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概论自考题-21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论述题(总题数:5,分数:10.00)1.试述共同共有。 (分数:2.00)_2.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内容与保护期限的规定主要有哪些内容? (分数:2.00)_3.试述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分数:2.00)_4.试述遗嘱继承。 (分数:2.00)_5.依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哪些种类? (分数:2.00)_二、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0,分数:90.00)6.甲于 1994 年 2 月离家外出,此后与家中失去联系。其妻经多方寻找,始终找不到甲的下落,遂于 1998年 5 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某甲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依
2、照法定程序,宣告甲死亡。 问题: 这一宣告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分数:5.00)_7.甲的丈夫乙自 1995 年 1 月外出打工后一直下落不明,2001 年经甲申请,法院依法判决宣告乙死亡。不久,甲、乙二人的女儿丙由丁合法收养。2003 年甲与戊登记结婚。2005 年乙突然回家,法院依法撤销了对其的死亡宣告。现乙主张与甲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告知丁,当初收养丙未经其同意,完全由甲一人做主,是无效的,主张解除此收养关系。 问题: 乙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分数:5.00)_8.甲,现年 17 岁,某足球俱乐部青少年队运动员,其食宿由俱乐部提供,另外有 1000 元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
3、。2006 年 10 月 14 日,甲在商场看到自己非常喜爱的一套高级音响,就以自己的积蓄和借款将其买下,花去 2 万元。甲父对此十分不满,遂以甲尚未成年为由,主张该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 甲父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分数:5.00)_9.甲患老年性精神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由其女儿照料其生活。一日,甲在其精神病发作时,把其皮大衣拿出去卖与其街坊乙。其女儿回家得知此事后,找到乙,要求双方互退皮大衣和价款。乙以价格公平,两不吃亏,并且钱物俱已付清,买卖业已成交为由,拒绝甲女儿的要求。甲的女儿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5.00)_10.小学生甲生于 1990 年 4
4、月 20 日,原系孤儿,从 3 岁起由乙收为养子。2000 年 3 月 20 日,甲在学校中与同学打架时,损坏了学校的一台电视机。 问题: 对此,应当由谁承担赔偿学校财产损失的责任? (分数:5.00)_11.某印刷厂于 1998 年 3 月向某造纸厂购进 10 吨纸,议定当年 12 月付清货款。该印刷厂管理混乱,纸张购进后,保管不善,损失严重,货款也不按期偿付。次年年初,其厂长因犯罪被判刑。造纸厂多次找印刷厂索要货款,新任的厂长认为,此款是原任的厂长所欠,自己没有承担这一债务的责任。于是造纸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5.00)_12.村民甲准备在某镇开一个饮食店。
5、镇工商所的干部乙,因主管办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要求甲在开张后,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他供应饮食。甲由于急需领取营业执照,接受了乙的要求。供应了一段时间后,甲感到长期下去亏损太多,便向乙提出停止低价供应的要求。乙不允,继续每天以低价强行取走食物。甲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5.00)_13.甲委托乙至北京购买进口彩电,乙至北京发现甲想购买的这种彩电在市场购买不到。正要回上海时,发现一种录音机非常便宜,而在上海该录音机很贵且销路很好。于是以甲的名义与丙厂签订合同,购买录音机 100 台,价款 10 万元,约定乙回上海后立即付款提货。乙回上海后并没有付款给丙。丙于是要求甲立即
6、付款并提取相应货物,遭甲拒绝,双方发生争议。 问题: 该争议如何解决?为什么? (分数:5.00)_14.甲食品厂派采购员乙赴某地采购板栗 1 万斤。乙到某地看货后觉得板栗质量不错,遂与丙供销社签订了购买 3 万斤板栗的合同,并声明回厂向厂领导汇报后于一周内把订货数量通知供销社。乙回厂向厂领导汇报后,厂领导未置可否。供销社于一周内未接到通知,便依约将 3 万斤板栗运至甲厂。因 3 万斤板栗大大超过甲厂的需求量,甲厂便要求退货 1.5 万斤,遭到供销社拒绝。甲食品厂拒付货款,为此,供销社诉至法院。 问题: 依照法律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5.00)_15.临时推销员甲某,为某服装公司到某镇
7、推销衬衫。适逢该镇土产商店削价出售核桃,甲某便以他所认识的某副食品店的名义向此土产商购买核桃 2000 公斤,先付一部分货款,下欠部分,土产商店同意甲某回副食品商店后一次汇出。甲某把这批核桃运回副食品商店后,副食品商店经理表示:“本店不需要这批核桃,谁买的由谁负责处理。”甲某只好另行设法销售这批核桃。出售核桃的土产商店派人到此副食品商店催收货款时,副食品商店经理以没有委托甲某购买核桃为由,拒绝付款。因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问题: 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5.00)_16.李某与白某是同村的邻居,他们的责任田分到了同一条小河的上下游。白某打算在上游小河处截断,蓄积成小水库来养鱼遭到李某的反
8、对。不久,白某的小水库建成,盛夏季节,李某的农田干涸,便与白某协商,白某认为此河是自然形成的,自己有权随便使用,无奈李某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问题: 法院该如何判决? (分数:4.00)_17.村民甲借了信用社的贷款后,患病数次,生活困难,无力偿还这笔贷款。同村的运输专业户乙表示愿意代为偿还欠款,并与甲达成了代偿债务的协议。 问题: 这一协议是否有效? (分数:4.00)_18.小刚的母亲与小华的父亲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弟。表哥小刚与表妹小华年龄相近,是同班同学,总是形影不离。初中毕业后,两人一起到南方打工,为节省房租,合租一套房屋。在互相关心、照顾中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
