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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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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0及答案解析.doc

    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0 及答案解析(总分:7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6,分数:72.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2014 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格权且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分数:2.00)A.荣誉权B.名誉权C.隐私权D.亲属权3.(2016 年真题)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分数:2.00)A.名誉权B.名称权C.隐私权D.配偶权4.(2008 年真题)下列权利中,其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的是(分数:2.00)A.

    2、所有权B.抵押权C.地役权D.留置权5.(2010 年真题)甲将一件名贵瓷器交乙保管。在保管期间,乙提出购买此瓷器,甲乙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在买卖合同中,瓷器的交付方式属于(分数:2.00)A.简易交付B.现实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6.(2014 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物权的是(分数:2.00)A.留置权B.地役权C.权利质权D.宅基地使用权7.(2008 年真题)下列对所有权关系的判断,错误的是(分数:2.00)A.所有权关系属于物权关系B.所有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C.所有权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与行为D.所有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8.(2015 年真题)下列选项

    3、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分数:2.00)A.添附B.先占C.生产D.遗赠9.(2011 年真题)村民甲在自己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权法,甲侵害了乙的(分数:2.00)A.所有权B.地上权C.地役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10.(2011 年真题)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应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分数:2.00)A.禁止其转让的权利B.解除共有关系的权利C.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D.对转让股份的追及权11.(2009 年真题)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的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分数:2.00)A.使用权B.地上

    4、权C.地役权D.相邻权12.(2010 年真题)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分数:2.00)A.赔礼道歉B.消除危险C.排除妨害D.恢复原状13.(2012 年真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时间是(分数:2.00)A.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时B.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C.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D.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14.(2011 年真题)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分数:2.00)A.正在建造的船舶B.宅基地使用权C.被查封的财产D.集体土地所有权15.(2013 年真题)甲以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未按期

    5、归还借款,且未与乙就如何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分数:2.00)A.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B.乙有权直接变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C.乙只能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D.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16.(2010 年真题)出租人甲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乙占有使用,乙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分数:2.00)A.直接占有B.间接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17.(2013 年真题)甲将自行车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该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后在使用过程中致自行车损坏。根据有关规定(分数:2.00)A.丙系恶意占有人B.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C.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

    6、任D.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18.(2014 年真题)甲将自己的摄像机交给乙保管,丙从乙处盗走该摄像机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下列主体中,对该摄像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的是(分数:2.00)A.甲B.乙C.丙D.丁19.(2012 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邻接权客体的是(分数:2.00)A.计算机软件B.即兴演讲C.具有独立造型的建筑物D.瑜伽录像制品20.(2013 年真题)下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分数:2.00)A.“仙山”牌药品商标B.“奔月”牌电脑商标C.“耐用”牌家具商标D.“暖阳”牌毛巾商标21.(2013 年真题)甲创作了一首歌曲,乙经甲授权后演唱并将该首歌曲收录在由

    7、丙公司为其录制的唱片中。丁网站未经任何人许可,擅自将该昌片中的所有歌曲上传供网民免费下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丁网站(分数:2.00)A.侵犯了甲、乙的发表权B.侵犯了乙、丙的播放权C.侵犯了甲、乙、丙的复制权D.侵犯了甲、乙、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2.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23.(2011 年真题)下列选项中,物权变动的情形包括(分数:2.00)A.政府征收了甲村土地B.乙将自己的彩电赠与了好友C.丙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D.法院判决所有权有争议的汽车属于丁24.

    8、(2012 年真题)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动产交付方式包括(分数:2.00)A.指示交付B.现实交付C.简易交付D.占有改定25.(2014 年真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是(分数:2.00)A.所有权人B.留置权人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D.动产抵押权人26.(2009 年真题)下列共有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有(分数:2.00)A.居住在同一幢楼的居民对共同乘坐的电梯形成的共有关系B.甲乙对各自出资 800 元购买的洗衣机形成的共有关系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无特别约定,夫妻对一方所得的稿酬形成的共有关系D.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留的没有分割的遗产形成的共

    9、有关系27.(2008 年真题)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判断,正确的有(分数:2.00)A.用益物权属于定限物权B.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C.用益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D.用益物权以支配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28.(2013 年真题)甲为自己房屋使用的便利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五年内乙不得加盖楼房,甲支付 5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三年后甲去世,房屋由丙继承。同年,乙将楼房卖给丁,随后丁加盖楼房,遭丙阻止。在本案中(分数:2.00)A.丙无权制止丁加盖楼房B.地役权由丙享有C.地役权不因甲死亡而消灭D.丁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29.(2013 年真题)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

    10、。其后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欠款。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分数:2.00)A.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B.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C.乙享有抵押权D.丙享有抵押权30.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31.(2012 年真题)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条件(分数:2.00)_32.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014 年真题)物权法第 70 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请分析:(分数

