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专升本民法真题 2008年及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选择题/B(总题数:30,分数:60.00)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分数:2.00)A.恋爱B.招待朋友C.潮起潮落D.出生2.甲就餐后未结账就欲离开,服务员将其拦住。该服务员的行为属于(分数:2.00)A.自卫行为B.非法行为C.自助行为D.公力救济3.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分数:2.00)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甲在其父死亡后未表示放弃继承,视为接受继承。这种意思表示的形式是(分数:2.
2、00)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沉默形式D.推定形式5.甲赠与女友一部手机。该行为属于 A单方法律行为 D要式法律行为 C有偿法律行为 D无偿法律行为(分数:2.00)A.B.C.D.6.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该合同属于(分数:2.00)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7.甲、乙合伙经营一家服装店,根据合伙协议,甲可代理乙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这种代理属于(分数:2.00)A.委托代理B.法定代理C.指定代理D.复代理8.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分数:2.00)A.提起诉讼B
3、.提出请求C.同意履行D.不可抗力9.下列选项中,属于流通物的是(分数:2.00)A.矿藏B.水流C.汽车D.枪支10.下列选项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分数:2.00)A.两人合买的一辆汽车B.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C.家庭共同财产D.应依法定继承分割的遗产11.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是(分数:2.00)A.先占B.生产C.添附D.买卖12.不需要债权人占有担保物的担保方式是(分数:2.00)A.抵押B.质权C.留置D.保证13.下列选项中,属于意定之债的是(分数:2.00)A.侵权行为之债B.合同之债C.不当得利之债D.无因管理之债1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总价款 50 000元的买卖合同。合同订
4、立后,甲公司依约交付定金 5 000元。后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应当返还甲公司(分数:2.00)A.5 000元B.7 500元C.10 000元D.12 500元15.关于债的法律关系,正确的表述是(分数:2.00)A.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B.债务人是特定的,债权人是不特定的C.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D.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不特定的16.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的协议是(分数:2.00)A.委托协议B.离婚协议C.收养协议D.监护协议17.甲公司通过寄信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一要约。该要约生效时间为(分数:2.00)A.甲公司完成要约时B.甲公司发出要约时C.乙公司了解要约
5、内容时D.要约到达乙公司时18.甲将乙的赝品字画当作真品而购买。该买卖合同(分数:2.00)A.未成立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19.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但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在甲未交货时,乙可拒绝付款。乙享有的这种权利是(分数:2.00)A.同时履行抗辩权B.后履行抗辩权C.先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20.甲租乙住房一套,口头约定租期 1年。后双方因租赁期限发生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分数:2.00)A.6个月B.8个月C.1年D.不定期21.下列选项中,属于名称权的法律特征是(分数:2.00)A.为自然人享有B.不可转让C.可依法变更D.非民事主体固有
6、22.下列选项中,属于身份权的是(分数:2.00)A.身体权B.健康权C.肖像权D.亲权23.下列选项中,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是(分数:2.00)A.复制权B.发表权C.署名权D.修改权24.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分数:2.00)A.20年,自申请日起算B.10年,自申请日起算C.20年,自审查通过日起算D.10年,自审查通过日起算25.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是(分数:2.00)A.文物B.债券C.抵押权D.宅基地使用权26.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后,甲的女儿继承了甲应继承其父的遗产份额。该继承方式是(分数:2.00)A.转继承B.代位继承C.遗赠D.遗嘱继承27.不需要见证人见证即
7、可有效的遗嘱是(分数:2.00)A.代书遗嘱B.自书遗嘱C.录音遗嘱D.口头遗嘱28.下列选项中,既可适用于侵害财产权,又可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方式是(分数:2.00)A.停止侵害B.返还财产C.恢复名誉D.消除影响2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分数:2.00)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30.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将不履行主要债务。这种违约行为是(分数:2.00)A.实际违约B.履行迟延C.不完全履行D.预期违约二、B判断题/B(总题数:10,分数:20.00)31.人民法院属于机关法人
8、,无须经过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分数:2.00)A.正确B.错误32.表见代理不能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分数:2.00)A.正确B.错误33.用益物权是他物权。(分数:2.00)A.正确B.错误34.留置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分数:2.00)A.正确B.错误35.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合同保全方式之一。(分数:2.00)A.正确B.错误36.保管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分数:2.00)A.正确B.错误37.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无须征得债权人同意,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分数:2.00)A.正确B.错误38.人格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分数:2.00)A.正确B.错误39.注
9、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分数:2.00)A.正确B.错误40.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分数:2.00)A.正确B.错误三、B简答题/B(总题数:3,分数:24.00)41.简答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分数:8.00)_42.简答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的情形。(分数:8.00)_43.简答 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分数:8.00)_四、B论述题/B(总题数:1,分数:16.00)44.试论法人的法律特征及成立条件。(分数:16.00)_五、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2,分数:30.00)45.2005年 3月 5日
10、晚,蒋某酒后驾车,车冲上人行道,将走在人行道上的闫某撞伤。闫某花去医药费 3 000元。同年 4月 10日,两人就医药费等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未达成协议。4 月 26日,闫某请求当地交警大队进行调解,但调解失败。2006 年 4月 15日,闫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蒋某赔偿自己所受的损失。 问:(1)该案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依据何在? (2)2006 年 4月 15日,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已届满?为什么?(分数:15.00)_46.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塞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
