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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类职业资格】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2008年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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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类职业资格】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2008年及答案解析.doc

    1、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 2008 年及答案解析(总分:99.99,做题时间:150 分钟)一、注意事项(总题数:1,分数:100.00)1.2005 年 6 月,一则指责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且标准不公开,不透明”的报道引起了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公益网主编李刚的注意。他在调查后向认证监督委进行投诉,未获回复,又于2005 年 9 月提起诉讼,认为牙防组并不具有口腔保健品认证的资格。 2006 年 8 月 22 日,法院驳回了李刚的起诉,但随后向认证监督委和卫生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对牙防组认证活动进行审查。 2006 年 11月 14 日,两部委共同叫停牙防组口腔保健品认证活

    2、动。 2007 年 4 月 30 日,卫生部发出公告,宣布撤销牙防组。 2.牙防组,全称为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成立于 1988 年 8 月。当年,因世界卫生组织开办了一个培训班,全国各地的口腔专家集聚北京。鉴于当时中国牙病的严峻形势,口腔专家们向卫生部提议,增设一个牙病防治的专门机构。 专家们的提议引起卫生部高度重视,但由于当时正在进行政府机构精简,于是就变通了一下,成立了牙防组,挂靠在北京口腔医院,接受卫生部领导,历届组长都由卫生部医政司司长担任。 “但牙防组只是一个咨询机构,它没有行政编制,自然也没有政府的财政拨款,所以从诞生之日起,资金问题就是一个很大的困扰。牙防组成立之初,是由牙膏工业

    3、协会提供资金赞助的。”一位曾经供职牙防组的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1992 年,牙防组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并为此成立了一个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认证的企业,可以在其产品上添加带有牙防组盖章认证的标志。 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认为,这种认证属于行政促进行为,发挥了卫生部行政职能。 不过,情势从 2001 年开始出现变化。 3.2007 年 5 月 11 日,有媒体报道称牙防组曾接受宝洁公司 1000 万元的捐赠,宝洁公司随后辟谣,强调捐款对象是牙防基金会而非牙防组,且该笔捐款与牙膏认证毫无关系。由此,牙防组的“孪生兄弟”牙防基金会开始进入公众视野。牙防基金会成立于 1994 年 4 月

    4、1 日,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介绍,“牙防基金会是在牙防组的基础上成立的,反过来基金会获得的资金又去支持牙防组进行这些公益的活动。”从牙防组与牙防基金会的人员组成来看,这两个机构也可谓“不分你我”,人员交叉率高达“50%以上”。牙防基金会的理事长卞金友,同时也是牙防组副组长,而牙防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张博学,同时又兼任牙防基金会的秘书长。 4.2001 年 8 月 29 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认证监督委”)成立,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2003 年9 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下称“认证认可条例”),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设

    5、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 牙防组并没有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取得认证资格,却仍然从事着认证活动。 5.中消协法律顾问、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也认为,认证认可条例实施前,认证机构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存在着工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认证认可条例实施后,认证机构并没有完全与原有的政府主管部门脱钩,出现了交叉管理监督不力的现象。 6.2007 年 4 月 30 日,在撤销全国牙防组的同时,卫生部宣布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许多病都要防治,如果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卫生

    6、部要设眼防处、艾防处等数不清的正处级单位?这样下去,作为政府机构的卫生部下面要有多少单位要有多少编制?”某经济学家表示疑问。 7.2006 年 3 月 22 日, 东方网报道: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某某召开记者说明会。会上有记者问:“牙防组到底是什么组织。” 张回答,“牙防组是卫生部领导下专家参与创建的口腔保健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对牙防组的机构性质,张也没能给出明确的说法。但他承认这是牙防组面临的难题,升级为政府部门,难;成为民间组织也难。没想到的是,这还给了全国牙防组一个意外的好处。张某某称,因为不是法人单位,无法接受中国公益网主编李刚对牙防组提起的起诉,“起诉已经被法院退回去了”。