9、偷尝了禁果。2007 年 8 月,两人回家向各自父母提出了结婚的请求,双方父母受“舅表婚,亲上亲”传统观念的影响,均表示同意。同年 9 月,两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部门经审查得知两人是表兄妹后,拒绝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 年 5 月,两人以婚姻登记部门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婚姻登记部门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登记部门能否为小刚与小华办理结婚登记?为什么? (分数:4.00)_19.甲(男,24 岁)与乙(女,21 岁)经人介绍认识,两个月后登记结婚,不久,乙怀孕。甲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即对乙拳打脚踢,乙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且
10、自己没有过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甲给予赔偿。 问题: 乙在怀孕期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乙未提出离婚,仅甲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如果乙所述属实,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乙的离婚及赔偿请求?为什么? (分数:4.00)_20.王女士与其丈夫是汽车运输专业户。2001 年 4 月,王女士的丈夫因车祸死亡。不久,王女士便与未婚男子李某未婚同居,继续从事专业运输。2005 年,李某也因车祸死亡,此时,王女士有存款 150 万元,而李某的存款只有 3 万元。李某的父母不仅主张继承李某的 3 万元存款,而且要求从王女士的存款中分得50 万元,理由是王女士的 150 万元为李某与王女士的夫
11、妻共同财产,应有 75 万元为李某的遗产。而王女士不仅分文不给,还要继承李某的 3 万元遗产,双方争执不下,诉讼至法院。 问题: 法院应该如何判决?为什么? (分数:4.00)_21.甲(男)和乙(女)原系夫妻,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离婚后,甲、乙二人的心情都很苦闷。友人劝说甲、乙复婚,二人都答应可以考虑,但并未办理复婚登记,也未同居。正在此时,甲因车祸死亡。他生前无子女,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均已早亡,仅有一同父异母兄弟丁。丁正在清理甲的遗产时,乙某赶来,以甲妻子的身份要求继承甲的遗产。丁不同意,因而引起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问题: 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4.00)_
12、甲幼年丧母,由其父抚养长大。后其父再婚。甲与继母乙关系不和,造成父子关系紧张,后矛盾激化,甲与其父立据宣布脱离父子关系。几年后,甲父死,临终留下遗书,要求把其遗产平均分给甲、乙及其与乙所生儿子丙。但在执行遗嘱时,乙阻止将三分之一遗产分给甲,声称甲与其父已脱离父子关系,已无权继承其父遗产,并将该份遗产据为己有。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分数:4.00)(1).甲父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分数:2.00)_(2).甲父遗产应如何处理?(分数:2.00)_22.甲于 2002 年 6 月去世。他生前留有 3 份内容相矛盾的遗嘱。第一份是 1999 年他病危时由他口述,由他所在单位的两个职
13、工记录的。第二份是 2000 年他去公证机关办理过公证的。第三份是 2001 年他亲笔写的。 问题: 他去世后,处理他的遗产应以哪份遗嘱为准? (分数:4.00)_23.甲乙二人共有房屋一所,因乙长期在外工作,该房屋由甲一人居住使用。1970 年元月,甲未经征求乙的意见,将此房屋卖掉。1990 年 4 月,乙回乡探亲时得知此事,于同年 5 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房屋所有权。 问题: 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4.00)_24.2003 年 4 月 6 日,某公司 A 向某公民 B 借款 1000 元,约定于 2003 年 10 月 6 日归还。但到期后,A 一直未提还款之事,B
14、也因工作忙未顾及此事。2004 年 9 月 6 日,B 所在地突发地震,通讯、交通中断,直到 2005 年 6 月 6 日震情消除,通讯、交通才得以恢复。 问题: 乙的债权受时效保护的最后截止时间是哪一天?为什么? (分数:4.00)_法学概论自考题-21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论述题(总题数:5,分数:10.00)1.试述共同共有。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共同共有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或在共有关系解除前不能确定各人应有份额的一种共有关系。共同共有多发生在共有人之间存在某种特殊的身份关系的情况下,其中最为典型和常见的是夫妻共有财
15、产,家庭成员间的共有财产,继承人因共同继承而取得的尚未分割的遗产。此外尚有属于共同共有的合伙财产。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和其他权利的行使,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且各共有人有平等的决定权。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也无转让其应有份额的权利。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即共同共有人对义务人有权主张全部权利,同时,对共有财产的债权人也承担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共同共有可因共有人之间特定的身份关系(如婚姻、亲子、合伙关系等)的消灭而终止;也可因全部共有财产的让与或消灭而终止。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如果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应先从全部财产中偿还债款
