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及答案解析(总分:79.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6,分数:16.00)1.和解债权人是指( )。(分数:1.00)A.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人D.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人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指定管理人的时间应为( )。(分数:1.00)A.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B.在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之后C.在做出公告之后D.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发出通知和公告之前3.在人民法院确定的
2、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 )。(分数:1.00)A.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不得再通过破产程序受偿B.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并且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对其补充分配C.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D.在破产程序终结前不再申报4.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 )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分数:1.00)A.重整计划通过B.人民法院批准C.重整计划开始实施D.重整计划执行完毕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破产申请后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是( )。(分数:1.00)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B.人民法院做出破产宣告前C.人
3、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D.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6.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 )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分数:1.00)A.9B.6C.3D.17.和解协议对( )有效力。(分数:1.00)A.破产企业的全体债权人B.破产企业的和解债权人C.债务人的保证人D.债务人的其他连带债务人8.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内,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分数:1.00)A.1 年B.9 个月C.6 个月D.3 个月9.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应当由( )。(分
4、数:1.00)A.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B.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C.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D.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10.重整计划由( )负责执行。(分数:1.00)A.人民法院B.管理人C.债权人会议D.债务人11.在分组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时,( )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分数:1.00)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
5、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 以上的B.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2 以上的C.同一表决组的全体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的D.同一表决组的全体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2 以上的12.在确认破产企业的债权时,对附利息的债权,利息计算到( )止。(分数:1.00)A.破产申请受理时B.破产财产分配时C.开始整顿时D.债权人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时13.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6、最短不得少于( )日,最长不得超过( ) 个月。(分数:1.00)A.30,1B.30,3C.60,3D.60,214.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分数:1.00)A.债权人B.债务人C.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的效力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1.00)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由管理人决定是否追认D.可撤销,由管理人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16.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内,有企业破产法规定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
7、行追加分配。(分数:1.00)A.6 个月B.1 年C.2 年D.3 年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9,分数:38.00)1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 )。(分数:2.00)A.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B.出卖人不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其货款可以作为对破产企业的债权进行申报C.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D.管理人不能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因为这属于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E.债务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18.下列各项中,构成破产企业的公益债务的有( )
8、。(分数:2.00)A.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B.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C.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D.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E.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19.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 )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分数:2.00)A.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B.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C.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的通过,人民法院因此所作的裁定D.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E.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20.下列有关破产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有关债务人财
9、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B.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C.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也可以向其他人民法院提起D.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E.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21.管理人实施( )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分数:2.00)A.涉及不动产权益的转让B.知识产权的转让C.设定财产担保D.有价证券的转让E.采矿权的转让22.下列有关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分数:2.00)A.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设立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 10 名C.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管理人书面
10、决定认可D.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均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组成E.债权人委员会有权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23.在重整期间,有下列( )情形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分数:2.00)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B.债务人有欺诈行为C.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D.债务人有减少其财产的行为E.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4.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申报的债权包括( )。(分数:2.00)A.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B.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C.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而对债务人的求偿权D.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对方当
11、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E.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25.下列各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属于破产无效行为的是( )。(分数:2.00)A.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B.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C.虚构债务D.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E.承认不实债务26.下列有关管理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分数:2.00)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定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超过 5 年,又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C.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D.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
12、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E.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27.破产分配中,管理人应当将( )债权分配额提存。(分数:2.00)A.附生效条件B.附期限C.仲裁未决D.诉讼未决E.附解除条件28.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在债权人会议上对于( )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分数:2.00)A.通过重整计划B.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C.通过和解协议D.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E.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29.下列关于重整期间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B.除经人民法院同意外,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
13、有的债务人的股权C.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可以行使D.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E.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不受任何条件约束30.下列( )的债权人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分数:2.00)A.债务人欠缴的职工工资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C.债务人欠缴的职工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D.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E.债务人欠付的货款3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的申请。(分数:2.00)A.对债务人进行重