    11、:4.00)(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分数:2.00)_(2).符合哪些条件可认定为本条中的“专有部分”?(分数:2.00)_33.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011 年真题)2007 年 11 月 4 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 12 月 2 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得知相机下落。甲丢包后,曾与2007 年 11 月 8 日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寻物启

    12、事,称:若有人将自己遗失的物品归还,酬金 1000 元。2007年 12 月 1 日,丙依寻物启事找到甲。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分数:6.00)(1).甲是否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中许诺的酬金?请说明理由。(分数:2.00)_(2).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请说明理由。(分数:2.00)_(3).甲是否有权要求丁返还相机?如果有,则要求返还的条件是什么?请说明理由。(分数:2.00)_(2008 年真题)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 2007 年 10 月 10 日以自有的 2 号厂房作抵押向 A 银行借款 200万元,双方于 10 月 15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13、。同年 10 月 30 日,甲公司又以自己的专利权作质押与 B 银行签订了 100 万元的借款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但未办理质押登记。2008 年 1 月 7 日,甲公司的 2 号厂房因意外事件被烧毁,保险公司为此赔付甲公司保险金 260 万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分数:6.00)(1).A 银行对甲公司的 2 号厂房是否存有抵押权?请说明理由。(分数:2.00)_(2).B 银行对甲公司专利权是否存有质权?请说明理由。(分数:2.00)_(3).A 银行对保险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 260 万元保险金是否享有权利?请说明理由。(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14、0 答案解析(总分:7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6,分数:72.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2014 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格权且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分数:2.00)A.荣誉权B.名誉权C.隐私权 D.亲属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八章第二节中的人格权。本题选项中,只有隐私权是属于人格权且只能由自然人享有。本题选 C。3.(2016 年真题)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分数:2.00)A.名誉权B.名称权C.隐私权D.配偶权 解析:解析:

    15、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八章第二节中的人格权、第三节中的身份权。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其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一般人格权的内容通常概括为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及人格尊严四个方面。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身份权包括配偶权和亲属权。故本题选 D。4.(2008 年真题)下列权利中,其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权利的是(分数:2.00)A.所有权B.抵押权 C.地役权D.留置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物权的概念和种类

    16、、第二章第二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第 2 条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据此,物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仅限于物;担保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也是物,但不限于物,还包括权利,如权利质押、权利抵押权等。故本题选 B。权利作为物权(担保物权)的客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

    17、而这很显然与物权的客体是物(而且主要就是指有体物)的传统物权理念相左。最终,学界通说的观点认为权利作为物权的客体是一种例外情形。5.(2010 年真题)甲将一件名贵瓷器交乙保管。在保管期间,乙提出购买此瓷器,甲乙双方达成买卖合意。在买卖合同中,瓷器的交付方式属于(分数:2.00)A.简易交付 B.现实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三节中的动产物权的变动。动产物权的变动最重要的是交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交付是移转标的物占有的行为,交付方式包括:(1)现实交付,即将出让物置于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2)简易交付,动产物权的受让人或其代理

    18、人因合同业已占有出让人的出让物的,出让人与受让人或其代理人达成物权转让合意时,交付即完成;(3)指示交付,出让人的出让动产被第三人占有的,出让人将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交付即完成;(4)占有改定,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仍需要继续占有出让的动产的,由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合同,使出让人由原来的所有人的占有改变为非所有人的占有,而受让人已取得物权,只是将占有权交出让人行使一定时间,在约定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按约定将该动产交还受让人直接占有。本题所述情形显然属于简易交付。故本题选 A。6.(2014 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物权的是(分数:2.00)A.留置权 B.地役

    19、权C.权利质权D.宅基地使用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一节中的物权的种类、第十二章第三节中的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法定物权是指直接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物权,如留置权、法定优先权。物权法第 230 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和法定物权相对称的是意定物权,即依当事人的意思而产生的物权,如用益物权、抵押权、质押权。可见,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作为物权的一个很重要的分类,它的依据是物权的发生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故本题选 A。我国坚持物权法定主义,这在物权法第 5 条的规

    20、定中有明确的体现,但物权法定说的是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来规定。法定的具体物权类型要想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多半离不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因此,我国的物权大部分都属于意定物权。7.(2008 年真题)下列对所有权关系的判断,错误的是(分数:2.00)A.所有权关系属于物权关系B.所有权关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C.所有权关系的客体包括物与行为 D.所有权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的特征。所有权是对标的物全面支配的物权,是所有权人在法定限度内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和其他物权一样,所有权也是绝对权,所有权