16、,而后分割其剩余部分。2.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内容与保护期限的规定主要有哪些内容?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就人身权而言,有:(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就财产权而言,包括:(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9)摄制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汇编权;(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
17、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就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来说,其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 50 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中国著作权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
18、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中国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试述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即行终止:(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2)合同已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解除合同:(1)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
19、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他方的债务抵销,但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在以下情况下,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的;(2)债权人下落不明的;(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4.试述遗嘱继承。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
20、: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所实施的处理其死后遗产的单方法律行为。因被继承人的遗嘱而发生的继承,称为遗嘱继承。如被继承人生前已用书面或口头遗嘱,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依我国继承法规定,其遗产的继承,应按其遗嘱处理。只有在死者生前没有设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或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以及遗嘱中尚有未加处分的遗产等情况下,才按法定继承处理。由于遗嘱继承,或是其继承人由死者于其法定继承人中指定的一人或数人为继承人,或是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是由死者特别规定的,所以又可称为指定继承。由于这种继承关系的发生,取决于死者生前设立的一个有效的遗嘱,而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1、)遗嘱人应具有行为能力; (2)遗嘱应自愿和真实,而不能强迫或伪造;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政策,不得取消或者减少法定继承人中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应继承财产的份额。依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书面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书面遗嘱又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都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采用,也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如果立遗嘱人有正当的理由,可以变更或者撤销他所立之遗嘱的部分或全部,但必须按原立遗嘱的方式、程序进行。立遗嘱人立了公证遗嘱的,不得以其他形式的遗嘱变更或者撤销公证遗嘱。5.依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哪些种类
22、? (分数:2.00)_正确答案:()解析:遗嘱的形式可分书面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书面遗嘱又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都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采用,也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二、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0,分数:90.00)6.甲于 1994 年 2 月离家外出,此后与家中失去联系。其妻经多方寻找,始终找不到甲的下落,遂于 1998年 5 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某甲宣告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甲死亡。 问题: 这一宣告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宣告死亡的法律效力,与自然死亡的法律效力相同。
