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 3 及答案解析(总分:5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7,分数:54.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中,具有主导性的权利是( )。(分数:2.00)A.管理权B.成员权C.共有权D.专有权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构成专有部分须具备的条件的是( )。(分数:2.00)A.能够获取业主的资格B.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C.能够在构造上明确区分D.能够在功能上明确区分,具有排他性4.下列选项中,不属
2、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的是( )。(分数:2.00)A.有利生产B.方面生活C.等价有偿D.公平合理5.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分数:2.00)A.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B.人身利益C.必要的便利D.不动产6.甲、乙都发现了埋藏的古钟鼎,乙将该物品占有,甲要求乙返还。该古钟鼎的所有权应当属于( )。(分数:2.00)A.归甲B.归乙C.归甲、乙共有D.归国家所有7.下列财产专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分数:2.00)A.无线电频谱资源B.农田水利设施C.滩涂D.草地8.甲、乙、丙共有一栋房屋,约定权利份额为 3:4:4。三人将该房屋出租,但就租金的归属没有约定。则对于租金的分配应( )。(分数:2
3、.00)A.归甲B.归乙C.归丙D.按照 3:4:4 分配9.下列权利中,按份共有人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都可享有的是( )。(分数:2.00)A.优先购买权B.物上请求权C.分割共有物请求权D.转让共有物的权利10.甲、乙签订典权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出典给乙,在出典期间,乙将房屋出租给丙。如果甲、乙二人没有约定收益的归属,则乙将房屋出租获得的租金归( )。(分数:2.00)A.甲B.乙C.甲、乙共同所有D.按照习惯确定1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拾得财产要归公B.赃款赃物应当如数退赔原主C.所有权是绝对权,因此行使所有权不受任何限
4、制D.所有权的追及力因善意取得而受阻12.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先占的是( )。(分数:2.00)A.甲拾得他人丢失的牛予以喂养B.乙住在某无主房屋多年而主张所有权C.丙拾得他人抛弃的废弃物并声称为己所有D.丁接受某人赠与的电视机一台而取得该电视机的所有权13.下列选项中,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分数:2.00)A.杜冷丁B.头疼片剂C.梅花鹿D.野生动物14.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15.下列选项中,属于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履行义务行为的有( )。(分数:2.00
5、)A.业主甲装修个人房屋时将承重墙拆除B.业主乙以不坐电梯为由拒不交纳电梯维修费C.业主丙以冬季不在小区居住为由拒不交纳供暖费D.居住在建筑物顶层的业主丁在其居住的屋顶安装霓虹灯广告牌16.相邻关系是( )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分数:2.00)A.不动产所有人B.动产所有人C.不动产租赁人D.不动产借用人17.下列关于相邻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B.相邻权不是独立的物权制度C.相邻权是民法对相邻各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最低限度调整的结果D.相邻权是一种用益物权18.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善意取得适用情形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
6、:2.00)A.申请人申请异议登记后,在异议登记期间,所登记的物权的买受人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对抗申请人B.甲将电脑卖给乙并约定由甲继续租用电脑,而后甲又将电脑出售给丙,并约定甲可以继续使用电脑。此时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C.抵押人丙转让已抵押且办理登记的汽车给丁,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但丙未通知抵押权人戊并告知丁,则丁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D.孙某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但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簿显示该房屋所有人为孙某)卖给李某,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则李某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19.不动产物权可以适用的制度有( )。(分数:2.00)A.登记B.先占C
7、.抵押D.善意取得20.下列物权类型中,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分数:2.00)A.所有权B.留置权C.动产质权D.动产抵押权21.关于“一物二卖”的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两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B.后一个买卖合同有效C.后一个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D.两个买卖合同都是无效的22.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3.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_24.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06 条第 1 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
8、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分数:6.00)(1).如何认定“善意”?(分数:2.00)_(2).如何认定是否为“合理的价格”?(分数:2.00)_(3).受让人无权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的主要情形。(分数:2.00)_25.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007 年 10 月,公民丙因疾病急需现金,不得已出卖自己的住
