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硕士(专业课)31 及答案解析(总分:27.98,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1.甲为了发财致富便使用白糖和淀粉加工生产了 300箱假“酵母片”分 6次售出,得赃款 8万余元,甲的行为应构成( )(分数:1.00)A.非法经营罪B.诈骗罪C.生产、销售假药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按照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分数:1.00)A.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C.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D.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3.依据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1.00)A.派出所民警甲怀疑
2、乙嫖娼,将乙限制在派出所内达三日之久。为了让其:交代嫖娼情节,还将乙打成轻伤,甲不构成刑讯逼供罪B.高校教师乙,利用职务之便偷盖高校印章,伪造学历证书,并大量贩卖,社会影响极坏,甲不构成犯罪C.一公司女老板丙,以开除公司员工孙某为要挟,逼迫孙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则丙构成强奸罪D.走私犯丁于国境外走私黄金一吨,运至国内,丁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4.甲为赖掉欠乙的巨额债务,将乙杀害,并将尸体肢解,用塑料编织袋打包,对丙谎称是毒品,托其运至某市,并称事成后必有重酬。丙将该塑料编织袋打成包裹运至某市,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1.00)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不构成犯罪B.甲构成
3、故意杀人罪,丙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构成运输毒品罪既遂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构成包庇罪5.甲开办一间小汽修店,因修理一进口轿车缺零配件,便于晚间在一停车场将一同型号小轿车备用轮胎一个(价值 1 200元)和发动机(价值 50 000元)拆下盗走,甲的行为(分数:1.00)A.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数罪并罚B.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属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即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C.只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D.只构成盗窃罪6.甲窃得某公司的银行账户密码,在办公室利用互联网将该公司账上的 5万元钱转入自己的账户。后被一同事发现,对甲极力规劝,甲悔悟,遂将 5万元转回该公
4、司的账户。甲的行为属于( )(分数:1.00)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7.下列行为,可以判处死刑的有(分数:1.00)A.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伤害结果的B.以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但是没有造成他人残疾的C.过失伤害他人,并致人残疾的D.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严重残疾的8.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 236条强奸罪加重法定刑情节的是(分数:1.00)A.强奸妇女多人的B.利用妇女处于昏醉状态而强奸的C.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D.二人以上轮奸的9.楚某 1997年 3月 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 10年,2002 年 3月 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
5、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分数:1.00)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 1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 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 10年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 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 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 l0年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 5年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是 10年10.下列情形中,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是( )(分数:1.00)A.民警甲,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丁B.工人乙指使其 10岁的侄儿盗窃他人 5 000元C.副县长丙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吴某D.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换取假币11.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
6、支付的,应当( )(分数:1.00)A.先缴纳罚金B.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C.同时兼顾缴纳罚金与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D.申请酌情减少或免除罚金( )12.刑法第 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该条采取的是( )(分数:1.00)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空白罪状D.引证罪状13.下列关于刑法中法条竞合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分数:1.00)A.法条竞合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一些条文之间在内容上存在交叉关系B.对法条竞合关系的处理原则是,在一般情况下依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适用特别法条C.诈骗罪与信用
7、卡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D.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14.甲欲杀死仇人乙。一日,甲谎称进城购物,半路返回,在乙家大门对面树丛中守候。入夜,甲见乙家开门出来一人,便开枪射击,未料到被打死的是乙的兄弟。甲 的行为属于( )(分数:1.00)A.意外事件B.故意杀人罪(未遂)C.故意杀人罪(既遂)D.过失致人死亡罪15.在下列犯罪形态中,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予以论处的是(分数:1.00)A.结果加重犯B.继续犯C.想象竞合犯D.吸收犯16.甲为某法院民庭审判员,在审理一起贸易纠纷案件时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被告胜诉的判决,使原告损失货款近 40万元。事后甲按事先约定从被告处收受 5万
8、元人民币。对甲的行为应当( )(分数:1.00)A.以徇私枉法罪论处B.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论处C.以受贿罪论处D.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和受贿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论处17.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 263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分数:1.00)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B.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C.在办公大楼抢劫的D.入户抢劫的18.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分数:1.00)A.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B.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C.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D.未完成罪仅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19.某甲贩运假烟
