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学(三)及答案解析(总分:56.5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0,分数:10.00)1.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行为有U /U。 A.租赁 B.加工承揽 C.定金担保 D.借贷(分数:1.00)A.B.C.D.2.下列各项中,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U /U。 A.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B.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运输的便利条件 C.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作为商品的名称,并足以造成混淆的 D.销售自己的注册商标标识(分数:1.00)A.B.C.D.3.下列各项中,U /U属于物权的民法
2、保护方法。 A.返还原物 B.排除妨害 C.消除危险 D.恢复原状(分数:1.00)A.B.C.D.4.下列各项中属于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的是U /U。 A.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 B.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 C.继承的主体不同 D.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数额不同(分数:1.00)A.B.C.D.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中属于近亲属的是U /U。 A.姐姐 B.祖父 C.侄子 D.外孙(分数:1.00)A.B.C.D.6.名称权的内容包括名称的U /U。 A.命名 B.使用 C.变更 D.依法转让(分数:1.00)A.B.C.D.7.赠与行为是U /U。 A.单方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 C.单务
3、法律行为 D.双务法律行为(分数:1.00)A.B.C.D.8.对所有权的限制表现在U /U。 A.行使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B.行使所有权不得妨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C.行使所有权不得破坏环境 D.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分数:1.00)A.B.C.D.9.以下各项中,U /U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A.代理事务完成 B.代理人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死亡 D.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分数:1.00)A.B.C.D.10.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对受害人负赔偿责任的是U /U。 A.仓储者 B.制造者 C.销售者 D.运输者(分数:1.00)A.B.
4、C.D.二、B判断题/B(总题数:9,分数:4.50)11.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分数:0.50)A.正确B.错误12.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分数:0.50)A.正确B.错误13.个体工商户对外所欠的债务,由其家庭财产或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分数:0.50)A.正确B.错误1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对外所欠债务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分数:0.50)A.正确B.错误15.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分数:0.50)A.正确B.错误16.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当然同时享有一切民事权利。(分数:0.50)A.正确B.错误17.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都
5、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分数:0.50)A.正确B.错误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分数:0.50)A.正确B.错误19.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分数:0.50)A.正确B.错误三、B简答题/B(总题数:8,分数:16.00)20.简述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分数:2.00)_21.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哪些?(分数:2.00)_22.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分数:2.00)_23.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分数:2.00)_24.简述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分数:2.00)_25.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条件。(分数:2.
6、00)_26.简述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分数:2.00)_27.简述事实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分数:2.00)_四、B分析题/B(总题数:4,分数:26.00)1998 年,甲、乙和丙三人共同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儿童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60 万元。章程载明三人的出资分别是 20 万元、15 万元和 25 万元,但实际上,三方的出资都没有交足,总共只有价值 30 万元的生产设备和 5 万元的流动资金。公司的注册是乙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出资证明办理的。公司成立后,一直运营正常,也与其他企业签订了大量的合同,其中多数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一直都未真正赢利。2001 年,该企
7、业因对市场估计失策,导致严重亏损。该市布料厂前来追讨公司所欠的 50 万元债务,后起诉到法院。(分数:4.00)(1).该“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分数:2.00)_(2).本企业所欠债务应由谁承担?(分数:2.00)_张某外出打工,下落不明的时间已达 5 年。张某的家人经多方查找,仍未发现其下落,便申请法院宣告其死亡。一年半后,法院宣告其死亡。随后,张某的妻子王某某将女儿送给孙某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王某某也与王某结婚。不久,王某因车祸死亡。张某外出打工,因工作地点经常变动,因此从未与家人进行联系。经过多年努力,张某积累了一笔钱,在某市从事个体经营。在被宣告死亡后,张某与周某签订了
8、房屋租赁合同。半年后,张某回家准备与家人团聚,却发现自己被宣告死亡,妻子已与他人结婚,女儿亦被他人收养。请问:(分数:8.00)(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张某的家人中,谁是申请宣告张某死亡的第一顺序人?(分数:2.00)_(2).张某能否以其妻子的后夫已经死亡为理由而恢复与其妻子的婚姻关系,为什么?(分数:2.00)_(3).张某如果要解除其女儿的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分数:2.00)_(4).周某能否以张某已经被宣告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为什么?(分数:2.00)_赵某需要一辆自行车,便到利源商店购买。由于利源商店暂时缺货,赵某便先向利源商店预付了自行车款,商定
9、两天后来取车。赵某在回家途中,发现一辆别人丢弃的自行车,便推回家中。因该车经修理后仍然可以使用,赵某便决定不再从利源商店买车。第二天,在赵某前往利源商店要求退款的途中,孙某违章开车,将赵某撞死,孙某的汽车亦报废。请问:(分数:8.00)(1).在本案中,存在哪些民事法律事实?(分数:2.00)_(2).在这些民事法律事实中,哪些是事件,哪些是民事法律行为,哪些是事实行为,哪些是不合法行为?(分数:2.00)_(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62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分数:2.00)_(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0、第 3 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 4 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 5 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 6 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 7 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试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3 条至第 7 条的法律规定。(分数:2.00)_1995 年 6 月,A 市某食品公司经理刘某委托去 B 市办事的某个体商行负责人张某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盖有该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
