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履行(二)及答案解析(总分:11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8,分数:18.00)1.合同义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全面执行合同义务满足合同权利的行为称为_ A.合同订立 B.合同生效 C.合同履行 D.合同解除(分数:1.00)A.B.C.D.2.下列原则中,不属于合同履行基本原则的是_ A.诚实信用原则 B.情势变更原则 C.全面正确履行原则 D.等价有偿原则(分数:1.00)A.B.C.D.3.合同义务人恪守信用,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法律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_ A.诚实信用原则 B.情势变更原则 C
2、.全面履行原则 D.正确履行原则(分数:1.00)A.B.C.D.4.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_,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A.诚实信用原则 B.合同自由原则 C.公平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分数:1.00)A.B.C.D.5.在情势变更条件下,有权请求调整合同关系的是_ A合同双方当事人 B债权人 C蒙受不利益的人 D债务人(分数:1.00)A.B.C.D.6.下列原则中,属于合同履行特有的
3、原则是_ A.公平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全面正确履行原则(分数:1.00)A.B.C.D.7.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若债务人提出异议,债权人_ A.不得拒绝 B.可以拒绝 C.征求债务人意见 D.可以自由决定(分数:1.00)A.B.C.D.8.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 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以合同法规定,该合同的履行地点应在_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分数:1.00)A.B.C.D.9.就合同的履行方式,双方没有约定,也达不成
4、补充协议,亦无交易习惯可供参考,则如何确定合同履行的方式_ A.按有利于债权人的原则 B.按有益于债务人的原则 C.无法确定 D.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原则(分数:1.00)A.B.C.D.10.就合同的履行费用,双方没有约定,也达不成补充协议,亦无交易习惯可供参考,则如何确定履行费用_ A.享有权利一方负担 B.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C.双方合理负担 D.双方平均负担(分数:1.00)A.B.C.D.11.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基础是_ A.双方的合意 B.合同各方义务的对价 C.合同 D.法律(分数:1.00)A.B.C.D.1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5、其依据是_ A.诚实信用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平等原则(分数:1.00)A.B.C.D.13.甲伪造借据一张向乙行使权利时,乙可以进行_ A.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 B.阻却之抗辩 C.权利否认之抗辩 D.对人的抗辩(分数:1.00)A.B.C.D.14.买卖双方没有确定履行合同的先后时间,出卖人提供部分买卖标的物而请求买受人付款的,买受人拒绝付款的抗辩权_ A.限于提供的标的物所对应的价款 B.限于未提供的标的物所对应的价款 C.及于全部价款 D.由双方合意决定(分数:1.00)A.B.C.D.15.双务合同订立后应后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发生了财产减少致难为对待履行的情形或者发生应
6、后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明示或默示预期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提供合适担保前享有的拒绝向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此种抗辩属于_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顺序履行抗辩权(分数:1.00)A.B.C.D.16.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时_ A.应当恢复履行 B.可以恢复履行 C.不予履行 D.双方补充协议(分数:1.00)A.B.C.D.17.先给付义务人按不安抗辩权规定拒绝自己的给付后,后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_ A.中止履行 B.变更合同 C
7、.解除合同 D.拒绝履行(分数:1.00)A.B.C.D.18.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的给付或在债务人履行债务时不为必要之协助,称为_ A债权人受领迟延B履行不能 C预期违约 D根本违约(分数:1.00)A.B.C.D.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0,分数:20.00)19.下列有关合同履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 A.执行合同义务满足合同权利的行为 B.与给付的含义不完全相同 C.与静态的给付含义不同 D.与动态的给付含义相同 E.与清偿的含义相同(分数:2.00)A.B.C.D.E.20.下列有关诚实信用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 A.诚实信用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规则功能
8、C.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补救成文规则不足的功能 D.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特约排除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E.诚实信用原则为非强行性原则(分数:2.00)A.B.C.D.E.21.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履行的_均应适当。 A.主体 B.标的 C.期限 D.地点 E.方式(分数:2.00)A.B.C.D.E.22.下列情形中,不能由合同义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履行的是_ A.甲与乙之间的买卖房屋的合同,双方未对此作出约定 B.甲与乙之间的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不得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C.甲与某大学教授乙签订培训合同,约定由乙讲授合同法课程,甲支付报酬 D.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由乙向甲提供技术服务 E.甲与乙公
