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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2及答案解析.doc

    • 资源ID:1385638       资源大小:59.50KB        全文页数: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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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2及答案解析.doc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2 及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5,分数:50.00)1.(2005 年单选 48)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分数:2.00)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2.(2005 年单选 31)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分数:2.00)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B.民

    2、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C.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3.(2007 年单选 31)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分数:2.00)A.人身权法律关系B.无因管理法律关系C.不当得利法律关系D.合同法律关系4.(2008 年单选 3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分数:2.00)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B.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C.发包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D.专利授权机关与专利申请人之间的关系5.(2009 年单选 31)胡某花了 15 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

    3、法院索要算命款。对胡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6.(2013 年单选 2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分数:2.00)A.甲男与乙女之间的恋人关系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C.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D.甲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7.(2004 年单选 45)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分数:2.00)A.树上的果实B.未收割的庄稼C.银行存款的利息D.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8.(2005 年单选 50)对主

    4、物与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B.从物所有权只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C.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D.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是同一人9.(2007 年单选 32)某年元旦前,张某给田某寄去一张有奖明信片,并戏称:“得奖了别忘请客。”田某将此明信片转送给金某,并与其约定一旦得奖则奖金两人平分。开奖时,该张明信片中了大奖,奖金2000 元。为此笔奖金的分配,张某、田某与金某发生争执。依据民法原理,此笔奖金应( )。(分数:2.00)A.归张某所有B.由张某、田某共有C.归金某所有D.由田某、金某共有10.(2011 年单

    5、选 2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 )。(分数:2.00)A.金银制品B.空气C.货币D.枪支11.(2012 年单选 21)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分数:2.00)A.赵某的房屋和房门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12.(2004 年单选 4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分数:2.00)A.婚姻自由权B.亲属扶养权C.作品修改权D.仲裁请求权13.(2006 年单选 35)下列权利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分数:2.00)A.物权B.人格权C.债权D.继承权14.(2011 年单选 22)下列权利中,属于

    6、相对权的是( )。(分数:2.00)A.配偶权B.抵押权C.邻接权D.债权15.(2015 年单选 21)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支配权的是( )。(分数:2.00)A.甲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B.乙对自身肖像的使用权C.丙因受欺诈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D.丁被他人打伤享有的请求赔偿的权利16.(2004 年单选 32)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分数:2.00)A.日出B.备课C.赠与D.恋爱17.(2006 年单选 34)某甲出生后不久,父母协议离婚。引起某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分数:2.00)A.事件、事件B.行为、行为C.事件、行为

    7、D.行为、事件18.(2008 年单选 37)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分数:2.00)A.签订合同B.承认债务C.创作作品D.设立遗嘱19.(2014 年单选 2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分数:2.00)A.王某报考公务员B.孙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C.崔某请李某吃饭D.林某代孪生妹妹举行结婚仪式20.(2016 年单选 22)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的是( )。(分数:2.00)A.抵押关系B.遗嘱继承关系C.侵权赔偿关系D.婚姻关系21.(2010 年单选 31)下列选项中,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分数:2.00)A.7 个月的胎儿

    8、B.满月的婴儿C.会画画的猩猩D.被诽谤的死者22.(2013 年单选 22)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顺序是( )。(分数:2.00)A.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医院证明B.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C.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D.医院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23.(2012 年单选 22)某童星 15 周岁,其演出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该童星未经监护人同意独立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有效的是( )。(分数:2.00)A.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B.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公司C.购买价格为 2 万元的摄像机D.接受 10 万元现金的赠与24.(2013 年单选 23

    9、)不满 10 周岁的小学生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的是( )。(分数:2.00)A.在自动售货机上买零食B.接受学校对三好生的物质奖励C.将自己的 200 元压岁钱送给同学D.写了一篇文章并发表在校报上25.(2014 年单选 22)16 周岁的中学生史某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 10 万元大奖。史某用该笔款项不仅交纳了自己的学费,还帮助父亲偿还了 5 万元欠款。史某( )。(分数:2.00)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3,分数:6.00)26.(2004 年多选 55)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