9、,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抓住汽车把手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分数:1.00)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20.甲和乙有私仇,一次与乙路遇时扬言:“走着瞧,看我哪一天废了你”。甲的行为属于( )(分数:1.00)A.犯罪预备B.犯罪着手C.犯意表示D.犯罪未遂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5,分数:5.00)2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 )(分数:1.00)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B.故意杀人、强奸、放火
10、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C.主刑为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D.罪刑严重的累犯22.洗钱罪中的“钱”是指下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分数:1.00)A.毒品犯罪B.贪污犯罪C.走私犯罪D.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23.乙二人瓜地中的瓜经常被偷,于是二人决定晚上埋伏,欲抓到小偷揍一顿。当晚,同村人丙前来偷瓜,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打做一团。其间,甲掏出偷偷带在身上的大匕首,对丙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当即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1.00)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B.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
11、共犯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乙二人仅在故意伤害的限度内属于共犯24.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分数:1.00)A.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实行行为B.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处于犯罪过程中C.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D.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25.在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分为(分数:1.00)A.主犯B.从犯C.胁从犯D.教唆犯三、简析题(总题数:1,分数:1.00)26.简述不作为义务及其来源。(分数:1.00)_四、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27.案例分析(要求得出结论并说明理由) 甲某,男,26 岁,曾
12、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 6个月,1999 年 12月刑满释放。 乙某,男,18 岁。 2000 年 4月底,甲某与乙某多次密谋共同实施抢劫,并为此准备了凶器。2000年 5月上旬。甲某、乙某携带凶器多次于夜间在偏僻小路旁守候,欲抢劫行人财物,但均未遇见行人。2000 年 6月,甲某和乙某在公安机关例行检查中,因没有身份证和暂住证而受到盘问。经公安人员教育,两人将上述情况如实供述。 试析对甲某、乙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分数:0.50)_刑法第 239务规定:“以勒索财务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
13、,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务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试说明: (分数:0.48)(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含义应如何理解?(分数:0.12)_(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含义应如何理解?(分数:0.12)_(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分数:0.12)_(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数:0.12)_五、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1.00)2000年 7月某日,被告人王桌、李某、张某在某公园售票处商定,由李某负责望风,王某、张某混入购票的人群行窃。后王某、
14、张某挤入购票人群。王某窃得一游客钱包(内有人民币 200余元),欲逃离现场时。被发现。民警胡某与几名群众即上前抓捕王某、张某。王某向东逃离 200余米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破胡某主动脉,致胡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逃走。张某向西逃离 100余米后,被群众抓获。李某则乘乱逃走。后王某、李某均被抓获。 问: (分数:1.00)(1).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分数:0.50)_(2).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分数:0.50)_法律硕士(专业课)31 答案解析(总分:27.98,做题时间:12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0,分数:20.00)1.甲为
15、了发财致富便使用白糖和淀粉加工生产了 300箱假“酵母片”分 6次售出,得赃款 8万余元,甲的行为应构成( )(分数:1.00)A.非法经营罪B.诈骗罪C.生产、销售假药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解析:2.按照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分数:1.00)A.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C.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D.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故意杀人罪的转化犯。根据刑法第 240条第 1款第 7项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其行为性质仍然是拐卖妇女罪;根据刑法 257条第 2款的规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
16、被害人死亡的,其行为性质仍然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根据刑法第 263条第 5项的规定,抢劫致人死亡的,其行为性质仍然是抢劫罪;根据刑法第 247条的规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3.依据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1.00)A.派出所民警甲怀疑乙嫖娼,将乙限制在派出所内达三日之久。为了让其:交代嫖娼情节,还将乙打成轻伤,甲不构成刑讯逼供罪 B.高校教师乙,利用职务之便偷盖高校印章,伪造学历证书,并大量贩卖,社会影响极坏,甲不构成犯罪C.一公司女老板丙,以开除公司员工孙某为要挟,逼迫孙某与其发生性关系,则丙构成强奸罪D.走私犯丁于国境外走
17、私黄金一吨,运至国内,丁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解析:4.甲为赖掉欠乙的巨额债务,将乙杀害,并将尸体肢解,用塑料编织袋打包,对丙谎称是毒品,托其运至某市,并称事成后必有重酬。丙将该塑料编织袋打成包裹运至某市,存放在火车站小件寄存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1.00)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不构成犯罪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构成运输毒品罪既遂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丙构成包庇罪解析:5.甲开办一间小汽修店,因修理一进口轿车缺零配件,便于晚间在一停车场将一同型号小轿车备用轮胎一个(价值 1 200元)和发动机(价值 50 000元)拆下盗走,甲的行为(分数