9、司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为甲制作工艺品(分数:2.00)A.B.C.D.E.23.在与债务人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形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 A.债务人明知却不表示反对的,应当允许,但债权人可以拒绝 B.债务人明知却不表示反对的,债权人不得拒绝 C.债务人明知却不表示反对的,债权人拒绝第三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有权向提存机构提存以消灭债务 D.债务人提出异议,但债权人愿意接受的,履行效力待定 E.债务人提出异议,且债权人拒绝接受的,第三人不能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分数:2.00)A.B.C.D.E.24.下列属于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有_ A.保证人 B.物上保证人 C.担保物之
10、第三取得人 D.连带债务人 E.不可分债务之债务人(分数:2.00)A.B.C.D.E.25.下列关于合同履行期的表述,正确的是_ A.合同的履行应在履行期限内进行 B.履行期后为合同的履行,属履行迟延,应承担民事责任 C.合同的履行期是为债权人利益设定的,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 D.合同的履行期是为债权人利益设定的,债务人可提前履行 E.履行期限是为双方的利益设定的,债权人不得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分数:2.00)A.B.C.D.E.26.下列关于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分类,正确的是_ A.抗辩可以分为权利否定之抗辩与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两类 B.以抗辩权的效力为划分依据,抗辩权有灭却的抗辩权与阻
11、却的抗辩权之分 C.抗辩权有对物的抗辩权与对人的抗辩权之分 D.我国合同法规定三种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E.诉讼上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与实体上的抗辩相互区别,联系不大(分数:2.00)A.B.C.D.E.27.下列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与顺序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_ A.均属于非应先为给付的合同一方的权利 B.可以在诉讼中行使 C.可以在诉讼外行使 D.在诉讼中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顺序履行抗辩权在诉讼中行使的,法院应当判决原、被告同时为交换给付(分数:2.00)A.B.C.D.E.28.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
12、列哪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_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融资规模过大,财务制度不完善 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分数:2.00)A.B.C.D.E.三、B简答题/B(总题数:7,分数:28.00)29.简述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后果。(分数:4.00)_30.简述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债务情形下,第三人追偿权利的依据。(分数:4.00)_31.简述履行地点确定在法律上的意义。(分数:4.00)_32.简述合同附随义务的成立条件。(分数:4.00)_33.简述双务合同的对待履行效力。(分数:4.00)_34.简述顺序履行抗辩权成
13、立的条件。(分数:4.00)_35.简述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分数:4.00)_四、B论述题/B(总题数:4,分数:24.00)36.试论述合同附随义务的概念及类别。(分数:6.00)_37.试论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成立条件。(分数:6.00)_38.试论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后果。(分数:6.00)_39.试论债权人受领迟延的终止。(分数:6.00)_五、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2,分数:20.00)40.2003年 8月 24日,甲电视机厂与乙电器商行签订一份购销 A型电视机合同,合同规定:由甲电视机厂供给乙电器商行 A型电视机 300台,单价 2300元,货款共计 69万元;供方于 2003年
14、 12月 30日前发货,一次性交货,货到即付款,结算办法为经银行托收承付,质量实行三包,保修期 3年,供方代运;如有违约,则按违约部分 5%交付违约金。2003 年 12月 30日甲电视机厂向乙电器商行索要货款,乙电器商行以未收到货物为由拒付。 请问:乙电器商行有权拒付货款吗?(分数:10.00)_41.甲百货公司与乙服装厂签订了一笔服装订购合同,约定乙服装厂在全部交货后,甲百货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在乙服装厂即将完成所有服装的制作的时候听说甲百货公司因债务问题即将破产,后经乙服装厂多方查证,有证据证明甲百货公司负担有大量的债务,并且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服装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百货公司提供足额
15、担保。 请问:法院应该支持乙服装厂的请求吗?为什么?(分数:10.00)_合同的履行(二)答案解析(总分:11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8,分数:18.00)1.合同义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全面执行合同义务满足合同权利的行为称为_ A.合同订立 B.合同生效 C.合同履行 D.合同解除(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合同的履行,即合同义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全面执行合同义务满足合同权利的行为。2.下列原则中,不属于合同履行基本原则的是_ A.诚实信用原则 B.情势变更原则 C.全面正确履行原则 D.等价有偿原则(分数:1
16、.00)A.B.C.D. 解析:解析 根据新教材,合同履行原则包括 A、B、C 三项。等价有偿原则不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3.合同义务人恪守信用,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法律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_ A.诚实信用原则 B.情势变更原则 C.全面履行原则 D.正确履行原则(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就规则功能而言,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义务人恪守信用,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法律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要求合同权利人积极协助、配合义务人履行义务,依约受领给付;要求合同各方当事人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依据约定、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履行通知
