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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及答案解析.doc

    • 资源ID:1385640       资源大小:60.50KB        全文页数: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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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及答案解析.doc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4 及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1,分数:42.00)1.(2005 年单选 33)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分数:2.00)A.自动解除B.自始无效C.继续有效D.不生效2.(2009 年单选 35)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分数:2.00)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转移”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

    2、大楼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 1 台电脑”3.(2010 年单选 33)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分数:2.00)A.消极的解除条件B.积极的解除条件C.消极的延缓条件D.积极的延缓条件4.(2008 年单选 35)民法通则所称的重大误解不包括( )。(分数:2.00)A.对民事行为性质的误解B.对民事行为相对人的误解C.对民事行为内容的误解D.对民事行为动机的误解5.(2008 年单选 36)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撤销行为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之前为( )。(分数

    3、:2.00)A.有效行为B.效力未定行为C.无效行为D.部分无效行为6.(2004 年单选 43)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的是( )。(分数:2.00)A.代为书写遗嘱B.代拟发言稿C.代买办公用品D.代为主持会议7.(2009 年单选 36)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分数:2.00)A.代人书写起诉状B.代人办理企业登记C.代人整理资料D.代人看管小孩8.(2010 年单选 34)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在民法上,丙是甲的( )。(分数:2.00)A.代理人B.代表人C.传达人D.居间人9.(2012 年单选 25

    4、)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丙( )。(分数:2.00)A.不得代理B.可以代理C.在取得甲书面授权后可以代理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10.(2013 年单选 26)学校委托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教学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恰逢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王某抽中数码相机一台。该相机应当( )。(分数:2.00)A.归学校所有B.归王某所有C.归学校与王某共有D.归学校所有,但学校应给王某适当奖励11.(2005 年单选 41)根据代理权产生依据的不同,可将代理分为( )。(分数:2.00)A.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B.自己代

    5、理与双方代理C.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D.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12.(2016 年单选 29)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分数:2.00)A.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B.乙的转委托行为有效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D.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13.(2011 年单选 23)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该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此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分数:2.00)A.由甲自行承担损失B

    6、.由乙支付车款C.由丙支付车款D.由乙、丙承担连带付款责任14.(2007 年单选 37)下列情形中,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分数:2.00)A.代理人经委托人同意,转托他人代理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C.作为代理人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更换D.被代理人死亡15.(2004 年单选 39)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五年期间属于( )。(分数:2.00)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C.除斥期间D.取得时效期间16.(2006 年单选 3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 )。(分数:2.00)A.

    7、可以中止和中断B.可以中断和延长C.可以延长D.可以中止和延长17.(2008 年单选 38)下列事由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分数:2.00)A.权利人申请仲裁B.权利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C.义务人被宣告死亡D.当事人所在地发生不可抗力18.(2010 年单选 42)2007 年 12 月 31 日,甲被人打伤,但直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甲才得知凶手是乙。2008 年 12 月 5 日至 2008 年 12 月 14 日,甲因所在地发生地震,一直无法与外界联系。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丧失胜诉权的最后日期是( )。(分数:2.00)A.2008 年 12 月 31 日B.2

    8、009 年 4 月 30 日C.2009 年 5 月 10 日D.2010 年 5 月 10 日19.(2011 年单选 33)根据法律规定,因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 )。(分数:2.00)A.1 年B.2 年C.3 年D.4 年20.(2012 年单选 26)下列情形中,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分数:2.00)A.权利人申请仲裁B.权利人主张权利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D.权利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起诉21.(2013 年单选 28)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分数:2.00)A.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B.当事人提起诉讼C.权利人提出请求D.发生不可抗力二、多

    9、项选择题(总题数:3,分数:6.00)22.(2005 年多选 52)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租给乙居住。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分数:2.00)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成立但未生效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23.(2011 年多选 46)下列行为中,可以代理的有( )。(分数:2.00)A.立遗嘱B.申请商标注册C.订立合同D.参加行政诉讼24.(2012 年多选 47)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分数:2.00)A.自己代理B.双方代理C.越权代理D.无权代理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

    10、25.(2005 年简答 56)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分数:2.00)_26.(2015 年简答 5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分数:2.00)_27.(2004 年简答 57)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分数:2.00)_四、辨析题(总题数:2,分数:4.00)28.(2008 年辨析 58)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请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其加以辨析。(分数:2.00)_29.(2006 年辨析 58)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请运用代理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分数:2.00)_五、法条分析题