9、房,公民甲乘机迫使丙以市价的四分之一购买了该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 年 12 月,甲向银行乙借款 20 万元从事果品销售,银行乙要求甲提供抵押担保,甲于是将从丙处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 3 个月内还款,双方还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抵押物为房屋一套,双方于 2008 年 1 月办理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甲由于亏损,到期未能偿还债务,于是,2008 年 7 月,银行乙向法院提出申请,欲拍卖房屋。 问:(分数:8.00)(1).甲、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为什么?(分数:2.00)_(2).丙在法定期间内是否向甲主张返还房屋,对甲、丙之间房屋登记的
10、效力有何影响?为什么?(分数:2.00)_(3).甲、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抵押权何时成立?为什么?(分数:2.00)_(4).如果丙在法定期间内向甲主张返还房屋,则应当如何确定抵押权的效力?为什么?此时丙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 3 答案解析(总分:5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7,分数:54.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中,具有主导性的权利是( )。(分数:2
11、.00)A.管理权B.成员权C.共有权D.专有权 解析:解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权(空间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权(共同部分所有权、共同管理权)和成员权,其中,专有权占据主导地位,没有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毫无意义。可见,选 D 项。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构成专有部分须具备的条件的是( )。(分数:2.00)A.能够获取业主的资格 B.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C.能够在构造上明确区分D.能够在功能上明确区分,具有排他性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 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整栋建筑),以及车位、摊
12、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专有部分(即构成专有部分必须具备 3 个条件): (1)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物理上的独立性,即专有部分应当在建筑构造上能够与同一建筑物中的其他部分完全隔离),能够明确区分; (2)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即能够被单独地使用,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可以排他使用; (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据此,B、C、D 项表述构成专有部分的条件,只有 A 项表述并非属于构成专有部分的条件,故选 A 项。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的是( )。(分数:2.00)A.有利生产B.方面生活C.等价有偿 D.公平合理解析:解析: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有二:有利生产、方便
13、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5.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分数:2.00)A.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 B.人身利益C.必要的便利D.不动产解析:解析:相邻关系的客体表现为一种利益,而不是不动产或者某种便利本身。人身利益不能成为相邻关系的客体。6.甲、乙都发现了埋藏的古钟鼎,乙将该物品占有,甲要求乙返还。该古钟鼎的所有权应当属于( )。(分数:2.00)A.归甲B.归乙C.归甲、乙共有D.归国家所有 解析:解析:关于埋藏物或隐藏物的归属,适用遗失物的有关规定,如埋藏物归属于其所有人,但埋藏物的所有人无法查明时,埋藏物归国家所有。倘若埋藏物属于文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主张所有权,文物的所有权属于国家。
14、本题表述的埋藏物“古钟鼎”明显属于文物,应归国家所有,选 D 项。7.下列财产专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分数:2.00)A.无线电频谱资源 B.农田水利设施C.滩涂D.草地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46 条至第 52 条的规定,专属于国有财产的有矿藏、水流、海域、城市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等。可见,选 A 项。农田水利设施一般应为集体所有,滩涂和草地并非国家专属财产。物权法第 48 条为此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8.甲、乙、丙共有一栋房屋,约定权利份额为 3:4:4。三人将该房屋出租,但就租金的归属没有约定。则对于租金
15、的分配应( )。(分数:2.00)A.归甲B.归乙C.归丙D.按照 3:4:4 分配 解析:解析:物权法第 94 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据此,尽管对于按份共有财产所获取的收益(租金),甲、乙、丙并未作出约定,但推知应当按照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权利比例分配租金。可见,选 D 项。9.下列权利中,按份共有人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都可享有的是( )。(分数:2.00)A.优先购买权B.物上请求权 C.分割共有物请求权D.转让共有物的权利解析:解析: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依份额享有所有权、分割请求权(包括转让权)、优先购买权、在共有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物上