    10、)。(分数:2.00)A.地位平等B.意思自由C.平等协商D.等价有偿27.(2012 年多选 46)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包括( )。(分数:2.00)A.自卫行为B.民间调解C.自助行为D.民事仲裁28.(2010 年多选 51)下列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有( )。(分数:2.00)A.甲被宣告死亡B.乙参加朋友的婚礼C.丙抛弃旧电脑D.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三、简答题(总题数:1,分数:2.00)29.(2011 年简答 53)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分数:2.00)_四、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30.(2014 年辨析 56)现在流行一种说法:“我的地盘我做主

    11、。”请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限制角度加以辨析。(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2 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5,分数:50.00)1.(2005 年单选 48)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分数:2.00)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解析:解析:本题表述中,甲、乙双方已经连续几年订立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

    12、,虽然有一次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明“交流电机”,而只注明“电机”两字,但是根据多年的交易习惯,甲还是应当以交流电机交货,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即判断当事人是否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不仅要看是否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条款,而且要看当事人履行合同是否具备善意和诚意。可见,选 B 项。2.(2005 年单选 31)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分数:2.00)A.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的社会关系B.民事法律关系需具备主体、内容与客体三个要素C.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因合法行为而产生 D.民事法律关系只能存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解析: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并不必然因合法行为而发生,如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会

    13、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关系。可见,C 项表述错误,选 C 项。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思想社会关系的范畴,而不是物质社会关系的范畴,尽管民事法律关系受到物质社会关系的制约,但毕竟民事法律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而建立的社会关系。可见,A 项表述正确。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的。可见,B 项表述正确。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发生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如果不是发生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则该法律关系就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可见,D 项表述正确。3.(2007 年单选 31)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分数:2.00)A.人身权法律关系 B.无因管理法律关系C.不当得利

    14、法律关系D.合同法律关系解析:解析: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民事法律关系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包括物权法律关系、人身权法律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和继承法律关系,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是债权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不当得利法律关系、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和侵权损害赔偿之债法律关系。可见,选 A 项。4.(2008 年单选 3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分数:2.00)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B.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C.发包人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D.专利授权机关与专利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解析: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于平等民事主体之

    15、间,备选项中只有 C 项表述的发包人和设计单位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可见,选 C 项。A 项表述的情形为劳动法律关系。B 项表述的情形为经济法律关系。D 项表述的情形为行政法律关系。5.(2009 年单选 31)胡某花了 15 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对胡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解析:本题表述中,算命属于迷信行为,不为我国法律确认和保护,因此,胡某和刘某之间不形成任何民事法律关系

    16、,既然不形成任何民事法律关系,自然无所谓合同关系、侵权关系或不当得利法律关系。可见,选 D 项。6.(2013 年单选 2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分数:2.00)A.甲男与乙女之间的恋人关系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关系 C.甲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指导关系D.甲教育局与乙中学之间的管理关系解析:解析:B 项表述是技术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故选 B 项。A 项表述的恋人关系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故不选 A 项。C 项表述的是广义的行政隶属或行政指导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故不选 C 项。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于平等主体之

    17、间,D 项表述的教育局和中学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故不选 D 项。7.(2004 年单选 45)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分数:2.00)A.树上的果实B.未收割的庄稼C.银行存款的利息 D.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解析:解析:根据两物之间的派生关系,物可以分为原物和孳息。原物是指能够产生收益的物,孳息为原物产生的收益。孳息有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之分,天然孳息是基于物的自然属性产生的孳息,如摘下的果实、剪下的羊毛、割下的鹿茸等;法定孳息是依据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孳息,如存款所生利息、炒股所获股息等。备选项中,只有 C 项表述属于孳息,故选 C 项。原物和孳息必须都是独立的物,而 A、B 项表述的物都