    11、(总题数:1,分数:2.00)30.(2005 年法条分析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49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制度构成和制度价值)。(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4 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1,分数:42.00)1.(2005 年单选 33)在所附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分数:2.00)A.自动解除B.自始

    12、无效C.继续有效 D.不生效解析:解析: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就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条件成就以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行为人已经开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当条件成就时,权利和义务则失去法律效力。当条件不成就时,民事法律行为则仍然有效。可见,选 C 项。2.(2009 年单选 35)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分数:2.00)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13、后,房屋所有权转移”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大楼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 1 台电脑” 解析:解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所附条件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法律明确规定的作为某法律行为生效必备要件的事实不能成为所附条件。据此,A 项表述中,小张与保险公司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这是保险法明确规定的保险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不能成为附条件,故不选 A 项。B 项表述中,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以登记作为公示方式,这是物权法明确规定的不动产物权转移的法定构成要件和公示方式,不能成为附条件,故不选 B 项。附条件民事

    14、法律行为中的所附条件必须具有或然性,即条件的发生与否不能确定,如果所附条件是必然发生的,则是所附期限,而不是所附条件。据此,C 项表述的情形构成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而不能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故不选 C 项。D 项表述中,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以“小明获得游泳冠军”作为电脑赠与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故选 D 项。3.(2010 年单选 33)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分数:2.00)A.消极的解除条件B.积极的解除条件C.消极的延缓条件D.积极的延缓条件 解析:解析:甲、乙约定租赁合同的生

    15、效以甲的儿子能够去外地工作作为附条件,该条件使租赁合同的效力得以延缓,因而属于延缓条件。可见,本题只能在 C、D 项中选择。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可以分为积极条件(肯定条件)和消极条件(否定条件)。积极条件是指把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作为所附条件的内容;消极条件是指把某种法律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所附条件的内容。一般而言,带有否定字眼的都属于消极条件。从本题表述的情形看,租赁合同所附条件应是积极条件,故选 D 项,不选 C 项。4.(2008 年单选 35)民法通则所称的重大误解不包括( )。(分数:2.00)A.对民事行为性质的误解B.对民事行为相对人的误解C.对民事行为内容的误解D.对民事行为

    16、动机的误解 解析:解析:民通意见第 71 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据此规定,重大误解是指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误解,不包括对动机、性别等的误解。可见,选 D 项。5.(2008 年单选 36)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撤销行为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之前为( )。(分数:2.00)A.有效行为 B.效力未定行为C.无效行为D.部分无效行为解析:解析:从效力上看,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行为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如果撤销权人在法定的 1 年除斥期间内行使

    17、了撤销权,则该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如果撤销权人在法定的 1 年除斥期间内没有主张撤销权,则该民事行为一直有效。可见,选 A 项。6.(2004 年单选 43)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的是( )。(分数:2.00)A.代为书写遗嘱B.代拟发言稿C.代买办公用品 D.代为主持会议解析:解析: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制度。备选项中,C 项表述属于代理,因为代买办公用品是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委托而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也应由被代理人承受,故选 C 项。代为书写遗嘱、代拟发言稿、代为主持会议都不是代理,因为这些行为或者并不涉及第三

    18、人,或者与第三人不存在相应的法律关系,或者不产生相应的民事法律后果,不选 A、B、D 项。7.(2009 年单选 36)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分数:2.00)A.代人书写起诉状B.代人办理企业登记 C.代人整理资料D.代人看管小孩解析:解析:B 项表述的办理企业登记符合代理制度的构成特征,属于代理行为,故选 B 项。在代理活动中,代理人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并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而代人书写起诉状,代书人的意思表示并不独立,也没有相应的第三人,故 A 项表述的行为不构成代理。代人整理资料和代人看管小孩,不存在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第三人,仅为事务性委托,也不构成代理,故不选 C、D

    19、项。8.(2010 年单选 34)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在民法上,丙是甲的( )。(分数:2.00)A.代理人B.代表人C.传达人 D.居间人解析:解析:甲委托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电脑的意向,丙没有独立的意思,仅仅是“转达”甲的意思,因此,丙是甲的传达人,故选 C 项。丙不是甲的代理人,因为代理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可是丙并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因此,丙不是甲的代理人。可见,不选 A 项。丙不是甲的代表人,因为民法中的代表人仅适用于法人。民法通则第 38 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

    20、的法定代表人。本题表述中,甲是公民,不是法人,丙不能成为甲的代表人,故不选 B 项。丙不是居间人,因为居间人是促成双方达成合意的撮合人,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居间人是独立于双方的第三人。本题表述中,丙并不是撮合人,仅是转达意思,因而不是居间人,故不选 D 项。9.(2012 年单选 25)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丙( )。(分数:2.00)A.不得代理 B.可以代理C.在取得甲书面授权后可以代理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解析:解析:对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或者须由本人亲自为之的行为,不得代理,这些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

