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4 及答案解析(总分:5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7,分数:34.00)1.(2007 年单选 49)甲见乙挥拳打丙,遂上前制止,结果被乙误伤。对甲因此所受的损害( )。(分数:2.00)A.由乙、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B.由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由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由乙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无力承担,可责令丙给予适当补偿2.(2008 年单选 49)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分数:2.00)A.生命权受到非法侵害B.名称权受到非法侵害C.合同债权受到非法侵害D.承
2、包经营权受到非法侵害3.(2013 年单选 40)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分数:2.00)A.某公司连续一年未发工资,致职工甲忧心忡忡B.某学校违反合同提前解聘教师乙,致其痛苦不堪C.某行政机关公布对工作人员丙的处分决定,致其精神萎靡不振D.某医院因失误致产妇丁抱错孩子,其抚养 15 年后发现真相痛苦万分4.(2016 年单选 34)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则市场价格的确定时间为( )。(分数:2.00)A.损失发生时B.被侵权人提起诉讼时C.侵权行为实施时D.被侵权人知道损失发生时5.(2009 年单选 49
3、)甲被恶狗追咬,为避免被咬伤,夺过从其旁边经过的乙的名贵手提包,向狗打去。狗被打伤,乙的手提包也被损坏。甲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正当防卫B.自助行为C.侵权行为D.紧急避险6.(2016 年单选 31)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自己承担B.乙承担全部责任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D.该高校与乙共同承担责任7.(2015 年单选 37)甲超速驾驶汽车,乙逆行骑摩托车。两车相撞,摩托车飞至人行道,将行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乙单独承担责任C.甲、乙承担
4、连带责任D.甲、乙承担按份责任8.(2016 年单选 33)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乙、丙分担D.丙自己承担9.(2010 年单选 49)甲雇用乙为自己的长途货车司机。乙在送货过程中,因重大过失致行人丙受到伤害。对丙的伤害应由( )。(分数:2.00)A.甲承担赔偿责任B.乙承担赔偿责任C.甲和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D.甲和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2014 年单选 27)章某为曙光中学初一学生。某日,在放学回
5、家路过育才幼儿园时,章某用弹弓射树上小鸟,不料误伤在园内玩耍的幼儿吕某。吕某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曙光中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育才幼儿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章某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育才幼儿园和章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1.(2015 年单选 36)甲在某饭店醉酒闹事,饭店员工和就餐顾客纷纷躲闪,顾客乙躲闪不及被甲打伤。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甲和饭店承担连带责任C.饭店承担责任,甲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D.甲承担责任,饭店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12.(2009 年单选 48)2006 年 7 月 27 日,某农用航空服务站为某村进行飞行
6、防治病虫害作业,多次超低空飞经个体养鸡户张某的鸡舍上空。飞机飞行的噪音使张某的鸡群受到惊吓,鸡陆续死亡,累计两千余只。此种侵权行为属于( )。(分数:2.00)A.一般侵权B.高度危险作业侵权C.环境污染侵权D.产品缺陷侵权13.(2010 年单选 50)甲邀请乙一同到河边钓鱼。当乙甩竿时,鱼钩挂在旁边裸露的电线上,乙当场触电身亡。经查,该输电线路属供电局所有。对乙的死亡应承担责任的是( )。(分数:2.00)A.甲B.乙C.供电局D.甲和供电局14.(2013 年单选 39)市政公司在挖掘的坑道两侧设置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某夜,甲酒后驾车,撞毁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后逃逸。次日凌晨,乙骑自行车
7、经过时摔人坑道受伤。乙的损失应当( )。(分数:2.00)A.由市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由甲承担赔偿责任C.由市政公司和甲承担连带责任D.由乙自己承担15.(2014 年单选 26)某医院医生张某在为患者李某做手术时将一块纱布遗留在李某腹腔,李某因此所受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医院和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承担补充责任16.(2014 年单选 28)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经营者的免责事由是( )。(分数:2.00)A.战争B.不可抗力C.受害人故意D.受害人重大过失17.(2
8、015 年单选 38)甲承租乙的房屋。某日,甲在阳台上修剪花草,顺手将剪刀放在阳台边上,不料剪刀被大风吹落,扎伤行人丙。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乙单独承担责任C.丙自行承担D.甲、乙共同承担责任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7,分数:14.00)18.(2009 年多选 55)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分数:2.00)A.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 年后才发现B.某扩印部将丙丁结婚照的底片丢失C.某公司使用知名企业的名称促销自己的产品D.某人冒用明星庚的姓名演出获利19.(2010 年多选 55)甲与乙在某影楼拍摄了一组婚纱照。未经
9、甲乙许可,影楼将他们的一张婚纱照置于橱窗中招揽生意。1 年后,甲乙发现影楼的侵权行为,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根据为( )。(分数:2.00)A.侵权人的获利情况B.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C.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D.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20.(2015 年多选 49)甲医院误将患者乙的左肾切除。甲医院有义务赔偿乙的( )。(分数:2.00)A.精神损害B.后续治疗费用C.护理费和交通费D.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1.(2011 年多选 50)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包括( )。(分数:2.00)A.不可抗力B.受害人的故意C.意外事件D.受害人同意22.
