对“子”的侵权行为承担无过
44、错责任和补充责任,“父之过”不是其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解析:28.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015 年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11 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请问:(分数:6.00)(1).本条所称“胁迫”应如何理解?(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解析:(2).有权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是谁?(分数:2.00)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