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申论-37 及答案解析(总分:3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注意事项/B(总题数:3,分数:300.00)1.结合材料一至五,概述网络媒体在我国民意表达和民主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要求概述简洁全面。300 字。(分数:100.00)_2.“人肉搜索”的两面性导致人们对其存在不同的看法。结合材料,分析“人肉搜索”存在的弊端,并对如何克服其弊端,发挥其正面作用提出建议。要求切实可行,具体有效。400 字。(分数:100.00)_3.依据材料内容,围绕“网络民意对政治民主建设的作用”这一主题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论证有理,论据充分,说服力强。1000 字。(分数:100.00)_浙江申论-3
2、7 答案解析(总分:3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注意事项/B(总题数:3,分数:300.00)1.结合材料一至五,概述网络媒体在我国民意表达和民主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要求概述简洁全面。300 字。(分数:100.00)_正确答案:()解析:答案提示 网络媒体作为民意表达的新渠道,正在成为民意表达的工具、遏制某些利益团体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工具;另一方面网络媒体正在成为政府收集民意信息的有效补充,在当前民意表达渠道还不够畅通、群众对传统民意表达渠道缺乏信任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官员越来越多地把互联网作为了解民意、汇集民智的重要渠道,对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具有重大作用;同时,网
3、络还是民主建设的新途径。 网络媒体的作用并不能取代完善的民意表达机制的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已经悄然从思想意识形态层面的论证转移到制度建设层面,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制度建设的目的就是让社会各方的利益得到更充分地表达、博弈,形成一个理性的、合谐的社会。2.“人肉搜索”的两面性导致人们对其存在不同的看法。结合材料,分析“人肉搜索”存在的弊端,并对如何克服其弊端,发挥其正面作用提出建议。要求切实可行,具体有效。400 字。(分数:100.00)_正确答案:()解析:答案提示 “人肉搜索”存在的弊端:一是“人肉搜索”的信息披露往往超越法律的权限,过分介入个
4、人的隐私层面,很容易成为滥用的利器,因而侵害了公民的有关权力;二是“人肉搜索”会形成针对个体的极端性舆论气候,却往往缺乏负责任的信息披露主体,从而容易滋生针对个人的恶意攻击行为;三是“人肉搜索”作为一种工具,有演变为一种价值判断工具的趋势而超越法律的范畴。 因此,对于“人肉搜索”首先要明确界定其工具性质,不能以立法禁止的方式进行简单处理,工具本身是中性的,立法禁止一件工具本身就是奇怪的事情;对于“人肉搜索”应该从正面进行规范和引导,一是大力提高网民素质,积极提倡网民自律,形成健康使用“人肉搜索”的舆论环境;其次,更为重要的是要厘清“人肉搜索”的法律界定,此乃是当务之急,通过法律手段明确行为主体
5、的责任,使“人肉搜索”者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3.依据材料内容,围绕“网络民意对政治民主建设的作用”这一主题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论证有理,论据充分,说服力强。1000 字。(分数:100.00)_正确答案:()解析:参考例文 完善网络法制建设 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民队伍的扩大,写博客、发帖子、上网交流已成为许多民众关注社会、表达诉求、反映社情民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网络在我国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并且正在成为我国民主建设的新型途径。在网络发展日新月异的的今天,要实现网络民主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大力提高网民素质,积极提倡网民自律,形成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
6、,另一方面依法治理网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网民的权力与义务,引导网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网络在民主建设方面的作用。 从民主建设角度出发,完善网络法规,界定权利义务,建设健康的网络民主文化,才能够充分发挥网络的民主功能。 一、完善法制建设,疏通网络,通过网络,广纳网络民意,完善政府决策。公共政策关乎社会公众利益,只有各种利益群体的声音得到了充分表达,才能在博弈当中实现公平、公正;而社会力量、公众利益等因素在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影响强度越大,其公共性、公平性就越能确保。网民在法律方面权力与义务的明确,必将更好地推动网民媒体积极参与,更有效地反映民意疏导民意形成公意,更有效地促进不同利益群体的妥善
7、协调,推动公共政策公开、公平、公正。 二、完善法制建设,发挥网络的信息优势,开辟反腐的新途径。特别是在反腐与隐私保护方面,除了完善立法,更为重要的是厘清公务人员的公民权力界定,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每个人都享有隐私权,理应得到保护,但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公务员是公民,但不是一般公民,人们有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批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另一方面,要严防网民滥用网络,侵害普通公民权利。 三、完善法制建设,使网络成为疏通民意、表达民情、建设民主的新通道。网络是一个开放的、也是相对自由的舆论空间,网络的开放性为普通民众监督政府开辟了一条可行的通道,同时也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表达民意、民主参与的重要途径。在这里,一方面是网民的发言权与责任规范,另一方面是政府应在要按照法律处理网络信息,而不能简单地关闭网络途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只有完善法制建设,才能保证网络文化健康发展,才能充分发挥网络在民主建设方面的作用;同时,还要坚定不移地依法治理网络,坚持不懈地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