16、请求权等,共同共有人因受到共同共有法律制度的限制,不享有对共有物的分出或转让权、分割请求权和优先购买权,但和按份共有人一样享有物上请求权。可见,选 B 项。10.甲、乙签订典权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出典给乙,在出典期间,乙将房屋出租给丙。如果甲、乙二人没有约定收益的归属,则乙将房屋出租获得的租金归( )。(分数:2.00)A.甲B.乙 C.甲、乙共同所有D.按照习惯确定解析:解析:尽管物权法没有规定典权制度,但作为用益物权,典权也适用物权法有关物权或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且我国仍然承认典权制度。根据物权法第 116 条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
17、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应由用益物权人收取,即由典权人乙收取,故选 B 项。1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拾得财产要归公B.赃款赃物应当如数退赔原主C.所有权是绝对权,因此行使所有权不受任何限制D.所有权的追及力因善意取得而受阻 解析:解析:A 项表述错在没有考虑先占的情形;B 项表述错在没有考虑原物灭失的情形导致的损害赔偿;C 项表述错在将绝对权扩大化。追及力是指所有物不论辗转于何人之手,所有权人都有权索回,但是如果
18、存在善意取得的情形,则该追及力受到阻碍。12.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先占的是( )。(分数:2.00)A.甲拾得他人丢失的牛予以喂养B.乙住在某无主房屋多年而主张所有权C.丙拾得他人抛弃的废弃物并声称为己所有 D.丁接受某人赠与的电视机一台而取得该电视机的所有权解析:解析:A 项为无因管理;B 项错在先占的标的物为动产,而房屋属于不动产;D 项错在先占的标的物为无主物,而丁因赠与取得电视机的所有权,可见,电视机为有主物。如果从行为性质的角度判断,D项也不能认定为先占,因为先占属于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不需要意思表示的,而赠与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须有意思表示。13.下列选项中,适用善意取
19、得的是( )。(分数:2.00)A.杜冷丁B.头疼片剂 C.梅花鹿D.野生动物解析:解析:麻醉品、野生动植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14.多项选择题第 51-5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解析:15.下列选项中,属于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不履行义务行为的有( )。(分数:2.00)A.业主甲装修个人房屋时将承重墙拆除B.业主乙以不坐电梯为由拒不交纳电梯维修费 C.业主丙以冬季不在小区居住为由拒不交纳供暖费 D.居住在建筑物顶层的业主丁在其居住的屋顶安装霓虹灯广告牌 解析:解析:A 项表述的情形属于业主对
20、专有部分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而非属于对共有部分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其余选项均符合题意。16.相邻关系是( )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分数:2.00)A.不动产所有人 B.动产所有人C.不动产租赁人 D.不动产借用人 解析:解析:相邻关系只能发生于不动产的所有人、使用人等民事主体之间,动产不能产生相邻关系。17.下列关于相邻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 B.相邻权不是独立的物权制度 C.相邻权是民法对相邻各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最低限度调整的结果 D.相邻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解析:解析:相邻关系不是独立的物权制度,而是民法对相邻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最低限
21、度调整的结果。既然相邻关系并不独立,也就谈不上是用益物权,因为用益物权制度属于独立的物权制度。18.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善意取得适用情形的表述,正确的有( )。(分数:2.00)A.申请人申请异议登记后,在异议登记期间,所登记的物权的买受人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对抗申请人B.甲将电脑卖给乙并约定由甲继续租用电脑,而后甲又将电脑出售给丙,并约定甲可以继续使用电脑。此时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抵押人丙转让已抵押且办理登记的汽车给丁,并办理了汽车过户手续,但丙未通知抵押权人戊并告知丁,则丁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D.孙某将不属于自己的房屋(但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登
22、记簿显示该房屋所有人为孙某)卖给李某,并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则李某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解析: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19 条第 2 款的规定,异议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主张善意取得的效力,故A 项表述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27 条的规定,B 项属于占有改定,在占有改定的情形下,甲实施了无权处分行为,故存在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故 B 项表述正确。根据物权法第 106 条和第 191 条的规定,抵押人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无法适用善意取得(注意:物权法第 191条修改了担保法第 49 条的规定),故 C 项表述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
23、,故 D 项表述正确。19.不动产物权可以适用的制度有( )。(分数:2.00)A.登记 B.先占C.抵押 D.善意取得 解析:解析:我国对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适用先占的客体只能是动产;抵押权的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善意取得既可以适用于动产,也适用于不动产。20.下列物权类型中,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分数:2.00)A.所有权 B.留置权C.动产质权 D.动产抵押权 解析:解析:所有权适用善意取得,这没有疑问,选 A 项。物权法第 106 条第 3 款规定,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善意取得)规定。据此,动产和不动产他物权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这里的他物权是指动产抵押