10、(2006 年多选 53)某甲 5 岁,父母离异后由其母抚养。某日,某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某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教师某丙未及时制止。某甲将某乙推倒在地,造成某乙骨折,花去医药费 3 000 余元。对某乙的损失( )。(分数:2.00)A.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B.如果某甲之母独立承担责任确有困难,某甲之父应承担赔偿责任C.幼儿园应给予适当赔偿D.某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3.(2013 年多选 50)甲乘坐公交公司司机乙驾驶的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私家车相撞,甲受伤致残。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对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分数:2.00)A.甲的损失应由乙承担责任B.甲
11、的损失应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C.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按份责任D.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4.(2016 年多选 46)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实施某些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些行为包括( )。(分数:2.00)A.生产B.销售C.运输D.保管三、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25.(2013 年辨析 56)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请结合我国民法的监护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加以辨析。(分数:2.00)_四、法条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26.(2004 年法条分析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30 条规定:“
12、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试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法律规定。(分数:2.00)_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27.(2009 年案例分析 60)2006 年 8 月 8 日下午 5 时,某村刮起 8 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途中,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
13、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盖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 7 月 2 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4 答案解析(总分:5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7,分数:34.00)1.(200
14、7 年单选 49)甲见乙挥拳打丙,遂上前制止,结果被乙误伤。对甲因此所受的损害( )。(分数:2.00)A.由乙、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B.由乙、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由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由乙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无力承担,可责令丙给予适当补偿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23 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本题表述中,甲为制止乙侵害丙的人身利益而遭受损害,应当由乙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乙无力赔偿,经权利人请求,可以由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可见,选 D 项。2.(2008 年单选
15、49)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分数:2.00)A.生命权受到非法侵害 B.名称权受到非法侵害C.合同债权受到非法侵害D.承包经营权受到非法侵害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22 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法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 1 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
16、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直当依法予以受理。根据上述规定,选 A 项,不选C、D 项。不选 B 项,因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法人不得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而名称权只能由法人享有。注意:(1)只有自然人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当事人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人人格权:受到侵害的,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2)对于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遭受侵害,当事人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3)对于物权遭受损害的,当事人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下列两种情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
17、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3.(2013 年单选 40)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分数:2.00)A.某公司连续一年未发工资,致职工甲忧心忡忡B.某学校违反合同提前解聘教师乙,致其痛苦不堪C.某行政机关公布对工作人员丙的处分决定,致其精神萎靡不振D.某医院因失误致产妇丁抱错孩子,其抚养 15 年后发现真相痛苦万分 解析:解析: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 2 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
18、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选 D 项。侵权责任法第 22 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精神损害赔偿必须是人身权益遭受非法侵害才可以要求赔偿,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遭受损害的,当事人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不选 A、B 项。精神损害赔偿系民事赔偿,适用于民事法律关系,而 C 项表述系行政法律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故不适用民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之规定,故不选 C 项。4.(2016 年单选 34)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则市
