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 28及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6,分数:60.00)1.刑法学本部分共 30小题,满分。_2.单项选择题第 1-2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3.关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对象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B.以出卖为目的的收买妇女、儿童行为,成立本罪C.本罪的客体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D.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对其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4.关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下列说
2、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被害人童工,指的是不满 14周岁的未成年人B.实施本罪行为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应实行数罪并罚C.实施本罪行为又非法拘禁被害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D.本罪的成立要求情节严重5.关于诬告陷害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捏造犯罪事实是本罪的预备行为B.向有关机关告发是本罪的实行行为C.本罪是结果犯D.错告或者举报不实的,不成立本罪6.关于侮辱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B.本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非暴力的C.本罪的成立不一定公然进行D.本罪的成立要求情节严重7.关于诽谤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
3、是( )(分数:2.00)A.本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B.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非暴力的C.捏造是本罪的预备行为D.散布是本罪的实行行为8.关于刑讯逼供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B.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暴力C.本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非暴力D.实施本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9.关于破坏选举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成立要求情节严重B.选举村委会主任时,可能成立本罪C.选举镇长时,可能成立本罪D.选举县长时,可能成立本罪10.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行
4、为方式只能是暴力B.本罪的行为方式不一定是暴力C.本罪是亲告罪D.本罪的结果应是轻伤及以下11.关于遗弃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B.本罪的成立要求情节恶劣C.本罪没有结果加重犯D.本罪不是亲告罪12.关于虐待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B.本罪的成立要求情节恶劣C.本罪没有结果加重犯D.本罪是亲告罪13.下列犯罪,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是( )(分数:2.00)A.抢劫罪B.盗窃罪C.诈骗罪D.故意毁坏财物罪14.关于抢劫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
5、)A.本罪的主体是已满 14周岁的自然人B.本罪是直接故意犯罪C.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暴力D.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15.甲强奸妇女乙之后,乙丧失反抗能力,甲当着乙的面从乙身上取走人民币 1000元。甲的取财行为成立( )(分数:2.00)A.盗窃罪B.抢劫罪C.侵占罪D.抢夺罪16.进入下列何种场所抢劫,不属于“入户抢劫”( )(分数:2.00)A.牧民的帐篷B.渔民作为家庭生活的渔船C.大学生校内宿舍D.大学生恋人在校外租住的公寓17.在下列何种场所抢劫,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分数:2.00)A.地铁B.飞机C.小型出租车D.公交车18.下列何种行为,不属于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6、机构( )(分数:2.00)A.银行的经营资金B.银行的有价证券C.银行的客户资金D.在银行营业厅内排队等待办理业务的客户手里的现金19.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 )(分数:2.00)A.5001000 元B.10003000 元C.20005000 元D.300010000 元20.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 )(分数:2.00)A.5001000 元B.10003000 元C.20005000 元D.300010000 元21.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 )(分数:2.00)A.5001000 元B.10003000 元C.20005000 元D.300010000 元22.诈
7、骗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 )(分数:2.00)A.5001000 元B.10003000 元C.20005000 元D.300010000 元23.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 )(分数:2.00)A.10000元以上B.10003000 元C.20005000 元D.300010000 元24.下列情形,属于多次盗窃的是( )(分数:2.00)A.1年内盗窃 2次以上B.1年内盗窃 3次以上C.2年内盗窃 3次以上D.3年内盗窃 5次以上25.多项选择题第 21-2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
8、26.对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强奸罪( )(分数:2.00)A.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B.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C.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D.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27.下列行为人,可以成立报复陷害罪的对象的是( )(分数:2.00)A.控告人B.申诉人C.批评人D.举报人28.简答题第 26-27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9.简述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分数:2.00)_30.简述相约自杀行为的定性(分数:2.00)_31.辨析题第 28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32.强奸罪都是暴
9、力犯罪,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分数:2.00)_33.法条分析题第 29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刑法第 238条第 l款与第 2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问题:(分数:4.00)(1).请对第 2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进行分析。(分数:2.00)_(2).请对第 2款
10、“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进行分析。(分数:2.00)_34.案例分析题第 30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35.【案情】甲为要回 30万元赌债,将乙扣押,但 2天后乙仍无还款意思。甲等 5人将乙押到一处山崖上,对乙说:“3 天内让你家人送钱来,如今天不答应,就摔死你。”乙勉强说只有能力还 5万元。甲刚说完“一分都不能少”,乙便跳崖。众人慌忙下山找乙,发现乙已坠亡。【问题】请对甲的行为性质进行分析。(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卷 28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6,分数:60.00)1.刑法学本部分共 30小题,满分
11、。_解析:2.单项选择题第 1-2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3.关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对象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B.以出卖为目的的收买妇女、儿童行为,成立本罪 C.本罪的客体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D.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对其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解析:解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如果是以出卖为目的而收买妇女、儿童的,应认定为拐卖妇女
12、、儿童罪,而非本罪。因此,B 项的表述错误,当选。4.关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被害人童工,指的是不满 14周岁的未成年人 B.实施本罪行为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应实行数罪并罚C.实施本罪行为又非法拘禁被害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D.本罪的成立要求情节严重解析:解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不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A 项的表述错误,当选。5.关于诬告陷害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
