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法制史自考题-10 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25,分数:25.00)1.古巴比伦王国实行的君主专制制度是_ A.君权与贵族权相结合 B.贵族权与平民权相结合 C.君权与平民权相结合 D.君权与神权相结合(分数:1.00)A.B.C.D.2.汉穆拉比法典几乎没有涉及的犯罪有国事罪和_ A.侵犯财产罪 B.侵犯人身罪 C.侵犯家庭罪 D.宗教罪(分数:1.00)A.B.C.D.3.古印度的法典不包括_ A.述祀氏法典 B.布里哈斯帕提法典 C.那罗陀法典 D.俾拉拉玛法典(分数:1.00)A.B.C.D.4.古印度继承法中,不同种姓继
2、承人的应继份额不同,若一个婆罗门依正顺序娶了四个妻子并各有一子时,婆罗门妻、刹帝利妻、吠舍妻、首陀罗妻之子可分得的财产依次为_ A.5 份、4 份、3 份、2 份 B.5 份、4 份、2 份、1 份 C.4 份、3 份、2 份、0 份 D.4 份、3 份、2 份、1 份(分数:1.00)A.B.C.D.5.雅典民众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是在_ A.梭伦执政时期 B.伯里克利执政时期 C.阿菲埃尔特执政时期 D.克里斯提尼执政时期(分数:1.00)A.B.C.D.6.第一部官方的罗马皇帝敕令汇编是_ A.狄奥多西法典 B.格利哥里安法典 C.优士丁尼法典 D.里普利安法典(分数:1.00)A.B.
3、C.D.7.至优士丁尼进行法律编纂时,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_ A.直系尊亲属同胞兄弟姐妹直系卑亲属其他旁系血亲配偶 B.直系卑亲属直系尊亲属及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其他旁系血亲配偶 C.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其他旁系血亲 D.配偶直系卑亲属直系尊亲属同胞兄弟姐妹其他旁系血亲(分数:1.00)A.B.C.D.8.日耳曼人入侵罗马后,失散流传于各国的罗马法大多已变为_ A.制定法 B.习惯法 C.判例法 D.权威理论(分数:1.00)A.B.C.D.9.日耳曼法实行的继承制度是_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D.禁止遗产继承(分数:1.00)A
4、.B.C.D.10.教会权力达到顶峰是在_ A.查士丁尼时 B.君士坦丁时 C.哥列高利七世时 D.英诺森三世时(分数:1.00)A.B.C.D.11.教会法的婚姻家庭制度的原则的出发点是_ A.领受高级神品愿 B.结婚属宣誓圣礼之一 C.守童身愿 D.贞节愿(分数:1.00)A.B.C.D.12.最早的一部国家商法典是_ A.1561 年丹麦的海商法典 B.1673 年法国的商法典 C.1681 年法国的海商法典 D.1807 年法国的商法典(分数:1.00)A.B.C.D.13.“五功”不包括_ A.念功 B.信功 C.拜功 D.斋功(分数:1.00)A.B.C.D.14.“大法官的脚”是
5、用来形容_ A.普通法 B.衡平法 C.制定法 D.习惯法(分数:1.00)A.B.C.D.15.英国中世纪继承法对于动产允许按遗嘱继承,妻子和子女可以各得遗产的_ A.1/2 B.1/3 C.1/4 D.1/5(分数:1.00)A.B.C.D.16.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是_ A.托马斯杰斐逊 B.林肯 C.卢梭 D.伏尔泰(分数:1.00)A.B.C.D.17.二战后美国制定以限制和镇压工人罢工为主要内容的反劳工法律是_ A.霍布斯法 B.史密斯法 C.塔夫脱哈特莱法 D.麦卡伦伍德法(分数:1.00)A.B.C.D.18.法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制宪法是_ A.1791 年宪法 B.1793
6、 年宪法 C.1795 年宪法 D.1848 年宪法(分数:1.00)A.B.C.D.19.现代法国民法中有关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的变化是_ A.确立了妻从夫的国籍的规定 B.非婚生子女无权提出抚养之诉 C.逐渐取消结婚须经父母同意的规定 D.离婚原则向过错原则过渡(分数:1.00)A.B.C.D.20.德国法西斯专政的根本大法是_ A.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 B.保护人民与国家条例 C.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 D.德国改造法(分数:1.00)A.B.C.D.21.用专章规定宗教罪及其制裁措施的是_ A.法国刑法典 B.德意志帝国刑法典 C.日本刑法典 D.标准刑法典(分数:1.00)A.B.C.