11、白合同书交给公司驻B 市办事处的王某。张某到 B 市后,因事务缠身一直未将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交到王某手中。同年 7 月 2 日,张某从朋友处得知 B 市某粮油加工厂欲购买玉米,便持食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空白合同书与加工厂签订了供应 300吨玉米的合同。7 月 4 日,加工厂按合同约定将 30 万元定金汇入 A 市工商银行张某指定的账户。后因种种原因,张某组织货源不成,致合同无法履行。加工厂便找到刘某,要求食品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刘某以该合同不是本公司人员所签,且定金未汇人本公司账户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争执不下,加工厂诉至法院。请问:(分数:6.00)(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试
12、作简要分析。(分数:2.00)_(2).食品公司是否应对张某的签约行为承担责任?为什么?(分数:2.00)_(3).本案应如何处理?(分数:2.00)_公共基础知识-民法学(三)答案解析(总分:56.5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0,分数:10.00)1.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行为有U /U。 A.租赁 B.加工承揽 C.定金担保 D.借贷(分数:1.00)A.B.C. D. 解析: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在实践中,此类法律行为是比较少见的,主要有赠与、借贷、保管、定金担保等。因此,AB 是
13、错误的,只有 CD 为正确答案。2.下列各项中,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U /U。 A.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B.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运输的便利条件 C.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文字作为商品的名称,并足以造成混淆的 D.销售自己的注册商标标识(分数:1.00)A. B. C. D.解析: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有权销售自己的注册商标标识,但 ABC 所述均为商标侵权行为,因此是正确答案,只有 D 是错误的。3.下列各项中,U /U属于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 A.返还原物 B.排除妨害 C.消除危险 D.恢复原状(分数:1.00)A. B.
14、 C. D. 解析:物权保护的物权方法是指通过行使物上请求权对物权加以保护。本题所涉各项均是行使物上请求权的方式,因此都是正确答案。4.下列各项中属于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的是U /U。 A.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 B.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 C.继承的主体不同 D.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数额不同(分数:1.00)A. B. C. D.解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包括:(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2)继承发生的根据不同;(3)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同;(4)继承的主体不同,不包括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数额不同。因此,D是错误的,ABC 均为正确答案。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中属于近亲属的是U
15、 /U。 A.姐姐 B.祖父 C.侄子 D.外孙(分数:1.00)A. B. C.D. 解析: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 C 是错误的,ABD 都是正确答案。6.名称权的内容包括名称的U /U。 A.命名 B.使用 C.变更 D.依法转让(分数:1.00)A. B. C. D.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名称权的内容包括名称的命名、使用、变更和依法转让。因此,ABCD 都是正确答案。7.赠与行为是U /U。 A.单方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 C.单务法律行为 D.双务法律行为(分数:1.00)A.B. C. D.解析:赠与行为
16、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因此赠与行为属于双方、单务法律行为。AD 是错误的,BC 是正确答案。8.对所有权的限制表现在U /U。 A.行使所有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B.行使所有权不得妨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C.行使所有权不得破坏环境 D.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分数:1.00)A. B. C. D. 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行使过程中的法律要求。9.以下各项中,U /U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A.代理事务完成 B.代理人辞去委托 C.被代理人死亡 D.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分数:1.00)A. B. C. D.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代理
17、的终止原因。10.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时,对受害人负赔偿责任的是U /U。 A.仓储者 B.制造者 C.销售者 D.运输者(分数:1.00)A.B. C. D.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对受害人直接负赔偿责任的是制造者和销售者,而不包括运输者和仓储者。因此,AD 是错误的,BC是正确答案。二、B判断题/B(总题数:9,分数:4.50)11.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分数:0.50)A.正确 B.错误解析:表见代理是指无
18、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从本质上而言,表见代理仍然属于无权代理,只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法律赋予其有权代理的效力。因此,本题是正确的。12.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分数:0.50)A.正确B.错误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因此本题的表述不全面,是错误的。13.个体工商户对外所欠的债务,由其家庭财产或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分数:0.50)A.正确B.错误 解析: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问题较为复杂,不能简单地认定由家庭财产或个人财产承担,而是要根据出资、经营、
19、收益的归属、夫妻共有等情况确定,有时由个人承担,有时由家庭财产承担,有时由部分家庭成员承担,有时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因此,本题是错误的。1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对外所欠债务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分数:0.50)A.正确 B.错误解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所承担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一方从事个体经营,对外所欠债务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15.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分数:0.50)A.正确 B.错误解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者合伙
