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担保物权)模拟试卷 4 及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0,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设定抵押权的是( )。(分数:2.00)A.建设用地使用权B.荒地承包经营权C.耕地D.交通运输工具3.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下,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 )。(分数:2.00)A.债权人和债务人B.债权人和第三人C.债务人和第三人D.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2、( )。(分数:2.00)A.留置权B.抵押权C.典权D.质权5.债权转移,抵押权也随之转移,这体现了抵押权具有( )。(分数:2.00)A.追及力B.从属性C.不可分性D.物上代位性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基金份额出质的,质权自( )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分数:2.00)A.证券登记结算机构B.信贷征信机构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专利管理部门7.下列合同中不能适用留置权的是( )。(分数:2.00)A.建设工程合同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行纪合同8.下列选项中,不能设定质权的客体是( )。(分数:2.00)A.应收账款B.房产C.基金份额D.股权9.下列权利中,在与抵押权并存时当然能够对
3、抗抵押权的权利是( )。(分数:2.00)A.质权B.留置权C.租赁权D.执行权10.不以占有作为生效要件的权利或行为是( )。(分数:2.00)A.抵押权B.留置权C.动产质权D.先占11.以动产设定的质权,自( )有效。(分数:2.00)A.质权合同成立时B.质权合同登记时C.质物被质权人占有时D.质权合同签订时12.留置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 )。(分数:2.00)A.债务已届清偿期B.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C.债务人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履行债务D.主债权尚未超过诉讼时效13.担保物权的效力特征是( )。(分数:2.00)A.从属性B.优先受偿性C.不可分性D.物上代位性14.下列选项中,
4、属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共同具有的特征的是( )。(分数:2.00)A.从属性B.物上代位性C.以占有为前提D.不可分性15.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方式的是( )。(分数:2.00)A.抵押B.质押C.留置D.典当16.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17.担保物权包括( )。(分数:2.00)A.抵押权B.质权C.留置权D.地役权18.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 )。(分数:2.00)A.实行抵押权的费用B.利息C.违约金D.损害赔偿金19.下列财产不得设定抵押权的有( )
5、。(分数:2.00)A.自留地B.宅基地使用权C.建设用地使用权D.档案馆馆藏设施20.最高额抵押权具有( )。(分数:2.00)A.从属性B.不可分性C.物上代位性D.优先受偿性21.根据物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的有( )。(分数:2.00)A.行纪合同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仓储合同22.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事由有( )。(分数:2.00)A.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B.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C.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D.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23.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4.简述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
6、_25.简述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分数:2.00)_26.辨析题第 58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7.有人认为:“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权消灭。”请运用担保物权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分数:2.00)_28.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007 年 10 月 4 日,个体户李文斌欲开办一饮食店,因资金不足与孙占武协商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向孙占武借款 4 000 元,借款期为 9 个月,利息为银行存款利率的 2 倍。协议同时约定由李文斌将一架高档电子琴交给孙占武作为担保。合同签订后,孙占武要李文斌带上电子琴到其家取款
7、。李文斌称电子琴前几天被一个朋友借走,过几天才能还回来,现急需现款,请孙先把钱借给他,如果到时不还,电子琴任由其处理。于是孙占武交给了李文斌现金 4 000 元。此后不久,李文斌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又将电子琴交给邻居马万成作质押,向马借款 3 000 元。孙占武得知此事后,认为李文斌在欺骗自己,遂要求李文斌马上将电子琴交给自己,否则就要解除合同。李文斌请求宽限几日,孙占武不同意,表示要将电子琴折价抵偿。李文斌无奈,只好讲明电子琴在马万成处,并表示如果马万成同意,电子琴随他处理。于是,孙占武找到马万成索要电子琴,但遭到拒绝。孙占武认为自己设质在先,强行将电子琴搬走。马万成不服,遂诉至人民法院
8、,请求判令孙占武返还电子琴。 问:(分数:6.00)(1).孙占武与李文斌签订的质押担保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分数:2.00)_(2).如何确定电子琴的质权的归属?为什么?(分数:2.00)_(3).孙占武如何才能使自己的债权得到保护?(分数:2.00)_甲、乙、丙、丁四个人。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将自己的家用电器作为抵押,并与乙订了抵押合同,但没有登记。之后,甲又向丙借款 10 万元,将已经抵押了的家用电器转移丙占有作为质押。后来甲经营失利,无力偿债。其间,丙把家用电器损坏,交由丁修理,修理费用 2 万元,丙没有支付 2 万元修理费,丁留置该家用电器。 问:(分数:8.00)(1).甲、
9、乙之间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分数:2.00)_(2).甲、丙之间的质权是否有效设立?为什么?(分数:2.00)_(3).丁能否留置该家用电器?为什么?(分数:2.00)_(4).乙、丙、丁之间如何就该家用电器受清偿?为什么?(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担保物权)模拟试卷 4 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0,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设定抵押权的是( )。(分数:2.00)
