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真题 2013 年 10 月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150 分钟)一、课程代码:00263(总题数:1,分数:0.00)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总题数:25,分数:25.00)1.汉穆拉比法典中以神的名义阐明法典立法思想及立法目的的是( )(分数:1.00)A.序言B.正文C.结语D.附录2.古巴比伦王国中享有充分权利的自由民是( )(分数:1.00)A.巴衣鲁B.穆什凯努C.瓦尔杜姆D.阿维鲁3.古印度的阿育王颁布的要求人们遵循佛法的诏令被称为( )(分数:1.00)A.法经B.法典C.岩石法D.泥版法4.古代法律制度
2、中被称为种姓法的是( )(分数:1.00)A.古希伯莱法B.古印度法C.古希腊法D.古罗马法5.颁布“解负令”,宣布取消债务奴役制的古希腊执政官是( )(分数:1.00)A.提秀斯B.德拉古C.梭伦D.伯里克利6.雅典刑事法律制度中最严重的犯罪是( )(分数:1.00)A.杀人B.抢劫C.虐待D.叛国7.雅典最重要的司法机关是( )(分数:1.00)A.迪埃德特B.赫里埃C.埃菲特D.阿留帕格斯8.早期日耳曼法对侵权行为进行救济的方式是( )(分数:1.00)A.血亲复仇B.支付赎罪金C.赔礼道歉D.支付补偿金9.日耳曼法中应经民众大会同意的王室法令是( )(分数:1.00)A.教会法令B.独
3、立法令C.补充部族习惯法的法令D.对官吏下达的训令10.基督教正式分裂为东西两大教派的时间是( )(分数:1.00)A.476 年B.1054 年C.1295 年D.1640 年11.根据教会法的规定,强占教会财产应受的惩处是( )(分数:1.00)A.弃绝罚B.报复罚C.禁止圣事罚D.罢免圣职罚12.中世纪同时具有国际性和国家性的是( )(分数:1.00)A.商法和海商法B.商法和城市法C.城市法和海商法D.商法和习惯法13.最早的城市习惯法汇编发端于( )(分数:1.00)A.英国B.法国C.意大利D.匈牙利14.英国法中对今后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的判决核心部分是( )(分数:1.00)A.
4、异议意见B.附带意见C.补充理由D.判决理由15.1086 年威廉在英国编制的土地调查清册又被称为( )(分数:1.00)A.末日审判书B.权利请愿书C.自由大宪章D.土地大宪章16.开创违宪审查先河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案例是( )(分数:1.00)A.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B.普莱塞诉弗格森案C.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D.马布里诉麦迪逊案17.近现代行政法的主要发源地是( )(分数:1.00)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18.第一次明确和系统地提出资产阶级民主法制的基本原则的法律文件是( )(分数:1.00)A.自由大宪章B.独立宣言C.人权宣言D.权利法案19.规定了“流氓罪”和“乞丐罪”的是(
5、 )(分数:1.00)A.1810 年法国刑法典B.1871 年德意志帝国刑法典C.1976 年德国经济犯罪对策法D.1994 年法国刑法典20.历史上首次提出“法人”和“法律行为”概念的法学家是( )(分数:1.00)A.蒂伯特B.胡果C.萨维尼D.祁克21.首次提出“经济法”这一概念的学者是( )(分数:1.00)A.罗马人B.英国人C.法国人D.德国人22.德国法西斯刑法种族主义理论的核心是( )(分数:1.00)A.素质论B.人性论C.道德论D.性别论23.日本最早和最著名的武家法典是( )(分数:1.00)A.大宝律令B.养老律令C.御成败式目D.公事方御定书24.明治宪法规定国家主
6、权的归属者是( )(分数:1.00)A.臣民B.人民C.国民D.天皇25.在日本经济法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并有“经济宪法”之称的是( )(分数:1.00)A.国家总动员法B.禁止垄断法C.造船奖励法D.反不正当竞争法三、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总题数:5,分数:10.00)26.古印度种姓制度中的“再生人”有( )(分数:2.00)A.旃陀罗B.婆罗门C.刹帝利D.首陀罗E.吠舍27.雅典设立的专门性法院有( )(分数:2.00)A.迈锡尼法院B.阿留帕格斯法院C.埃菲特法院D.赫里埃E.迪埃德特28.中世纪西欧商法的基本内容有( )(分数:2.00)A.集市管理B.