    7、 8.2007 年 6 月 8 日人民日报摘要:在“牙防组”、“中国消协”等社会中介组织不断暴露各种问题之时,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6 月 5 日中国政府网消息),格外引人关注。 意见指出:推进行业协会的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政会分开,行业协会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协调。行业协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解决行政化倾向严重以及依赖政府等问题。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 意见的内容所指,正是“牙防组违规认证”、“欧典地板虚假宣传”等事件背后的弊端所在。比如,中国消协与工商总局的政会难分、依托卫

    8、生部的牙防组职能的明显行政化倾向等。而弊端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社会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从而产生出一个难以监管的灰色地带,给滋生腐败提供了可能。 在高度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全能政府”,社会的力量是弱小的。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私营经济的兴起,社会力量日益成长并呈多元化,而协调自身行为的需要使得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应运而生,至今已发展到近 30 万个。 同时,政府也开始了向“有限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部分职能转移到社会中介组织。此时,中介组织作为政府联系人民群众、市场企业的纽带,可以在反映利益诉求、提供社会服务、协调利益矛

    9、盾、实现社会良性沟通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 9.梳理一下我们的社团组织就会发现,当下诸多类似牙防组的社团组织都是挂靠在某个部门下来运作的。不是说这种路径本身存在问题,关键是一旦某个社团组织和某个权力部门挂钩,就很容易和权力部门形成一种默契关系,或者干脆就异化为“第二部门”,或者是成为权力部门的“小金库”,为部门牟取私利。权力机关的腐败还好查处,这种准机关的隐性腐败查处起来却有相当的难度。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卫生部对牙防组违规认证的处罚就带上了某种范例的意义,一方面政府要监管社团组织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其演变成“第二部门”。 10.对于牙防组的“认证”,认监委态度明确:“必须是经过批准的

    10、法人单位,还要有相关的认证标准,才能进行认证。牙防组不是法人单位,也没有相关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标准,不具备这些要素,是违规认证。” 那么,对于违规认证十余年的全国牙防组,认监委该负有怎样的监管职责呢?这位人士坦言:“卫生部当初成立牙防组,出了问题,属于内部事。这是关门打自己的孩子,怎么打是人家的事。如果其中有贪污和违规也是监察部门的事。牙防组很特殊,我们不方便管。” 11.牙防组作为一个非法人组织,不能开立自己的账户。那么它那么多资金往来是怎么实现的呢?正是这个问题将牙防组的“孪生姐妹”中国牙防基金会卷入公众视线。 牙防组与牙基会到底是什么关系?曾经投诉牙防组非法认证的李刚博士告诉记者:“牙防

    11、组利用基金会的账户收款,牙防组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后,单位将赞助等款项汇入基金会账户,然后再由基金会账户转入牙防组账户。”在他看来,原本应该独立、公开的基金会账户,成了牙防组借用的平台。两者默契合作,形成“认证的不收钱,收钱的不认证”的局面。 据关于全国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证实,牙防组利用基金会的账户收款,牙防组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后,单位将赞助等款项汇入基金会账户,然后再由基金会账户转入牙防组账户。 对此,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副处长马昕指出,尽管民政部门一直在探索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但牙基会运作中确实暴露出基金会资金运用与管理问题突出。 记者调查发现,牙基会的人

    12、员工资及行政办公费用存在严重超支、大量挤占公益活动经费的问题。其送给民政部的 2005年度工作报告书显示,基金会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 73.42%,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 17.32%。严重违反了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 70%;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10%。 马昕说:“年检报告并不能反映基金会存在的全部问题。”她坦陈,由于人力和各方面的限制,对基金会的财务及公益活动状况不能进行实时监督,只是事后审计和检查。而且年度报告书中只有直接的收入和支出总数,不能清楚地反映基金会“钱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的

