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公务员面试(综合分析类)-试卷 10 及答案解析(总分:8.00,做题时间:90 分钟)1.积极的观点:孟德斯鸠说:法律制定是为了约束大恶之人,所以要使法律纯洁无瑕,你怎么看?(分数:2.00)_2.中性的观点:教育学家黄炎培老先生赠给其子一句话,“取象于钱,外圆内方。”对此你怎么理解?(分数:2.00)_3.负面的观点:请你谈谈对“做的事情越多,犯的错误越多”这句话的看法。(分数:2.00)_4.有人说,法律审判需要舆论监督;还有人说,舆论不能影响法律审判。你怎么看?(分数:2.00)_国家公务员面试(综合分析类)-试卷 10 答案解析(总分:8.00,做题时间:90 分钟)1.积极的观
2、点:孟德斯鸠说:法律制定是为了约束大恶之人,所以要使法律纯洁无瑕,你怎么看?(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什么样的社会最让人放心?答案当然是法治社会。但是法治社会中人们纷纷遵循并视为生命保障的法律必然应该是纯洁无瑕的,孟德斯鸠的这句话让我想起了很多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法治社会的标志是合理立法、公正司法与执法、人人守法懂法,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合理立法的基础上的。我们的社会需要法律来约束,特别是对于一些恶行更需要法律来惩治,所以法律也就成为了社会秩序的保护神。一个纯洁的法律是公平的,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是维护社会公平、保证社会秩序、规范社会行为的标准,这样能让我们每个人常常
3、心怀敬畏之心、时时做好守法之事。但是如果我们的法律成为代表一小撮人不合理利益的代言的时候,法律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尊严,这样的法律会让社会充满不满,严重影响人们对法律的敬畏,就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这样的法律要它何用? 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我们的法律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是体现公平、正义、博爱、约束的最强硬的制度,是我们任何行为的约束和界限。我们的国家也非常重视法律,除了执法、守法以外,这些年来也非常重视立法的进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00 年 3 月 1 5 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就是我国立法制度化进程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也是我们法制建设更加完善的重大事件。我们
4、的立法也需要法治,要保证法律的纯洁就要注重立法的民主,而且是最广泛的民主。我们应该在保证法律专业性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律的民主性,也就是说要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在立法和制定相关法规制度的时候要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证我们的法律真正体现民意,真正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发展服务。 我们除了要遵守法律以外,社会道德的影响也是不能忽略的,因为道德影响面更广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健康的运行。 公务员,这是一个在社会中引领走向的一个群体,所以更应该守法,而且应该维护每一个群众的合法利益,成为法律的守护者和执行者,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做到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法治
5、国家。)解析:2.中性的观点:教育学家黄炎培老先生赠给其子一句话,“取象于钱,外圆内方。”对此你怎么理解?(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教育学家黄炎培老先生赠送给儿子的一句话:“取象于钱,外圆内方。”我是这么理解的:我们做人要像古代的铜钱一样,要做到外圆而内方。 首先,我们知道我国古代的铜钱的内部是方形的。这给我的启示就是我们在做人和做事的过程当中,在我们的内心深处要有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应该是方方正正、不可逾越的。结合到我们的自身就是我们要在物质、利益面前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稳得住心神。不能只贪图市场经济条件下浮躁的物质需求而没有了做人和做事的底线。我们从小就要树立
6、不为物质、利益动摇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其次,古代铜钱的外部是圆形的。这给我的启示是在内部讲究原则的同时,我们在外部应是圆融贯通的。这也就是说,我们在处理问题的过程当中,要讲究灵活性。在工作和学习当中,我们接触到的任何事物都是非常复杂的,因此我们必须要掌握与人沟通的技巧,平和宽容地看待周围的人与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学会在为人处世的过程当中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与周围的人与事打交道。 最后,我们知道“方”与“圆”又是相辅相成,互为一个内在的统一体的。如果一个人只是冷冰冰地坚持做事的原则,不懂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这个人就会像一块尖锐的石头一样,处处伤害别人;与此