7、商人和商人组织C.票据D.劳动仲裁E.海事制度29.英国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有( )(分数:2.00)A.比例责任原则B.分担责任原则C.过失责任原则D.比较责任原则E.严格责任原则30.德国魏玛宪法第 48 条赋予总统的权力有( )(分数:2.00)A.强制执行权B.紧急状态权C.大赦权D.独裁权E.豁免权四、非选择题部分(总题数:5,分数:15.00)31.楔形文字法(分数:3.00)_采邑_33.教阶制度(分数:3.00)_34.沙里阿法院(分数:3.00)_35.德国商法典(分数:3.00)_五、简答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2(总题数:4,分数:24.00)36.简
8、述伊斯兰法的特点。(分数:6.00)_37.简述 1925 年前英国的地产制。(分数:6.00)_38.简述现代法国民法的发展。(分数:6.00)_39.简述 1946 年日本宪法的特点。(分数:6.00)_六、论述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3 分,共(总题数:2,分数:26.00)40.试述罗马法的基本特征。(分数:13.00)_41.试述美国的法院组织。(分数:13.00)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真题 2013 年 10 月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150 分钟)一、课程代码:00263(总题数:1,分数:0.00)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9、 分(总题数:25,分数:25.00)1.汉穆拉比法典中以神的名义阐明法典立法思想及立法目的的是( )(分数:1.00)A.序言 B.正文C.结语D.附录解析:2.古巴比伦王国中享有充分权利的自由民是( )(分数:1.00)A.巴衣鲁B.穆什凯努C.瓦尔杜姆D.阿维鲁 解析:3.古印度的阿育王颁布的要求人们遵循佛法的诏令被称为( )(分数:1.00)A.法经B.法典C.岩石法 D.泥版法解析:4.古代法律制度中被称为种姓法的是( )(分数:1.00)A.古希伯莱法B.古印度法 C.古希腊法D.古罗马法解析:5.颁布“解负令”,宣布取消债务奴役制的古希腊执政官是( )(分数:1.00)A.提秀斯
10、B.德拉古C.梭伦 D.伯里克利解析:6.雅典刑事法律制度中最严重的犯罪是( )(分数:1.00)A.杀人B.抢劫C.虐待D.叛国 解析:7.雅典最重要的司法机关是( )(分数:1.00)A.迪埃德特B.赫里埃 C.埃菲特D.阿留帕格斯解析:8.早期日耳曼法对侵权行为进行救济的方式是( )(分数:1.00)A.血亲复仇B.支付赎罪金 C.赔礼道歉D.支付补偿金解析:9.日耳曼法中应经民众大会同意的王室法令是( )(分数:1.00)A.教会法令B.独立法令C.补充部族习惯法的法令 D.对官吏下达的训令解析:10.基督教正式分裂为东西两大教派的时间是( )(分数:1.00)A.476 年B.105
11、4 年 C.1295 年D.1640 年解析:11.根据教会法的规定,强占教会财产应受的惩处是( )(分数:1.00)A.弃绝罚 B.报复罚C.禁止圣事罚D.罢免圣职罚解析:12.中世纪同时具有国际性和国家性的是( )(分数:1.00)A.商法和海商法 B.商法和城市法C.城市法和海商法D.商法和习惯法解析:13.最早的城市习惯法汇编发端于( )(分数:1.00)A.英国B.法国C.意大利 D.匈牙利解析:14.英国法中对今后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的判决核心部分是( )(分数:1.00)A.异议意见B.附带意见C.补充理由D.判决理由 解析:15.1086 年威廉在英国编制的土地调查清册又被称为(
12、 )(分数:1.00)A.末日审判书 B.权利请愿书C.自由大宪章D.土地大宪章解析:16.开创违宪审查先河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案例是( )(分数:1.00)A.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B.普莱塞诉弗格森案C.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D.马布里诉麦迪逊案 解析:17.近现代行政法的主要发源地是( )(分数:1.00)A.英国B.法国 C.德国D.美国解析:18.第一次明确和系统地提出资产阶级民主法制的基本原则的法律文件是( )(分数:1.00)A.自由大宪章B.独立宣言C.人权宣言 D.权利法案解析:19.规定了“流氓罪”和“乞丐罪”的是( )(分数:1.00)A.1810 年法国刑法典 B.1871 年德