11、。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 问:(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 (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分数:15.00)_成人专升本民法真题 2008年答案解析(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选择题/B(总题数:30,分数:60.00)1.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分数:2.00)A.恋爱B.招待朋友C.潮起潮落D.出生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民事法律事实的认定。民事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原因,可以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事件或者状态,也
12、可以是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事实行为或者法律行为。AB 两项虽然是行为,但均不受法律调整,也不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故不选。C 项是一种自然事实,也不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故不选。只有 D项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为概念运用题。注意了解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以及其作用。2.甲就餐后未结账就欲离开,服务员将其拦住。该服务员的行为属于(分数:2.00)A.自卫行为B.非法行为C.自助行为 D.公力救济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民事权利自力救济中的自助行为。作为基础性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害或可能受到侵害时,法律允许当事人对权利受侵害的情况进行救济,包括公力救济和自力救济。
13、公力救济,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对受到侵害的权利予以救济的保护行为。自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身的力量为实现权利实施的保护行为。本题显然不属于公力救济,更不是违法行为,而是餐厅的自力救济。故排除 BD项。自力救济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自卫行为,是指为了使自己或他人的财产或人身免受侵害或遇有紧急危险时,依法实施的使他人利益受损的行为,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身请求权的实现,在情势紧迫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予以救济的情况下,实施的扣押他人财产、拘束他人自由的合法措施。自助行为相对于自卫行为而言更具有积极性。本题中服务员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故排
14、除 A 项,只有 C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为概念运用题。注意区分公力救济、自力救济、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3.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分数:2.00)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具有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依法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只有 D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为法条题,可直接依法条规定作答。注意掌握
15、不同行为能力人的区分条件有二:一是年龄,一是智力状况。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甲在其父死亡后未表示放弃继承,视为接受继承。这种意思表示的形式是(分数:2.00)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沉默形式 D.推定形式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意思表示的形式。依意思表示的表示方法为标准可以将意思表示的形式分为明示和默示。明示形式是指表意人直接将其意思表示于外的形式,即使用直接语汇实施的表示行为,如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默示形式是指表意人通过实施某种特定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如沉默和推定。本题中,甲在其父死亡后未表示放弃继承,故不属于明示方式,由此可排除 AB项。推定形式是指通过行为人实施的积极作为
16、,推定出行为人已作出某种欲实现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本题显然不属于此,由此可排除 D项。 错误防范 本题为概念理解题。注意了解不同意思表示形式的具体含义以及效力。5.甲赠与女友一部手机。该行为属于 A单方法律行为 D要式法律行为 C有偿法律行为 D无偿法律行为(分数:2.00)A.B.C.D.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法律行为的类型。(1)依法律行为是否可以仅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构成,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共同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仅依一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赠与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甲与其女友双方的意思表示,故非单方法律行为,由此可排除
17、 A项。(2)依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采用口头之外的某种特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以口头之外的某种特定形式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本题中的赠与合同显然不属于此,故可排除 B项。(3)依当事人获得财产利益是否必须进行对待给付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所谓对待给付,是指一方为获取对方提供的利益而付出的相当代价。有偿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双方须为对待给付的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获得利益无须为对待给付的行为。赠与合同就是典型的无偿法律行为。由此可排除 C项,选 D 项。 错误防范 本题
18、考察对概念的理解。注意理解并区分各种类型法律行为的具体含义。6.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乙,约定下雨时乙必须将车返还。该合同属于(分数:2.00)A.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附期限法律行为和附条件法律行为的区分以及类型。(1)附条件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设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该行为效力发生与否的法律行为。这里的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将来的、发生与否不确定的合法事实。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以将来确定到来的客观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的法律行为。这里的期限必须是将来
19、的必成事实。本题中以下雨作为附款,显然不属于条件。由此可排除 AB项。(2)依对法律行为效力产生的影响,可以将期限分为延缓期限和解除期限。延缓期限是指限制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期限;解除期限是指限制法律行为效力消灭的期限。本题显然属于后者。故排除 C项,选 D项。 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对概念的理解。注意理解并区分附期限法律行为和附条件法律行为,并掌握其类型的具体含义。7.甲、乙合伙经营一家服装店,根据合伙协议,甲可代理乙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这种代理属于(分数:2.00)A.委托代理 B.法定代理C.指定代理D.复代理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代理的概念及类型。(1)依代理权的产生根据不同,可以将代理
