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申论-34 及答案解析(总分:9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注意事项/B(总题数:3,分数:90.00)1.请根据“给定资料 2-6”,分析概括我国环保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要求:准确、全面。不超过 350字。(分数:30.00)_2.请结合“给定资料 7”,谈一谈日本重化工业生态化转型给我国环境治理带来的启示。 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晰。不超过 300字。(分数:30.00)_3.参考给定资料,围绕“环保治理”,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中心明确、语言通达、条理清楚,字数为 1000字左有。(分数:30.00)_湖南省申论-34 答案解析(总分:90.00,做题时
2、间:90 分钟)一、B注意事项/B(总题数:3,分数:90.00)1.请根据“给定资料 2-6”,分析概括我国环保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要求:准确、全面。不超过 350字。(分数:30.00)_正确答案:()解析:我国环保方面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一些企业缺乏社会责任,超标污染。粗放型发展方式有待改变,需要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第二,部分地方政府仍持传统政绩观,为了地方私利而破坏环境。政企利益纠结,地方政府在环保方面不作为、干预执法及决策失误。第三,环保监管部门监督不力。整改、问责、赔偿的呼声常常被刻意遮蔽和回避。环保部门与政府相比处于弱势地位,缺乏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参与监督管理。第
3、四,立法不完善。环保立法没有与时俱进,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软弱无力,缺少量化标准。部分法律制度可操作性差、执行效率低、不全面。对环境监管主体的职能划分不清、责任不明。环境法律体系中缺乏调整和约束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第五,环保制度不健全。环保罚单只是短期作为,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环保情况没有作为测评指标加入干部政绩考核中。2.请结合“给定资料 7”,谈一谈日本重化工业生态化转型给我国环境治理带来的启示。 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晰。不超过 300字。(分数:30.00)_正确答案:()解析:日本重化工业生态化转型给我国环境治理带来如下启示: 第一,应站在宏观高度统筹管理。实施环境立国战略,走出以牺牲环境
4、谋求经济发展的传统模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并将其作为改善经济结构、推进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 第二,应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采取诱导性措施引导企业开发新技术、循环利用资源、并将环保内容纳入企业发展目标,使得企业自觉环保,并为产业自主发展提供助推力。 第三,应发展资源循环产业。政府加大时新技术研发项目的扶持,政策鼓励、财政支持。将废弃物转换为再生资源,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品,循环使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四,应建立生态示范区、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各资源循环产业间的生态协作,增加交流、优势互补。3.参考给定资料,围绕“环保治理”,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中心明确、语言通达、条
5、理清楚,字数为 1000字左有。(分数:30.00)_正确答案:()解析:加快环保步伐 探索环保治理新思路近年,我国环境问题日趋严重,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在环保治理方面存在着管理机制不甚完善、法律保护力度不够、企业缺乏自律等问题。环保事业事关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面对我国严峻的环境状况,探索环保治理新思路刻不容缓。我国的经验教训表明,走“先开发后治理”的老路、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是行不通的,对于新时期的环保治理,要具有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精神,立足基本国情,积极探索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
6、放低、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第一,改变地方政府传统政绩观、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通过建立并完善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形成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长效机制等来促进地方政府改变发展观念。加入环境因素全面考核官员政绩,改变以牺牲环境换取地方经济发展的错误模式,立足长远发展,以科技手段追求高生产力,真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寻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模式。第二,加大环保处罚力度。从严执法,切实落实环保处罚,使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使处罚成本高于治理污染成本,从源头上杜绝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而超标排污。打击政企勾结,落实责任主体、严厉处罚。第三,促进企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进环保收费
7、改革,完善鼓励节能环保的财税体系,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加快推进环境标准管理体系建设,严格环境准入。从而引导企业节污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走科技兴企之路,保证企业发展的质量、效益以及可持续性。除此以外,发挥社会各种力量对企业的监督作用来促进企业提高社会责任也具有重要意义。第四,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在监管内容方面,要积极探索减排考核依据环境质量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标准和考核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在监管主体方面,明确环境监管主体的职能划分,避免职能交叉、缺位、错位,使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从而充分发挥监管机构的作用。要完善立法,确保监管部门执法有法可依,避免环保部门权利受限、监管受阻的尴尬处境。要坚持污染预防与环境治理相结合、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生态保护与长远发展相融合,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积极探索环境治理新思路,通过技术创新发展经济,促进人与自然、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