20、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16.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当然同时享有一切民事权利。(分数:0.50)A.正确B.错误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只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并不意味着民事主体必然享有民事权利。只有当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民事权利。17.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分数:0.50)A.正确 B.错误解析: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与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两个概念表述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只是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而产生的不同的概念。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与无偿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应,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与单务民事法律行为相对应。18.不能完全辨认自
21、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分数:0.50)A.正确 B.错误解析: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要根据其精神状况决定,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本题是正确的。19.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分数:0.50)A.正确B.错误 解析: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必须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被代理人则不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三、B简答题/B(总题数:8,分数:16.00)20.简述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分数:2.00)_正确答案:(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
22、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之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二者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事由不同。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主观意志所不能决定的事实;中断的法定事由则可为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所左右,如起诉等。 (2)发生的时间不同。中止只能发生在届满前的最后 6 个月内;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内的任何时间。 (3)法律效果不同。中止导致诉讼时效暂时停止,待法定事由消除后再继续计算,已经经过的期间是有效的;中断则会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解析:21
23、.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哪些?(分数:2.00)_正确答案:(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主要是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解析:22.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如下特征:(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解析:23.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分数:2.00)_正确答案:(法人是具有
24、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成立条件是:(1)依法成立,即法人组织的目的和宗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并且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等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解析:24.简述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分数:2.00)_正确答案:(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而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则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对欠缺有效条件的行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的民事行为。二者虽都属于不合法的民事行为,但二者是有区别的: (
25、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有关主体依法行使撤销权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无效民事行为是自始至终无效的。 (2)可撤销民事行为可因撤销权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而成为确定有效的法律行为;而无效民事行为由于其本质是违法的,它自成立时起就是确定无效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知道是否主张其无效,也不管该行为是否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无效,也不能因当事人的协商约定而改变其无效的结果。)解析:25.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条件。(分数:2.00)_正确答案:(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它需要如下构成条件:(1)
26、存在无权代理行为;(2)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第三,人在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解析:26.简述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1)个人合伙是两个公民组成的联合体;(2)个人合伙是以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的;(3)合伙由合伙人共同投资而成立;(4)个人合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5)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6)个人合伙以其合伙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解析:27.简述事实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分数:2.00)_正确答案:(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民
27、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意思表示,旨在发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二者的区别是:(1)事实行为不需要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意思表示;(2)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是有意识地建立或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事实行为在主观上并没有建立或变更、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解析:四、B分析题/B(总题数:4,分数:26.00)1998 年,甲、乙和丙三人共同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儿童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60 万元。章程载明三人的出资分别是 20 万元、15 万元和 25 万元,但实际上,三方的出资都没有交足,总共只有价值 30 万元的生产设备和 5 万元的流动资金。公司的注册是乙
28、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出资证明办理的。公司成立后,一直运营正常,也与其他企业签订了大量的合同,其中多数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一直都未真正赢利。2001 年,该企业因对市场估计失策,导致严重亏损。该市布料厂前来追讨公司所欠的 50 万元债务,后起诉到法院。(分数:4.00)(1).该“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分数:2.00)_正确答案:(本案中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以登记公示为要件。儿童制衣有限公司已经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公示效力。该公司在登记过程中,虽然出资不到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登记注册的,但公司登记注册以后,营运正常,多数合同履行完毕,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