    13、问题,这也给基金会留下了“打擦边球”的空间。 12.卫生部发布公告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卫生部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的有关规定,卫生部日前对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以下简称牙防组)19972006 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认定,牙防组存在的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违规收取“认证”收入 208.5 万元。200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后,牙防组在没有取得认证许可情况下,继续开展牙膏功效技术评价活动,收取相关费用 208.5 万元。 二、违规领取补贴。牙防组的主要负责人两年中多领取职务补贴 46,000 元、违规一次性领取住房面积未达标补贴 74,174.4 元。截

    14、至目前上述补贴已全部退回。 三、财务管理问题。一是未经批准开设账户。1997 年牙防组未经批准,开立银行基本账户,2006 年 11 月被撤销。二是对外贷款问题。1994 年,牙防组贷给广东省澄海县黑妹保健用品厂 50 万元,未及时收回,造成直接损失 15.4 万元。三是补记入账。牙防组 19942006 年收取赞助款等 18.4 万元,并直接支出 7.6 万元,未及时入账,至2006 年 7 月才补记入账。四是奖金、补贴、劳务费发放名目繁多,支出随意。五是资产管理不规范。牙防组印制的牙防宣传书刊、图书资料等没有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核算和管理。六是牙防组使用牙防基金会票据收取赞助等款项,使用基

    15、金会外汇账户提取外汇,用于牙防组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1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某专家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出台后,牙防组依然违规开展活动,暴露出认证认可条例规定不够严密的问题。比如条例中规定,未取得认证监督委批准进行认证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违法后怎么查处由谁来查处却没有明确规定。同时,政府部门部分权力职责也存在划分不明晰的问题。 三、作答要求 (分数:99.99)(1).对给定资料主要内容加以概述。200 字以内。(分数:33.33)_(2).依据给定资料内容,简要分析牙防组事件产生的根源及其危害。300 字内。(分数:33.33)_(3).结合给定资料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自

    16、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议论文。800-1000 字。(分数:33.33)_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 2008 年答案解析(总分:99.99,做题时间:150 分钟)一、注意事项(总题数:1,分数:100.00)1.2005 年 6 月,一则指责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且标准不公开,不透明”的报道引起了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公益网主编李刚的注意。他在调查后向认证监督委进行投诉,未获回复,又于2005 年 9 月提起诉讼,认为牙防组并不具有口腔保健品认证的资格。 2006 年 8 月 22 日,法院驳回了李刚的起诉,但随后向认证监督委和卫生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对牙防组认证活动进行审

    17、查。 2006 年 11月 14 日,两部委共同叫停牙防组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2007 年 4 月 30 日,卫生部发出公告,宣布撤销牙防组。 2.牙防组,全称为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成立于 1988 年 8 月。当年,因世界卫生组织开办了一个培训班,全国各地的口腔专家集聚北京。鉴于当时中国牙病的严峻形势,口腔专家们向卫生部提议,增设一个牙病防治的专门机构。 专家们的提议引起卫生部高度重视,但由于当时正在进行政府机构精简,于是就变通了一下,成立了牙防组,挂靠在北京口腔医院,接受卫生部领导,历届组长都由卫生部医政司司长担任。 “但牙防组只是一个咨询机构,它没有行政编制,自然也没有政府的财政拨款,

    18、所以从诞生之日起,资金问题就是一个很大的困扰。牙防组成立之初,是由牙膏工业协会提供资金赞助的。”一位曾经供职牙防组的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1992 年,牙防组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并为此成立了一个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认证的企业,可以在其产品上添加带有牙防组盖章认证的标志。 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认为,这种认证属于行政促进行为,发挥了卫生部行政职能。 不过,情势从 2001 年开始出现变化。 3.2007 年 5 月 11 日,有媒体报道称牙防组曾接受宝洁公司 1000 万元的捐赠,宝洁公司随后辟谣,强调捐款对象是牙防基金会而非牙防组,且该笔捐款与牙膏认证毫无关系。由此,牙防组的“孪生