20、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指代理权的产生根据为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的代理。法定代理是指代理权的产生根据为法律规定的代理。指定代理是指代理权的产生根据为有权机关指定行为的代理。有权机关是指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依法对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负有保护义务的组织。指定代理是在没有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而设定的代理。本题中,甲的代理权来源于合伙人的授权,故排除 BC项,选 A项。(2)复代理与本代理相对应。本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权直接来源于被代理人的代理授权行为、法律规定或有权机关的指定。复代理是指代理人基于为被代理人另行委任代理人的权限(这种权限可以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或紧急情况的发生
21、),以自己的名义替被代理人另行选任代理人的代理。本题显然不属于复代理,故排除 D项。 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对概念的理解。注意理解并区分各种代理类型的具体含义。8.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分数:2.00)A.提起诉讼B.提出请求C.同意履行D.不可抗力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诉讼时效的中止。(1)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之外的、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其他事由,由此可知 D项当选。(2)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是指在
22、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法定事由的发生导致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民法原理,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权利人主张权利以及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由此可知本题ABC项均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故可排除。 错误防范 本题结合对概念的理解与法条的规定综合考察。注意区分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9.下列选项中,属于流通物的是(分数:2.00)A.矿藏B.水流C.汽车 D.枪支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物的类型。依物是否能够流通、能够在何范围流通为标准,
23、可以将物划分为流通物、限制流通物和禁止流通物。流通物是指法律允许民事主体在市场上自由流转的物;限制流通物是指在流转过程中受到法律和行政法规一定程度限制的物;禁止流通物是指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自由流转的物。本题只有 C项当选,其他均为禁止流通物。 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对概念的理解。注意了解各种类型物的具体含义。10.下列选项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分数:2.00)A.两人合买的一辆汽车 B.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C.家庭共同财产D.应依法定继承分割的遗产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按份共有的认定。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共有物不
24、分份额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本题中,BCD 项均为基于共同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共有,除非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故只有 A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对概念的理解。注意区分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11.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是(分数:2.00)A.先占B.生产C.添附D.买卖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所有权的取得分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形式。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既存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所有权。基于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的一般为原始取得。由此可知 ABC项均为原始取得。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所有权。基于法律行为取得所有
25、权的一般为继受取得。买卖是典型的继受取得,故只有 D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对概念的理解。注意区分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并了解其具体方式。12.不需要债权人占有担保物的担保方式是(分数:2.00)A.抵押 B.质权C.留置D.保证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担保的方式。(1)抵押权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由此 A项当选。(2)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
26、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由此排除 B项。(3)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由此排除 c项。(4)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不要求对物的占有。由此排除 D项。 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对概念的理解。注意掌握各种担保方式的具体特点。13.下列选项中,属于意定之债的是(分数:2.00)A.侵权行为之债B.合同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D.无因管理之债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债的类型。依债的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
27、定,债可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1)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与内容均由法律加以直接和明确规定的债。法定之债主要有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由此可排除 ACD项。(2)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志决定的债。意定之债主要有合同之债、单方允诺之债。由此只有 B 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对概念的理解。注意掌握各种债的类型的具体含义。1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总价款 50 000元的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甲公司依约交付定金 5 000元。后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应当返还甲公司(分数:2.00)A.5 000元B.7 500元C.10 000
28、元 D.12 500元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定金。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为保证合同履行而先行交付给对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对于违约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题中,甲公司依约交付定金 5 000元,后乙公司违约,故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即 10 000元。故只有 C项为正确答案。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概念的运用。注意掌握定金罚则。15.关于债的法律关系,正确的表述是(分数:2.00)A.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B.债务人是特定的,债权人是不特定的C.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