10、A.建设用地使用权B.荒地承包经营权C.耕地 D.交通运输工具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180 条和第 184 条的规定,选 C 项。考生应当对物权法第 180 条和第184 条熟记在心。3.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下,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 )。(分数:2.00)A.债权人和债务人B.债权人和第三人 C.债务人和第三人D.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解析:解析:在债务人本人作为担保人时,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第三人作为担保人时,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第三人,债务人并非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故选 B 项。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担保物权的是( )。(分数:2.00)A.留置权B.抵押权
11、C.典权 D.质权解析:解析:物权法规定了三大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典权属于用益物权。5.债权转移,抵押权也随之转移,这体现了抵押权具有( )。(分数:2.00)A.追及力B.从属性 C.不可分性D.物上代位性解析:解析:抵押权的从属性是指抵押权从属于主债权,没有主债权就没有抵押权,主债权转移,抵押权随之转移,主债权消灭,抵押权随之消灭。故选 B 项。6.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基金份额出质的,质权自( )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分数:2.00)A.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B.信贷征信机构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专利管理部门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226 条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2、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7.下列合同中不能适用留置权的是( )。(分数:2.00)A.建设工程合同 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行纪合同解析:解析:留置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为不动产,无法适用留置权,故选 A 项。8.下列选项中,不能设定质权的客体是( )。(分数:2.00)A.应收账款B.房产 C.基金份额D.股权解析:解析:不动产不能成为质权的标的。9.下列权利中,在与抵押权并存时当然能够对抗抵押权的权利是( )。(分数:2.00)A.质权B.留置权 C.租赁权D.执行权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239 条的规定,留置权当然具有对抗抵押
13、权的效力。故选 B 项。已登记的抵押权对抗质权,质权对抗未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优先于执行权。如果租赁权成立在先,租赁权对抗抵押权,如果抵押权成立在先,抵押权对抗租赁权。注意:关于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物权法继承了担保法的规定,但不同的是,物权法取消了“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的有关规定。10.不以占有作为生效要件的权利或行为是( )。(分数:2.00)A.抵押权 B.留置权C.动产质权D.先占解析:解析:抵押权的成立不以占有为必要条件。11.以动产设定的质权,自( )有效。(分数:2.00)A.质权合同成立时B.质权合同登记时C.质物被质权人占有时 D.质权合同签订时解
14、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212 条的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故选 C 项。根据物权法第 15 条的规定,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是两回事,物权的变动与合同效力无关。故不选 A、B、D 项。12.留置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 )。(分数:2.00)A.债务已届清偿期B.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C.债务人经催告后逾期仍未履行债务 D.主债权尚未超过诉讼时效解析:解析:留置权的实现与留置权的成立不同。符合留置权的成立条件的,债权人可以留置动产,但只有在宽限期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才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该宽限期可以由留置权人与债务人事先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鲜活易腐等不易
15、保管的动产外,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 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才可以行使留置权。可见,选 C 项。13.担保物权的效力特征是( )。(分数:2.00)A.从属性B.优先受偿性 C.不可分性D.物上代位性解析:解析: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但优先受偿性是担保物权的效力特征。14.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共同具有的特征的是( )。(分数:2.00)A.从属性B.物上代位性C.以占有为前提D.不可分性 解析:解析: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他物权、定限物权,具有不可分性,选 D 项。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用益物权多为独立的主权利,但地役
16、权具有从属性,不选 A 项。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但用益物权不具有物上代位性,详言之,倘若用益物权的客体因意外毁损、灭失,则用益物权不复存在,不可能存在代位物。可见,不选 B 项。用益物权以占有为前提,担保物权中的质权和留置权以占有为前提,但抵押权不以占有为前提。可见,不选 C 项。15.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方式的是( )。(分数:2.00)A.抵押B.质押C.留置 D.典当解析:解析:备选项中,只有 C 项表述的留置属于法定担保方式。16.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7、_解析:17.担保物权包括( )。(分数:2.00)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地役权解析:解析:物权法规定了三类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8.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 )。(分数:2.00)A.实行抵押权的费用 B.利息 C.违约金 D.损害赔偿金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173 条的规定,备选项应全选。注意:担保法在担保范围上与物权法的规定是一致的。19.下列财产不得设定抵押权的有( )。(分数:2.00)A.自留地 B.宅基地使用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D.档案馆馆藏设施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180、184 条的规定,选 A、B、D 项。档案馆馆藏设施属于社会