13、意志帝国刑法典C.1976 年德国经济犯罪对策法D.1994 年法国刑法典解析:20.历史上首次提出“法人”和“法律行为”概念的法学家是( )(分数:1.00)A.蒂伯特B.胡果 C.萨维尼D.祁克解析:21.首次提出“经济法”这一概念的学者是( )(分数:1.00)A.罗马人B.英国人C.法国人D.德国人 解析:22.德国法西斯刑法种族主义理论的核心是( )(分数:1.00)A.素质论 B.人性论C.道德论D.性别论解析:23.日本最早和最著名的武家法典是( )(分数:1.00)A.大宝律令B.养老律令C.御成败式目 D.公事方御定书解析:24.明治宪法规定国家主权的归属者是( )(分数:1
14、.00)A.臣民B.人民C.国民D.天皇 解析:25.在日本经济法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并有“经济宪法”之称的是( )(分数:1.00)A.国家总动员法B.禁止垄断法 C.造船奖励法D.反不正当竞争法解析:三、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5 小题,每小题 2 分,(总题数:5,分数:10.00)26.古印度种姓制度中的“再生人”有( )(分数:2.00)A.旃陀罗B.婆罗门 C.刹帝利 D.首陀罗E.吠舍 解析:27.雅典设立的专门性法院有( )(分数:2.00)A.迈锡尼法院B.阿留帕格斯法院 C.埃菲特法院 D.赫里埃 E.迪埃德特解析:28.中世纪西欧商法的基本内容有( )(分数:2.00)A.
15、集市管理 B.商人和商人组织 C.票据 D.劳动仲裁E.海事制度 解析:29.英国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有( )(分数:2.00)A.比例责任原则B.分担责任原则C.过失责任原则 D.比较责任原则 E.严格责任原则 解析:30.德国魏玛宪法第 48 条赋予总统的权力有( )(分数:2.00)A.强制执行权 B.紧急状态权C.大赦权D.独裁权 E.豁免权解析:四、非选择题部分(总题数:5,分数:15.00)31.楔形文字法(分数:3.00)_正确答案:(楔形文字法,是指由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解析:采邑_正确答案:(法兰克国王实
16、行“采邑制”,使国王封赏的土地变为有条件的;受封者要为国王尽义务,主要是军事义务。如果受封者不履行义务,国王可以收回“采邑”。采邑只能终身享有,不得世袭。继承人只有重新得到封赏,才能继续占有采邑。大贵族在把自己的土地封赏给下属时,也采取这种形式。这样,随着自由农民丧失土地,“采邑”成为法兰克王国主要的土地占有形式。)解析:33.教阶制度(分数:3.00)_正确答案:(教阶制度是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解析:34.沙里阿法院(分数:3.00)_正确答案:(一般由一名“卡迪”(Qadi,教法官)主持,主要管辖私法方面的案件,依教法审判。)解析:35.德国商法典(分数:3.00)
17、_正确答案:(德国统一前曾于 1861 年颁布过一部商法典,1896 年民法典通过后,两部法典规定的内容,如契约和买卖关系等出现重叠,同时旧商法典已不能适应国家统一后迅速发展的商业流通的需要,迫切要求重新修订商法典。1897 年 5 月 10 日新修订的商法典获得通过,并于 1900 年 1 月 1 日与民法典同时实施。)解析:五、简答题(本大题共 4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2(总题数:4,分数:24.00)36.简述伊斯兰法的特点。(分数:6.00)_正确答案:(伊斯兰法具有如下特点: (1)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 (2)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3)受外来法律影响较大 (4
18、)具有分散性和多样性。 )解析:37.简述 1925 年前英国的地产制。(分数:6.00)_正确答案:(在 1925 年之前,英国主要有以下几种地产权: (1)占有地产权和将来地产权 (2)残留地产权和复归地产权 (3)完全保有地产权和租借地产权 )解析:38.简述现代法国民法的发展。(分数:6.00)_正确答案:(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范围扩大。 二、所有权的变革。所有权变革的主要表现: 1、所有权的含义有所扩展,知识产权成为一种重要的财产权。 2、在所有权制度方面,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由注重个人行使所有权不受任何限制转变为更加注重国家、社会干预私人经济生活。 3、动产所有权的地位和功能
