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印月973月 本標準非經本局同意得翻印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總號 號 ICS 97.190 P2002 1091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印 公布日期 修訂公布日期 489月7日 973月13日 (共2頁)衛生紙 Toilet tissue paper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一般廁衛用衛生紙。 備考:本標準採國際單位制(SI), 內之單位及數值僅供參考。 2. 原料:本品使用100%原生紙漿,或摻用處理良好之再生紙漿。 3. 種類 3.1 依表面狀態分為下列2種。 3.1.1 縐紋衛生紙。 3.1.2 花紋衛生紙。 3.2 依構造形狀分為下列3種。 3.2.1 捲筒式(包括單層及雙層以上
2、)。 3.2.2 平版式(包括單層及雙層以上)。 3.2.3 連續抽取式(包括單層及雙層以上)。 4. 尺度許可差 4.1 捲筒式:寬度許可差5%,每隔一定之距離,打一排與捲筒軸芯平行之小孔,或斷續之短縫。 4.2 平版及連續抽取式:寬度及長度之許可差均為5%,紙張應裁切整齊。 5. 品質 5.1 外觀:本品應組織均勻、質地柔軟、無有礙使用之漿塊、破洞及污點等缺點。 5.2 色澤:本品分為白色、有色及印花等3種,有色及印花者不得有顏色遷移現象。 5.3 基重及物理性質:應符合下列之規定。 (1) 基重(單層):14.0 g/m2以上。 (2) 破裂強度(10張):0.068 MPa0.7 kg
3、f/cm2以上。 (3) 第一分鐘吸水性(單層):20 mm以上。 5.4 衛生要求:本品所使用之化學藥品、顏料及染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法令之規定。 6. 檢驗 6.1 採樣:依CNS 1351紙、紙板及紙漿樣本之調製與試驗之標準狀態。 6.2 基重:依CNS 1352紙與紙板之基重試驗法。 6.3 破裂強度:依CNS 1353紙及紙板低破裂強度檢驗法。 6.4 吸水性:依CNS 2645紙及紙板吸水高度試驗法(毛細管吸水昇高法或Klemm法)。 2 CNS 1091, P 2002 6.5 顏色遷移試驗:將試樣以清水浸濕,取2張吸墨紙將其夾住,以0.29 MPa3 kgf/cm2之壓力加壓30秒
4、,打開吸墨紙,在CNS 12591目視評定紙張色差之方法標準光源下,以目視觀察,試樣之顏色有無遷移至吸墨紙上。 6.6 張數(或抽數或組數):隨機抽取5包(卷)衛生紙,分別計算後記錄平均值,檢驗之平均值超出第7.1節或第7.2節或第7.3節等之規定者,視為不合格。 7. 包裝:張數(或抽數或組數)許可差如下。 7.1 平版式:55.2+%。 7.2 連續抽取式:65.3+%。 7.3 捲筒式:55.1+%。 8. 標示:本品應於包裝上標示品名、種類、尺度、原產地、張數(或抽數或組數)、許可差(以張數或抽數或組數表示,小數點以下捨棄)、製造日期、製造廠商及地址。 參考:除上述標示事項外,並應依商
5、品標示法相關法令規定。 引用標準:CNS 1351 紙、紙板及紙漿樣本之調製與試驗之標準狀態 CNS 1352 紙與紙板之基重試驗法 CNS 1353 紙及紙板低破裂強度檢驗法 CNS 2645 紙及紙板吸水高度試驗法(毛細管吸水昇高法或Klemm法) CNS 12591 目視評定紙張色差之方法 修訂日期:第一次修訂:54年9月24日 第二次修訂:55年3月21日 第三次修訂:62年1月8日 第四次修訂:66年4月20日 第五次修訂:70年11月23日 第六次修訂:71年8月19日 第七次修訂:76年1月15日 第八次修訂:82年4月21日 第九次修訂:85年7月24日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Na
6、tional Standard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CNS 標準(standard)係指由特定機構針對產品、過程及服務等主題,經由共識,並經公認機關(構)審定,提供一般且重複使用之規則、指導綱要或特性之文件。中華民國國家標準(National Standard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代號 CNS),係基於保護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自然環境衛生,維持自由公平交易以促進國內產業發展等需要,由標準專責機構(現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透明化程序獲致共識所公布,提供國內相關產業、機關(構)及一般消費大眾參考依循;主要目的在謀求改善產品、程序及
7、服務之品質,增進生產效率,維持生產及消費之合理化,以增進公共福祉。 國家標準化網站 國家標準檢索系統(http:/.tw) 標準化資訊推廣平台(http:/standards.bsmi.gov.tw) 產業技術標準管理服務平台(http:/techstandards.bsmi.gov.tw) 全國標準化獎(http:/www.std.org.tw) 更多標準網站資訊,可於前述網站中取得聯結。 正字標記 CNS MARK 正字標記驗證制度係為推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自民國40年起實施的產品驗證制度,是依據標準法及正字標記管理規則之規定,為落實國家標準的實施而辦理的產品驗證標記。藉由正字標記之核發,
8、可彰顯產品品質符合國家標準,且其生產製造工廠採用之品質管理系統,亦符合相關規定。生產廠商藉正字標記之信譽,可爭取顧客信賴以拓展市場,消費者亦可經由辨識正字標記圖示,簡易地購得合宜的優良產品,權益因此獲得保障。 正字標記圖示 由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之英文代號CNS及中文符號組成。 正字標記核准要件 工廠品質管理經評鑑取得標準檢驗局指定品管制度之認可登錄。 產品經檢驗符合國家標準。 正字標記網站 正字標記推廣網站(http:/smark.org.tw) 正字標記查詢系統(http:/cnsmark.bsmi.gov.tw) 相關資訊 Information 發編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Publisher : The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局 址:臺市濟南 1 段 4 號 Address : 4 Chinan Road, Section 1 Taipei, 100, Taiwan 電 話: (02) 2343-1700 Telephone: (886-2) 2343-1700 網 址: http:/www.bsmi.gov.tw Web site : http:/www.bs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