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的履行(一)及答案解析(总分:105.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0,分数:10.00)1.合同履行的起码要求是U /U A.债务人为给付行为 B.债权人受领给付 C.全面履行 D.适当履行(分数:1.00)A.B.C.D.2.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U /U A.适当履行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协作履行原则(分数:1.00)A.B.C.D.3.甲、乙订立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约定不明,则U /U A.该合同无效 B.应执行行业标准 C.应执行国家标准 D.应执
2、行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分数:1.00)A.B.C.D.4.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U /U A.第三人应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第三人应依合同向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第二人与债务人应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D.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分数:1.00)A.B.C.D.5.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使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U /U A.由债务人负担 B.由债权人负担 C.由债权人、债务人分担 D.由法院确定由谁负担(分数:1.00)A.B.C.D.6.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定给付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现象称为U /U
3、 A.替代履行 B.债的变更 C.代物清偿 D.选择履行(分数:1.00)A.B.C.D.7.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U /U A.合同无效 B.合同无法成立 C.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D.合同可撤销(分数:1.00)A.B.C.D.8.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点,应为U /U A.债权人所在地 B.债务人所在地 C.债权人所在地或者债务人所在地 D.管辖法院所在地(分数:1.00)A.B.C.D.9.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 除外。U /U A.非金钱债务 B.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 C
4、.专属性债务 D.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分数:1.00)A.B.C.D.10.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U /U A.解除合同 B.不再履行合同 C.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D.行使不安抗辩权(分数:1.00)A.B.C.D.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0,分数:20.00)11.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U /U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情事变更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E.合法原则(分数:2.00)A.B.C.D.E.12.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具体表现在U /U A.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 B.选择履
5、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C.选择设备、变更合同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D.履行合同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E.合同的订立应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分数:2.00)A.B.C.D.E.13.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有U /U A.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 B.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 C.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引起 D.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E.须情事变更为当事人不可预见(分数:2.00)A.B.C.D.E.14.情事变更的效力主要体现在U /U A.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公平合理 B.解除合同,彻底消除显失公平现象 C.免除当事人的债务 D.“合同落空
6、”使合同不能履行 E.限制当事人的债权(分数:2.00)A.B.C.D.E.15.情事变更可导致变更合同的效力,变更合同的方式表现为U /U A.增减履行标的数额 B.延期或分期履行 C.拒绝先为履行 D.变更标的物 E.变更合同当事人(分数:2.00)A.B.C.D.E.16.具体判断是否构成情事变更的标准是U /U A.是否导致合同基础丧失 B.是否致使合同目的落空 C.是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D.是否造成对价关系障碍 E.是否有当事人的变更(分数:2.00)A.B.C.D.E.17.合同履行的主体,首先为债务人,包括U /U A.单独债务人 B.连带债务人 C.不可分债务人 D.保证债务人
7、 E.第三人(分数:2.00)A.B.C.D.E.18.合同履行不能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的情形有U /U A.法律规定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B.当事人约定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C.依合同性质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D.依交易习惯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E.以上均是(分数:2.00)A.B.C.D.E.19.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有U /U A.必须有原债务存在 B.必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两种给付在价值上不允许有差额,并须经双方当事人约定 C.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 D.必须只能由债权人现实地受领给付 E.同时符合上述四个要件(分数:2.00)A.B.C.D.E
8、.20.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执行国家定价。在甲公司逾期提取货物或逾期付款的情况下,该产品的价格U /U A.遇有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B.遇有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 C.遇有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D.遇有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E.不论上涨、下降,其执行结果将对乙公司不利(分数:2.00)A.B.C.D.E.三、B简答题/B(总题数:8,分数:40.00)21.简述合同的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的关系。(分数:5.00)_22.简述协作履行原则。(分数:5.00)_23.简述经济合理原则。(分数:5.00)_24.简述情事变更原则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分数:5.00)_
9、25.简述合同条款对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分数:5.00)_26.简述瑕疵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的关系。(分数:5.00)_27.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分数:5.00)_28.简述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分数:5.00)_四、B论述题/B(总题数:2,分数:20.00)29.试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分数:10.00)_30.试述不安抗辩权。(分数:10.00)_五、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15.00)31.甲、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东北大米的合同,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东北大米,并对大米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作了
10、约定。同时还约定了大米到其港口,甲公司预先交付5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货交甲公司后半个月内付清。乙公司按合同约定将大米运至指定地点,甲公司只付了货款的 20%,乙公司以甲公司未能预先支付 50%的货款为由拒绝甲公司提出的履行交货的请求,并要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对甲公司的请求不予支持。 试运用合同法理论分析此案。(分数:15.00)_合同的履行(一)答案解析(总分:105.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0,分数:10.00)1.合同履行的起码要求是U /U A.债务人为给付行为 B.债权人受领给付 C.全面履行 D.适当履行(分数:1.00)A. B.C.D