2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日期,就是被宣告人死亡的日期,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行终止。在本案中,甲某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他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从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同时继承开始。7.甲的丈夫乙自 1995 年 1 月外出打工后一直下落不明,2001 年经甲申请,法院依法判决宣告乙死亡。不久,甲、乙二人的女儿丙由丁合法收养。2003 年甲与戊登记结婚。2005 年乙突然回家,法院依法撤销了对其的死亡宣告。现乙主张与甲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告知丁,当初收养丙未经其同意,完全由甲一人做主,是无效的,主张解除此收养关系。 问题: 乙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乙的主
24、张不成立。理由:依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 4 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 2 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已不可能生存的,均可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是一种推定死亡,实际上有些被宣告人并未死亡或已生还。为保护其利益,人民法院应依法撤销其死亡宣告。但同时也保护善意人的利益,如其配偶已再婚,除非能证明其于再婚时明知被宣告人还存活,应承认再婚的效力,如其配偶尚未再婚,婚姻关系立即恢复;其未成年子女如已被他人合法收养,也不得单方要求解除此种收养关系。因此,本题中乙主张与甲自动恢复婚姻关系不成立;而女儿丙已由丁合法收养,主张解除此种收养关系也不
25、成立。8.甲,现年 17 岁,某足球俱乐部青少年队运动员,其食宿由俱乐部提供,另外有 1000 元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2006 年 10 月 14 日,甲在商场看到自己非常喜爱的一套高级音响,就以自己的积蓄和借款将其买下,花去 2 万元。甲父对此十分不满,遂以甲尚未成年为由,主张该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 甲父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1)甲父的主张不能成立。(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无效。但在本案中,甲虽为未成年人,但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甲已满16 周岁,并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26、为主要生活来源。9.甲患老年性精神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由其女儿照料其生活。一日,甲在其精神病发作时,把其皮大衣拿出去卖与其街坊乙。其女儿回家得知此事后,找到乙,要求双方互退皮大衣和价款。乙以价格公平,两不吃亏,并且钱物俱已付清,买卖业已成交为由,拒绝甲女儿的要求。甲的女儿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 13 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本法第 58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甲因患老年性精神病而失去独立生活能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
27、意而自行实施的卖皮大衣的行为,系无效的民事行为。乙应退还其皮大衣,甲卖皮大衣所得的价款应退还乙某。10.小学生甲生于 1990 年 4 月 20 日,原系孤儿,从 3 岁起由乙收为养子。2000 年 3 月 20 日,甲在学校中与同学打架时,损坏了学校的一台电视机。 问题: 对此,应当由谁承担赔偿学校财产损失的责任?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 16 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小学生甲是一未成年人,其养父乙是他的监护人。叉据民法通则第 133 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
28、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甲实施损坏学校电视机的行为时,不满 10 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学校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其养父乙承担赔偿责任。11.某印刷厂于 1998 年 3 月向某造纸厂购进 10 吨纸,议定当年 12 月付清货款。该印刷厂管理混乱,纸张购进后,保管不善,损失严重,货款也不按期偿付。次年年初,其厂长因犯罪被判刑。造纸厂多次找印刷厂索要货款,新任的厂长认为,此款是原任的厂长所欠,自己没有承担这一债务的责任。于是造纸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 43 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
29、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印厣 j 厂的原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所为的行为,并非个人的行为,而是企业的行为。企业应当对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因为法定代表人更换,法人的对外债务就可以不履行。因而新任厂长有责任代表企业承担债务。印刷厂应当如数偿还所欠造纸厂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拖欠货款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2.村民甲准备在某镇开一个饮食店。镇工商所的干部乙,因主管办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要求甲在开张后,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他供应饮食。甲由于急需领取营业执照,接受了乙的要求。供应了一段时间后,甲感到长期下去亏损太多,便向乙提出停止低价供应的要求。乙不允,继续每天以低价强行取走食物。甲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30、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在本案中,乙利用甲需要获得营业执照,迫使甲违背其本意而接受不合理的要求,致使甲遭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而乙则获得不正当的利益,可见这是一种显失公平的买卖关系。对于这一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应当予以撤销。乙应赔偿由于这一行为给甲造成的经济损失。13.甲委托乙至北京购买进口彩电,乙至北京发现甲想购买的这种彩电在市场购买不到。正要回上海时,发现一种录音机非常便宜,而在上海该录音机很贵且销路很好。于是以甲的名义与丙厂签订合同,