    19、兄弟”牙防基金会开始进入公众视野。牙防基金会成立于 1994 年 4 月 1 日,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介绍,“牙防基金会是在牙防组的基础上成立的,反过来基金会获得的资金又去支持牙防组进行这些公益的活动。”从牙防组与牙防基金会的人员组成来看,这两个机构也可谓“不分你我”,人员交叉率高达“50%以上”。牙防基金会的理事长卞金友,同时也是牙防组副组长,而牙防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张博学,同时又兼任牙防基金会的秘书长。 4.2001 年 8 月 29 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认证监督委”)成立,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2003 年9 月,国务院颁布了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下称“认证认可条例”),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设立认证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 牙防组并没有按照认证认可条例取得认证资格,却仍然从事着认证活动。 5.中消协法律顾问、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律师也认为,认证认可条例实施前,认证机构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存在着工作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认证认可条例实施后,认证机构并没有完全与原有的政府主管部门脱钩,出现了交叉管理监督不力的现象。 6.2007 年 4 月 30 日,在撤销全国牙防组的同时,卫生部宣布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

    21、,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许多病都要防治,如果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卫生部要设眼防处、艾防处等数不清的正处级单位?这样下去,作为政府机构的卫生部下面要有多少单位要有多少编制?”某经济学家表示疑问。 7.2006 年 3 月 22 日, 东方网报道: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某某召开记者说明会。会上有记者问:“牙防组到底是什么组织。” 张回答,“牙防组是卫生部领导下专家参与创建的口腔保健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对牙防组的机构性质,张也没能给出明确的说法。但他承认这是牙防组面临的难题,升级为政府部门,难;成为民间组织也难。没想到的是,这还给了全国牙防组一个意外的好处。张某某称,因为不是法人单位,

    22、无法接受中国公益网主编李刚对牙防组提起的起诉,“起诉已经被法院退回去了”。 8.2007 年 6 月 8 日人民日报摘要:在“牙防组”、“中国消协”等社会中介组织不断暴露各种问题之时,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6 月 5 日中国政府网消息),格外引人关注。 意见指出:推进行业协会的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政会分开,行业协会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协调。行业协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解决行政化倾向严重以及依赖政府等问题。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 意见的内容所指,正是“牙防组违规认证”、“欧典地板

    23、虚假宣传”等事件背后的弊端所在。比如,中国消协与工商总局的政会难分、依托卫生部的牙防组职能的明显行政化倾向等。而弊端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社会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从而产生出一个难以监管的灰色地带,给滋生腐败提供了可能。 在高度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全能政府”,社会的力量是弱小的。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私营经济的兴起,社会力量日益成长并呈多元化,而协调自身行为的需要使得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应运而生,至今已发展到近 30 万个。 同时,政府也开始了向“有限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部分职能转移到社会中介组织。此时,中介组织作为政府

    24、联系人民群众、市场企业的纽带,可以在反映利益诉求、提供社会服务、协调利益矛盾、实现社会良性沟通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 9.梳理一下我们的社团组织就会发现,当下诸多类似牙防组的社团组织都是挂靠在某个部门下来运作的。不是说这种路径本身存在问题,关键是一旦某个社团组织和某个权力部门挂钩,就很容易和权力部门形成一种默契关系,或者干脆就异化为“第二部门”,或者是成为权力部门的“小金库”,为部门牟取私利。权力机关的腐败还好查处,这种准机关的隐性腐败查处起来却有相当的难度。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卫生部对牙防组违规认证的处罚就带上了某种范例的意义,一方面政府要监管社团组织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其演变成“第