17、、协助、保密等义务。4.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_,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A.诚实信用原则 B.合同自由原则 C.公平原则 D.鼓励交易原则(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 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
18、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5.在情势变更条件下,有权请求调整合同关系的是_ A合同双方当事人 B债权人 C蒙受不利益的人 D债务人(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有权请求调整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是因情事变更而蒙受不利益的人。6.下列原则中,属于合同履行特有的原则是_ A.公平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全面正确履行原则(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四个选项中,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只有全面正确履行原则为合同履行所特有的原则。7.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替代
19、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若债务人提出异议,债权人_ A.不得拒绝 B.可以拒绝 C.征求债务人意见 D.可以自由决定(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即使债务人提出异议,债权人也不得拒绝接受履行。这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8.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 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以合同法规定,该合同的履行地点应在_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中对于履行地点约定不
20、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案中履行义务方为宁波某公司。9.就合同的履行方式,双方没有约定,也达不成补充协议,亦无交易习惯可供参考,则如何确定合同履行的方式_ A.按有利于债权人的原则 B.按有益于债务人的原则 C.无法确定 D.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原则(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履行方式通常均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债务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正确履行。合同就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
21、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10.就合同的履行费用,双方没有约定,也达不成补充协议,亦无交易习惯可供参考,则如何确定履行费用_ A.享有权利一方负担 B.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C.双方合理负担 D.双方平均负担(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履行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11.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基础是_ A.双方的合意 B.合同各方义务的对价 C.合同
22、 D.法律(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基础是合同各方义务的对价关系。1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_ A.诚实信用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平等原则(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后合同义务为合同关系消灭后,合同各方依据法律的规定,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合同性质而确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13.甲伪造借据一张向乙行使权利时,乙可以进行_ A.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 B.阻却之抗辩 C.权利否认之抗辩 D.对人的抗辩(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权利否
23、认之抗辩,是指被请求人从根本上否认请求人权利的存在,从而对抗请求人的请求。14.买卖双方没有确定履行合同的先后时间,出卖人提供部分买卖标的物而请求买受人付款的,买受人拒绝付款的抗辩权_ A.限于提供的标的物所对应的价款 B.限于未提供的标的物所对应的价款 C.及于全部价款 D.由双方合意决定(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后果是阻却合同相对人的请求,包括全部阻却和部分阻却。例如,买卖双方没有确定履行合同的先后时间,出卖人未提供买卖标的物而请求买受人付款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出卖人提供部分买卖标的物而请求买受人付款的,买受人拒绝付款的抗辩权限于未提供的标的物
24、所对应的价款。15.双务合同订立后应后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发生了财产减少致难为对待履行的情形或者发生应后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明示或默示预期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提供合适担保前享有的拒绝向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此种抗辩属于_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顺序履行抗辩权(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订立后应后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发生了财产减少致难为对待履行的情形或者发生应后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明示或默示预期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提供合适担保前享有的拒绝向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16
25、.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时_ A.应当恢复履行 B.可以恢复履行 C.不予履行 D.双方补充协议(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 69条的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不安抗辩属延期履行抗辩,不发生债之免除效力。17.先给付义务人按不安抗辩权规定拒绝自己的给付后,后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_ A.中止履行 B.变更合同 C.解除合同 D.拒绝履行(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根据我国