7、相反,如果一个人太过于圆滑,八面玲珑的话,做人和做事缺乏应有的原则,那么相信这样的人也不会有真心的朋友。 “外圆而内方”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为人处世的原则和风格。在工作和生活当中,一定要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这就要求我们在做事的过程当中,在原则性面前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原则,做到原则面前不动摇,同时对于具体出现的问题要具体分析。)解析:3.负面的观点:请你谈谈对“做的事情越多,犯的错误越多”这句话的看法。(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这句话说的是我们做的事情越多,犯的错误就会越多。无可厚非的是,按照概率论的观点,这句话存在一定的道理。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8、 首先,我们不能因为“做的事情越多,犯的错误就越多”而害怕做事。毛主席曾经说过:“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这些话都会告诉我们一个通俗的道理,那就是做错了事情并不可怕,怕就怕在我们不改正。我们不能因为做事情会犯错而不敢放手去做事情。这就告诉我们以下一些道理: 当我们还没有开始做事而事情处于谋划阶段的时候,我们要在思想上认真谋划事情,掌握较好的判断、推理能力。对于事物在进展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要能够未雨绸缪。只有在源头上对事物进行控制,我们才能做到做的事情越多,犯的错误越少。 其次,我们在做事情的过程当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知道计划赶不上变化,唯有
9、变化才是永远不变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做事的过程当中,要有随机应变的能力,只有掌握了随机应变的能力,我们才能够以不变应万变。这也就是说我们在做事的过程当中要有一定的协调控制能力。 。 在做事结束的环节,如果我们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那么我们应该吸取做事的经验和教训,为下次做类似的事积累经验。但如果我们没有取得比较好的结果,也就是我们犯了错误,那么我们就要尽可能将事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看看能否尽最大努力来使该错误造成的后果最小化,既然错误已然发生,那么及时处理好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我们应该意识到:犯了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因为害怕错误就不再做事。有这种想法是万万不可的。我们不能因为犯了错误而降低
10、工作的积极性,相反我们要以高涨的热情继续投入到今后的工作当中。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或许我们要做的就是对于已发生的错误,找准原因,力争下次不犯类似的错误!)解析:4.有人说,法律审判需要舆论监督;还有人说,舆论不能影响法律审判。你怎么看?(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法律是治国之本,有其独立的运行体系,也正是这种独立性才能保证法律的公平。而舆论的力量是无形,也是不容忽视的,它是群众意见的表达,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社会管理中,舆论也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题干中有人认为法律审判需要舆论监督,也有人认为舆论不能影响法律审判。我认为这两句话说得都非常有道理,阐
11、明了法律与舆论的关系。 法律应该受到舆论的监督。法律维护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而舆论监督对于法律起着积极的作用。 第一,舆论的监督有利于执法人员公平执法。法律的公平正义,最终还是要执法人员来实现。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执法人员都能秉公执法,有部分执法官员作风不正执法能力差,工作推诿,办事拖拉,而新闻媒体的监督有效传播了审判过程,使人民群众对于执法人员有一个评判的作用,从而可以避免或者减少违背公平正义的现象出现。 第二,舆论的监督有利于执法过程的透明、公开。现代社会,由于场地的限制不能无限制地让群众到审判庭观看执法。这样就增加了审判的神秘性,也就会有很多人开始怀疑、甚至是误解公正的审判。如果有舆论的监督
12、,包括新闻媒体的监督,就增加了审判过程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的公开公正,从而更加拥护依法治国。 第三,舆论的监督有利于发现法律的不足。当审判结果或者审判依据引起舆论的强烈反响,很有可能就是由于我国法律还有不完善之处,也许是之前没有遇到过相关案件,如关于网络等新生事物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也许某些法律内部存在漏洞,不足以服众。所以舆论监督在某些层面上可以促进法律的自我更新与完善。 所以法律的执行离不开舆论的监督。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舆论监督”可以替换为“舆论审判”。舆论只能起监督作用,不能影响法律的独立性及其审判结果。如果舆论可以影响审判结果,就从“舆论监督”变成了“舆论审判”,违背了依法治国的原则,制造混乱。 最后,舆论应该积极有效地发挥其监督作用,但是一定不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将舆论导向于同法律相反的方向。尤其是新闻媒体、现代网络,应如实报道,给社会一个积极的导向,促进法律的公开透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