18、:1.00)A.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数罪并罚B.构成盗窃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属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即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C.只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D.只构成盗窃罪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只有破坏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才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以盗窃的方法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性质是盗窃罪还是破坏交通工具罪,关键在于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如果危害了公共安全,使交通工具足以倾覆、毁坏的,其行为性质为破坏交通工具罪,否则则为盗窃罪。本题中,甲盗用备用轮胎和发动机的行为,只能构成盗窃罪,不能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19、,因为甲盗窃发动机致使该车无法使用,也就无法危害公共安全。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6.甲窃得某公司的银行账户密码,在办公室利用互联网将该公司账上的 5万元钱转入自己的账户。后被一同事发现,对甲极力规劝,甲悔悟,遂将 5万元转回该公司的账户。甲的行为属于( )(分数:1.00)A.犯罪中止B.犯罪既遂 C.犯罪未遂D.不构成犯罪解析:7.下列行为,可以判处死刑的有(分数:1.00)A.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伤害结果的B.以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但是没有造成他人残疾的C.过失伤害他人,并致人残疾的D.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严重残疾的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故意伤害罪死刑的适用。刑法第
20、 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故意伤害罪死刑适用的条件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8.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 236条强奸罪加重法定刑情节的是(分数:1.00)A.强奸妇女多人的B.利用妇女处于昏醉状态而强奸的 C.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D.二人以上轮奸的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强奸罪的情节加重犯。刑法第 236条规定:
2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9.楚某 1997年 3月 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 10年,2002 年 3月 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分数:1.00)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 10年,即以
22、甲罪的追诉期限 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 10年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 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 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 l0年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 5年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是 10年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时效中断制度。刑法第 89条第 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是刑法对时效中断制度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本题中甲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应从犯乙罪之日起重新计算,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10.下列情形中,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是( )(分数:1.00)A.民警甲,捏造犯罪事实诬告陷害丁 B.工人乙指使其 10岁的
23、侄儿盗窃他人 5 000元C.副县长丙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吴某D.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换取假币解析:11.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应当( )(分数:1.00)A.先缴纳罚金B.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C.同时兼顾缴纳罚金与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D.申请酌情减少或免除罚金( )解析:12.刑法第 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该条采取的是( )(分数:1.00)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 C.空白罪状D.引证罪状解析:13.下列关于刑法中法条竞合关系的
24、表述,错误的是(分数:1.00)A.法条竞合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是一些条文之间在内容上存在交叉关系B.对法条竞合关系的处理原则是,在一般情况下依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适用特别法条C.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D.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条竞合的含义。法条竞合,通常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因刑事立法对法条的错综规定,导致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其内容上发生重合或交叉的情形。法规竞合的基本特征在于:行为人以一个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法条所规定的数个罪名之间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对法条竞合关系的处理原则是,在一般情况下依照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
25、,适用特别法条。在本题选项 CD中,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之间显然存在法条竞合关系,而行贿罪与受贿罪之间根本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它们之间只是对向关系。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14.甲欲杀死仇人乙。一日,甲谎称进城购物,半路返回,在乙家大门对面树丛中守候。入夜,甲见乙家开门出来一人,便开枪射击,未料到被打死的是乙的兄弟。甲 的行为属于( )(分数:1.00)A.意外事件B.故意杀人罪(未遂)C.故意杀人罪(既遂) D.过失致人死亡罪解析:15.在下列犯罪形态中,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予以论处的是(分数:1.00)A.结果加重犯B.继续犯C.想象竞合犯 D.吸收犯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想象
26、竞合犯的处断原则。关于本题的具体分析,请参见 2002年试题的第24题。16.甲为某法院民庭审判员,在审理一起贸易纠纷案件时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被告胜诉的判决,使原告损失货款近 40万元。事后甲按事先约定从被告处收受 5万元人民币。对甲的行为应当( )(分数:1.00)A.以徇私枉法罪论处B.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论处C.以受贿罪论处D.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和受贿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论处 解析:17.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 263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分数:1.00)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B.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C.在办公大楼抢劫的 D.入户抢劫的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
27、: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刑法第 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根据这一规定,选项 ABD都是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只有选项 C不是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18.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分数:1.00)A