29、定的 D.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不特定的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债的法律特征。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由此可知本题只有 C选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这是直接的概念题。注意区分物权和债权的特征。16.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调整的协议是(分数:2.00)A.委托协议 B.离婚协议C.收养协议D.监护协议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法第 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
30、律的规定。”由此可排除 BCD项,故只有 A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这是法条题。注意掌握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于合同法。17.甲公司通过寄信方式向乙公司发出一要约。该要约生效时间为(分数:2.00)A.甲公司完成要约时B.甲公司发出要约时C.乙公司了解要约内容时D.要约到达乙公司时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要约的生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16条第 1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由此本题只有 D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这是法条题。注意要约生效不以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为准。18.甲将乙的赝品字画当作真品而购买。该买卖合同(分数:2.00)A.未成立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
31、销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法律行为的效力类型。本题中,甲乙的买卖合同已成立,故排除 A项。无效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民事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故排除 B项。效力待定行为是指于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行为。可撤销行为是指因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的行为。本题中,甲将乙的赝品字画当作真品而购买,属于重大误解,因意思表示有瑕疵,甲可以请求撤销其与乙的买卖。故排除 C项,本题只有 D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为概念应用题。注意了解各种法律行为效力的类型。19.甲、乙签订一买卖
32、合同,但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在甲未交货时,乙可拒绝付款。乙享有的这种权利是(分数:2.00)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C.先履行抗辩权D.不安抗辩权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抗辩权的类型及含义。(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本题中,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但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在甲未交货时,乙可拒绝付款,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故 A项当选。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
33、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本题不属于这种情形。故 C项说法错误,不选。同时,无后履行抗辩权,故 B项不选。(3)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或称“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又称“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本题不属于这种情形。故 D项说法错误,不选。 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概念的应用。注意双务合同中各种履行抗辩权的具体含义。20.甲租乙住房一套,口头约定租期 1年。后双方因租赁期限发生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分数:2.00
34、)A.6个月B.8个月C.1年D.不定期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租赁合同期限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本题中甲租乙住房一套,租期 1年,超过 6个月,应该用书面形式,但甲乙未用,故应视为不定期租赁。由此可知本题只有 D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这是法条适用题。注意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的几种情形。21.下列选项中,属于名称权的法律特征是(分数:2.00)A.为自然人享有B.不可转让C.可依法变更 D.非民事主体固有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名称权的法律特征。姓
35、名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名称权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其名称,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由此可以排除 A项。企业名称权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由此可排除 B项。名称权主体在使用名称的过程中,可以依法变更自己的名称,由此 C项当选。非民事主体不会享有名称权。故D项说法错误。 错误防范 本题直接考察概念。注意掌握名称权与姓名权的区别。22.下列选项中,属于身份权的是(分数:2.00)A.身体权B.健康权C.肖像权D.亲权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身份权的类型。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并为法律所承认和保
36、护的民事权利。本题中,ABC 项均为人格权,故不选。身份权是基于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享有的身份权。故本题只有 D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直接考察概念。注意把握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区别。23.下列选项中,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是(分数:2.00)A.复制权 B.发表权C.署名权D.修改权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知识产权中著作财产权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 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个方面。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所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均属之,故排除 BCD项。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
37、对其作品的使用权、许可他人使用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复制权属于著作财产权。故只有 A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直接考察概念。注意把握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区别。24.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分数:2.00)A.20年,自申请日起算 B.10年,自申请日起算C.20年,自审查通过日起算D.10年,自审查通过日起算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 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此,本题只有 A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这是法条题。注意不同类型专利权有不同的保护期限。25.下列
