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试卷 48及答案解析(总分:8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5,分数:70.00)1.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分数:2.00)A.甲欠乙 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C.甲以拾得的 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2.王某现年 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
2、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 )。(分数:2.00)A.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B.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3.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分数:2.00)A.诚实信用原则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4.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
3、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分数:2.00)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5.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分数:2.00)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二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6.甲自 2004年开始出外打工一直未归,如今其家人拟申请宣告其失踪。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4、分数:2.00)A.如果甲下落不明满二年,则其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B.如果甲只是偶尔给家里打电话,但从不透露自己身处何地,则应认定为下落不明C.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D.如果甲被宣告失踪,则其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灭7.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分数:2.00)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B.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C.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D.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订立的合同8.甲出生后不久,父母协议离婚。引起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分数:2.00)A.事件、事件B.行为、行为C
5、.事件、行为D.行为、事件9.甲发明了一种新型的刺绣工艺,并可用于工业生产。A 公司就此项发明与甲达成了转让协议。这一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分数:2.00)A.甲和 A公司B.甲的发明C.转让发明的协议D.转让发明的价款10.关于社团法人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B.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C.社团法人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D.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11.红玉今年 8岁,是儿童影星,收入很高。其父亲红军在征得红玉口头同意后,将红玉的报酬 5000元以红玉名义赠与别人。对红军这一民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
6、)A.红军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处分其财产B.因为已经征得红玉的同意,所以可以处分C.红军还应该征得红玉母亲的同意D.红军处分红玉的财产不是为红玉的利益,是违法的12.16周岁的小王靠父母留下的 500万元遗产生活,这笔钱由其监护人管理。小王每月的生活费超过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数倍。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王属于( )。(分数:2.00)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3.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分数:2.00)A.自书遗嘱B.代书遗嘱C.公证遗嘱D.录音遗嘱
7、14.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分数:2.00)A.签订合同B.承认债务C.创作作品D.设立遗嘱15.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撤销行为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之前为( )。(分数:2.00)A.有效行为B.效力未定行为C.无效行为D.部分无效行为16.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 )。(分数:2.00)A.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财产B.拾得他人遗失物C.获取自有财产的孳息D.依照遗嘱取得遗产17.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携带的钱款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日付款取表。则乙对甲的手表享有( )。(分数:2.00)A.留置权B.质权C.抵押权D.所有权18.甲将无人看管
8、的未上锁的自行车推进车棚,并以自己的名义缴纳了保管费。甲的此种行为属于( )。(分数:2.00)A.合同行为B.无权代理C.无因管理D.侵权行为19.下列行为中属于要约的是( )。(分数:2.00)A.投标B.发布拍卖公告C.寄送价目表D.刊登招股说明书20.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分数:2.00)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保管合同D.委托合同2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以由法人享有的人格权是( )。(分数:2.00)A.姓名权B.肖像权C.名誉权D.隐私权22.老王的儿子先于老王而死,留有妻子和一儿一女三人,分别是甲、乙、丙,老王死后留有个人财产12000元。老王的妻子还在。
9、为此甲、乙、丙三人分别可以继承( )元。(分数:2.00)A.3000、3000、3000B.0、3000、3000C.2000、2000、2000D.3000、2000、023.甲在遗嘱中指定所留房屋归其子乙,存款归侄女丙。甲死之后乙、丙两人被告知 3个月后参加甲的遗产分割。但直至遗产分割时,乙和丙均未做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接受遗产B.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C.将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D.将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24.王某,在一起海难事故中,
10、生死不明,两年后其父母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王某死亡,但其妻害怕分割王某的财产,不同意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做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不应该宣告王某死亡B.人民法院以王某下落不明不满 4年为由,驳回王某父母的请求C.应该宣告王某死亡D.人民法院以王某父母拒绝交纳诉讼费,不予受理25.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视为( )。(分数:2.00)A.放弃继承B.接受继承C.丧失继承权D.转继承26.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应归( )。(分数:2.00)A.发现人所有B.国家所有C.发现人单位所有D.发现人与国家共有27.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
11、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28.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获得著作权的条件是作品具有( )。(分数:2.00)A.独创性B.新颖性C.真实性D.实用性29.以动产设定的质权,自( )生效。(分数:2.00)A.质押合同成立时B.质押合同登记时C.质物被质权人占有时D.票据交付之日30.甲因为意外事故于 2006年 5月 9日下落
12、不明,则其利害关系人申请其为宣告死亡人的时间最早是( )。(分数:2.00)A.2007年 5月 10日B.2008年 5月 10日C.2009年 5月 10日D.2010年 5月 10日31.配偶权是( )。(分数:2.00)A.精神性人格权B.物质性人格权C.身份权D.姓名权32.甲于 2月 3日向乙借用 1台彩电,乙于 2月 6日向甲借用了 1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2.00)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是自助行为C.是行使留置权D.是行使抵销权33.甲向乙借款 5万元,还款期限 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