28、.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B.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C.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D.未完成罪仅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犯罪既遂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认为,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齐备说,即犯罪实行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不是犯罪人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所以,选项 A是错误的。选项 BCD都是正确的,因此不能入选,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19.某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抓住汽车把手不放,甲为摆脱
29、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朱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分数:1.00)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间接故意的含义及其与其他罪过形式的区别。根据刑法第 14条的规定,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关键就在于在间接故意中,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持放任的主观态度,而在直接故意中,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持希望的主观态度。从本题所给出的案情看,甲对朱某的死亡显然不是出于希望的态度,所以选项 A“直接故意”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 15条的规定,疏忽大意的过失与其他罪过形式的关键区别在于疏忽大意
30、的过失在认识因素上,是对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没有预见,所以。疏忽大意的过失又被称为“无认识的过失”,而其他罪过形式在认识因素上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是有认识的。在本案中,甲对朱某的死亡结果显然不是没有认识到的,而是已经预见到的,所以,选项 D“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 14条、第 15条的规定,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关键区别在于: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所持的意志因素不同。对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来讲,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仅不存在希望的心理,而且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危害结果的发生是违背行为人的本意的;对于间接故意来讲,行为人虽然也不是希望危害结果的
31、发生,但却放任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不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在实践中,判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在意志因素上究竟是轻信能够避免还是放任,一个较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如果行为人在已经认识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他虽然不是希望这个危害结果发生,但又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也不是依靠任何条件去防止它发生,一般就可以认定其在主观上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已经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是他为了防止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或者依靠自己的经验、水平或者当时、当地的条件,自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但是结果最终还是发生了,就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在本案中,
32、甲对自己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致朱某被摔在地并死亡的结果,并未采用任何为防止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的措依靠甲的经验、水平或者当时、当地的条件,也不可能认为朱某死亡的结果可以被避免,所以,甲的主观心理态度也不可能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从案情看,甲对自己的行为造成朱某死亡的结果很明显是放任的,即为了摆脱朱某,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朱某死亡的结果听之任之,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20.甲和乙有私仇,一次与乙路遇时扬言:“走着瞧,看我哪一天废了你”。甲的行为属于( )(分数:1.00)A.犯罪预备B.犯罪着手C.犯意表示 D.犯罪未遂解析: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5,分数:5.00)2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必须
33、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有( )(分数:1.00)A.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B.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C.主刑为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罪刑严重的累犯解析:22.洗钱罪中的“钱”是指下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分数:1.00)A.毒品犯罪 B.贪污犯罪C.走私犯罪 D.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关于本题的具体分析,请参见 2006年试题的第 24题。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犯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CD。23.乙二人瓜地中的瓜经常被偷,
34、于是二人决定晚上埋伏,欲抓到小偷揍一顿。当晚,同村人丙前来偷瓜,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打做一团。其间,甲掏出偷偷带在身上的大匕首,对丙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当即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1.00)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B.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乙二人仅在故意伤害的限度内属于共犯 解析:24.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分数:1.00)A.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实行行为 B.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处于犯
35、罪过程中C.犯罪行为实行终了,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D.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停止形态。选项 A中,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实行行为,所以,选项 A是正确的;选项 B中,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都是在犯罪过程中,二者相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自动停止犯罪,所以,选项 B是错误的;选项 C中,犯罪中止可以分为自动停止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对于后者而言,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之后成立的犯罪中止,所以,选项 C是错误的;选项 D中,由于过失犯罪只有出现了法定危害结果才能犯罪成立,所以,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停止形态,所以,选项