    25、二部门”。 10.对于牙防组的“认证”,认监委态度明确:“必须是经过批准的法人单位,还要有相关的认证标准,才能进行认证。牙防组不是法人单位,也没有相关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标准,不具备这些要素,是违规认证。” 那么,对于违规认证十余年的全国牙防组,认监委该负有怎样的监管职责呢?这位人士坦言:“卫生部当初成立牙防组,出了问题,属于内部事。这是关门打自己的孩子,怎么打是人家的事。如果其中有贪污和违规也是监察部门的事。牙防组很特殊,我们不方便管。” 11.牙防组作为一个非法人组织,不能开立自己的账户。那么它那么多资金往来是怎么实现的呢?正是这个问题将牙防组的“孪生姐妹”中国牙防基金会卷入公众视线。 牙防

    26、组与牙基会到底是什么关系?曾经投诉牙防组非法认证的李刚博士告诉记者:“牙防组利用基金会的账户收款,牙防组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后,单位将赞助等款项汇入基金会账户,然后再由基金会账户转入牙防组账户。”在他看来,原本应该独立、公开的基金会账户,成了牙防组借用的平台。两者默契合作,形成“认证的不收钱,收钱的不认证”的局面。 据关于全国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证实,牙防组利用基金会的账户收款,牙防组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后,单位将赞助等款项汇入基金会账户,然后再由基金会账户转入牙防组账户。 对此,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副处长马昕指出,尽管民政部门一直在探索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但牙基

    27、会运作中确实暴露出基金会资金运用与管理问题突出。 记者调查发现,牙基会的人员工资及行政办公费用存在严重超支、大量挤占公益活动经费的问题。其送给民政部的 2005年度工作报告书显示,基金会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 73.42%,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 17.32%。严重违反了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 70%;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 10%。 马昕说:“年检报告并不能反映基金会存在的全部问题。”她坦陈,由于人力和各方面的限制,对基金会的财务及公益活动状况不能进行实时监督,只是事后审计和检查。而且年度报告书中

    28、只有直接的收入和支出总数,不能清楚地反映基金会“钱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的问题,这也给基金会留下了“打擦边球”的空间。 12.卫生部发布公告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卫生部系统内部审计规定的有关规定,卫生部日前对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以下简称牙防组)19972006 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认定,牙防组存在的违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违规收取“认证”收入 208.5 万元。200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颁布后,牙防组在没有取得认证许可情况下,继续开展牙膏功效技术评价活动,收取相关费用 208.5 万元。 二、违规领取补贴。牙防组的主要负责人两年中多领取职务补贴 4

    29、6,000 元、违规一次性领取住房面积未达标补贴 74,174.4 元。截至目前上述补贴已全部退回。 三、财务管理问题。一是未经批准开设账户。1997 年牙防组未经批准,开立银行基本账户,2006 年 11 月被撤销。二是对外贷款问题。1994 年,牙防组贷给广东省澄海县黑妹保健用品厂 50 万元,未及时收回,造成直接损失 15.4 万元。三是补记入账。牙防组 19942006 年收取赞助款等 18.4 万元,并直接支出 7.6 万元,未及时入账,至2006 年 7 月才补记入账。四是奖金、补贴、劳务费发放名目繁多,支出随意。五是资产管理不规范。牙防组印制的牙防宣传书刊、图书资料等没有按照会计

    30、制度规定严格核算和管理。六是牙防组使用牙防基金会票据收取赞助等款项,使用基金会外汇账户提取外汇,用于牙防组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1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某专家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出台后,牙防组依然违规开展活动,暴露出认证认可条例规定不够严密的问题。比如条例中规定,未取得认证监督委批准进行认证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违法后怎么查处由谁来查处却没有明确规定。同时,政府部门部分权力职责也存在划分不明晰的问题。 三、作答要求 (分数:99.99)(1).对给定资料主要内容加以概述。200 字以内。(分数:33.33)_正确答案:()解析:(2).依据给定资料内容,简要分析牙防组事件产生的根源及其危害。300 字内。(分数:33.33)_正确答案:()解析:(3).结合给定资料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自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议论文。800-1000 字。(分数:33.33)_正确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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