7、D.22.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成为二战后日本最主要的借鉴和模仿对象?_ A.法国 B.英国 C.德国 D.美国(分数:1.00)A.B.C.D.23.明治民法典在体例和立法技术上的蓝本是_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意大利民法典 D.瑞士民法典(分数:1.00)A.B.C.D.24.法制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民法典是_ A.1922 年苏俄民法典 B.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纲要 C.1964 年苏俄民法典 D.苏联民法典(分数:1.00)A.B.C.D.25.使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成为一个独立的欧洲联盟项目的条约是_ A.阿姆斯特丹条约 B.尼斯条约 C.单一欧洲法令 D.马斯特里
8、赫特条约(分数:1.00)A.B.C.D.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5,分数:10.00)26.下列属于伯里克利立法的主要内容的是_ A.设立共有 6000 人的陪审法院作为雅典的最高司法机关 B.扩大民众大会的权力,使其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C.执政官和其他各级行政官职,对所有等级公民开放 D.实行公职津贴制度 E.确立不法申诉制度(分数:2.00)A.B.C.D.E.27.日耳曼法的基本特点有_ A.团体本位的法律 B.世俗性的法律 C.具体的法律 D.属人主义的法律 E.注重法律行为外部表现的法律(分数:2.00)A.B.C.D.E.28.下列属于伊斯兰法婚姻家庭法的主要特点是_ A
9、.男女平等 B.有条件的一夫多妻 C.一夫一妻 D.男尊女卑 E.准许离婚(分数:2.00)A.B.C.D.E.29.1994 年法国刑法典的犯罪分类包括_ A.重罪 B.轻罪 C.违警罪 D.国事罪 E.自然犯(分数:2.00)A.B.C.D.E.30.1922 年苏俄民法典由四篇组成,它们是_ A.总则 B.物权 C.债 D.家庭 E.继承(分数:2.00)A.B.C.D.E.三、B名词解释题/B(总题数:5,分数:15.00)31.非再生人(分数:3.00)_32.(日耳曼法中的)团体本位(分数:3.00)_33.伊斯兰法系(分数:3.00)_34.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分数:3.00)_3
10、5.1977 年苏联宪法(分数:3.00)_四、B简答题/B(总题数:4,分数:24.00)36.简述古希腊法不是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的原因。(分数:6.00)_37.简述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分数:6.00)_38.简述 1806 年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的特点。(分数:6.00)_39.简述 1994 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主要特点。(分数:6.00)_五、B论述题/B(总题数:2,分数:26.00)40.试述制定法与判例法的关系。(分数:13.00)_41.试述德国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与演变。(分数:13.00)_外国法制史自考题-10 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
11、项选择题/B(总题数:25,分数:25.00)1.古巴比伦王国实行的君主专制制度是_ A.君权与贵族权相结合 B.贵族权与平民权相结合 C.君权与平民权相结合 D.君权与神权相结合(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古巴比伦王国实行的君主专制制度是君权与神权相结合。2.汉穆拉比法典几乎没有涉及的犯罪有国事罪和_ A.侵犯财产罪 B.侵犯人身罪 C.侵犯家庭罪 D.宗教罪(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至于国事罪、宗教罪,法典几乎没有涉及。3.古印度的法典不包括_ A.述祀氏法典 B.布里哈斯帕提法典 C.那罗陀法典 D.俾拉拉玛法典(分数:1.00)A.B.C.D.