    21、也具有排他性。因此,A、B、D 三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大家都知道,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具有排他效力的权利,物权的客体是物,而且最常见的就是有体物。行为一般是债权的客体,而非物权的客体。因此,C 选项错误,本题是选非题,故本题选 C。8.(2015 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分数:2.00)A.添附B.先占C.生产D.遗赠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这种取得方式意味着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转归于新的所有人,亦即所有权的转移。所有权继受取得的原

    22、因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两大类。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和遗赠。故本题选 D。而 A、B、C 三个选项都是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9.(2011 年真题)村民甲在自己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权法,甲侵害了乙的(分数:2.00)A.所有权 B.地上权C.地役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的特征。所有权是对标的物全面支配的物权,是所有权人在法定限度内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本题中,村民甲虽然是在自己院子里挖水沟,但导致了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侵害了乙对房屋的所有权。故本题选 A。10.

    23、(2011 年真题)根据法律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应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分数:2.00)A.禁止其转让的权利B.解除共有关系的权利C.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D.对转让股份的追及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二节中的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应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故本题选C。11.(2009 年真题)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的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为(分数:2.0

    24、0)A.使用权B.地上权C.地役权D.相邻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四节中的相邻关系的概念。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实质上是对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的限制。本题中,乙所行使的权利正是基于相邻土地产生的相邻关系。故本题选 D。12.(2010 年真题)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分数:2.00)A.赔礼道歉B.消除危险C.排除妨害 D.恢复原状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四节中的相邻关系的特征。相

    25、邻关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是所有权的法定扩张,通过对相邻人所有权的限制来延伸另一方的权利。因此,对相邻关系的侵害,一般适用物权请求权的规定。具体到本题中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他方有权要求排除妨害。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当责令其排除妨害。故本题选 C。13.(2012 年真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时间是(分数:2.00)A.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时B.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 C.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D.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二节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依据承包合同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或者

    26、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一是原始取得,二是继受取得。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发包方都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通常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时间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本题选 B。14.(2011 年真题)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分数:2.00)A.正在建造的船舶 B.宅基地使用权C.被查封的财产D.集体土地所有权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二节中的抵押权的设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须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27、具体包括:(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不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28、(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选项 B、C、D 均为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故本题选 A。15.(2013 年真题)甲以房屋作抵押向乙借款,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未按期归还借款,且未与乙就如何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分数:2.00)A.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B.乙有权直接变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C.乙只能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D.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屋以实现抵押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二节中的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实现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一,须抵押权有效存在。其二,须发生可以实现抵押权的法定或约定情形。抵押权的实现方法主要有两种:

    29、一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但此协议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本题中,甲未按期归还借款,且未与乙就如何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符合上述抵押权的后一种实现方法,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故本题选 D。16.(2010 年真题)出租人甲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乙占有使用,乙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分数:2.00)A.直接占有 B.间接占有C.善意占有D.恶意占有

    30、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三章第一节中的占有的类型。根据不同标准,占有可作不同分类。(1)依占有是否有法律上的根据,可以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基于所有权、他物权、租赁权等权利而占有即为有权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权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只有善意占有人方可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2)依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可以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对物加以管领之占有;间接占有指虽不直接占有物,但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物加以间接支配的占有。如在租赁

    31、合同中,承租人为直接占有人,出租人为间接占有人。(3)依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可分为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占有,否则即为他主占有。因此,本题中承租人的占有为直接占有、有权占有。既然是有权占有,那就无所谓恶意善意了。故本题选 A。17.(2013 年真题)甲将自行车交乙保管,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该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后在使用过程中致自行车损坏。根据有关规定(分数:2.00)A.丙系恶意占有人B.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 C.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D.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三章第一节中的占有的类型。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权占

    32、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本题中,丙误将该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可见丙为善意的无权占有。A 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故所有权人甲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丙应当返还。B 选项正确。丙不是保管合同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规则,丙没有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C 选项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例中,丙属于善意占有人,虽然在

    33、使用自行车的过程中致其损坏,但是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 选项错误。故本题选 B。18.(2014 年真题)甲将自己的摄像机交给乙保管,丙从乙处盗走该摄像机并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下列主体中,对该摄像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的是(分数:2.00)A.甲B.乙 C.丙D.丁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三章第一节中的占有的类型。依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可分为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占有,否则即为他主占有。所以属于他主占有的是乙,甲、丙、丁均为自助占有。故本题选 B。19.(2012 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邻接权客体的是(分数:2.00)A.计算机软件B.即兴演讲

    34、C.具有独立造型的建筑物D.瑜伽录像制品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四章第二节中的著作权。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邻接权包括:(1)出版者的权利。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社、杂志社、报社、音像出版社等出版单位。(2)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包括演员、演出单位。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邻接权,表演者的邻接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3)录音制作者的权利。录音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4)播放者的权利。播放者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