    21、解除婚姻关系等,都不得代理。可见,选 A 项。10.(2013 年单选 26)学校委托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教学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恰逢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王某抽中数码相机一台。该相机应当( )。(分数:2.00)A.归学校所有 B.归王某所有C.归学校与王某共有D.归学校所有,但学校应给王某适当奖励解析:解析:王某作为学校的代理人,其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即学校承担,因而,王某抽中数码相机应当归学校所有,故选 A 项。11.(2005 年单选 41)根据代理权产生依据的不同,可将代理分为( )。(分数:2.00)A.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与委托代理 B.自己代

    22、理与双方代理C.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D.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解析:解析:根据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或者根据代理权的来源不同,可以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这是代理最具有意义的一种分类。可见,选 A 项。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都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因而不能成为代理的分类,不选 B 项。根据代理产生的法律效果的不同,可以将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不选 C 项。根据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是否明示被代理人的名义,可以将代理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不选 D 项。12.(2016 年单选 29)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

    23、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分数:2.00)A.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B.乙的转委托行为有效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 D.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解析:解析:甲委托乙购买手机,乙将购买手机事宜转委托给丙。转委托必须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同意,除非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同意转委托的。甲事后拒绝接受丙购得的手机,这表明甲事后拒绝同意乙的转委托行为,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乙应自负其责。乙擅自转委托,构成违约,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可见,选 C 项,不选 B 项。丙并非甲的指定代理人,不选 A 项。丙无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因为购买手机的合同合法有效,故不选

    24、 D 项。13.(2011 年单选 23)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该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否认。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此案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分数:2.00)A.由甲自行承担损失B.由乙支付车款C.由丙支付车款 D.由乙、丙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解析:解析:本题表述中,丙对乙的代理权未予否认,甲也托人就此事向丙核实,系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构成表见代理。对于因表见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即由丙承担因表见代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可见,选 C 项。14.(2007 年单选 37)下列情形中,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是( )。(分

    25、数:2.00)A.代理人经委托人同意,转托他人代理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作为代理人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更换D.被代理人死亡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 69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据此,选 B 项。在转委托中,委托代理关系并未终止,只不过是代理人将代理权限依法转托给他人而已。可见,不选 A 项。民通意见第 82 条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6、;(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成的。据此规定,被代理人死亡未必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终止。可见,不选 D 项。15.(2004 年单选 39)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五年期间属于( )。(分数:2.00)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C.除斥期间 D.取得时效期间解析:解析:合同法第 104 条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 5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 5 年期间是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

    27、,不能中止、中断和延长。可见,5 年期间是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故选 C 项。16.(2006 年单选 3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法通则中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 )。(分数:2.00)A.可以中止和中断B.可以中断和延长C.可以延长 D.可以中止和延长解析:解析:民通意见第 175 条第 2 款规定,民法通则规定的 2 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 1 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民法通则规定的 20 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据此,选 C 项。17.(2008 年单选 38)下列事由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28、。(分数:2.00)A.权利人申请仲裁 B.权利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C.义务人被宣告死亡D.当事人所在地发生不可抗力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 140 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最高法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诉讼时效规定)第 13 条规定,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申请仲裁;(2)申请支付令;(3)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4)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6)申请强制执行;(7)申请追加当

    29、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8)在诉讼中主张抵销;(9)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根据上述规定,权利人申请仲裁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故选 A 项。民法通则第 139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规定第 2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 139 条规定的“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0、;(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根据上述规定,B、D 项表述引起诉讼时效中止,故不选 B、D 项。C 项表述的情形无法确定是否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但如果义务人被宣告死亡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止。总之,不选 C 项。区分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关键在于,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都属于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原因,而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都受当事人主观因素的影响。18.(2010 年单选 42)2007 年 12 月 31 日,甲被人打伤,但直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甲才得知凶手是乙。2

    31、008 年 12 月 5 日至 2008 年 12 月 14 日,甲因所在地发生地震,一直无法与外界联系。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丧失胜诉权的最后日期是( )。(分数:2.00)A.2008 年 12 月 31 日B.2009 年 4 月 30 日C.2009 年 5 月 10 日 D.2010 年 5 月 10 日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 136 条第 1 项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民法通则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