13、00)A.捏造犯罪事实是本罪的预备行为B.向有关机关告发是本罪的实行行为C.本罪是结果犯 D.错告或者举报不实的,不成立本罪解析:解析: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情节犯,其成立除了要实施告发行为,还要求情节严重。本罪是故意犯罪,犯罪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如果行为人不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而是错告或者举报不实的,不应以本罪论处。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6.关于侮辱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B.本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非暴力的C.本罪的成立不一定公然进行 D.本罪的成立要求情节严重解析:
14、解析: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暴力、动作、言辞、文字。但无论如何,本罪的成立都必须公然进行,公然要求能为多数人或不特定人知道,并非要求第三方在场。因此,C 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当选。7.关于诽谤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 B.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非暴力的C.捏造是本罪的预备行为D.散布是本罪的实行行为解析:解析: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与侮辱罪不同,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言辞、文字,即只能是非暴力的,不能是暴力的。因此,A 项的表述是
15、错误的,当选。8.关于刑讯逼供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B.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暴力 C.本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非暴力D.实施本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解析:解析: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所谓肉刑,是指对被害人的肉体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绑、殴打以及其他折磨肉体的方法。所谓变相肉刑,一般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烤、晒等。二者不存在实质区别,无论是使用肉刑还是变相肉刑,均可成立本罪。可见,本罪的行为方式,不一定都是暴
16、力的。因此,B 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当选。9.关于破坏选举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成立要求情节严重B.选举村委会主任时,可能成立本罪 C.选举镇长时,可能成立本罪D.选举县长时,可能成立本罪解析:解析: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村委会主任并不是国家机关领导人,因此,B 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当选。10.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暴力B.本罪的行为方式不
17、一定是暴力 C.本罪是亲告罪D.本罪的结果应是轻伤及以下解析:解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者离婚自由的行为。本罪是亲告罪,但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本罪行为方式仅限于暴力手段。仅有干涉行为而没有使用暴力的,不成立本罪。仅以暴力相威胁的,也不成立本罪。暴力程度极其轻微的,也不成立本罪。以故意杀人、故意重伤、非法拘禁等方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最终成立其他犯罪,而非本罪。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11.关于遗弃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B.本罪的成立要求情节恶劣C.本罪没有结果
18、加重犯D.本罪不是亲告罪解析:解析: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遗弃罪的结果加重犯。对于遗弃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遗弃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形成狭义的包括一罪,应从一重罪论处。本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只能以不作为方式实施。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12.关于虐待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本罪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B.本罪的成立要求情节恶劣C.本罪没有结果加重犯 D.本罪是亲告罪解析:解析:本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
19、、强迫超体力劳作、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上或者精神上摧残、折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260条第 2款的规定,实施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该罪是有结果加重犯的。因此,C项的表述错误,当选。13.下列犯罪,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是( )(分数:2.00)A.抢劫罪B.盗窃罪C.诈骗罪D.故意毁坏财物罪 解析:解析:以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将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划分为占有型犯罪和毁坏型犯罪,前者包括本题的 A项、B 项、C 项等罪名,后者主要指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14.关于抢劫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
20、0)A.本罪的主体是已满 14周岁的自然人B.本罪是直接故意犯罪C.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暴力 D.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解析:解析: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这里的其他方法,主要是指用酒灌醉、用药麻醉,是典型的非暴力方式。因此,C 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15.甲强奸妇女乙之后,乙丧失反抗能力,甲当着乙的面从乙身上取走人民币 1000元。甲的取财行为成立( )(分数:2.00)A.盗窃罪B.抢劫罪 C.侵占罪D.抢夺罪解析:解析: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
21、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16.进入下列何种场所抢劫,不属于“入户抢劫”( )(分数:2.00)A.牧民的帐篷B.渔民作为家庭生活的渔船C.大学生校内宿舍 D.大学生恋人在校外租住的公寓解析:解析: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进入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
22、行为。可见,“户”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是与外界相对隔离,二是具有家庭生活居住功能。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17.在下列何种场所抢劫,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分数:2.00)A.地铁B.飞机C.小型出租车 D.公交车解析:解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是指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抢劫。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18.下列何种行为,不属于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分数:2.00)A.银行的经营资金B.银行的有价证
23、券C.银行的客户资金D.在银行营业厅内排队等待办理业务的客户手里的现金 解析:解析: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以及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19.盗窃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 )(分数:2.00)A.5001000 元B.10003000 元 C.20005000 元D.300010000 元解析:解析:盗窃罪的成立,要求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根据 2013年 4月 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条的规定,所谓“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一般为