24、权和动产质权,选 C、D 项。留置权无法适用善意取得,故不选 B 项。21.关于“一物二卖”的表述,错误的是( )。(分数:2.00)A.两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B.后一个买卖合同有效 C.后一个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D.两个买卖合同都是无效的 解析:解析:“一物二卖”,两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至于谁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对于动产而言,标的物实际交给谁,谁就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对于不动产而言,谁办理了登记,谁就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22.简答题第 56-57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3.简述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
25、对同一项财产都享有所有权。 共有具有如下特征: (1)主体特征:共有关系的主体总是两个以上。 (2)客体特征:共有关系的客体总是同一项财产。 (3)内容特征:共有关系的内容包括双重权利、义务关系。 (4)共有关系的形成基于公民或法人共同的生产经营目的或生活需要。)解析:24.法条分析题第 59 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06 条第 1 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
26、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分数:6.00)(1).如何认定“善意”?(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解析:(2).如何认定是否为“合理的价格”?(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是否为“合理的价格”应当根据转让标的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参考转让时交易地市场价格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解析:(3).受让人无权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的主要情形。(分数:2.
27、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无权根据善意取得的规定取得所有权: 转让合同因违反合同法规定被认定无效; 转让合同因受让人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法定事由被撤销。)解析:25.案例分析题第 60 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007 年 10 月,公民丙因疾病急需现金,不得已出卖自己的住房,公民甲乘机迫使丙以市价的四分之一购买了该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 年 12 月,甲向银行乙借款 20 万元从事果品销售,银行乙要求甲提供抵押担保,甲于是将从丙处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 3 个月内还款,双方还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抵
28、押物为房屋一套,双方于 2008 年 1 月办理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甲由于亏损,到期未能偿还债务,于是,2008 年 7 月,银行乙向法院提出申请,欲拍卖房屋。 问:(分数:8.00)(1).甲、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乘人之危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故丙可以在 1 年的期间内主张撤销权,撤销该合同。)解析:(2).丙在法定期间内是否向甲主张返还房屋,对甲、丙之间房屋登记的效力有何影响?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如果丙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29、则甲应当返还房屋,因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甲占有房屋失去法律依据,故房屋登记行为属于无效行为,丙有权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当然,如果丙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登记行为属于有效的登记行为。)解析:(3).甲、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抵押权何时成立?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乙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于 2007 年 12 月生效。由于物权法区分了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考生可具体参见物权法第 15 条编者注),因此,抵押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但抵押权自双方办理登记时成立,即抵押权是在 2008 年 1 月成立的。)解析:(4).如果丙在法定期间内向甲主张返还房屋,则应当如何确定抵押权的效力?为什么?此时丙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如果丙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房屋登记行为无效。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具体参见物权法第 106 条第 2 款),房屋登记行为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因为乙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认定抵押权有效。由于抵押权有效,因此,丙主张撤销权后,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