    18、不具有独立性,因而不能认定为孳息,不选 A、B 项。孳息为原物派生的收益,而 D 项表述的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并非原物派生的收益,即热力并非管道派生的收益,因而不是孳息,故不选 D 项。注意:有些看似收益,但并非孳息,如宰羊获得的羊肉并非孳息,农田也并非大地的孳息,等等。8.(2005 年单选 50)对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B.从物所有权只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C.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D.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是同一人 解析:解析:主物和从物都必须是独立的物,从物不能成为主物的一部分,例如空调和遥控器可

    19、以构成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但是房屋和窗户不能构成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可见,A 项表述错误。物权法第 115条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B 项表述错误。从物是辅助主物发挥效用的物,从物的辅助作用不等于说是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如备胎是汽车的从物,但备胎可以暂时借给他人而与主物暂时分离,但备胎仍为汽车的从物。可见,C 项表述错误。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必须是同一所有权人,例如,甲的汽车钥匙不能认为是乙的汽车的从物,因而主物和从物所有权为同一人时才具有意义。可见,D 项表述正确。9.(2007 年单选 32)某年元旦前,张某给田某寄去一张有奖明信片,并戏称:“得奖了

    20、别忘请客。”田某将此明信片转送给金某,并与其约定一旦得奖则奖金两人平分。开奖时,该张明信片中了大奖,奖金2000 元。为此笔奖金的分配,张某、田某与金某发生争执。依据民法原理,此笔奖金应( )。(分数:2.00)A.归张某所有B.由张某、田某共有C.归金某所有D.由田某、金某共有 解析:解析:物权法第 116 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据此,本题表述中,张某给田某寄去一张有奖明信片,并戏称:“得奖了别忘请客。”可见,张某在赠与明

    21、信片时并没有保留获奖的权利,该获奖的权利就应随着明信片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此时明信片的所有权属于田某。而田某将此明信片转送给金某,并与其约定奖金平分,这属于对法定孳息的归属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办理。故选 D 项。10.(2011 年单选 2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 )。(分数:2.00)A.金银制品B.空气 C.货币D.枪支解析:解析: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体之外,能为人所控制并且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有体物。民法上的物必须存在于人体之外;能为人所控制;能够满足人类需要;是有体物。只有 B 项表述不符合上述特征,故选 B 项。11.(2012 年单选 21)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

    22、从物关系的是( )。(分数:2.00)A.赵某的房屋和房门B.李某的手表和孙某的表带C.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 D.周某的汽车和车轮解析:解析:两种以上的物互相配合、按照一定的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时,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物,配合主物的使用而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物。典型的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包括鼠标和鼠标垫、门锁和钥匙、空调和遥控器、领带和领带夹等。可见,C 项表述的情形构成主物和从物的关系,故选 C 项。在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中,主物和从物都必须是独立的物,从物不能是主物的组成部分。因此,房屋和房门、房屋和窗户、房门和门把手等,都不能认定为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可见,A、D 项表述不构成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不选 A、D

    23、 项。在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中,主物和从物的所有权必须属于同一人,因此,B 项表述的情形不构成主物和从物的关系。12.(2004 年单选 4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分数:2.00)A.婚姻自由权B.亲属扶养权C.作品修改权D.仲裁请求权 解析:解析:民事权利即民事实体权利,与民事诉讼权利相对应。民事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继承权等。备选项中,A、B 项表述的婚姻自由权和亲属扶养权属于人身权中的身份权,C 项表述的作品修改权属于著作权。只有 D 项表述的仲裁请求权不是民事实体权利,而是民事诉讼权利,故选 D 项。13.(2006 年单选 35)下列权利中,属于请求权的

    24、是( )。(分数:2.00)A.物权B.人格权C.债权 D.继承权解析:解析: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的不同,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备选项中,只有债权为请求权,故选 C 项。物权、人格权和继承权都是支配权。14.(2011 年单选 22)下列权利中,属于相对权的是( )。(分数:2.00)A.配偶权B.抵押权C.邻接权D.债权 解析:解析: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属于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本题表述中,配偶权属于人身权,抵押权属于物权,邻接权属于知识产权,它们都是绝对权,只有债权是相对权,故选 D 项。15.(2015 年单选 21)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支配权的是(

