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1 及答案解析(总分:5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1,分数:56.00)1.刑法学本部分共 30 小题,满分。_2.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3.“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 题,2016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 题)(分数:2.00)A.罪刑法定B.主客观相统一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适用平等4.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l 题)(分数:2.00)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B.处刑较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5.罪过是指( )(2010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6 题)(分数:2.00)A.犯罪的故意B.犯罪的过失C.犯罪的故意、过失D.犯罪的故意、过失、目的和动机6.甲雇佣乙杀胡某,并且带乙辨认了胡某。乙在某夜将王某误当作胡某而杀害。甲因此拒付“佣金”,在本案中(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0 题)(分数:2.00)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C.
3、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D.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7.甲得知某单位财务室的保险柜中有 10 万元工资款将于次日发放,遂携工具深夜潜入财务室撬保险柜。因保险柜十分坚固,甲用了 3 个小时都没有撬开,便离开。甲的行为属于(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3 题)(分数:2.00)A.未实行终了的中止B.实行终了的中止C.能犯未遂D.不能犯未遂8.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16 题)(分数:2.00)A.必要共同犯罪B.特殊的共同犯罪C.简单共同犯罪D.复杂共同犯罪9.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致
4、通讯中断,既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甲的犯罪属于(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18 题)(分数:2.00)A.吸收犯B.连续犯C.牵连犯D.想象竞合犯10.下列关于无期徒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12 题)(分数:2.00)A.对不满 16 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无期徒刑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时间不得折抵刑期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适用假释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0 年以上11.甲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遂交代了与乙、丙一起贩毒的事实。侦查机关进一步侦查,将乙、丙抓获。甲
5、的行为属于(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 题)(分数:2.00)A.自首B.准自首C.立功D.坦白12.下列关于缓刑的表述,正确的有( )(2008 年基础课单选第 23 题)(分数:2.00)A.对累犯不适用缓刑B.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查C.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 5 年以下D.缓刑的对象是被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犯罪分子13.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的,处 3 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2 年 7 月 5 日甲挪用本单位巨额资金,用于经营活动,直到 2013 年 4 月 1 日
6、才归还。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 题)(分数:2.00)A.10 年,从 2002 年 7 月 5 日开始计算B.10 年,从 2002 年 10 月 5 日开始计算C.15 年,从 2002 年 7 月 5 日开始计算D.15 年,从 2013 年 4 月 1 日开始计算14.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黄,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9 题)(分数:2.00)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既遂)B.故意杀人罪(未遂)C.爆炸罪(未遂)D.投放危险物
7、质罪(未遂)15.甲在香港购买一批香烟,隐藏于免税货物中从海关入境。该批香烟偷逃关税 8 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2011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0 题)(分数:2.00)A.逃税罪B.非法经营罪C.走私普通货物罪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6.下列行为中,构成逃税罪的是( )(2011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9 题)(分数:2.00)A.甲采用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2 万元B.乙以逃避海关监管的方式偷逃海关关税 5 万元C.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25 万元D.丁缴纳某批次货物税款 10 万元后,假报该批次货物出口,骗取出口退税 8 万元17.甲驾驶货车途经某村庄时,刮倒
8、了路边的赵某。甲从后视镜中看见赵某被拖挂在车后,但为逃避责任继续行驶,致赵某被拖死。甲的行为构成(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9 题)(分数:2.00)A.交通肇事罪B.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C.故意杀人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8.甲盗取李某的身份证及一张信用卡,对妻子乙谎称是在路上拾得的。甲与乙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信用卡密码,持该卡共消费 4 万元。下列项中,正确的是(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5 题)(分数:2.00)A.甲与乙构成盗窃罪B.甲与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乙属于不当得利19.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
9、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实亏 15 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4 题,2018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 题)(分数:2.00)A.盗窃罪B.非法经营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21.下列选项中,属于不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有(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1 题)(分数:2.00)A.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B.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行为C.行为
10、人未履行特定义务D.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22.下列行为中,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2012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2 题)(分数:2.00)A.聚众斗殴致人死亡B.盗窃病人财物致病人无钱治病死亡C.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使用暴力致被害人重伤D.抢夺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把被害人打死23.下列被执行人的行为中,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有( )(2016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5 题)(分数:2.00)A.甲拒绝履行法院的腾房公告,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B.乙将法院裁定拍卖的公寓恶意出租,导致裁定无法执行的C.丙找借口将被法院扣押的车辆开走拒不开回,导
11、致判决无法执行的D.丁将被法院裁定查封的 100 箱药品卖给第三方,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24.简答题第 26-2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5.简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52 题)(分数:2.00)_26.简述渎职罪的共同特征。(2016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2 题)(分数:2.00)_27.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95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