24、 10003000元。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20.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 )(分数:2.00)A.5001000 元B.10003000 元 C.20005000 元D.300010000 元解析:解析:抢夺罪的成立,要求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根据 2013年 11月 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条的规定,所谓“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一般为 10003000 元。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21.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 )(分数:2.00)A.5001000 元B.10003000 元C.20005000 元 D.3000
25、10000 元解析:解析:抢夺罪的成立,要求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根据 2013年 4月 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条的规定,所谓“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一般为 20005000元。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22.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 )(分数:2.00)A.5001000 元B.10003000 元C.20005000 元D.300010000 元 解析:解析:抢夺罪的成立,要求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根据 2011年 3月 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l条的规定所谓“数额较大”的
26、起点标准一般为 300010000元。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23.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 )(分数:2.00)A.10000元以上 B.10003000 元C.20005000 元D.300010000 元解析:解析:抢夺罪的成立,要求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所谓“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一般为 10000元以上。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24.下列情形,属于多次盗窃的是( )(分数:2.00)A.1年内盗窃 2次以上B.1年内盗窃 3次以上C.2年内盗窃 3次以上 D.3年内盗窃 5次以上解析:解析:多次盗窃是盗窃罪的定罪情形之一,所谓多次盗窃,指的是 2年内盗窃 3次以上。综上,本题
27、的正确答案是 C。25.多项选择题第 21-2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解析:26.对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强奸罪( )(分数:2.00)A.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B.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C.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 D.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 解析:解析:关于 A项。根据刑法第 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过程中强奸妇女的,只成立拐卖妇女罪一罪,加重处罚。因此,A 项不当选。关于 D项。根据 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九),组织卖淫中强奸妇女的
28、,应实行数罪并罚。因此,D 项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CD。27.下列行为人,可以成立报复陷害罪的对象的是( )(分数:2.00)A.控告人 B.申诉人 C.批评人 D.举报人 解析:解析: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D。28.简答题第 26-27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9.简述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诽谤罪与侮辱罪都属于侵犯名誉的犯罪,但是,二者也有明显的区别:(1)诽谤罪的方法只能是口头或文字的,不可能是暴力的;而侮辱罪
29、的方法既可以是口头、文字的,也可以是暴力的。(2)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而侮辱罪既可以不用真实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声誉。例如,被害妇女本来并无婚外恋的事实,但行为人捏造该事实并散布的,成立诽谤罪;如果被害妇女本来就有婚外恋的事实,行为人将这个事实予以散布的,则可能成立侮辱罪。(3)所散布的事实不足以使人信以为真的,不是诽谤,但可能属于侮辱。例如,说某人长着“猪脑袋”的、骂对方全家人都是妓女的,不是诽谤,而是侮辱。)解析:30.简述相约自杀行为的定性(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相约自杀,即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杀、共同自杀的行为。如果相约自杀的
30、双方均自杀身亡,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如果相约自杀的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自杀未得逞,则未得逞的一方也不负刑事责任;如果相约自杀,由其中一方杀死对方,继而自杀未得逞的,则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在量刑上应与一般的故意杀人罪有所区别。)解析:31.辨析题第 28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32.强奸罪都是暴力犯罪,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强奸罪的行为方式有三个:暴力手段、胁迫手段、其他方法。所谓“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
31、,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所谓“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胁迫的手段多种多样,既可以直接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进行威胁;既可以是口头胁迫,也可以是书面胁迫;既可以暴力进行威胁,也可以非暴力进行威胁,如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相胁迫;所谓“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
32、治病、冒充妇女的丈夫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可见,只有暴力手段的强奸,才是暴力犯罪。胁迫手段和其他方法的强奸,都是非暴力犯罪。)解析:33.法条分析题第 29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刑法第 238条第 l款与第 2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问题:(分数:4.00)(1
33、).请对第 2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进行分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第 2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本身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结果加重犯),重伤、死亡结果与非法拘禁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即直接性要件。行为人在实施基本行为之时或之后,被害人自杀、自残、自身过失等造成死亡、伤残结果的,因缺乏直接性要件,不宜认定为结果加重犯)解析:(2).请对第 2款“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进行分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第 2款“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此时应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此即转
34、化犯的规定。)解析:34.案例分析题第 30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35.【案情】甲为要回 30万元赌债,将乙扣押,但 2天后乙仍无还款意思。甲等 5人将乙押到一处山崖上,对乙说:“3 天内让你家人送钱来,如今天不答应,就摔死你。”乙勉强说只有能力还 5万元。甲刚说完“一分都不能少”,乙便跳崖。众人慌忙下山找乙,发现乙已坠亡。【问题】请对甲的行为性质进行分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的行为成立非法拘禁罪,但不属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根据 2000年 7月 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成立非法拘禁罪。根据命题人的有关观点,为了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或者单方面主张的债务,以实力支配、控制被害人后,如果以立即实施杀害、伤害相威胁的,应认定为绑架罪。本案中,甲只是让乙答应 3天内还钱的要求,并非要对乙立即实施杀害行为,不成立绑架罪,只能成立非法拘禁罪。而且,乙的死亡系其自杀所致,与甲非法拘禁行为缺乏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不属于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