13、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 )(分数:2.00)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个月B.借款发生之日起 2年C.借款发生之日起 6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年34.关于隐私权的正确表述是( )。(分数:2.00)A.凡民事主体均享有隐私权B.隐私权属于名誉权的一种C.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D.一切个人信息均为隐私权的客体35.甲、乙各以 20与 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2.00)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乙、丙都有优先购
14、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二、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36.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_37.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分数:2.00)_38.简述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_三、论述题(总题数:1,分数:2.00)39.试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分数:2.00)_四、案例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8.00)甲将一辆汽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全部购车款,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后甲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辆小车出售给丙,因该辆小车仍登记在甲名下,丙确信该辆小车为甲所有,遂支付了大部分价款后,甲把汽车
15、交付给丙,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不久,丙将此汽车抵押给丁向其借款,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问:(分数:4.00)(1).该辆汽车归谁所有?(分数:2.00)_(2).丁的抵押权成立吗?(分数:2.00)_甲建筑公司向乙石子厂发一函:“急需 100吨石子,200 元一吨,货到付款,2 天内答复”,乙收到函后马上回函,第 2天即组织车队运输石子前往甲公司所在地,因为某种原因甲第 3天才收到回函,货物一并到达,但甲在此期间没有与乙确认过发货事宜,也没有表示过期不予合作,甲公司以 2天内未收到答复为由拒绝收货,乙公司将货物放置在甲公司近的仓库另行保管,货物托管期间遭遇泥石流,全部灭失。问:
16、(分数:4.00)(1).乙的行为效力如何?(分数:2.00)_(2).货物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分数:2.00)_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试卷 48答案解析(总分:86.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5,分数:70.00)1.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分数:2.00)A.甲欠乙 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C.甲以拾得的 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解析:解析: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2)一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
17、(3)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A 项属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选。B 项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选。C 项乙只是接受偿还,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不选。D 项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应选。2.王某现年 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 )。(分数:2.00)A.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B.将专利权转让部
18、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 解析:解析:王某虽然现年 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民法通则第 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D 选项中王某的父亲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 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而
19、ABC选项中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意的是 A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3.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 )。(分数:2.00)A.诚实信用原则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民事活动公平原则D.主体地位平等原则解析: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
20、由。4.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分数:2.00)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D.公序良俗原则解析: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 B为正确答案。5.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
21、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分数:2.00)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一层住户甲对二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解析: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 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6.甲自 2004年开始出外打工一直未归,如今其家人拟申请宣告其失踪。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分数:
22、2.00)A.如果甲下落不明满二年,则其家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B.如果甲只是偶尔给家里打电话,但从不透露自己身处何地,则应认定为下落不明C.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D.如果甲被宣告失踪,则其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灭解析:解析:A 项错误,申请宣告失踪应向人民法院而不是公安机关申请。B 项错误,甲与家人能够电话联系,不属于失踪的情形。D 项错误,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宣告失踪不能导致婚姻关系的消灭。C 项正确。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
23、死亡。7.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分数:2.00)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B.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C.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D.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订立的合同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54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以胁迫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第 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第 50条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由此可见,A、
24、C 两项因重大误解和因胁迫所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 项也欠缺效力待定行为的特征。因此,只有 B项符合本题意。8.甲出生后不久,父母协议离婚。引起甲与其父母之间抚养关系发生及甲之父母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分数:2.00)A.事件、事件B.行为、行为C.事件、行为 D.行为、事件解析: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引起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事实。根据与人的意志的关系,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与主体的意志无关。本题中,“甲的出生”与其个人意志无关,但一经出生,与其父母建立亲子关系,父母负有抚养甲的义务。这一抚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事件。“父母协议离婚”,其结果是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法
