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深圳市公务员面试真题 2012 年 10 月 26 日下午及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论述题/B(总题数:3,分数:100.00)1.就广东“房叔”事件和陕西“表哥”事件,谈谈你对于公务员财产公示与公务员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看法。(分数:34.00)_2.一个人与公司产生财产纠纷,他去仲裁机构寻求帮助,但仲裁结果让他不满意,于是他去法院闹,坐在法院大厅不走。你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谈谈你的解决思路。(分数:33.00)_3.你是一个案件的承办人,你办的一个案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报道,大家议论纷纷,你怎样看待独立审判权与舆论监督权的关系?(分数:33.00)_广东
2、省深圳市公务员面试真题 2012 年 10 月 26 日下午答案解析(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论述题/B(总题数:3,分数:100.00)1.就广东“房叔”事件和陕西“表哥”事件,谈谈你对于公务员财产公示与公务员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看法。(分数:34.00)_正确答案:(广东“房叔”和陕两“表哥”事件引起了网络民众沸沸扬扬的围观,背后的指向实际上都是官员收入、财产不透明的客观现实,隐喻着公众要求官员财产公开的迫切愿望。 一方面,对公务员的财产进行公示是国际通行的反腐方式,也是我国反腐防腐的趋势。公务员公示个人财产保障了公共利益,为了公众能获得更大的利益,在某种场合或从事某
3、种特殊工作的人就必须放弃一部分隐私权。官员掌握着大量的国家资源,其一言一行都会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影响,所以他们的任何贪腐行为都是对公共利益的侵犯,也就是说公务员放弃财产隐私权,就是保障了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公务员作为一个自然人,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有为家人生活得更好而奋斗的权利,所以其同样有可能因为投资、继承或购买彩票等方式得到大额的财产。在通过公示后,其拥有的财产就能证明是合法的,那么在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法律对其合法财产的保护就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公务员同样是我国公民,在受到法律约束的同时,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综上所述,公务员作为掌握公共资源的公职人员,应该让渡一部分隐私权进行财
4、产公示,以减少腐败、促进公务员工作的透明化,同时,法律也应对其合法的个人权益予以保障,平衡其权利和义务。)解析:2.一个人与公司产生财产纠纷,他去仲裁机构寻求帮助,但仲裁结果让他不满意,于是他去法院闹,坐在法院大厅不走。你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谈谈你的解决思路。(分数:33.00)_正确答案:(作为法院工作人员,首要职责就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以法律途径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如果有群众对仲裁结果不满,坐在大厅不走,我会耐心地帮助他解决问题: 首先,我会走上前与该民众进行沟通,了解他的问题,看该案件仲裁是否符合仲裁法规定的仲裁受理的条件、程序等。如果确实符合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我会诚恳地向他解释,告诉他
5、案件仲裁程序和结果都符合仲裁法的相关规定,而仲裁是实行一裁终审制,既然案件裁决符合法律规定,就应该尊重仲裁裁决履行裁决结果,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按裁决执行,他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其次,如果经过了解,发现该案件的仲裁存在仲裁法第 58 条所规定的有关申请撤销仲裁的情况,比如仲裁协议无效、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范围、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违反程序等,那我会告诉他该裁决属于可申请撤销的裁决,建议他向仲裁委员会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再次,事情解决后我会对该群众言明,我们的法律工作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如果他和周围的人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遇到不公平的裁定和判决,可以依靠法律
6、途径解决,但不能坐在大厅影响其他群众的正常办事秩序。 最后,以这次事例为借鉴,向领导申请在我院成立帮助民众解决日常疑难的咨询处,为遇到困难和不公但并不了解法律工作流程的群众提供法律专业帮助的平台。)解析:3.你是一个案件的承办人,你办的一个案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报道,大家议论纷纷,你怎样看待独立审判权与舆论监督权的关系?(分数:33.00)_正确答案:(我办理的案件引起媒体广泛报道,大家议论纷纷,这体现了当前司法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性。对于独立审判权和舆论监督权的关系我们要辩证看待。 一方面,在我国,法院的审判权具有独立性,但是当前的电视直播庭审、网络问政等新兴方式正让社会舆论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中。在一个民主法治社会,法官的独立审判权与社会的舆论监督权都有它的功能和价值。两者的冲突是随着对表达自由与审判公开的强调而带来的必然结果。 另一方面,两者有其一致的价值追求,都是为了保障司法公平,让审判在民众的监督下更加公开透明。 但是当前对审判权和监督权的行使界限不清晰,媒体的引导有可能让社会舆论呈现极端的“一边倒”趋势,这样的“顺民意”实际上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因此,司法工作者在当前工作中应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划分媒体的表达自由、民众的社会舆论监督和法官公正、独立审判之间的界线,从而构建两者的平衡点。)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