    3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根据上述规定,本题表述中,甲人身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 1 年,自甲得知凶手是乙时起算,甲是 2008 年 4 月 30日得知凶手的,因而,诉讼时效自此时起算。民法通则第 139 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据此,本题表述中,在诉讼时效进行的最后 6 个月,即在 2008 年 12 月 5 日至 14 日发生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12 月 14 日中止事由消失,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33、即将中止的 10 天这段时间扣除。诉讼时效期间据此得以顺延 10 日,即从原诉讼时效中止的最后时间 2009 年 4 月 30 日顺延至 2009年 5 月 10 日。可见,答案是 C 项。19.(2011 年单选 33)根据法律规定,因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 )。(分数:2.00)A.1 年B.2 年C.3 年D.4 年 解析:解析:合同法第 129 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4 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据此,选 D 项。20.(2012 年单选 26)下列情形中,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

    34、分数:2.00)A.权利人申请仲裁B.权利人主张权利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D.权利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起诉 解析:解析:综合民法通则、民通意见、诉讼时效规定可知,D 项表述引起诉讼时效中止,A、B、C 项表述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可见,选 D 项。21.(2013 年单选 28)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 )。(分数:2.00)A.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B.当事人提起诉讼C.权利人提出请求D.发生不可抗力 解析:解析:详见本章上述第 2 题解析。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3,分数:6.00)22.(2005 年多选 52)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协议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

    35、租给乙居住。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分数:2.00)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成立但未生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解析:解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期限的区别在于:所附条件具有或然性,即条件的发生与否不确定;所附期限具有必然性,即期限是必然到来的。本题表述中,甲、乙二人的约定是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可见,选 C 项,不选 D 项。从本题表述的情形分析,应当属于附延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即租赁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甲之子是否在一年内出国,该约定已经成立,但是其效力处于延缓状态。可见,选 B 项,不选 A 项。23.

    36、(2011 年多选 46)下列行为中,可以代理的有( )。(分数:2.00)A.立遗嘱B.申请商标注册 C.订立合同 D.参加行政诉讼 解析:解析:代理适用于各类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申请行政复议、签订合同、代办法人登记、代理参加诉讼等,但代理不适用于诸如立遗嘱、结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收养子女等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以及预约演出、讲演等。故选 B、C、D 项。24.(2012 年多选 47)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分数:2.00)A.自己代理 B.双方代理 C.越权代理D.无权代理解析:解析:滥用代理权的情形包括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故选 A、B 项。无权代理的

    37、情形包括无代理权的代理、越权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无权代理不同于滥用代理权,无权代理是行为人根本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是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予以滥用,从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C、D 项表述的情形都属于无权代理,故不选 C、D 项。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25.(2005 年简答 56)简述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条件的法律特点。(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了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特点有

    38、: (1)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得作为附条件。 (2)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必然发生的事实不得作为附条件。 (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选定(商定)的事实,具有非法定性。法律规定或基于行为性质所决定的事实,不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 (4)条件应当是合法的事实。所附条件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解析:26.(2015 年简答 5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该行为通常为无效行为,但仅给被代理人带来利益的,或者经被代理人许可的应

    39、为有效。 (2)双方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该行为原则上无效,但符合法律规定、交易习惯或者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应为有效。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此种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解析:27.(2004 年简答 57)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 构成表见代理须具备如下要件: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该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

    40、或假象。 (3)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4)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解析:四、辨析题(总题数:2,分数:4.00)28.(2008 年辨析 58)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请运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对其加以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每个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都应当诚实守信,不欺不诈。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对自己的单方法律行为和与他人达成的合法有效协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履行,不得违约。 (3)不正确的一面是:对于无效或被撤销的民事行为

    41、,行为人不受其行为的约束,此时没有适用“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余地。)解析:29.(2006 年辨析 58)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请运用代理的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正确。 (2)此说法涉及的是委托代理。所谓委托代理是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 (3)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恪尽职守、积极履行代理职责;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行使代理权,亲自完成代理事务,不得擅自转委托,更不得滥用代理权。 (4)但并非任何行为都可适用委托代理。根据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具有人身性质的。

    42、行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的人亲自为之的行为不能适用委托代理。)解析:五、法条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30.(2005 年法条分析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49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分析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制度构成和制度价值)。(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本条是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 (2)构成表见代理须具备如下要件:代理人无代理权。该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 (3)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即享有其权利,承担其义务。被代理人有权要求无权代理人赔偿因无权代理而造成的损失。 (4)表见代理的制度价值在于,该制度在代理制度中起协调本人利益和相对人利益的作用,通过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而达到维护交易秩序的目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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