31、购买录音机 100 台,价款 10 万元,约定乙回上海后立即付款提货。乙回上海后并没有付款给丙。丙于是要求甲立即付款并提取相应货物,遭甲拒绝,双方发生争议。 问题: 该争议如何解决?为什么?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甲可以拒绝提货付款,乙应当对丙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未经甲的同意擅自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的购销合同,属于无权代理人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状态是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甲可以追认该无权代理行为,也可以不追认。如果甲不追认,则应由无权代理人自己对第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4.甲食品厂派采购员乙赴某地采购板栗 1 万斤。乙到某地看货后觉得板栗质量不错,遂与丙供销社签
32、订了购买 3 万斤板栗的合同,并声明回厂向厂领导汇报后于一周内把订货数量通知供销社。乙回厂向厂领导汇报后,厂领导未置可否。供销社于一周内未接到通知,便依约将 3 万斤板栗运至甲厂。因 3 万斤板栗大大超过甲厂的需求量,甲厂便要求退货 1.5 万斤,遭到供销社拒绝。甲食品厂拒付货款,为此,供销社诉至法院。 问题: 依照法律规定本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但被代理人明知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本案中采购员乙多买 2 万斤板栗的行为显然是超越了代
33、理权的行为,而甲厂领导对此越权代理行为未作出明确的否认表示,则乙的订约行为对甲厂产生法律效力,甲厂拒付货款于法无据,对此,甲厂应承担支付全部货款的责任。15.临时推销员甲某,为某服装公司到某镇推销衬衫。适逢该镇土产商店削价出售核桃,甲某便以他所认识的某副食品店的名义向此土产商购买核桃 2000 公斤,先付一部分货款,下欠部分,土产商店同意甲某回副食品商店后一次汇出。甲某把这批核桃运回副食品商店后,副食品商店经理表示:“本店不需要这批核桃,谁买的由谁负责处理。”甲某只好另行设法销售这批核桃。出售核桃的土产商店派人到此副食品商店催收货款时,副食品商店经理以没有委托甲某购买核桃为由,拒绝付款。因而发
34、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问题: 此案应如何处理? (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 66 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甲某购买核桃的行为,事先未受副食品商店委托,事后未经副食品商店追认,属于无效代理的行为,副食品商店对之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行为的一切后果,均应由甲某承担。16.李某与白某是同村的邻居,他们的责任田分到了同一条小河的上下游。白某打算在上游小河处截断,蓄积成小水库来养鱼遭到李某的反对。不久,白某的小水库建成,盛夏季节,李某的农田干涸,便与白某协商,白某
35、认为此河是自然形成的,自己有权随便使用,无奈李某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请求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问题: 法院该如何判决? (分数:4.00)_正确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相邻权问题。白某为了自身利益,擅自改变水路,截断水流,直接侵害了李某应有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98 条之规定,法院应判白某拆除私建水库,保证河流畅通,并赔偿李某农田所遭受的全部损失。17.村民甲借了信用社的贷款后,患病数次,生活困难,无力偿还这笔贷款。同村的运输专业户乙表示愿意代为偿还欠款,并与甲达成了代偿债务的协议。 问题: 这一协议是否有效? (分数:4.00)_正确答案:()
36、解析:民法通则第 90 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 91 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甲某借信用合作社贷款,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这种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作为借贷合同的一方的甲某,在将清偿债务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时,应当取得借贷合同的另一方即信用社的同意方为有效。否则;乙与甲所达成的代偿债务的协议对信用社不具有法律效力,甲不能因此而解除其清偿债务的责任。18.小刚的母亲与小华的父亲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弟。表哥小刚与表妹小华年龄相近,是同班同学,总是形影不离。初中毕业后,两人一起到南方打工,为节省房租,合租一套房屋。在互相关心、照顾中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偷尝了禁果。2007 年 8 月,两人回家向各自父母提出了结婚的请求,双方父母受“舅表婚,亲上亲”传统观念的影响,均表示同意。同年 9 月,两人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部门经审查得知两人是表兄妹后,拒绝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 年 5 月,两人以婚姻登记部门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婚姻登记部门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登记部门能否为小刚与小华办理结婚登记?为什么? (分数:4.00)_正确答案:()解析:不能。理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