12、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请分析:(分数:4.00)(1).本条款中的“不能说明”包括哪些情形?(分数:2.00)_(2).本条款中的“非法所得”应如何计算?(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法条分析第 57 题)(分数:2.00)_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97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请分析:(分数:6.00)(1).本条款中“滥用职权”的含义。(分数:
13、2.00)_(2).本条款中“玩忽职守”的含义。(分数:2.00)_(3).本条款中“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含义。(2015 年非法学基础课法条分析第 57 题)(分数:2.00)_28.论述题_29.试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及其刑事责任。(2015 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 35 题)(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1 答案解析(总分:5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1,分数:56.00)1.刑法学本部分共 30 小题,满分。_解析:2.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
14、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3.“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 题,2016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 题)(分数:2.00)A.罪刑法定 B.主客观相统一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适用平等解析: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明确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须做出具体的规定,并且用文字表述清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刑罚的轻重不仅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也必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犯可能性的大小相适应。刑法适用平等原
15、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即对于过失犯罪,法律必须明确规定什么行为是过失犯罪以及过失犯罪的法律后果,否则不承担刑事责任。题干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A 项正确,B、C、D 项错误。4.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l 题)(分数:2.00)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B.处刑较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
16、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解析:解析:刑法的司法解释与刑法典的溯及力一样,适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A 项错误;“处刑较轻”是指法定刑较轻,而不是宣告刑较轻,B 项错误;一般来说,以“行为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而不是“审判时”,C 项错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其应当适用行为时的法律,D 项正确。5.罪过是指( )(2010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6 题)(分数:2.00)A.犯罪的故意B.犯罪的过失C.犯罪的故意、过失 D.犯罪的故意、过失、目的和动机解析:解析:罪过
17、,即指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是犯罪主观方面的最主要的内容,C 项正确。6.甲雇佣乙杀胡某,并且带乙辨认了胡某。乙在某夜将王某误当作胡某而杀害。甲因此拒付“佣金”,在本案中(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0 题)(分数:2.00)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C.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D.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解析:解析: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发生了误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分为两种: (1)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2)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
18、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本题为对象错误。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按照“法定符合说”,行为人预想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若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不能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本题中,乙将王某杀害,虽然死者并非胡某,但是他已经在甲的教唆下完成了杀人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既遂。杀人对象的错误,不影响既遂的成立。行为人所侵害的是相同的法律客体,即人的生命,所以构成犯罪既遂。甲雇佣乙杀人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甲是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
19、一人既遂全案既遂,乙杀死了人,成立犯罪既遂,甲也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A 项正确。7.甲得知某单位财务室的保险柜中有 10 万元工资款将于次日发放,遂携工具深夜潜入财务室撬保险柜。因保险柜十分坚固,甲用了 3 个小时都没有撬开,便离开。甲的行为属于( )(2012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3 题)(分数:2.00)A.未实行终了的中止B.实行终了的中止C.能犯未遂 D.不能犯未遂解析:解析: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根据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完成对犯罪未遂进行区分,可以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1)实行终了的未遂指行为人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
20、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 (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指行为人没有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 根据犯罪实行行为能否实际达到既遂状态为标准对犯罪未遂进行区分,可以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1)能犯未遂,是指犯罪有可能达到既遂; (2)不能犯未遂,是指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不能犯未遂分为两种:对象不能犯未遂(例如,将男人误认为女人欲行强奸)和工具(手段、方法)不能犯未遂。甲意图盗窃财务室的工资,但因保险柜十分坚固,没有打开,导致未能盗窃到财物。本题中甲未盗窃到财物,不是因为甲主动自愿放弃了盗窃行为,而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AB 项错误。由于保
21、险柜坚固导致甲没有达到既遂,但是并不是说保险柜不能打开,如果使用适当的工具,保险柜是可以打开的,因此甲属于能犯未遂。8.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16 题)(分数:2.00)A.必要共同犯罪B.特殊的共同犯罪C.简单共同犯罪D.复杂共同犯罪 解析:解析:本题中甲乙丙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该罪并未规定要有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完成,因此不是必要共同犯罪,A 项错误。甲乙丙只是临时结合,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不是稳定的犯罪集团,不构成特殊的共同犯罪,B 项错误。甲乙丙是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实行犯罪行为的,甲是教
22、唆犯,丙是帮助犯,乙是实行犯,构成复杂的共同犯罪,D 项正确。9.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致通讯中断,既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甲的犯罪属于(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18 题)(分数:2.00)A.吸收犯B.连续犯C.牵连犯D.想象竞合犯 解析:解析:想象竞合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想象竞合犯具有两个主要特征: (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 (2)行为人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本题中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导致通讯中断。甲只有一个盗割电话线的行为,却同时触犯了盗窃罪和破坏公用通信设备罪,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是想象竞