18、公益设施。20.最高额抵押权具有( )。(分数:2.00)A.从属性B.不可分性 C.物上代位性 D.优先受偿性 解析:解析:最高额抵押权不具有从属性,即最高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这是由最高额抵押权的性质决定的。21.根据物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的有( )。(分数:2.00)A.行纪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仓储合同 解析:解析:备选项表述都适用留置权,故应全选。22.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事由有( )。(分数:2.00)A.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B.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C.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D.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解析:解析:
19、物权法第 20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 2 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据此,备选项应全选。23.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4.简述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
20、。 担保物权具有如下特征: (1)优先受偿性。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价值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偿。 (2)从属性。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受偿而设定的,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 (3)不可分性。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 (4)物上代位性。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解析:25.简述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抵押权成立无须抵押人将抵押物交付债权人占有即能成立,而质权的成立与生效则以移转质物之占有于债权人为必要。概言之,将质物移转于债
21、权人占有,既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也为质权的生效要件。 (2)标的物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与动产,而质权的标的物则为除不动产和不动产用益物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3)担保作用不同。抵押权由其本质所决定,系以优先受偿效力为其担保作用,而质权除以优先受偿效力为其担保作用外,还具有留置效力。 (4)实现方式不同。抵押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实现其抵押权时,一般须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以清偿自己的债务,而于质权,质权人于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时,可径依市价变卖质物、订立契约取得质物所有权,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解析:26.辨析题第 58 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
22、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7.有人认为:“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权消灭。”请运用担保物权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 (2)正确的一面:抵押权是以抵押物作为客体的担保物权,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权即行消灭。 (3)不正确的一面:抵押权是价值权,抵押物虽然灭失但其有代位物时,由于价值仍然存在,抵押权并不能消灭,而是存在于代位物上,这是由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决定的。)解析:28.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007 年 10 月 4 日,个体户李文斌欲开办一饮食店,因资金不足与孙占武协商签订了一份借
23、款协议,约定向孙占武借款 4 000 元,借款期为 9 个月,利息为银行存款利率的 2 倍。协议同时约定由李文斌将一架高档电子琴交给孙占武作为担保。合同签订后,孙占武要李文斌带上电子琴到其家取款。李文斌称电子琴前几天被一个朋友借走,过几天才能还回来,现急需现款,请孙先把钱借给他,如果到时不还,电子琴任由其处理。于是孙占武交给了李文斌现金 4 000 元。此后不久,李文斌由于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又将电子琴交给邻居马万成作质押,向马借款 3 000 元。孙占武得知此事后,认为李文斌在欺骗自己,遂要求李文斌马上将电子琴交给自己,否则就要解除合同。李文斌请求宽限几日,孙占武不同意,表示要将电子琴折价抵
24、偿。李文斌无奈,只好讲明电子琴在马万成处,并表示如果马万成同意,电子琴随他处理。于是,孙占武找到马万成索要电子琴,但遭到拒绝。孙占武认为自己设质在先,强行将电子琴搬走。马万成不服,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孙占武返还电子琴。 问:(分数:6.00)(1).孙占武与李文斌签订的质押担保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孙占武与李文斌签订的质押担保合同已经生效,根据物权法第 15 条的规定,虽然李文斌没有移转电子琴给孙占武而使质权成立,但这并不影响质权合同的效力。)解析:(2).如何确定电子琴的质权的归属?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马万成享有对电
25、子琴的质权,因为李文斌已经将电子琴移交给马万成占有。)解析:(3).孙占武如何才能使自己的债权得到保护?(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孙占武虽然不享有对电子琴的质权,但孙占武可以依据借款合同向李文斌主张债权,同时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质权合同要求李文斌承担违约责任。)解析:甲、乙、丙、丁四个人。甲向乙借款 10 万元,将自己的家用电器作为抵押,并与乙订了抵押合同,但没有登记。之后,甲又向丙借款 10 万元,将已经抵押了的家用电器转移丙占有作为质押。后来甲经营失利,无力偿债。其间,丙把家用电器损坏,交由丁修理,修理费用 2 万元,丙没有支付 2 万元修理费,丁留置该家用电器。 问:(分数
26、:8.00)(1).甲、乙之间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因为该合同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故为有效合同。至于是否办理登记并不是判断抵押合同效力的依据(物权法第 15 条)。)解析:(2).甲、丙之间的质权是否有效设立?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丙之间质权有效设立,因为甲已经将家用电器作为质物移转给丙占有。)解析:(3).丁能否留置该家用电器?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丁有权留置该家用电器,因为丙没有支付修理费用。)解析:(4).乙、丙、丁之间如何就该家用电器受清偿?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首先,丁优先于乙、丙受偿,因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受偿; 其次,丙优先于乙受偿,因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未办理登记的抵押动产,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