12、 解析:解析 古印度中重要法典主要包括:述祀氏法典、那罗陀法典、布里哈斯帕提法典等。4.古印度继承法中,不同种姓继承人的应继份额不同,若一个婆罗门依正顺序娶了四个妻子并各有一子时,婆罗门妻、刹帝利妻、吠舍妻、首陀罗妻之子可分得的财产依次为_ A.5 份、4 份、3 份、2 份 B.5 份、4 份、2 份、1 份 C.4 份、3 份、2 份、0 份 D.4 份、3 份、2 份、1 份(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由于种姓制度的规定,不同种姓继承人的应继份额完全不同。正如一个婆罗门依正顺序娶了四个妻子并各有一子时,婆罗门妻子所生之子得四份,刹帝利之子得三份,吠舍之子得二份,首陀罗
13、之子只得一份。5.雅典民众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是在_ A.梭伦执政时期 B.伯里克利执政时期 C.阿菲埃尔特执政时期 D.克里斯提尼执政时期(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梭伦的立法改革,提高了民众大会的作用,并规定民众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各级公民均有权参加,民众大会决定战争与媾和等国家大事,并选举官吏。6.第一部官方的罗马皇帝敕令汇编是_ A.狄奥多西法典 B.格利哥里安法典 C.优士丁尼法典 D.里普利安法典(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公元 438 年,西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二世,颁布了第一部官方的皇帝敕令汇编,称为狄奥多西法典。7.至优士丁尼进行法律编
14、纂时,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_ A.直系尊亲属同胞兄弟姐妹直系卑亲属其他旁系血亲配偶 B.直系卑亲属直系尊亲属及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其他旁系血亲配偶 C.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其他旁系血亲 D.配偶直系卑亲属直系尊亲属同胞兄弟姐妹其他旁系血亲(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至优士丁尼进行法律编纂时,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为:(1)直系卑亲属;(2)直系尊亲属及同胞兄弟姐妹;(3)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4)其他旁系血亲;(5)配偶。8.日耳曼人入侵罗马后,失散流传于各国的罗马法大多已变为_ A.制定法 B.习惯法 C.判例法 D.权威理论(分数:
15、1.00)A.B. C.D.解析:解析 失散流传于各国的罗马法大多已变为习惯法在社会生活中继续起作用。9.日耳曼法实行的继承制度是_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D.禁止遗产继承(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日耳曼法是实行法定继承制度的,对动产和不动产采取不同的继承原则。10.教会权力达到顶峰是在_ A.查士丁尼时 B.君士坦丁时 C.哥列高利七世时 D.英诺森三世时(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13 世纪初教皇英诺零三世时,教会权力达到高峰。11.教会法的婚姻家庭制度的原则的出发点是_ A.领受高级神品愿 B.结婚属宣誓圣礼之一 C
16、.守童身愿 D.贞节愿(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以教会法从“结婚属宣誓圣礼之一”的教义出发的婚姻家庭制度,确认了“一夫一妻”和“永不离异”的家庭婚姻原则。12.最早的一部国家商法典是_ A.1561 年丹麦的海商法典 B.1673 年法国的商法典 C.1681 年法国的海商法典 D.1807 年法国的商法典(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最早的一部国家商法典是 1561 年丹麦王弗里德利克二世颁布的海商法典。后来法国于1673 年和 1681 年分别颁布了商法典和海商法典,对后世影响较大。13.“五功”不包括_ A.念功 B.信功 C.拜功 D.斋功(分数
17、:1.00)A.B. C.D.解析:解析 五功:念功、拜功、斋功、朝功、课功。14.“大法官的脚”是用来形容_ A.普通法 B.衡平法 C.制定法 D.习惯法(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人们形容早期的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15.英国中世纪继承法对于动产允许按遗嘱继承,妻子和子女可以各得遗产的_ A.1/2 B.1/3 C.1/4 D.1/5(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封建时代的动产继承则深受教会法的影响,教会曾利用教规及其特权,规定死者遗产中的动产必须分为三份,死者的妻子和子女各得一份。16.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是_ A.托马斯杰斐逊 B.林肯 C.卢