25、律事实正是父母意志决定的结果,属于行为。本题的答案是 C项。9.甲发明了一种新型的刺绣工艺,并可用于工业生产。A 公司就此项发明与甲达成了转让协议。这一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分数:2.00)A.甲和 A公司B.甲的发明 C.转让发明的协议D.转让发明的价款解析:10.关于社团法人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B.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 C.社团法人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D.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解析:解析:社团法人是大陆法系国家在私法人中,根据法人成立基础不同,与财团法人相区别的一类法人。其成立基础是人的集合体,即社员的集合
26、体:而财团法人的成立基础是财产的集合体。社会团体法人是我国民法通则的分类,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我国的社会团体法人包括基金会等财团法人,因此,社团法人不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A不正确。社团法人中,既有以社会公益为目的成立的,也有以营利为目的成立的,C 错误。由于社团法人的设立必须是人的集合体,要设立法人必须有设立者之间的协议或章程,因此,设立行为不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D 错误。综上述,只自 B项的说法是止确的。11.红玉今年 8岁,是儿童影星,收入很高。其父亲红军在征得红玉口头同意后,将红玉的报酬 5000元以红玉名义赠与别人。对
27、红军这一民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红军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处分其财产B.因为已经征得红玉的同意,所以可以处分C.红军还应该征得红玉母亲的同意D.红军处分红玉的财产不是为红玉的利益,是违法的 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 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红军把红玉的财产赠与别人,虽然征得了红玉的同意,但红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同意无效,所以红军不能处分红玉的财产。D 项正确。12.16周岁的小王靠父母留下的 500万元遗产生活,这笔钱由其监护人管理。小王每月的生活费超过当地职工月均
28、工资的数倍。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王属于( )。(分数:2.00)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 11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小王虽然生活费很高,但并不是靠自己的劳动所得,所以仍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 项正确。13.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分数:2.00)A.自书遗嘱B.代书遗嘱C.公证遗嘱 D.录音遗嘱解析:解析:继承法第 20条规定:“遗嘱人可
29、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王某死后,应按公证遗嘱执行。14.下列行为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分数:2.00)A.签订合同B.承认债务C.创作作品 D.设立遗嘱解析:解析:民事事实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是指行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比如因创作而发生的著作权关系,故本题应选C。选项 A、D 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选项 B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15.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撤销行为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之前为( )。
30、(分数:2.00)A.有效行为 B.效力未定行为C.无效行为D.部分无效行为解析:解析: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针对欠缺有效条件而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该种行为在依法撤销前为有效行为,故本题应选 A。16.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是( )。(分数:2.00)A.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财产B.拾得他人遗失物C.获取自有财产的孳息D.依照遗嘱取得遗产 解析:解析: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在继受取得中,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转归于新的所有人,即所有权发生转移;在原始取得中,新所有人的所有权并非从旧所有人处获得。选项 A
31、、B、C 属于原始取得,而选项 D属于继受取得。17.甲到乙处修理汽车,由于所携带的钱款不足,将自己的名贵手表留于乙处,双方商定甲次日付款取表。则乙对甲的手表享有( )。(分数:2.00)A.留置权B.质权 C.抵押权D.所有权解析:解析:首先,乙对甲的手表,不享有所有权,只是甲付款的担保而已,若甲付款则取表。其次。不属于抵押权,因为抵押权人依法无权占有抵押物。不属于留置权,因为根据物权法第 231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而甲的手表是甲主动提供给乙占有的,与其担保的修理汽车费用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动产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
32、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就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本题应选 B。18.甲将无人看管的未上锁的自行车推进车棚,并以自己的名义缴纳了保管费。甲的此种行为属于( )。(分数:2.00)A.合同行为B.无权代理C.无因管理 D.侵权行为解析: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 93条,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甲的行为属于管理乙的事务,且有为乙谋利益的意思,但甲无此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故构成无因管理。19.下列行为中属于要约的是( )。(分数:2.00)A.投标 B.发布拍卖公告C.寄送价目表D.刊登招股说明书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 14条规定,要约
33、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投标,是投标人希望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具体确定,只要招标人确定其中标即成立合同,故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第 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而非要约。本题选 A。20.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分数:2.00)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保管合同 D.委托合同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
34、同。凡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等。C 项正确。2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以由法人享有的人格权是( )。(分数:2.00)A.姓名权B.肖像权C.名誉权 D.隐私权解析: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享有的人格权,包括名称权(民法通则第 99条第 2款)、名誉权(民法通则第 101条)、荣誉权(民法通则第 102条),故本题应选 C。选项 A、B、D 属于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益。22.老王的儿子先于老王而死,留有妻子和一儿一女三人,分别是甲、乙、丙,老王死后留有个人财产12000元。老王的妻子还在。为此甲、乙、丙三人分别
35、可以继承( )元。(分数:2.00)A.3000、3000、3000B.0、3000、3000 C.2000、2000、2000D.3000、2000、0解析:解析:继承法第 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所以被继承人的妻子不适用代位继承。老王死后,老王的妻子和儿子各分得 6000元,老王儿子的 6000元由其儿女代位继承,各分得 3000元。B 正确。23.甲在遗嘱中指定所留房屋归其子乙,存款归侄女丙。甲死之后乙、丙两人被告知 3个月后参加甲的
36、遗产分割。但直至遗产分割时,乙和丙均未做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根据继承法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A.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接受遗产B.将乙、丙的行为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C.将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D.将乙的行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将丙的行为视为接受遗产解析:解析:继承法第 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乙属于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而丙是遗嘱指定的受遗赠人,故本题应选 C。24.