14、整B.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C.和解D.破产宣告E.组成债权人会议32.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分数:2.00)A.监督管理人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D.决定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E.核查债权3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由人民法院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B.由管理人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C.由债务人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D.若管理人决定履行,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
15、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E.若人民法院决定履行,破产企业和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34.在破产企业的债权中,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的包括( )。(分数:2.00)A.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B.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C.债务人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E.附期限的债权3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在出现破产事由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分数:2.00)A.重整B.和解C.破产宣告D.破产清算E.组成债权人会议三、B问答题/B(总题数:3,分数:15.00)36.试述破产企业的债
16、权人不得行使抵销权的情形。(分数:5.00)_37.试述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分数:5.00)_38.试述破产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分数:5.00)_四、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10.00)39.宏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是国有企业,该公司成立之初,全部资产为 860 万元。公司成立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决策屡屡失误,加之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至 2004 年公司即负债280 万元,2005 年负债 620 万元,2006 年负债 1 200 万元, 2007 年负债达 2 300 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 2
17、008 年 3 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由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宏达公司从 2005 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
18、上级主管部门对此明知,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问题: (1)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2) 宏达公司是否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文件? (3)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申请人宏达公司的破产申请?程序如何?(分数:10.00)_经济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答案解析(总分:79.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6,分数:16.00)1.和解债权人是指( )。(分数:1.00)A.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C.人民法院
19、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人D.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人解析: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指定管理人的时间应为( )。(分数:1.00)A.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 B.在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之后C.在做出公告之后D.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发出通知和公告之前解析:3.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 )。(分数:1.00)A.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不得再通过破产程序受偿B.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并且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对其补充分配C.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D.在破产程序终结前不再申报解
20、析:4.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 )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分数:1.00)A.重整计划通过B.人民法院批准C.重整计划开始实施D.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解析: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破产申请后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是( )。(分数:1.00)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B.人民法院做出破产宣告前C.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D.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解析:6.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 )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分数:1.00)A.9B.6 C.3D.1解析:7.和解协议对( )有效力。(分数:1.00
21、)A.破产企业的全体债权人B.破产企业的和解债权人 C.债务人的保证人D.债务人的其他连带债务人解析:8.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内,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分数:1.00)A.1 年B.9 个月C.6 个月 D.3 个月解析:9.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应当由( )。(分数:1.00)A.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B.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C.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
22、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D.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解析:10.重整计划由( )负责执行。(分数:1.00)A.人民法院B.管理人C.债权人会议D.债务人 解析:11.在分组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时,( )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分数:1.00)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 以上的 B.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2 以上的C.同一表决组的全体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
23、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的D.同一表决组的全体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 1/2 以上的解析:12.在确认破产企业的债权时,对附利息的债权,利息计算到( )止。(分数:1.00)A.破产申请受理时 B.破产财产分配时C.开始整顿时D.债权人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时解析:13.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 )日,最长不得超过( ) 个月。(分数:1.00)A.30,1B.30,3 C.60,3D.60,2解析:14.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应当向人民法院申
24、请破产清算。(分数:1.00)A.债权人B.债务人C.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析:1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下列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的效力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1.00)A.有效B.无效 C.效力待定,由管理人决定是否追认D.可撤销,由管理人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解析:16.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内,有企业破产法规定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分数:1.00)A.6 个月B.1 年C.2 年 D.3 年解析: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9,分数:38.00)1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
25、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 )。(分数:2.00)A.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B.出卖人不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其货款可以作为对破产企业的债权进行申报C.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D.管理人不能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因为这属于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E.债务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解析:18.下列各项中,构成破产企业的公益债务的有( )。(分数:2.00)A.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B.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C.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D.管理
26、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E.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 解析:19.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 )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分数:2.00)A.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B.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C.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的通过,人民法院因此所作的裁定D.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裁定E.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解析:20.下列有关破产受理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 B.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C.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27、也可以向其他人民法院提起D.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E.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解析:21.管理人实施( )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分数:2.00)A.涉及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B.知识产权的转让 C.设定财产担保 D.有价证券的转让 E.采矿权的转让 解析:22.下列有关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分数:2.00)A.由债权人会议决定是否设立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 10 名 C.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管理人书面决定认可 D.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均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组成 E.债权人委员会有权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8、解析:23.在重整期间,有下列( )情形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分数:2.00)A.债务人的经营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B.债务人有欺诈行为 C.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D.债务人有减少其财产的行为E.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解析:24.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可以申报的债权包括( )。(分数:2.00)A.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B.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C.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而对债务人的求偿权 D.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E.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