36、 D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D。25.在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分为(分数:1.00)A.主犯 B.从犯 C.胁从犯 D.教唆犯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我国刑法采用折中分类法,即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D。三、简析题(总题数:1,分数:1.00)26.简述不作为义务及其来源。(分数:1.00)_正确答案:(答案要点: (1)不作为是危害行为的一种基本形式,指刑法要求行为人必须履行实施某种特定积极行为的义务,行
37、为人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该义务的行为。(2 分) (2)不作为的特定义务指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内,基于一定的事实与条件产生的要求行为人为一定积极行为的具体法律义务。(1 分) 包括: 1)来源于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即行为人所违反的义务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1 分) 2)职务上、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1 分) 3)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指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某一行为,使刑法所保护的法律利益处于危险状态,行为人此时就负有救护法益、防止危险发生的义务。(1 分) )解析:四、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27.案例分析(要求得出结论并说明理由) 甲某,男,26 岁,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 6个月,1999
38、 年 12月刑满释放。 乙某,男,18 岁。 2000 年 4月底,甲某与乙某多次密谋共同实施抢劫,并为此准备了凶器。2000年 5月上旬。甲某、乙某携带凶器多次于夜间在偏僻小路旁守候,欲抢劫行人财物,但均未遇见行人。2000 年 6月,甲某和乙某在公安机关例行检查中,因没有身份证和暂住证而受到盘问。经公安人员教育,两人将上述情况如实供述。 试析对甲某、乙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分数:0.50)_正确答案:(甲某、乙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预备)的共同犯罪。甲某、乙某为了实施抢劫犯罪,多次密谋,并且准备了犯罪工具,还多次于夜间在偏僻的小路旁守候,欲对经过的行人实施抢劫犯罪。甲某、乙某上述行为已经触
39、犯了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应当定抢劫罪。同时,甲某和乙某两人合谋,在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成立共同犯罪。甲某、乙某的抢劫罪处于犯罪预备形态。甲某和乙某为了实行抢劫,实施了犯罪密谋、准备犯罪工具等犯罪预备行为,但甲某和乙某的犯罪行为在着手实行抢劫前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遇到行人)而停止下来,所以,甲某、乙某的抢劫罪是犯罪预备形态。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甲某和乙某是在公安人员的例行检查中,主动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抢劫犯罪预备行为,根据刑法第 67条的规定,成立自首。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于自首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
40、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解析:刑法第 239务规定:“以勒索财务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务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试说明: (分数:0.48)(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含义应如何理解?(分数:0.12)_正确答案:(本条规定中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含义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者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提出财产要求的行为。)解析:(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含
41、义应如何理解?(分数:0.12)_正确答案:(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是指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提出财物以外的其他要求的行为。)解析:(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分数:0.12)_正确答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因为绑架罪是以被绑架人作为人质向第三人提出要求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强行向被劫持人当场勒索财物的行为,不符合绑架罪的这一要件,而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解析:(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
42、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数:0.12)_正确答案:(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应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因为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要以绑架罪定罪处罚。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是比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行为更为严重的行为,尽管刑法没有将这种行为作出直接规定,但根据论理解释,当然可以解释到绑架罪当中,所以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处罚。)解析:五、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1.00)2000年 7月某日,被告人王桌、李某、张某在某公园售票处商定,由李某负责望风,王某、张某混入购票的人群行窃。后王某、张某挤入购票人群。王某窃得一游客钱包(内有人民币 200余元),欲逃离现
43、场时。被发现。民警胡某与几名群众即上前抓捕王某、张某。王某向东逃离 200余米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破胡某主动脉,致胡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逃走。张某向西逃离 100余米后,被群众抓获。李某则乘乱逃走。后王某、李某均被抓获。 问: (分数:1.00)(1).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分数:0.50)_正确答案:(王某、李某、张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本案中,王某、李某、张某有共同盗窃的故意,但是王某仅仅窃得人民币 200元,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所以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盗窃罪。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仅仅
44、是一般违法行为。所以,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不是共同犯罪行为。)解析:(2).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分数:0.50)_正确答案:(王某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这是适用本条的前提。实施的上列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是,如果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仍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本案中王某在实施盗窃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其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所以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不另外成立其他罪名。所以,王某仅仅成立抢劫罪一罪。)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