26、合同法第 68条、第 69条规定,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了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应当履行其债务;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18.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的给付或在债务人履行债务时不为必要之协助,称为_ A债权人受领迟延B履行不能 C预期违约 D根本违约(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的给付或在债务人履行
27、债务时不为必要之协助,谓之债权人受领迟延。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0,分数:20.00)19.下列有关合同履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 A.执行合同义务满足合同权利的行为 B.与给付的含义不完全相同 C.与静态的给付含义不同 D.与动态的给付含义相同 E.与清偿的含义相同(分数:2.00)A. B. C. D. E. 解析:解析 合同的履行,即合同义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全面执行合同义务满足合同权利的行为。与合同的履行相近的一个概念是“给付”。民法中的给付有两种含义:一是在静态意义上表示债务之客体,即前述债务人应为之行为;二是在动态意义上表示债务人为债之清偿所实施的行为(合作为、
28、不作为),这一含义与债的履行相同。清偿与履行含义相同。履行是从债权效力的角度而言,清偿是从债权消灭的角度而言。20.下列有关诚实信用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 A.诚实信用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规则功能 C.诚实信用原则具有补救成文规则不足的功能 D.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特约排除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 E.诚实信用原则为非强行性原则(分数:2.00)A. B. C. D.E.解析:解析 依合同法第 60条的规定,诚实信用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如前所述,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两个功能:(1)规则功能;(2)补救成文规则不足的功能。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强行规定,合同当事人不
29、得通过特约排除。21.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履行的_均应适当。 A.主体 B.标的 C.期限 D.地点 E.方式(分数:2.00)A. B. C. D. E. 解析:解析 “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即债务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以达到合同的目的。它要求履行的主体、标的、期限、地点、方式等均应合适。22.下列情形中,不能由合同义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履行的是_ A.甲与乙之间的买卖房屋的合同,双方未对此作出约定 B.甲与乙之间的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不得由第三人代为履行 C.甲与某大学教授乙签订培训合同,约定由乙讲授合同法课程,甲支付报酬 D.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30、约定由乙向甲提供技术服务 E.甲与乙公司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为甲制作工艺品(分数:2.00)A.B. C. D. E. 解析:解析 合同义务可以由合同义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履行,但是以下两种情形除外:(1)当事人约定必须由合同义务主体亲自履行的义务。(2)性质上不允许第三人履行的义务。一般说来,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如演出、技术服务等),以人的特殊技能、智能、技术或特种设备为必要的债务(如承揽合同等),以不作为为标的的债务等,均不得由第三人履行。23.在与债务人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情形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 A.债务人明知却不表示反对的,应当允许,但债权人可以拒绝 B.债务人明知却不
31、表示反对的,债权人不得拒绝 C.债务人明知却不表示反对的,债权人拒绝第三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有权向提存机构提存以消灭债务 D.债务人提出异议,但债权人愿意接受的,履行效力待定 E.债务人提出异议,且债权人拒绝接受的,第三人不能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分数:2.00)A.B. C. D.E. 解析:解析 与债务人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明知却不表示反对的,应当允许,债权人不得拒绝(因为第三人履行债务不会给债权人带来损害)。债权人拒绝第三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有权向提存机构提存以消灭债务。与债务人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对其履行债务提出异议,但债权人愿意接受第三人
32、履行债务的,其履行有效,因为这不会给债务人带来损害。债务人对第三人履行债务提出异议,且债权人拒绝接受履行的,无任何关系的第三人不能替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因为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遭到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反对。24.下列属于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有_ A.保证人 B.物上保证人 C.担保物之第三取得人 D.连带债务人 E.不可分债务之债务人(分数:2.00)A. B. C. D. E. 解析:解析 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一般包括:保证人、物上保证人、担保物之第三取得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之债务人等。25.下列关于合同履行期的表述,正确的是_ A.合同的履行应在履行期限内进行 B.履行期后
33、为合同的履行,属履行迟延,应承担民事责任 C.合同的履行期是为债权人利益设定的,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 D.合同的履行期是为债权人利益设定的,债务人可提前履行 E.履行期限是为双方的利益设定的,债权人不得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分数:2.00)A. B. C. D.E. 解析:解析 合同的履行应在履行期限内进行。履行期后为合同的履行,属履行迟延,应承担民事责任。履行期到来之前为合同的履行是否允许,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倘若合同的履行期是为债权人利益设定的,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但债务人未经债权人许可不得提前履行。倘若履行期是为债务人的利益设定的,债务人可提前履行,债权人则不能要求债务人提前