23、合犯。D 项正确。10.下列关于无期徒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 年基础课单选第 12 题)(分数:2.00)A.对不满 16 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无期徒刑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时间不得折抵刑期 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适用假释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0 年以上解析:解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B 项正确。A 项错误,对不满 16 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对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但是罪行极其严重的,可以适用无期徒刑。C 项错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24、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但是上述犯罪之外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D 项错误,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1.甲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遂交代了与乙、丙一起贩毒的事实。侦查机关进一步侦查,将乙、丙抓获。甲的行为属于(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2 题)(分数:2.00)A.自首 B.准自首C.立功D.坦白解析:解析:本题中,甲在犯罪以后,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察觉,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成立一般自首,A 项正确,B 项错误。
25、因甲与乙、丙共同贩毒,成立共同犯罪。甲供述乙、丙共同贩毒的行为不成立立功,C 项错误。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接受国家司法机关审查和裁判的行为。甲不属于被动归案,所以不是坦白,D 项错误。答案选 A。12.下列关于缓刑的表述,正确的有( )(2008 年基础课单选第 23 题)(分数:2.00)A.对累犯不适用缓刑 B.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查C.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 5 年以下D.缓刑的对象是被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犯罪分子解析:解析:刑法第 74 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A 项正确。缓刑的适用对象包括被判处 3
2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包括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D 项错误。在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前,对于缓刑的犯罪分子依法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选项 B 是正确的,但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后缓刑的犯罪分子依法改为进行社区矫正,故 B 项错误,不再选择。考验期限:被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 1 年以下,不得低于 2 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 5 年以下,不得低于1 年。故 C 项错误。13.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的,处 3 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2 年 7 月 5 日甲挪用本单位巨额资金,用于经营活动,直到
27、2013 年 4 月 1 日才归还。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3 题)(分数:2.00)A.10 年,从 2002 年 7 月 5 日开始计算B.10 年,从 2002 年 10 月 5 日开始计算C.15 年,从 2002 年 7 月 5 日开始计算 D.15 年,从 2013 年 4 月 1 日开始计算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 87 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 10 年的,追诉期限为 15 年。本题中的法定最高刑是 10 年,因此追诉期限是 15 年。我国刑法第 89 条第 1 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28、起计算。甲的犯罪行为发生于 2002 年 7 月 5 日,因此应当从 2002 年 7 月 5 日开始计算追诉期限,C 项正确。14.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黄,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6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9 题)(分数:2.00)A.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既遂)B.故意杀人罪(未遂)C.爆炸罪(未遂) D.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解析:解析:本题中,甲的目的虽然是杀死刘某,但是其制造“炸弹”并投掷的行为,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遭受损害,因而成立爆炸罪。但是因为甲误将黄色染料当作硫黄,
29、导致“炸弹”没有爆炸,属于爆炸罪的未遂,不能犯未遂,C 项正确。15.甲在香港购买一批香烟,隐藏于免税货物中从海关入境。该批香烟偷逃关税 8 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2011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0 题)(分数:2.00)A.逃税罪B.非法经营罪C.走私普通货物罪 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解析:解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数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
30、私的行为。注意: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侵犯的是进出口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关税制度,偷逃的是关税;逃税罪侵害的是国家税收制度,偷逃的是除了关税以外的其他税收。本题中,甲将国家允许进出口的香烟携带入境,却未缴纳相应的关税,其行为应当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罪,所以原答案是 C。但根据 2014 年的司法解释,偷逃 10 万元以上关税的,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此前的司法解释,偷逃关税 5 万元以上即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因此本题中偷逃 8 万元关税未达到构成犯罪的数额,所以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本题无答案。近几年的真题中,题干中几乎不再出现犯罪的具体数额,而是以“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代
31、替,题目更关注犯罪行为本身,而且也可以避免因为司法解释对于数额规定的变化造成真题的答案出现变化。16.下列行为中,构成逃税罪的是( )(2011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9 题)(分数:2.00)A.甲采用暴力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2 万元B.乙以逃避海关监管的方式偷逃海关关税 5 万元C.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25 万元D.丁缴纳某批次货物税款 10 万元后,假报该批次货物出口,骗取出口退税 8 万元 解析:解析:刑法第 204 条第 2 款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逃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则按照骗取出口退税罪定
32、罪处罚,D 项正确。A 项构成抗税罪。B 项偷逃的是关税,不成立逃税罪,逃税罪偷逃的是除关税以外的其他税收。c项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17.甲驾驶货车途经某村庄时,刮倒了路边的赵某。甲从后视镜中看见赵某被拖挂在车后,但为逃避责任继续行驶,致赵某被拖死。甲的行为构成(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9 题)(分数:2.00)A.交通肇事罪B.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C.故意杀人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解析:解析:甲刮倒了路边的赵某,并没有造成赵某重伤或者死亡,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甲看到赵某被拖挂在车后依然不顾赵某的生命安全继续行驶,放任赵某死亡的