    25、)。(分数:2.00)A.甲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B.乙对自身肖像的使用权 C.丙因受欺诈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D.丁被他人打伤享有的请求赔偿的权利解析:解析: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B 项表述中,乙对自身肖像的使用是乙行使支配权的表现,故选 B 项。A 项表述的追认权、C 项表述的撤销权是形成权。D 项表述的是请求权,而非支配权。16.(2004 年单选 32)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分数:2.00)A.日出B.备课C.赠与 D.恋爱解析: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

    26、灭的客观现象。备选项中,只有C 项表述的赠与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而日出、备课、恋爱都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故选C 项。17.(2006 年单选 34)某甲出生后不久,父母协议离婚。引起某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分数:2.00)A.事件、事件B.行为、行为C.事件、行为 D.行为、事件解析:解析:引起甲与其父母扶养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某甲的出生,属于事件;引起某甲的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是离婚协议,属于行为。可见,选 C 项。一般而言,典型的事件包括人的出生、死亡、精神失常、恢复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间的经过、战争、武装冲突、暴乱

    27、等。18.(2008 年单选 37)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分数:2.00)A.签订合同B.承认债务C.创作作品 D.设立遗嘱解析:解析:事实行为的根本特点就是不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故又称为“非表意行为”,以此区别于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不受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典型的事实行为包括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创作作品、实施发明创造、先占、时效取得、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防卫行为(含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避险行为(含紧急避险和避险过当),以及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行为,如交货、付款等。可见,选 C 项。A、D 项表述属于民事法律行为。B 项表述属于准民事法律行

    28、为。从广义上讲,准民事法律行为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19.(2014 年单选 2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分数:2.00)A.王某报考公务员B.孙某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C.崔某请李某吃饭D.林某代孪生妹妹举行结婚仪式解析:解析:备选项中,只有 B 项表述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因而是民事法律事实,且是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实行为,故选 B 项。A 项表述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不选 A 项。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民事法律后果,C 项表述仅是单纯的社会生活事实,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故不选 C 项。民事法律事实须为民事法律规范支配的事实,生活中的仪式、道

    29、德等,不能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故不选 D 项。20.(2016 年单选 22)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的是( )。(分数:2.00)A.抵押关系B.遗嘱继承关系 C.侵权赔偿关系D.婚姻关系解析:解析:遗嘱继承法律关系中,需要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这在理论上被称为民事法律事实构成。可见,选 B 项。21.(2010 年单选 31)下列选项中,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 )。(分数:2.00)A.7 个月的胎儿B.满月的婴儿 C.会画画的猩猩D.被诽谤的死者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 9 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

    30、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据此,选 B 项。胎儿尚未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故不选 A 项。被诽谤的死者已经死亡,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故不选 D 项。C 项明显不选。22.(2013 年单选 22)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顺序是( )。(分数:2.00)A.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医院证明B.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D.医院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解析:解析: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简称民通意见)第 1 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

    31、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据此,选 B 项。23.(2012 年单选 22)某童星 15 周岁,其演出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该童星未经监护人同意独立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有效的是( )。(分数:2.00)A.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B.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公司C.购买价格为 2 万元的摄像机D.接受 10 万元现金的赠与 解析:解析:民通意见第 2 条规定,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本题表述中,尽管童星的演出

    32、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但因不满 16 周岁,仍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通意见第 6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据此,选 D 项。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 1 款规定,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据此,申请姓名变更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其本人不能亲自申请姓名变更,故不选 A 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可以作为公司发起人,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33、理论上争议也颇多,但根据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 1 款规定,即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公司发起人,也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故不选 B 项。合同法第 47 条第 1 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据此,C 项表述的情形为效力待定合同,而不是有效合同,故不选 C 项。24.(2013 年单选 23)不满 10 周岁的小学生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的是( )。(分数:2.00)A.在自动售货机上买零食B.接受学校对三好生的物质奖励C.将自己的 200 元压岁钱送给