11、.解析:2.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U /U A.适当履行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协作履行原则(分数:1.00)A. B.C.D.解析:3.甲、乙订立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约定不明,则U /U A.该合同无效 B.应执行行业标准 C.应执行国家标准 D.应执行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分数:1.00)A.B.C. D.解析:4.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U /U A.第三人应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第三人应依合同向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
12、责任 C.第二人与债务人应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D.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分数:1.00)A.B.C.D. 解析:5.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使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U /U A.由债务人负担 B.由债权人负担 C.由债权人、债务人分担 D.由法院确定由谁负担(分数:1.00)A. B.C.D.解析:6.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替原定给付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现象称为U /U A.替代履行 B.债的变更 C.代物清偿 D.选择履行(分数:1.00)A.B.C. D.解析:7.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U
13、 /U A.合同无效 B.合同无法成立 C.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D.合同可撤销(分数:1.00)A.B.C. D.解析:8.不作为债务的履行地点,应为U /U A.债权人所在地 B.债务人所在地 C.债权人所在地或者债务人所在地 D.管辖法院所在地(分数:1.00)A. B.C.D.解析:9.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 除外。U /U A.非金钱债务 B.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 C.专属性债务 D.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分数:1.00)A.B.C.D. 解析:10.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U /U A.解除合同 B
14、.不再履行合同 C.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D.行使不安抗辩权(分数:1.00)A.B.C. D.解析: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0,分数:20.00)11.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U /U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情事变更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E.合法原则(分数:2.00)A. B. C. D. E.解析:12.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具体表现在U /U A.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 B.选择履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C.选择设备、变更合同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D.履行合同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E.合同的订立应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分数:2.00)A. B. C. D
15、.E.解析:13.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有U /U A.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 B.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 C.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引起 D.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E.须情事变更为当事人不可预见(分数:2.00)A. B. C. D. E. 解析:14.情事变更的效力主要体现在U /U A.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公平合理 B.解除合同,彻底消除显失公平现象 C.免除当事人的债务 D.“合同落空”使合同不能履行 E.限制当事人的债权(分数:2.00)A. B. C.D.E.解析:15.情事变更可导致变更合同的效力,变更合同的方式表
16、现为U /U A.增减履行标的数额 B.延期或分期履行 C.拒绝先为履行 D.变更标的物 E.变更合同当事人(分数:2.00)A. B. C. D. E.解析:16.具体判断是否构成情事变更的标准是U /U A.是否导致合同基础丧失 B.是否致使合同目的落空 C.是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D.是否造成对价关系障碍 E.是否有当事人的变更(分数:2.00)A. B. C.D. E.解析:17.合同履行的主体,首先为债务人,包括U /U A.单独债务人 B.连带债务人 C.不可分债务人 D.保证债务人 E.第三人(分数:2.00)A. B. C. D. E.解析:18.合同履行不能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
17、的情形有U /U A.法律规定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B.当事人约定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C.依合同性质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D.依交易习惯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 E.以上均是(分数:2.00)A. B. C. D.E.解析:19.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有U /U A.必须有原债务存在 B.必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两种给付在价值上不允许有差额,并须经双方当事人约定 C.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 D.必须只能由债权人现实地受领给付 E.同时符合上述四个要件(分数:2.00)A. B.C. D.E.解析:20.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执行国家定价。在甲公
18、司逾期提取货物或逾期付款的情况下,该产品的价格U /U A.遇有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B.遇有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 C.遇有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D.遇有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 E.不论上涨、下降,其执行结果将对乙公司不利(分数:2.00)A.B. C.D. E.解析:三、B简答题/B(总题数:8,分数:40.00)21.简述合同的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的关系。(分数:5.00)_正确答案:(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的标的物或者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适当履行既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交付标的物或提供服务,
19、也要求这些交付标的物、提供服务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可见,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适当履行场合不会存在违约责任,实际履行不适当时则产生违约责任。)解析:22.简述协作履行原则。(分数:5.00)_正确答案:(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一方面需要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协助,另一方面也表明协助不是无限度的。一般认为,协作履行原则含有以下内容:(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2)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
20、提供方便;(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4)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各自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协作履行原则并不漠视当事人的各自独立的合同利益,不降低债务人所负债务的力度。那种以协作履行为借口,加重债权人负担,逃避自己义务的行为,是与协作履行原则相悖的。)解析:23.简述经济合理原则。(分数:5.00)_正确答案:(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表现在许多方面: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选择履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选择设备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合