19、场价格的确定时间为( )。(分数:2.00)A.损失发生时 B.被侵权人提起诉讼时C.侵权行为实施时D.被侵权人知道损失发生时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19 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据此,选 A 项。5.(2009 年单选 49)甲被恶狗追咬,为避免被咬伤,夺过从其旁边经过的乙的名贵手提包,向狗打去。狗被打伤,乙的手提包也被损坏。甲的行为构成( )。(分数:2.00)A.正当防卫B.自助行为C.侵权行为D.紧急避险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31 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
20、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侵权责任法中的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包括:(1)危险具有紧迫性。(2)紧急避险是必要的。(3)紧急避险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本题表述中,甲的行为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含义和构成要件,故选 D 项。本题表述的情形是紧急躲避危险,而不是防卫反击,故不选 A 项。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所认可的行为。侵权责任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自助行为作为抗辩事由的情形,但我国民法承认自助行
21、为属于抗辩事由的一种。从本题表述的情形看,甲的行为并非属于自助行为,因为甲的行为与自助行为的含义不符,故不选 B 项。甲的行为显然不是侵权行为,故不选 C 项。6.(2016 年单选 31)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自己承担 B.乙承担全部责任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D.该高校与乙共同承担责任解析:解析:乙投篮,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此为意外事件,乙不承担责任,甲的损害应由自己承担,选 A 项。注意:侵权责任法第 3840 条规定的学教事故责任中所指的学生,仅指未成年学生,如果是成年学生,应适用侵权责任的一
22、般规则。此外,事故的种类,包括学生本人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死亡事故,不包括学生在学校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事故,对此,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 6 条第 1 款确定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7.(2015 年单选 37)甲超速驾驶汽车,乙逆行骑摩托车。两车相撞,摩托车飞至人行道,将行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乙单独承担责任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承担按份责任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11 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选 C 项。注
23、意:本题考查的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行为,而非共同侵权行为,虽然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的侵权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共同侵权行为要求侵权人有意思联络,而本题表述中,甲、乙二人不存在意思联络,因而并非共同侵权行为。不选 A、B 项,理由在于:因为丙的伤害是由甲、乙二人行为的累积造成的,没有二人行为的共同作用,就不会产生损害结果,所以甲、乙对损害结果都不能单独承担责任,而应连带承担责任。不选 D 项,理由在于:虽然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和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都要求行为人无意思联络,也都造成了同一损害后果,但承担连带责任的无
24、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的损害后果的原因是累积即共同作用造成的,而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的损害后果的原因并非累积造成的,即各个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能够分别产生作用。8.(2016 年单选 33)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为图方便各自将伐下的原木从山上滚下,不料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山下的行人丙,且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乙承担按份责任B.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乙、丙分担D.丙自己承担解析:解析: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危险行为。侵权责任法第 10 条规定了共同危险行为,即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
25、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选 B 项。9.(2010 年单选 49)甲雇用乙为自己的长途货车司机。乙在送货过程中,因重大过失致行人丙受到伤害。对丙的伤害应由( )。(分数:2.00)A.甲承担赔偿责任 B.乙承担赔偿责任C.甲和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D.甲和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解析:解析:本题原标准答案为 D 项,侵权责任法生效后,本题无答案。本题所给的标准答案的法律依据是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根据该解释第 9 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6、;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据此,选 D 项。侵权责任法第 35 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选 A 项。注意:对于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尽管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雇主对雇员的追偿权,但只要雇员有过错,雇主是有权向雇员追偿的。10.(2014 年单选 27)章某为曙光中学初一学生。某日,在放学回家路过育才幼儿园时,章某用弹弓射树上小鸟,不料误伤在园内玩耍的幼儿吕某。吕某的损害
27、应由( )。(分数:2.00)A.曙光中学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育才幼儿园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章某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D.育才幼儿园和章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据此,在被监护人侵权行为中,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相分离,行为主体是被监护人,责任主体是其监护人。监护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被监护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监护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可以减轻其责任。本题没有交代减轻情节,更没有减轻责任的选项,所以应由章某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8、。可见,选 C 项。11.(2015 年单选 36)甲在某饭店醉酒闹事,饭店员工和就餐顾客纷纷躲闪,顾客乙躲闪不及被甲打伤。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B.甲和饭店承担连带责任C.饭店承担责任,甲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D.甲承担责任,饭店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 37 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9、据此,选 D 项。12.(2009 年单选 48)2006 年 7 月 27 日,某农用航空服务站为某村进行飞行防治病虫害作业,多次超低空飞经个体养鸡户张某的鸡舍上空。飞机飞行的噪音使张某的鸡群受到惊吓,鸡陆续死亡,累计两千余只。此种侵权行为属于( )。(分数:2.00)A.一般侵权B.高度危险作业侵权C.环境污染侵权 D.产品缺陷侵权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65 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环境的行为包括工矿企业、单位或个人在从事生产、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和噪声、振动、恶臭排放或传播到大气、水、土地等环境之中,从而对