38、选项中,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的是(分数:2.00)A.文物B.债券C.抵押权D.宅基地使用权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可以继承的遗产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 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债券、抵押权都属于其他合法财产。本题中,ABC 项均属于可以作为遗产的内容,故均不选。目前我国法律还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作为遗产继承,故选 D项。 错误防范 本题为法条题。需要注意法律的具体规定。26.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后,甲的女儿继承了甲应继承其父的遗产份额。该继承方式是(分数:2.00)A.转继承B.代位继承 C.遗赠D.遗嘱继承解
39、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继承与遗赠、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之间的区别。遗嘱继承,是指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本题情形显然不属于此,故排除 D项。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本题情形显然也不属于此,故排除 C项。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其应继承份额的法律制度。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本题中,甲先于其父死亡
40、。甲父死亡后,甲的女儿继承了甲应继承其父的遗产份额,符合代位继承的特点,故排除 A项,选 B项。 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概念的适用。注意了解不同类型继承的具体含义,尤其注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27.不需要见证人见证即可有效的遗嘱是(分数:2.00)A.代书遗嘱B.自书遗嘱 C.录音遗嘱D.口头遗嘱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遗嘱的类型及不同形式的法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 17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
41、,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此可知,不需要见证人见证即可有效的遗嘱只有自书遗嘱,故本题只有 B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直接考察法条。注意法律对于不同类型遗嘱规定的细微差异。28.下列选项中,既可适用于侵害财产权,又可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方式是(分数:2.00)A.停止侵害 B.返还财产C.恢复名誉D.消除影响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民事责任形式的适用范围。返还财产的形式只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的情形,恢复名誉和消除影响只适用于侵害
42、人身权的情形。故本题只有 A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法条。注意了解不同民事责任形式的适用范围。2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分数:2.00)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无须考虑加害人是否有过错,都有承担责任的可能,故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故本题只有 C选
43、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本题考察法条的适用。注意了解不同类型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30.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将不履行主要债务。这种违约行为是(分数:2.00)A.实际违约B.履行迟延C.不完全履行D.预期违约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由此可知,本题只有 D项为正确答案。 错误防范 这是直接的概念题。注意了解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区别。二、B判断题/B(总题数:10,分数:20.00)31.人民法院属于机关法人,无须
44、经过登记即可取得法人资格。(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法人的类型及特点。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行政命令而成立,无须登记。所以本题说法正确。 错误防范 应掌握不同类型法人的特点。32.表见代理不能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果。(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表见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的效力有二:其一,可以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效果,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在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发生法律效果。被代理人不得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或者自己没
45、有过失为由,拒绝承受该法律行为的效果。其二,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利益,因此相对人既可主张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主张成立表见代理。如果相对人认为向无权代理人追究责任更为有利,则可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如果相对人认为向被代理人主张权利更为有利,则可主张表见代理。所以本题说法错误。 错误防范 应掌握表见代理行为的效力是相对人有选择权,既可以选择要求被代理人承担有权代理的后果,也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无权代理的后果。33.用益物权是他物权。(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用益物权的性质。根据权利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物权分为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
46、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他物权。所以本题说法正确。 错误防范 应明确用益物权的特点,掌握不同类型物权的概念。34.留置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留置权的法定性。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该权利是法定担保物权,所以本题说法错误。 错误防范 应掌握法定担保物权和约定担保物权的特点。35.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合同保全方式之一。(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
47、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可以行使的权利,或者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单方实施的行为或其与第三人共同进行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主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代位权是合同保全方式之一,所以本题说法正确。 错误防范 应掌握合同的保全和合同的担保的区别以及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36.保管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题指导 本题的考点为保管合同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366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由此可见,保管合同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