21、同。)解析:24.简述情事变更原则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分数:5.00)_正确答案:(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从而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其适用条件有: (1)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2)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3)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引起;(4)须情事变更是当事人所不可预见的;(5)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解析:25.简述合同条款对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分数:5.00)_正确答
22、案:(合同的履行地点和履行期限不明确时,分别根据以下规则处理:(1)履行地点不明确的,不动产权利移转,应在不动产权利登记机关所在地履行;修缮房屋,应在房屋所在地履行;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2)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解析:26.简述瑕疵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的关系。(分数:5.00)_正确答案:(债务人瑕疵履行,债权人可请求其消除缺陷或另行给付,在债务人未消除缺陷或另行给付之前,债权人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价款,同时有权追究
23、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但应注意的是,合同法已经承认瑕疵担保责任为独立的制度,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债权人是否还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则需要具体分析。在种类物买卖中,出卖人负有交付无瑕疵之物的义务,于其未为此给付之前,买受人有权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价款。在特定物买卖中,如果承认出卖人同样负有交付无瑕疵之物的义务,出卖人无修补的责任,那么,在风险业已转移的情况下,买受人就合同成立后发生的瑕疵,不得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在风险尚未转移的情况下,在物的交付与减少价款的支付关系上,应成立同时履行抗辨权。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无瑕疵工作的义务,有修补工作成果的缺陷的责任,承揽人违反该义务及未承担
24、责任时,定做人有权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支价款。)解析:27.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分数:5.00)_正确答案:(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的顺序,至于该顺序是约定的还是法定的,在所不问;(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即不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定的标准和要求。)解析:28.简述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分数:5.00)_正确答案:(1)不安抗辩权产生于后履行一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场合;而先履行抗辩权产生于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者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场合,并不要
25、求他有难为对待给付的可能;(2)不安抗辩权由负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归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享有。)解析:四、B论述题/B(总题数:2,分数:20.00)29.试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分数:10.00)_正确答案:(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须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
26、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当事人所负的债务同时履行,所以,只有双方的债务同时届期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一方当事人负有先履行的义务,就不由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管辖,而让位于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原告向被告请求履行债务时,须自己已为履行或提出履行,否则,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不过,原告未履行的债务或未提出履行的债务,与被告所
27、负的债务无对价关系时,被告仍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告的履行不适当时,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原告已为部分履行,依其情形,被告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时,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其债务。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已不可能时,则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达到,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辨权问题,应由合同解除制度解决。)解析:30.试述不安抗辩权。(分数:10.00)_正确答案:(我国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辨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以
28、及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了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应当履行其债务;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不安抗辨权的构成条件包括:(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辨权,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并负有义务举证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具备其成立要件时,先给付义务人在后给付义务人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
29、适当担保前,有权拒绝自己的给付。后给付义务人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适当担保时,先给付义务人应当履行合同。后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解析:五、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15.00)31.甲、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东北大米的合同,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东北大米,并对大米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同时还约定了大米到其港口,甲公司预先交付5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货交甲公司后半个月内付清。乙公司按合同约定将大米运至指定地点,甲公司只付了货款的 20%,乙公司以甲公司未能预先支付 50%的货款为由
30、拒绝甲公司提出的履行交货的请求,并要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对甲公司的请求不予支持。 试运用合同法理论分析此案。(分数:15.00)_正确答案:(甲、乙两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将货物运到某港口,甲公司支付 50%的货款。这是一份双务、有偿合同,甲、乙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应同时给付。货到约定地点,甲公司支付 20%的货款,不符合合同约定,乙公司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 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请求。据此,本案中的乙公司拒绝交货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使对方按约定付款。因此法院在审理此案中正是考虑到乙公司所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但法院判决尚有欠妥之处,应判决甲公司部分败诉,而不是全部败诉。因为甲公司只是未交付约定的 50%货款中的 60%,仅这点违约,而乙公司拒绝交付货物也应与 50%货款中的 60%预付的货款相对应。只有这样才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