29、“情况严重,应予撤销”的情形。因此,该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解析:(2).本企业所欠债务应由谁承担?(分数:2.00)_正确答案:(因为本案中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其所欠布料厂 50 万元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由于该公司三股东出资不到位,三股东应负补足出资额不到位的责任。在补足出资额的范围内,三股东负有清偿该债务的义务。)解析:张某外出打工,下落不明的时间已达 5 年。张某的家人经多方查找,仍未发现其下落,便申请法院宣告其死亡。一年半后,法院宣告其死亡。随后,张某的妻子王某某将女儿送给孙某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王某某也与王某结婚。不久,王某因车祸死亡。张
30、某外出打工,因工作地点经常变动,因此从未与家人进行联系。经过多年努力,张某积累了一笔钱,在某市从事个体经营。在被宣告死亡后,张某与周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半年后,张某回家准备与家人团聚,却发现自己被宣告死亡,妻子已与他人结婚,女儿亦被他人收养。请问:(分数:8.00)(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张某的家人中,谁是申请宣告张某死亡的第一顺序人?(分数:2.00)_正确答案:(张某的配偶。)解析:(2).张某能否以其妻子的后夫已经死亡为理由而恢复与其妻子的婚姻关系,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不能。因为自死亡宣告确定之日起,张某与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即使其配偶与其后夫离婚或
31、后夫死亡,张某也不能自然恢复与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办理复婚手续恢复夫妻关系。)解析:(3).张某如果要解除其女儿的收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分数:2.00)_正确答案:(需要经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同意方可。)解析:(4).周某能否以张某已经被宣告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不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解析:赵某需要一辆自行车,便到利源商店购买。由于利源商店暂时缺货,赵某便先向利源商店预付了自行车款,商定两天后来取车。赵某在回家途中,发现一辆别人丢弃的自行车,便推回家
32、中。因该车经修理后仍然可以使用,赵某便决定不再从利源商店买车。第二天,在赵某前往利源商店要求退款的途中,孙某违章开车,将赵某撞死,孙某的汽车亦报废。请问:(分数:8.00)(1).在本案中,存在哪些民事法律事实?(分数:2.00)_正确答案:(在本案中,存在如下民事法律事实:第一,赵某与利源商店之间买卖自行车(产生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第二,赵某将他人丢弃的自行车推回家中(产生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法律关系);第三,孙某将赵某撞死(产生民事侵权赔偿法律关系);第四,孙某的汽车报废(导致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消灭)。)解析:(2).在这些民事法律事实中,哪些是事件,哪些是民事法律行为,哪些是事实行为,哪些是不
33、合法行为?(分数:2.00)_正确答案:(在这些民事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的是孙某的汽车报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赵某与利源商店之间买卖自行车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的是赵某将他人丢弃的自行车推回家中;属于不合法行为的是孙某将赵某撞死。)解析:(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62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分数:2.00)_正确答案:(该条法律是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该条法
34、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允许当事人根据特殊要求,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过程中,约定某种客观情况作为所附条件,从而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在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谓条件,就是当事人所约定的,具有使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或者终止法律效力的客观情况,属于法律事实的一种。 条件的法律特点是:(1)条件应当是尚未发生的事实,即具有未来性。(2)条件是当事人在约定时不知道其将来是否发生,即具有或然性。(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依其意志所选择的事实,即具有意定性。(4)条件应当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事实,即具有合法性。(5)条件应当是约定用于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事实,即具有特定的目的性。 条件的种类与效力如下: 第一,延缓
35、条件和解除条件。所谓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时暂不生效,只有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才能引起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产生。所谓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时即行生效,当所附条件成就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终止。当事人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正当地阻止或者促成条件成就,否则产生相反的法律后果:即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二,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所谓肯定条件,是指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所谓否定条件,是指以约定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 第三,如果我们将上述两类条件结合在一起,就会出现如下四种组合:肯定的延缓条件;否定
36、的延缓条件;肯定的解除条件;否定的解除条件。)解析:(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3 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 4 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 5 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 6 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第 7 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试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3 条至第 7 条的法律规定。(分数:2.00)_正确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3 条至第 7 条是关于民法的调整原则的规定。 (2)民法的调整原则,是指对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其效力贯穿民法始终的民法根本规则,是落实宪法宗旨、体现民法精神、规范民事活动、指导民事审判的基本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3 条至第 7 条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确定了民事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确立了制定民事法律制度和规范的基础;为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确定了基本的准则;为法院解释法律提供了基本依据;也是法律漏洞补充的基本依据。 (4)民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第一,平等原则。参与民事活动的民事主体地位平等,任何主体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