29、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 解析:25.下列各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中,属于破产无效行为的是( )。(分数:2.00)A.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B.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C.虚构债务 D.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 E.承认不实债务 解析:26.下列有关管理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分数:2.00)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定 B.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超过 5 年,又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 C.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D.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E.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解析:
30、27.破产分配中,管理人应当将( )债权分配额提存。(分数:2.00)A.附生效条件 B.附期限C.仲裁未决 D.诉讼未决 E.附解除条件 解析:28.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在债权人会议上对于( )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分数:2.00)A.通过重整计划B.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C.通过和解协议 D.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E.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解析:29.下列关于重整期间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B.除经人民法院同意外,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C.对债
31、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可以行使D.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E.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不受任何条件约束解析:30.下列( )的债权人不参加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分数:2.00)A.债务人欠缴的职工工资 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 C.债务人欠缴的职工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D.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E.债务人欠付的货款解析:3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的申请。(分数:2.00)A.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32、 B.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C.和解D.破产宣告E.组成债权人会议解析:32.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是( )。(分数:2.00)A.监督管理人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决定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E.核查债权 解析:3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由人民法院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B.由管理人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C.由债务人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D.若管理人决定履行,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
33、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E.若人民法院决定履行,破产企业和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解析:34.在破产企业的债权中,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的包括( )。(分数:2.00)A.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 B.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C.债务人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附期限的债权解析:3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在出现破产事由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分数:2.00)A.重整 B.和解 C.破产宣告D.破产清算 E.组成债权人会议解析:三、B问答题
34、/B(总题数:3,分数:15.00)36.试述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不得行使抵销权的情形。(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权对债权人具有重要的利益,因为抵销权可使债权人在抵销的债权额内得到优先偿还。为保证抵销权的正确行使,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 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 1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 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
35、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 1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37.试述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 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36、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8.试述破产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分数:5.00)_正确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1)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 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 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 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 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
37、其他债务; (5) 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履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四、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10.00)39.宏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是国有企业,该公司成立之初,全部资产为 860 万元。公司成立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决
38、策屡屡失误,加之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至 2004 年公司即负债280 万元,2005 年负债 620 万元,2006 年负债 1 200 万元, 2007 年负债达 2 300 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 2008 年 3 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由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宏达公司从 2
39、005 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明知,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问题: (1)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2) 宏达公司是否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文件? (3)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申请人宏达公司的破产申请?程序如何?(分数:10.00)_正确答案:()解析:(1) 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
40、请的主体。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和对企业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关于某一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本案当中,宏达公司作为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关于自己破产的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 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债务人是国有企业的,其申请破产必须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文件。所以本案中,宏达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不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证明。 (3)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以后,应当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当事人的破产申请只有得到法院的受理,才能正式地引起破产程序的开始。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法院应当受理申请人宏达建筑公司的破产申请。 首先,申请人属于破产
41、申请的主体。 其次,被申请破产的企业法人具有被申请破产的能力。所谓的破产能力,指的是某一个债务人是否可以适用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破产的资格。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所有的企业破产法人都具有破产能力。不管其是国有企业法人还是法人型私营企业、合作企业、合资企业以及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也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都有破产能力。本案当中的债务人宏达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当然具有破产能力。 再其次,被申请人具备破产原因。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
42、缺乏清偿能力。”本案当中申请人宏达公司由于经营决策屡屡失误,还有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等原因,导致公司从 2004 年以后,一直处于连续的负债状况。根据相关法律,债务人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呈连续状态的,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可以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如此看来,该申请人宏达公司已经达到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并且资不抵债,符合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原因的规定。 最后,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书和有关的证据材料。本案申请人宏达公司在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提交了破产申请书和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并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 法院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查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于符合破产申请受理条件的,应裁定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裁定不予受理。本案宏达公司的破产申请是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15 日。裁定作出之日起 5 日内送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