34、履行。但是,债权人受领标的物有一定困难的(如接受标的物后,需要一定的存储场所),提前履行也应经债权人同意。倘若履行期限是为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的利益设定的,如有息借贷的返还期限,债权人不得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人也不得提前履行;如双方均欲提前履行及受领,可经协商变更履行期。26.下列关于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分类,正确的是_ A.抗辩可以分为权利否定之抗辩与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两类 B.以抗辩权的效力为划分依据,抗辩权有灭却的抗辩权与阻却的抗辩权之分 C.抗辩权有对物的抗辩权与对人的抗辩权之分 D.我国合同法规定三种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E.诉讼上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与实体
35、上的抗辩相互区别,联系不大(分数:2.00)A. B. C. D. E.解析:解析 双务合同抗辩权根据不同的标准或角度,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上述 A、B、C、D 四项均正确。合诉讼上拒绝履行义务之抗辩与实体上的抗辩虽相互区别,但互为表里,联系密切。27.下列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与顺序抗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_ A.均属于非应先为给付的合同一方的权利 B.可以在诉讼中行使 C.可以在诉讼外行使 D.在诉讼中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顺序履行抗辩权在诉讼中行使的,法院应当判决原、被告同时为交换给付(分数:2.00)A. B. C. D.E.解析: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顺
36、序履行抗辩权均属于非应先为给付的合同一方的权利,既可以在诉讼中行使,也可以在诉讼外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在诉讼中行使的,法院应当判决原、被告同时为交换给付。顺序履行抗辩权在诉讼中行使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欲一时阻止相对人请求权的行使,应行使此抗辩权,否则会导致败诉的后果,因为双务合同抗辩权在行使后才发生阻却请求权行使的后果。28.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_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融资规模过大,财务制度不完善 E.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分
37、数:2.00)A. B. C. D.E. 解析:解析 合同法第 68条第 1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三、B简答题/B(总题数:7,分数:28.00)29.简述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后果。(分数:4.00)_正确答案:(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后果在于调整合同关系。调整合同关系的方式依不同的情形而有所不同,主要方式有如下几种: (1)增加或减少给付,以期双方利益平衡。 (2)延期或分期履行债务。 (3)变更特定物给付
38、义务。 (4)解除合同。)解析:30.简述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债务情形下,第三人追偿权利的依据。(分数:4.00)_正确答案:(合同权利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人对合同权利人之合同义务因此消灭;第三人以其清偿范围为限有权向合同义务人追偿。追偿权利的发生依据如下:(1)债务人与第三人有委托等合同关系的,相关合同是追偿权利的发生依据;(2)债务人与第三人没有任何关系的,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之规定是追偿权利的发生依据;(3)债务人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的,该利害关系所生之债权的法定移转是追偿权利的发生依据。第三人以赠与之意思代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再取得对于债务人的求偿权。)解析:31.简
39、述履行地点确定在法律上的意义。(分数:4.00)_正确答案:(履行地点的确定在法律上有重大意义:(1)债务人应在履行地点提出债的履行,债权人应在履行地点接受债的履行。(2)确定法律行为之内容。(3)决定诉讼的地域管辖。)解析:32.简述合同附随义务的成立条件。(分数:4.00)_正确答案:(合同附随义务的成立须具备如下三个条件: (1)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须为法律或合同尚未规定的义务。 (3)须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性质及目的演绎而成。)解析:33.简述双务合同的对待履行效力。(分数:4.00)_正确答案:(双务合同中双方义务具有对应性、牵连性、对价性,因此双务合同将发生如下对待履行效
40、力:(1)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拒绝履行义务而不承担任何责任。(2)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如不可抗力)致履行不能的,另一方亦可拒绝履行义务。(3)一方部分拒绝履行或部分履行不能的,另一方可按比例相应地减少债务的履行。如果部分履行对另一方毫无意义,另一方可拒绝履行全部义务。(4)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部或全部,而另一方则因履行不能而未作出相应给付,无论此种履行不能是否为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所致,已履行义务的一方均有权依不当得利之规定请求返还已给付的利益。)解析:34.简述顺序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分数:4.00)_正确答案:(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须具备如下条件: (1)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双务合同关系,拒绝履行的义务与合同相对人的义务存在对价关系。 (2)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3)有后为给付义务的一方义务已到履行期。 (4)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无给付不能的情形。)解析:35.简述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分数:4.00)_正确答案:(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 (1)当事人双方存在双务合同关系,拒绝履行的义务为对价义务。(2)当事人有义务先为给付。 (3)相对人于订约后财产状况发生了恶化,且因财产状况的恶化而难为相应的给付或者实施了不履行债务的预期违约行为。 (4)相对人未提供履行合同义务的合适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