33、结果发生,构成了间接故意的故意杀人罪,C 项正确。18.甲盗取李某的身份证及一张信用卡,对妻子乙谎称是在路上拾得的。甲与乙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信用卡密码,持该卡共消费 4 万元。下列项中,正确的是( )(2015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5 题)(分数:2.00)A.甲与乙构成盗窃罪B.甲与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乙属于不当得利解析:解析:甲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成立盗窃罪。乙以为信用卡是拾得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拾得信用卡并使用的,成立信用卡诈骗罪。C 项正确。19.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
34、票账户资金实亏 15 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8 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14 题,2018 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 4 题)(分数:2.00)A.盗窃罪B.非法经营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 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解析:解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旨在通过保护公私财物,进而保护该财物权利主体的权益。刑法意义上的财物,既包括有体物,也包括无体物,只要它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能成为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就可以成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对象。本题中股票所代表的财产权利,可以成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对象。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中
35、“毁坏”行为的认定,根据效用侵害说的观点,损毁是指损害财物效用的所有行为,既不要求造成财物外形的损坏,也不要求对财物施加有形的作用力,只要是有损财物效用的一切行为都是毁坏。本题中,甲的行为使股票价值受损,甲的行为损害了张某的财产权益的效用,使财产权益降低,因此甲的行为可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C 项正确。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不是经营行为,没有扰乱市场秩序,不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非法经营的行为类型,B 项错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该
36、行为,不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D 项错误。20.多项选择题第 21-2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解析:21.下列选项中,属于不作为犯罪成立条件的有( )(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41 题)(分数:2.00)A.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 B.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行为C.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 D.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解析:解析:不作为要构成犯罪相对于作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以下的前提条件: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37、。故答案为 ACD。22.下列行为中,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2012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2 题)(分数:2.00)A.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B.盗窃病人财物致病人无钱治病死亡C.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使用暴力致被害人重伤 D.抢夺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把被害人打死 解析:解析: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A 项的行为是故意杀人,已满 14 周岁的人需要承担责任,A 项正确。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使用暴力致被害人重伤的,成
38、立故意伤害罪,已满 14 周岁的人需要承担责任,C 项正确。司法解释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D 项正确。B 项中盗窃行为与病人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因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必须具有必然性,盗窃他人财物与病人死亡之间没有必然性联系,所以行为人并不对病人的死亡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故 B 项不选。23.下列被执行人的行为中,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有( )(2016 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 25 题)(分数:2.00)A.甲拒绝履行法院
39、的腾房公告,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 B.乙将法院裁定拍卖的公寓恶意出租,导致裁定无法执行的 C.丙找借口将被法院扣押的车辆开走拒不开回,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 D.丁将被法院裁定查封的 100 箱药品卖给第三方,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解析:解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A 项甲有能力履行腾房公告但是拒绝履行,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B 项乙的公寓已经被法院裁定拍卖,乙应当履行法院的裁定,但是乙不履行,反而将其恶意出租,导致裁定无法执行,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C 项车辆已经被法院扣押,用于判决的执行,但是丙找借口将车辆开走拒不开回,
40、丙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D 项丁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成立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而不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D 项错误。24.简答题第 26-2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5.简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2013 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52 题)(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对象是特定公民。 (2)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虚假事实,以语言、文字等方式散布该事实,使众人知晓,损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有贬损他
41、人人格、名誉的目的。)解析:26.简述渎职罪的共同特征。(2016 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 32 题)(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渎职罪的共同特征是: (1)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心理态度。)解析:27.法条分析题第 2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95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
42、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请分析:(分数:4.00)(1).本条款中的“不能说明”包括哪些情形?(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条款中的“不能说明”的情形包括: 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 行为人无法说明财产的具体来源; 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经司法机关查证并不属实; 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因线索不具体等原因,司法机关无法查实,但能排除存在来源合法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的。)解析:(2).本条款中的“非法所得”应如何计算?(2014 年非法学基础课法条分析第 57 题)(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条款中“非法所得”的计算方式,一般应将行为人的全部财产与能够认定的所有支出的总和减去能够证实的有真实来源的所得。)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97 条第 1 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请分析:(分数:6.00)(1).本条款中“滥用职权”的含义。(分数:2.00)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