37、王某,在一起海难事故中,生死不明,两年后其父母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王某死亡,但其妻害怕分割王某的财产,不同意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做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不应该宣告王某死亡 B.人民法院以王某下落不明不满 4年为由,驳回王某父母的请求C.应该宣告王某死亡D.人民法院以王某父母拒绝交纳诉讼费,不予受理解析:解析:该题主要考查对宣告死亡申请人序列的掌握。宣告死亡第一序列的申请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死亡的,后序列的申请人无权申请宣告死亡。另外宣告死亡的案件不交纳诉讼费。25.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视为( )。(分数:2.00)A.放弃继承B.接受继承 C.
38、丧失继承权D.转继承解析:解析: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作任何关于接受或放弃继承的表示的,构成民法理论上的沉默方式,即不作为的默示,继承法规定该方式推定为接受继承。因此,正确答案为 B项。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方式作出,丧失继承权、转继承都是法定制度,在符合其条件下适用,与继承人的默示行为没有关系。故其余三项错误。26.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应归( )。(分数:2.00)A.发现人所有B.国家所有 C.发现人单位所有D.发现人与国家共有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 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27.赵某系全
39、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解析:解析:AB 项错误。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因此
40、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28.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获得著作权的条件是作品具有( )。(分数:2.00)A.独创性 B.新颖性C.真实性D.实用性解析:解析: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29.以动产设定的质权,自( )生效。(分数:2.00)A.质押合同成立时B.质押合同登记时C.质物被质权人占有时 D.票据交付之日解析:解析:根据担保法第 64条第 2款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30.甲因为意外事故于 2006年 5月 9日下落不明,则其利害
41、关系人申请其为宣告死亡人的时间最早是( )。(分数:2.00)A.2007年 5月 10日B.2008年 5月 10日 C.2009年 5月 10日D.2010年 5月 10日解析:解析:民法通则第 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题干中甲是因为意外事故而下落不明。故本题答案选 B。31.配偶权是( )。(分数:2.00)A.精神性人格权B.物质性人格权C.身份权 D.姓名权解析:解析:根据权利对象的属性,理论上把人身权分
42、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以权利人的人身、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表现的是主体的自然属性。身份权是基于权利人一定的身份享有的权利,它反映的是主体的社会属性。人格权中根据其客体有无实质内容,划分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前者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后者包括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配偶权是基于夫妻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共同生活、保持忠诚等权利,是具有特定身份的主体之间享有的权利。配偶权属于身份权。身份权中,除了配偶权外,还包括亲权、亲属权。据此,正确答案是 C项。32.甲于 2月 3日向乙借用 1台彩电,乙于 2月 6日向甲借用了 1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
43、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2.00)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是自助行为 C.是行使留置权D.是行使抵销权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担保法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留置权存在于双务合同中,本案属于两个合同关系,故不符合本案的条件。抵销权必须为同种债务,而本案中债务的标的物不同。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性质属于私力救济。33.甲向乙借款 5万元,还款期限 6个月,丙作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
44、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丙的保证责任期间应如何计算?( )(分数:2.00)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个月B.借款发生之日起 2年C.借款发生之日起 6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年 解析:解析: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保证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2条第 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此,丙的担保责任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年。故应选 D项。34.关于隐私权的正确表述是( )。(分数:2.00)A.凡民事主体均享有隐私权B.隐私权属于名
45、誉权的一种C.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 D.一切个人信息均为隐私权的客体解析:解析:法人和合伙等组织不享有隐私权,A 项错误,C 项正确。隐私权与名誉权是并列关系。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B 项错误。隐私权的客体是个人信息中的隐私性内容。D 项错误。35.甲、乙各以 20与 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2.00)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
46、先购买权 解析:解析:物权法第 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乙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 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可知,丙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根据“物权优于债权”原则,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乙的优先购买权实际上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丙的优先购买权。所以选择 D项。二、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36.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他物权。其特征为: (1)用益物权是他物权。用益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2)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相对于所有权而言,用益物权是不全面的、受限制的物。 (3)用益物权是不动产物权。用益物权多以不动产尤其是土地为使用收益的对象。由于不动产特别是土地的稀缺性、不可替代性且价值较高,以及土地所有权依法不可移植性,使土地等不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成为经济、社会的必然要求。)解析:37.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分数:2.00)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