18、梭 D.伏尔泰(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独立宣言是由美国的资产阶级民主派代表托马斯杰斐逊等人起草的。17.二战后美国制定以限制和镇压工人罢工为主要内容的反劳工法律是_ A.霍布斯法 B.史密斯法 C.塔夫脱哈特莱法 D.麦卡伦伍德法(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美国的一项以限制和镇压工人罢工为主要内容的反劳工法律,是在 1947 年美国国会通过美国劳资关系法,通称塔夫脱哈特莱法。18.法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制宪法是_ A.1791 年宪法 B.1793 年宪法 C.1795 年宪法 D.1848 年宪法(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17
19、93 年宪法又称雅各宾宪法、第一共和国宪法。它诞生于法国大革命高潮,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激进派雅各宾党人制定。该宪法废除了1791 年宪法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宣布法兰西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的共和国,其结构形式为单一制。故它是法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制宪法。19.现代法国民法中有关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的变化是_ A.确立了妻从夫的国籍的规定 B.非婚生子女无权提出抚养之诉 C.逐渐取消结婚须经父母同意的规定 D.离婚原则向过错原则过渡(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法国民法中有关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的变化是取消了父权和家长权,实现了家庭成员的平等关系。20.德国法西斯专政的根本大法是_ A.
20、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 B.保护人民与国家条例 C.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 D.德国改造法(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作为法西斯专政的根本大法是,1933 年 3 月颁布的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即“授权法”。21.用专章规定宗教罪及其制裁措施的是_ A.法国刑法典 B.德意志帝国刑法典 C.日本刑法典 D.标准刑法典(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1871 年德意志帝国刑法典用专章规定宗教罪及其制裁措施。22.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成为二战后日本最主要的借鉴和模仿对象?_ A.法国 B.英国 C.德国 D.美国(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由于占
21、领时期的特定背景,美国法成了战后日本最主要的借鉴和模仿对象,特别是在宪法、商法、诉讼法等领域,美国法的影响最为深入,判例在司法实践中也占有重要地位。23.明治民法典在体例和立法技术上的蓝本是_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意大利民法典 D.瑞士民法典(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明治民法典的体例和立法技术主要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24.法制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民法典是_ A.1922 年苏俄民法典 B.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纲要 C.1964 年苏俄民法典 D.苏联民法典(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1922 年苏俄民法典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
22、民法典。25.使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成为一个独立的欧洲联盟项目的条约是_ A.阿姆斯特丹条约 B.尼斯条约 C.单一欧洲法令 D.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经过修订有关条款后的 2001 年尼斯条约,使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成为一个独立的欧洲联盟项目。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5,分数:10.00)26.下列属于伯里克利立法的主要内容的是_ A.设立共有 6000 人的陪审法院作为雅典的最高司法机关 B.扩大民众大会的权力,使其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C.执政官和其他各级行政官职,对所有等级公民开放 D.实行公职津贴制度 E.确立不法申诉制度(分数:2.00)
