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160 X 85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52/T 6832010 烤烟烘烤工场建设及管理规范 Development and Mamagement Regulations for Flue-cured Tobacco Barns 2010 - 09 - 30 发布 2010 - 10 - 30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52/T 683-2010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烤烟烘烤 工场规划设计 . . 1 4.1 规划原则 . . 1 4.2 设计要求 . . 1 4.3 建设标准 .
2、 . 2 4.4 成本控制 . . 2 5 烘烤工场 作业流程 . . 2 5.1 专业化 烘烤作业流程 2 5.2 专业化 分级作业流程 2 6 烤烟烘烤 工场的管理 2 6.1 队伍管理 . . 2 6.2 烘烤管理 . . 2 6.3 分级管理 . . 3 7 烘烤工场 综合利用 . . 3 DB52/T 683-201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 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伟、何轶、王丰、王仕海、刁朝强。 DB52/T
3、683-2010 1 烤烟烘烤工场建设及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烤烟烘烤工场烘烤、分级的工作流程及建设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烤烟种植产区烘烤工场建设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635 烤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叶收购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烟办综2008187号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烘烤工场 flue-curing factory 密集烤房50座以上,配套编烟
4、分级棚及分级设施、简易收购场所及收购设施、其他必要附属设施的烤房群。 4 烤烟烘烤工场规划设计 4.1 规划原则 4.1.1 烘烤工场建设与贵州烤烟产区自然条件、种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相结合,按照相对集中、有利于集约降本、有利于商品化作业的原则统筹规划。 4.1.2 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烘烤工场内实现烤烟烘烤、分级、收购一体化作业。 4.2 设计要求 4.2.1 密集烤房 50 座以上,配套编烟分级棚及分级设施、简易收购场所及收购设施。 4.2.2 烤房数量同常年烤烟种植面积相匹配,按照集群建设、统一烘烤、合作经营的要求,结合实际配套分级收购等功能,整合社会资源,解决
5、建设用地和电力配套。 4.2.3 烤房群要并排式连体建造,原则上五座一组。 4.2.4 烘烤工场要配套编烟棚、分级区、收购区、仓储区,实现烘烤、分级、收购一体化。 DB52/T 683-2010 2 4.3 建设标准 4.3.1 综合管理区:包括办公室、培训室、食堂等。采用砖混结构,按每处烘烤工场不超过 70 m2配套,原则上不得建楼房。 4.3.2 附属设施区:包括配电室、值班室、厕所、煤棚、大门、围墙、垃圾池等,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其中煤棚采用水泥瓦屋顶支架棚结构,面积不超过 50m2,配电室面积不超过 15 m2。 4.3.3 烘烤区规划建设标准: 单体烤房宽 2.7m、长 10m,其
6、中装烟室长 8m,采用对开大门式装烟门,移动式装烟架,鼓励四棚叠层结构。烤房五座一组、连排建造。群组纵向间距 8m 左右。 4.3.4 编烟分级区建设标准: 烤房群组间采用彩钢屋架结构搭建防雨棚,统筹配置编烟和分级区域,按每座烤房 10m2左右配置。 4.3.5 收购区建设标准: 采用简易砖混结构或移动板房结构,50 座烤房的烘烤工场收购区面积不超过290m2。 4.4 成本控制 4.4.1 单座烤房建设成本不高于 2.5 万元。 4.4.2 砖混结构造价不高于 650 元/m2,彩钢屋架结构造价不高于 200 元/m2,水泥瓦屋顶支架棚结构造价不高于 120 元/m2。 5 烘烤工场作业流程
7、 5.1 专业化烘烤作业流程 县分公司对专业烘烤队进行技术培训(合格)依托烘烤工场组建专业烘烤队确定烘烤服务价格签订烘烤服务协议烘烤物资准备及设施设备维修分级队进行烤烟采收、 编竿上炕烤烟烘烤烘烤效果评价烤后烟叶回潮下炕,交付烟农。 5.2 专业化分级作业流程 县分公司对专业烘烤队进行技术培训(合格)依托烘烤工场组建专业分级队确定分级服务价格并张榜公示签订分级服务协议对样分级烟叶站考核考评(合格)成包调运。 6 烤烟烘烤工场的管理 6.1 队伍管理 规范烤烟烘烤、分级、收购、工商合作等环节的业务流程,明确各技术人员的专业化方向、具体岗位和服务面积,建立各环节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构建流程化、标
8、准化管理体系。 6.2 烘烤管理 6.2.1 县分公司根据卷烟工业企业原料需求,建立成熟采收、编烟、装烟、烘烤技术标准。 6.2.2 烤烟采收次数一般控制在 5 次6 次,推行上部叶 4 片6 片一次性采收;烤房装烟量 400 竿450 竿,单烤次干烟量不低于 500kg。 6.2.3 烘烤工场要选择有一定烘烤技术基础、责任心较强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组建专业烘烤队。 6.2.4 指导专业烘烤队按烘烤技术标准进行烘烤,不断优化烘烤工艺,提高烤烟烘烤质量。烤后烤烟回潮后应及时下炕,当天调运。县分公司对专业烘烤服务队作业质量进行统一评价。 DB52/T 683-2010 3 6.3 分级管理 6.3
9、.1 烟叶站监督分级服务队应按 GB 2635 的要求进行分级,严格控制非烟物质。 6.3.2 烟叶站对分级后的烤烟进行抽检,对分级合格的烤烟进行收购,对不合格的烤烟退回重新分级;对专业分级队的分级技术水平进行评价。 6.3.3 烤烟工场的烤烟收购按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叶收购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烟办综2008187 号文件)执行。 7 烘烤工场综合利用 7.1 烤烟烘烤工场的分级区、收购区、仓储区和综合管理区,在非烤烟收购季节,可用于烟农培训、党员活动、农机存放等。 7.2 在非烘烤季节,可利用烘烤工场的烤房开展蘑菇等非烟作物种植,提高烤房综合利用效率。 _ DB52/T 68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