30、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危害行为。本题表述中,某农用航空服务站所实施的污染环境的行为属于噪声污染,该污染导致张某的财产损害,构成环境污染侵权。可见,选 C 项。环境污染属于一种特殊侵权责任,而不是一般侵权行为,故不选 A 项。由于噪音并非高空作业特有的现象,而高空作业作为高度危险责任,其危险源并不是噪音而是高度,故不选 B 项。由于飞行噪音与产品有无缺陷没有直接联系,故不选 D 项。13.(2010 年单选 50)甲邀请乙一同到河边钓鱼。当乙甩竿时,鱼钩挂在旁边裸露的电线上,乙当场触电身亡。经查,该输电线路属供电局所有。对乙的死亡应承担责任的是( )。(分数:2.00)A.甲B.乙C.供电局 D.甲
31、和供电局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73 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据此,本题表述中,乙在钓鱼时触电身亡,该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局所有,供电局作为输电线路的经营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选 C 项。本题表述中,甲邀请乙一同到河边钓鱼,但乙的死亡并非甲的行为所致,且甲对乙的死亡也并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14.(2013 年单选 39)市政公司在挖掘的坑道两侧设置了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某夜,甲酒后
32、驾车,撞毁障碍物和夜间警示灯后逃逸。次日凌晨,乙骑自行车经过时摔人坑道受伤。乙的损失应当( )。(分数:2.00)A.由市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甲承担赔偿责任C.由市政公司和甲承担连带责任D.由乙自己承担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91 条第 1 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表述中,市政公司是施工人,因而应由市政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的标志必须具有明显性;施工人要保证警示标志的稳固并负责对其维护,使警示标志持续地存在于施工期间。例如
33、,应当保证警示标志牢固,防止被风刮走;在警示标志毁损时,应当及时修复;对于仅设置明显的标志不足以保障他人安全的,施工人还应当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等等。综上分析,选 A 项。15.(2014 年单选 26)某医院医生张某在为患者李某做手术时将一块纱布遗留在李某腹腔,李某因此所受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医院和张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承担补充责任解析:解析:医疗侵权行为发生在医务人员以医疗机构名义从事的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是侵权行为主体,医疗机构是侵权责任主体。侵权责任法第 57 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
34、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医生张某在诊疗活动中违反了最基本的注意义务,造成李某损害,李某的损害应由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见,选 A 项。16.(2014 年单选 28)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经营者的免责事由是( )。(分数:2.00)A.战争B.不可抗力C.受害人故意 D.受害人重大过失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71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据此,民用航空器致人损害的高度危险责任,其免责事由仅有一项:受害人
35、故意。该免责事由要求极其严格,甚至可以作为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中普遍适用的不可抗力都不能成为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的免责事由。可见,选 C 项。民法对高度危险责任免责事由的规定极其严格,且不同类型的高度危险责任免责事由都是不同的,因此经常成为选择题的考查方向。考生应当牢记下列各类高度危险责任的免责事由:民用核设施:战争、受害人故意;民用航空器:受害人故意;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对于被侵权人有重大过失的,占有人或使用人基于无过错责任虽然不能免责,但可以减责;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责。遗失、抛弃高度危
36、险物、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不存在免责事由;进入高度危险区域或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17.(2015 年单选 38)甲承租乙的房屋。某日,甲在阳台上修剪花草,顺手将剪刀放在阳台边上,不料剪刀被大风吹落,扎伤行人丙。丙的损害应由( )。(分数:2.00)A.甲单独承担责任 B.乙单独承担责任C.丙自行承担D.甲、乙共同承担责任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85 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
37、人追偿。据此,本题表述中,丙的损害是由承租人甲造成的,因而应由甲单独承担侵权责任,故选 A 项,不选 C 项。出租人乙对丙的损害无过错,乙不承担责任,故不选 B、D 项。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7,分数:14.00)18.(2009 年多选 55)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分数:2.00)A.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 年后才发现 B.某扩印部将丙丁结婚照的底片丢失 C.某公司使用知名企业的名称促销自己的产品D.某人冒用明星庚的姓名演出获利 解析:解析: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 2 条规定,选 A 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 4 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
38、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据此,选 B 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 5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不选 C 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 1 条第 1 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据此,选 D 项。19.(2010 年多选 55)甲与乙在某影楼拍摄了一组婚纱照。未
39、经甲乙许可,影楼将他们的一张婚纱照置于橱窗中招揽生意。1 年后,甲乙发现影楼的侵权行为,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根据为( )。(分数:2.00)A.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B.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C.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D.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解析:解析: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据此,备选项