23、A. B. C. D. E.解析:解析 伯里克利立法主要内容有:(1)执政官和其他各级行政官职均由抽签选举产生,向所有等级的公民开放。(2)扩大民众大会的权力。(3)保留 500 人议事会,作为民众大会的常设机构。(4)设立共有6000 人的陪审法院作为雅典的最高司法机关。(5)实行公职津贴制度。27.日耳曼法的基本特点有_ A.团体本位的法律 B.世俗性的法律 C.具体的法律 D.属人主义的法律 E.注重法律行为外部表现的法律(分数:2.00)A. B. C. D. E. 解析:解析 日耳曼法作为早期封建制时期的法律,具有以下特点:(1)日耳曼法是团体本位的法律。(2)日耳曼法是属人主义的法
24、律。(3)日耳曼法是具体的法律。(4)日耳曼法是注重形式、注重法律行为外部表现的法律。(5)日耳曼法是世俗性的法律。28.下列属于伊斯兰法婚姻家庭法的主要特点是_ A.男女平等 B.有条件的一夫多妻 C.一夫一妻 D.男尊女卑 E.准许离婚(分数:2.00)A.B. C.D. E. 解析:解析 由于历史原因,伊斯兰法律允许实行一夫多妻制,能平等对待诸妻者最多可娶四个妻子,法律对于离婚是允许的,但一般情况下离婚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丈夫手中,关于妇女在家庭中地位,妇女处于从属卑微的地位。29.1994 年法国刑法典的犯罪分类包括_ A.重罪 B.轻罪 C.违警罪 D.国事罪 E.自然犯(分数:2.0
25、0)A. B. C. D.E.解析:解析 保留了犯罪分为重罪、轻罪、违警罪。30.1922 年苏俄民法典由四篇组成,它们是_ A.总则 B.物权 C.债 D.家庭 E.继承(分数:2.00)A. B. C. D.E. 解析:解析 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民法典1922 年苏俄民法典,其主要特点之一体现在独具特色的法典体例上,其表现是民事法律关系规定不完全,没有一体化,法典由总则、物权、债和继承四篇组成,而将大陆法系民法典中的其他制度单独处理,而没有在民法典中加以规定。三、B名词解释题/B(总题数:5,分数:15.00)31.非再生人(分数:3.00)_正确答案:(非再生人是古印度法上的概念,和再生
26、人相对,指首陀罗。因为他们地位最低下,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因而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再生),是“非再生人”。而前三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由于可以参加宗教活动,能经过入门式而得到第二次生命,是“再生人”。)解析:32.(日耳曼法中的)团体本位(分数:3.00)_正确答案:(团体本位是指在日耳曼法上,个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要受到团体即家庭、氏族、公社的约束;人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是由他们的身份决定的,而不是凭个人意志决定的。)解析:33.伊斯兰法系(分数:3.00)_正确答案:(原阿拉伯封建帝国势力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其他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是以古兰经、圣训和初期的伊斯兰法为
27、基础发展起来的,具有共同的特征和历史联系,被称为伊斯兰法系。)解析:34.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分数:3.00)_正确答案:(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美国国会于 1890 年制定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该法因参议员约翰谢尔曼提出而得名,其正式名称为保护贸易及商业免受非法限制及垄断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美国反托拉斯法中最基本的一部法律,全文共 8 条,其主要内容规定在第 1 条和第 2 条中。)解析:35.1977 年苏联宪法(分数:3.00)_正确答案:(1977 年苏联宪法,于 1977 年 10 月 7 日苏联第九届最高苏维埃非常第七次会议通过,这是全苏第三部、也是最后一部宪法,是苏联宪政史上新的里程碑
28、,反映了苏联的社会生产力及其生产关系的发展程度,确认了成熟社会主义社会的建成,规定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方针,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确保公民权利创造了必要条件。)解析:四、B简答题/B(总题数:4,分数:24.00)36.简述古希腊法不是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的原因。(分数:6.00)_正确答案:(古希腊法不是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而是希腊各城邦多种法律的组合。希腊境内多崇山峻岭,各地区之间分离隔绝的自然地理环境,加之优良的港湾,为海外贸易提供了便利,使得希腊半岛在古代时期没有形成全境统一的政治经济前提。因此,各城邦的法律制度长期处于分立状态,其内容和形式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解析:37.简述