    34、同学 D.写了一篇文章并发表在校报上解析:解析: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无效,但下列两种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1)对于小额交易行为,本人能够认知其行为性质的,如购买文具、零食、篮球等体育用品等小额买卖合同,因乘坐公交车达成的运输合同等,应当认定为有效。(2)对于接受奖励、报酬等纯获利益的行为,如接受电脑的赠与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可见,A、B 项表述应当认定为有效,故不选 A、B 项,但 C 项表述的情形无效,故选 C 项。由于事实行为与行为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无关,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如果是合法的事实行为,如无

    35、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无因管理、创作作品、实施发明创造等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D 项表述属于事实行为,因而应当认定为有效,故不选 D 项。25.(2014 年单选 22)16 周岁的中学生史某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 10 万元大奖。史某用该笔款项不仅交纳了自己的学费,还帮助父亲偿还了 5 万元欠款。史某( )。(分数:2.00)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解析:解析:中学生史某因未满 18 周岁,因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选 B 项。民法通则第 11 条第 2 款规定,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

    36、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的考生依此认为选 D 项,理由在于:史某已满 16 周岁,且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 10 万元大奖,是以自己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上述理解是错误的。所谓“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指:具有一定的劳动收入,即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了一定的收入,这种收入是固定的,而不是临时性的、不确定的,或者射幸的。此劳动收入构成其主要生活来源,即其劳动收入能够维持其生活,不需要借助于其他人经济上的资助,也可以维持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本题表述中,史某通过射幸行为抽取大奖,该收入是不确定的,不符合上述第点条件,故不选 D 项。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3,分数:6.00)

    37、26.(2004 年多选 55)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 )。(分数:2.00)A.地位平等 B.意思自由C.平等协商 D.等价有偿解析:解析:依据现考试大纲,民法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没有列平等原则。此题是依据当年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的。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和平等协商三项内容。可见,选 A、C 项。27.(2012 年多选 46)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包括( )。(分数:2.00)A.自卫行为 B.民间调解C.自助行为 D.民事仲裁解析:解析:民事权利的保护措施根据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私力救济和公力救

    38、济两种。私力救济又称为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典型的私力救济行为包括依法向侵权行为人提出请求、从事自卫行为和实施自救行为等。民事权利的公力救济,又称为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国家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或组织(仲裁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者协会等)给予公力上的保护,典型的公力救济方式包括起诉、民间调解、民事仲裁、向有关组织(如消费者协会)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等。可见,选 A、C 项。28.(2010 年多选 51)下列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有( )。(分数:2.00)A.甲被宣告死亡 B.乙参加朋友的婚礼C.丙抛弃旧电脑

    39、D.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解析:解析:甲被宣告死亡,能够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继承开始,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一并终止,因此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可见,选 A 项。乙参加朋友的婚礼,属于一般性的生活事务,法律不调整,基于这类关系发生的事实不是民事法律事实。此外,法律不调整的友谊关系、爱情关系、非常远的血亲关系或姻亲关系等都不是民事法律事实。可见,不选 B 项。丙抛弃旧电脑属于抛弃所有权的单方法律行为,能够引起所有权消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可见,选 C 项。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属于宪法关系,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也不是民事法律事实。可见,不选 D 项。三、简答题(总题数:1,分数:2.00

    40、)29.(2011 年简答 53)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有: (1)指导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要求。 (2)指导和约束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一方面,法官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从而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当法律存在漏洞时,诚实信用原则授权法官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其进行补充的权力。)解析:四、

    41、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30.(2014 年辨析 56)现在流行一种说法:“我的地盘我做主。”请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限制角度加以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是:民事权利表现为行为的自由,权利人行使权利是其依法享有的自由。权利人可自由选择权利行使的方式和方法。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还可自由选择权利的救济方式。“我的地盘我做主”体现了权利人有正当行使民事权利的自由。 (3)不正确的一面是:任何民事权利的享有和行使,不仅关乎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关涉义务人的利益以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对民事权利的行使必须作出必要限制。即民事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循诚实信用、权利不得滥用等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权利人因此通常负有容忍和不作为等义务。故“我的地盘我做主”也有一定的前提和条件。)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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