19、发生了变化。 4、私人所有权在宪法和国际法上的地位有所增强。 三、意思自治原则受到冲击,契约自由受到限制和干预。其主要表现: 1、出现了“强制契约”、“定式契约”和“集体契约”等新形式。 2、确定契约的效力以当事人的外部意思表示为准,而不强调传统的当事人的内心意志。 3、由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立法运动的兴起,传统的契约概念、订立过程、契约制度的构成及适用范围都发生了变化。 4、契约解释原则由传统的以探寻当事人真实意志为唯一目的向为维护社会公正的需要转变。 四、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转向兼采过失与无过失责任原则。 五、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发生变化。 1、在婚姻关系上,削弱了夫权,使已婚妇女获得了完全的权
20、利,实现了男女平等。 2、离婚从传统的过错原则向破裂原则过渡。 3、取消了父权和家长权,实现了家庭成员的平等关系。 )解析:39.简述 1946 年日本宪法的特点。(分数:6.00)_正确答案:(1946 年宪法具有以下特点: (1)确立君主立宪的国家基本制度 鉴于天皇在日本社会中深刻的传统影响,天皇被保留下来,但是天皇主权以及天皇总揽统治权的规定均已被废除,天皇不再是统治权的中心,不再具有超越其他国家机关的至高权力。 (2)实行三权分立和责任内阁制 新宪法明确规定,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国会、内阁和法院行使,三者之间互相牵制。关于立法权,国会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唯一的立法机关行使立法
21、权、财政权、监督权和国政调查权,不再像明治宪法中的“帝国议会”那样仅仅起协助的作用,国家所有的立法只能通过国会的议决才能成立。 (3)规定了极为广泛的国民权利和自由 宪法第 3 章“国民权利与自由”共 31 个条文,占整部宪法祭文总数的 1/3。从在用词上,用“国民”取代“臣民”一词,表明国民的权利并非天皇恩赐,乃是不容侵犯的永久权利。 )解析:六、论述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3 分,共(总题数:2,分数:26.00)40.试述罗马法的基本特征。(分数:13.00)_正确答案:(罗马法的基本特征有: (1)私法极为发达 罗马法学家将罗马法区分为公法和私法,但相比而言,罗马私法更为发达
22、,对简单商品经济的重要关系均作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不仅内容丰富,包罗了权利主体资格、家庭与婚姻、监护与保佐、物权、继承、债权等详细而周密的制度,以及权利的各种保护措施等,而且体系完备、概念准确、法理精深,且传世的法律巨著国法大全涉及的内容也几乎全部是私法。 (2)立法形式灵活多样 罗马国家的立法不完全依照立法程序由特定的立法机关进行, 而大多是通过审判机关的司法实践与法学家的活动来实现的。如最高裁判官在审理案件中,根据法的一般原则与“公平”“正义”标准,结合社会实际颁布的“告示”,一些被国家授予特权的法学家撰写的法律著作和对法律疑难问题作出的解答,均是罗马法的重要形式,其内容构成罗马法的重要组
23、成部分。 (3)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 罗马帝国时期,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法学 著作琳琅满目,法学学说异彩纷呈,法学家的作用显著增强,对罗马法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罗马法取得的辉煌成就与罗马法学家的研究成果密不可分,他们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法学思想成果,将法的正义学说、法治理论与自然法思想的研究引向深入,使法学学科得以建立,特别是他们将法学研究与国家的法制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使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具有成熟的理论基础。 (4)立法技术发达 罗马国家对后世法律与法学的贡献,还表现在它以高度发达的立法水平和技术,提出了许多深湛的原则与制度,创立了诸多科学的概念和术语,且用语准确