40、应全选。20.(2015 年多选 49)甲医院误将患者乙的左肾切除。甲医院有义务赔偿乙的( )。(分数:2.00)A.精神损害 B.后续治疗费用 C.护理费和交通费 D.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16 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据此,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1)常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2)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残疾赔偿金;
41、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根据上述归纳,选 B、C、D 项。侵权责任法第 22 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此,精神损害也属于人身损害。本题表述中,患者乙遭受人身损害,必然会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和身体上的疼痛,因此,甲医院有义务赔偿乙的精神损害。可见,选 A 项。21.(2011 年多选 50)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包括( )。(分数:2.00)A.不可抗力 B.受害人的故意 C.意外事件 D.受害人同意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一般
42、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包括过失相抵、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此外,私立救济、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受害人同意、意外事件等也可以成为抗辩事由,只不过侵权责任法对此没有规定。可见,备选项应全选。本题出的不周延,因为本题题干并没有区分是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角度确定抗辩事由的类型,还是从法理上确定抗辩事由的类型。22.(2006 年多选 53)某甲 5 岁,父母离异后由其母抚养。某日,某甲在幼儿园午餐时与小朋友某乙发生打斗,在场的带班教师某丙未及时制止。某甲将某乙推倒在地,造成某乙骨折,花去医药费 3 000 余元。对某乙的损失( )。(分数:2.00)A.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B
43、.如果某甲之母独立承担责任确有困难,某甲之父应承担赔偿责任 C.幼儿园应给予适当赔偿D.某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解析:解析:本题原标准答案为 A、B、C 项,侵权责任法生效后,本题答案为 A、B 项。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第 1 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据此,本题表述中,某甲将某乙推倒,造成某乙骨折,花去医药费 3 000 余元,某甲的父母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可见,选 A 项。侵权责任法第 32 条第2 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
44、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另据民通意见第 158 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B 项表述正确,选 B 项。侵权责任法第 38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据此,本题表述中,对于某甲对某乙的伤害,幼儿园带班教师并未加以制止,这表明幼儿园有过错,应当承担某乙受到伤害的责任,该责任并非“适当赔偿”、“补偿”或相应
45、赔偿,而是全额赔偿。可见,C 项表述错误,不选。侵权责任法第 34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某丙作为幼儿园工作人员,不承担责任。可见,不选 D 项。23.(2013 年多选 50)甲乘坐公交公司司机乙驾驶的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私家车相撞,甲受伤致残。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对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分数:2.00)A.甲的损失应由乙承担责任 B.甲的损失应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C.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甲的损失应由乙与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34 条第 1
46、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乙作为公交公司人员,侵权责任应由公交公司承担,此所谓替代责任,故选 A 项,不选 B 项。既然由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就不存在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故选 C、D 项。24.(2016 年多选 46)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实施某些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些行为包括( )。(分数:2.00)A.生产 B.销售 C.运输D.保管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47 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据此,
47、选 A、B 项。三、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25.(2013 年辨析 56)古人云:“子不教,父之过。”请结合我国民法的监护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加以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是:根据我国民法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果“子”是未成年人,则“父”是其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子”有法定的“教”的义务,即监督、保护和教育职责。 (3)不正确的一面是:根据我国民法监护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的相关规定,如果“子”是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无须为其设定监护人,“父”对“子”没有“教”的义务;“父”对“子”的侵权行为也不承担法律上
48、的责任。如果“子”是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病的成年人,“父”作为监护人,对“子”的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和补充责任,“父之过”不是其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解析:四、法条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26.(2004 年法条分析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30 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试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法律规定。(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本条是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2)共同侵权行为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行为人为二人以上。行为具有关联性。行为具有共同的过错。造成单一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