    35、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故本题选 D。20.(2013 年真题)下列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分数:2.00)A.“仙山”牌药品商标B.“奔月”牌电脑商标C.“耐用”牌家具商标 D.“暖阳”牌毛巾商标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四章第四节中的商标权。商标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使用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前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耐用”

    36、直接体现了商品的性能。本题选 C。21.(2013 年真题)甲创作了一首歌曲,乙经甲授权后演唱并将该首歌曲收录在由丙公司为其录制的唱片中。丁网站未经任何人许可,擅自将该昌片中的所有歌曲上传供网民免费下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丁网站(分数:2.00)A.侵犯了甲、乙的发表权B.侵犯了乙、丙的播放权C.侵犯了甲、乙、丙的复制权D.侵犯了甲、乙、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四章第二节中的著作权。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中的一项。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

    37、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本题中,丁网站侵犯的正是甲、乙、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本题选 D。22.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解析:23.(2011 年真题)下列选项中,物权变动的情形包括(分数:2.00)A.政府征收了甲村土地 B.乙将自己的彩电赠与了好友 C.丙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 D.法院判决所有权有争议的汽车属于丁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三节中的物权变动。物权的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运动状态。物权变动的原因,是指引起物

    38、权发生、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之外的法律事实和公法上的原因。物权法第 28 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A、D 两个选项的物权变动基于征收和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物权法第30 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C选项属于用合法建造的方式引起物权变动。而 B 选项中的赠与则属于法律行为,属于用法律行为的方式引起物权变动,赠与结束后,彩电的所有权由乙转到乙的好友。故本题全选。24.(2012 年

    39、真题)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动产交付方式包括(分数:2.00)A.指示交付 B.现实交付 C.简易交付 D.占有改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九章第三节中的动产物权的变动。动产物权的变动最重要的是交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动产物权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交付是移转标的物占有的行为,交付方式包括:(1)现实交付;(2)简易交付;(3)指示交付;(4)占有改定。每种交付方式的具体含义参见本章第 2 题的分析。故本题全选。25.(2014 年真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是(分数:2.00)A.所有权人 B.留置权人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D.动产抵押权人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

    40、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的特征,第二章第二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关于孳息的所有权归属,因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所不同。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故本题选 AC。26.(2009 年真题)下列共有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有(分数:2.00)A.居住在同一幢楼的居民对共同乘坐的电梯形成的共有关系B.甲乙对各自出资 800 元购买的洗衣机形成的共有关系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无特别约定,夫妻对一方所得的稿酬形成的共有关系

    41、 D.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留的没有分割的遗产形成的共有关系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二节中的共同共有的概念。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通说认为,共同共有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共有、家庭财产共有和财产分割前的共有三种类型。A 选项所述情况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而非一般的共有关系。B 选项属于等额出资所形成的按份共有关系。本题选 CD。27.(2008 年真题)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判断,正确的有(分数:2.00)A.用益物权属于定限物权 B.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 C.用益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D.用益物权以支配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 解析:解析:

    42、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一节中的用益物权的特征。用益物权的特征是:(1)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限制物权;(2)用益物权以占有为前提,以使用收益为内容;(3)用益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主要是不动产。故本题选 ABD。而物上代位性是担保物权的特征。28.(2013 年真题)甲为自己房屋使用的便利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五年内乙不得加盖楼房,甲支付 5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三年后甲去世,房屋由丙继承。同年,乙将楼房卖给丁,随后丁加盖楼房,遭丙阻止。在本案中(分数:2.00)A.丙无权制止丁加盖楼房B.地役权由丙享有 C.地役权不因甲死亡而消灭 D.丁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解析

    43、: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五节中的地役权的设立。依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地役权一并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因甲去世,房屋由丙继承,所以丙也继承了甲的地役权。同理,乙将楼房卖给丁,丁负有乙原来对于甲的地役权相应

    44、的义务。故地役权不因甲死亡而消灭、地役权由丙享有、丙有权制止丁加盖楼房。A 选项错误,B、C 选项正确。至于 D 选项,乙将楼房卖给丁应该如实告知所售房屋上存有他人的地役权,如果乙未如实告知,丁可依据合同法第 150 条的规定主张违约责任,而如果乙已经如实告知,依据合同法第 151 条的规定,丁就无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从本题的描述来看,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乙是否如实告知丁所售房屋上存有他人的地役权,不得而知。D 选项说法过于绝对。故本题选 BC。29.(2013 年真题)甲因借款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其后甲又因借款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不能偿还对乙、丙的欠款。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分数:2.00)A.甲、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 B.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成立 C.乙享有抵押权D.丙享有抵押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二节中的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的设立,除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外,还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我国现行法对抵押登记分别实行登记设立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以不动产、不动产权利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采取自愿原则,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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