29、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分数:6.00)_正确答案:(1)议会主权原则; (2)分权原则; (3)责任内阁制; (4)法治原则。)解析:38.简述 1806 年法国民事诉讼法典的特点。(分数:6.00)_正确答案:(1)法典确立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主义原则和口头辩论原则。 (2)法典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作出详细规定。 (3)规定国家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应干预诉讼。)解析:39.简述 1994 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主要特点。(分数:6.00)_正确答案:(1)明确民事主体及其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有公民、法人,国有和市政自治组织,前两者属于私法属性的民事主体,后两者属于公法性的民事主体。法典规定民事主体能够
30、享受财产权利和人身非财产权利以及相应的承担财产义务和人身非财产义务。法典宣布公民民事权利能力人人平等。 (2)关于物权。有关所有权概念的表述吸收了 1990 年苏联财产所有权法的规定。法典扩大了所有权权能,确认了私人所有权,并将公民所有权列于首位,增加了公民所有权的内容及他物权的内容。 (3)关于债和契约。 法典的规定具体且详密,首次对有价证券作了规定。 (4)法典将企业作为民事权利客体加以规定,以适应企业私有化的需要。)解析:五、B论述题/B(总题数:2,分数:26.00)40.试述制定法与判例法的关系。(分数:13.00)_正确答案:(制定法和普通法及衡平法这两种判例法在形式上的区别是很明
31、显的,而且其来源和创造者也截然不同。但它们之间的联系又十分密切,对英国法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也各有千秋。从数量上看,大量的法律规则都包含在无以计数的判例之中,制定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占的比例确实不如判例法。但从效力上看,制定法又高于判例法,因为制定法可以推翻、修改或补充判例法,并且可以对某一领域的判例法进行整理和编纂,从而将其吸纳为制定法。从社会改革和法律改革的角度看,制定法所起的作用更大一些,因为判例法的遵循先例原则使其很难快速改变以满足社会变革的需求。然而,制定法又不能脱离判例法而存在,不仅许多制定法的内容需要由判例法加以补充完整,而且其解释也必须借助于相应判决的制定。)解析:41.试述德国近
32、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与演变。(分数:13.00)_正确答案:(1)德国统一与近代法律制度的建立。 1871 年 1 月 18 日,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宣告成立,这为消除以往因政治割据所造成的法制混乱奠定了政治基础,德国立即进行了大规模的统一法制的建设。在3 个月内,便制定了宪法和刑法典,以后又陆续制定了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和法院组织法。到 20世纪初,颁布了民法典和商法典。经过 30 年的努力,德国建成了比较完整和颇具民族个性的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体系,成为大陆法系国家的又一个典型。 (2)魏玛共和国时期法律制度的发展。 魏玛时期的法律发展主要集中于宪法、社会化立法两个方面。通过魏玛宪法规定的具体
33、制度,首次在德国实践了共和制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充分保障公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并首创公民参与企业管理的制度。在社会化立法方面,加强了国家干预社会经济、限制私有财产权、规范经济秩序以及保障劳工权益等方面的规定。德国法律制度得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3)法西斯专政时期对法制的破坏。 希特勒上台执政后建立了法西斯专政,并制定和推行了一整套法西斯法律制度。 在宪政制度方面,维护希特勒个人独裁和纳粹一党专政。在民事法律方面,加强对垄断组织的扶持,强化垄断资产阶级对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全面控制。推行种族歧视和种族灭绝政策。在刑事法律领域,确立了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原则和制度。 (4)德国现代法律制度的重建与发
34、展。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后,重新构建起适应德国社会发展现实的新型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形成了民法、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教育法、版权法、专利法、家庭法等十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1990 年 10 月 3 日,德国重新实现了国家和民族的统一。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全面适用于统一后的德国。德国法制建设出现了新的发展和变化:一方面,原来施行于西德的 1949 年基本法、1900 年的民法典和商法典、1877 年民事诉讼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等成为整个德国法律制度的基础;另一方面,为适应统一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德国也对统一前的各项法律制度作了必要的修订,并且根据需要制定了若干单行法规。)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