24、,逻辑严谨。例如,私人权利平等、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契约自由、遗嘱自由等原则;所有与占有、他物权、债权、时效、私犯等制度;法和法学的定义,公法与私法的区分,人法、物法、诉讼法的分类;以及关于先占、添附、特留份等,一系列法律概念和术语都为后世民法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5)规模宏大、卷帙浩瀚的法律编纂 罗马法是古代社会最发达的法律制度,还表现于它制定和发展了最完备的成文法体系。自第一部成文法十二表法颁布以来,罗马国家对法律编纂工作始终予以高度重视。帝国时期,适应经济发展和政治统治需要,罗马统治者以及具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和法学家进行了法律编纂活动。 )解析:41.试述美国的法院组织。(分数:
25、13.00)_正确答案:(美国设有两套法院组织:一套是联邦法院组织;一套是州法院组织。 一、联邦法院组织系统 联邦宪法第 3 条规定,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随时设立的低级法院。1789 年,美国第一届国会颁布的司法条例经过多次修改,基本部分至今有效。它规定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联邦地区法院和联邦专门法院。 1、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成立于 1790 年,最初由首席法官 1 人和法官 5 人组成,后来法官人数几经变动,至 1869 年国会以法令规定由首席法官 1 人和法官 8 人组成,至今未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可终身任职,除因“行
26、为不当”受到国会弹劾,不得免职。最高法院审理涉外案件和以州为当事人的初审案件以及不服州法院裁决又涉及联邦法律问题的上诉案件。 2、联邦上诉法院 联邦上诉法院亦称巡回 r诉法院,成立于 1869 年。全美 50 个州分为 10 个迩回区,哥伦比亚特区作为一个巡回区,每一巡回区设立 1 个上诉法院,共 11 个上诉法院。法院设法官 3 人至 15 人,开庭审理案件的法官一般为 3 人,要案、难案由全体法官参加审理。上诉法院只有上诉管辖权,负责受理不服本巡回地区法院判决和联邦某些管理机构裁决的上诉案件。一般来说,上诉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3、联邦地区法院 联邦地区法院是联邦法院系统的基层法院,在各
27、州设立 1 至 4 个不等,全美共有九十多个。每个法院的法官 1 名至 27 名不等,全国共有四百多名地区法院法官。地区法院对于联邦司法管辖权限内的案件具有初审管辖权。重大案件要有 3 名法官审理,一般只由 1 名法官独自开庭审理。地区法院是联邦法院系统中唯一实行陪审制的法院。 4、联邦专门法院 除上述联邦普通法院外,美国联邦法院还另有专门法院。主要有联邦权利申诉法院、关税和专利上诉法院、税务法院、军事上诉法院。某些联邦行政上的独立管理机构也具有部分司法权,可以就它职权范围内的争议作出裁决,如联邦贸易委员会、全国劳工关系局等。 二、州法院组织系统 美国的州法院组织系统极不统一,各州的各级法院的
28、名称、组成、管辖权均不一致。 1、州的最高一级法院一般称作州最高法院,只审理上诉案件,并且有权通过审理具体案件宣布州的立法是否违反州宪法。州的最高法院配置法官 5 人至 9人,其中包括首席法官 1 人。法官多由选举产生,有的州则由州长任命、州参议院批准。各州对法官的任期规定不一,多数州为 6 年至 10 年。 2、州的正式的初审法院是地区法院,或称郡法院、巡回法院或高级法院。它负责一般民、刑事案件的初审,也处理治安法院的上诉案件。法官定期巡回,开庭时由 1 名法官主持,陪审团参加案件的审理。州地区法院对于认定事实的判决,即为终审;但不服关于法律问题的判决,则可上诉。 3、州的基层法院一般是治安法院,设于农村或市镇。法官多由民选严生,任期 2 年。治安法院只能处理一般民、刑事案件的预审,以决定是否送交上级法院审理。在市区,这种法院由各种市法院、警察法院、公证法院、青少年法院等代替。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