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DB51B 40 备案号: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9402009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农药 安全使用规范 The Safe Use of Pest Control Pesticide Standards 2009-06-02 发布 2009-06-10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1/T 940200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选购 1 4 运输 1 5 贮存 1 6 施用 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草原常用农药与禁牧时间 . 1 I DB51/T 9402009 前 言 为了规范草原鼠、虫、病害和毒害草防治农药的安全
2、使用和管理,提高防治效果,保障人、畜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卫生部颁布的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业部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草原治虫灭鼠实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GB/T1.1 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 2002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东海、张绪校、周俗、张新跃、唐川江、侯众。 II DB51/T 9402009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
3、农药 安全使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草原鼠、虫、病害及毒害草防治农药的选购、运输、贮存和施用等安全操作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草原鼠、虫、病害及毒害草的防治。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毒饵 拌入含有胃毒作用的农药和引诱物调制而成的食料,用于诱杀害鼠、害虫等。如杀鼠剂毒饵和杀虫剂毒饵。 3 选购 根据草原生物灾害预测预报、防治计划和实际发生情况,确定所需农药的种类和数量。按以下要求进行选购: 3.1 坚持安全、高效、环保、低残留、无二次中毒的原则,优先选择生物农药,尽量减少化学农药。 3.2 选购的农药应符合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三证”齐全,产品质量符合
4、“三证”规定的要求。 3.3 农药推广应用之前,应由草原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技术机构进行防治效果和安全性试验,并提供推广依据和安全措施。 4 运输 4.1 农药或毒饵应进行专门运输,使用具有防雨、防潮、防漏、防盗等安全保障条件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 4.2 装运农药或毒饵时,应确保包装完好,若有渗漏、破裂、残损的应重新包装。若发生泄漏,应及时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4.3 农药或毒饵运输过程中,应专人押运、专车运输,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等食品和日用品、人畜混载。 4.4 收发货时应履行相关手续,填写收货凭证和发货清单。发货清单应注明药品名称、数量、交接人、交接时间、防护措施等。 5 贮存 5
5、.1 农药或毒饵应专库贮存。库房应防雨、防潮、防漏、防火、防盗,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存放处应阴凉、干燥、通风、无强光暴晒。要求低温存贮的农药,库房内应具有冷藏设备。 5.2 农药或毒饵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等食品和日用品、牲畜混放。 5.3 实行专人保管制度,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台帐,货物出入库履行完整的签字手续。 1 DB51/T 9402009 5.4 定期清查库存药物,对已过期、失效的,经县级以上草原主管部门核实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和方法进行销毁。 5.5 定期检查库房,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 6 施用 6.1 施用前的准备 6.1.1 合理规划防治区,施药区应尽量避开人畜集中地区。 6.1
6、.2 县级草原主管部门应与乡、村、农牧民签订安全合同,落实安全责任制。 6.1.3 根据药物的特性和残效期,确定禁牧区域和禁牧时间,禁牧时间一般 10d20d。 6.1.4 每次施药前,应对投药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内容包括药物毒理、防护和消毒方法、中毒救治,以及牲畜禁牧等基本知识和技术。 6.1.5 配药、施药和投饵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肥皂、防护服和投饵工具等,认真做好防护措施。 6.1.6 按农药产品的要求,准备好相应的中毒救治药品和救治保障设备。 6.2 配制 6.2.1 杀鼠剂毒饵配制时应添加警戒色。所加颜色能明显区分药饵与无药饵料,并易引起警觉。 6.
7、2.2 药液、毒饵的配制地点应远离水源、粮库、食堂和牲畜棚圈等,避免发生污染和安全事故。 6.2.3 配药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配药期间不得用餐、饮水和吸烟。工作完毕应彻底消毒、清洗。 6.2.4 按照农药产品规定的使用浓度配制。根据防治进度、防治面积和药效期确定配制量,随配随用。 6.2.5 对过期、失效的药液、毒饵,应按有关规定和方法进行销毁。防止药物流散,杜绝安全隐患。 6.2.6 配药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作好安全消毒。各种容器使用完毕后,统一收回,统一消毒,统一保管。 6.3 施药 6.3.1 确定毒饵用量后,统一分发,统一投放。杀鼠毒饵一般采取逐洞投放法,防止牲畜采食中毒。
8、 6.3.2 喷雾作业前应认真检查、维修设备,防止药液泄漏。喷头堵塞时,应用清水冲洗,严禁用嘴吹。 6.3.3 施药人员应穿戴防护衣物。喷雾时应注意风向,人应在上风方向操作,操作时喷洒面应避开人员前进路线,避免人身粘附药液,不能逆风喷药;施药期间,禁止饮食和吸烟。 6.3.4 施药人员应身体健康,并经过技术培训,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和具备自我防护技能。一般情况下,体弱多病、患皮肤病、农药中毒和患其他疾病未恢复健康的,以及哺乳期、孕期、经期妇女和儿童不得喷施农药。 6.3.5 每次投饵、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以及其它裸露部分,换下并消毒、洗净施药的防护衣物。皮肤沾染和眼睛不慎溅入农药后,应立刻用清
9、水冲洗,发生中毒症状应及时救治处理。 6.3.6 每次投饵、喷药后应及时清洗施药器械,清洗的污水不能直接流入河流。 6.3.7 未用完的药液、毒饵和用过的包装、器具等应及时清点、统一回收、妥善处理,严禁就地掩埋。 6.4 施药后的管理 6.4.1 施过药和投过毒饵的地块应设立标志,按农药特定要求确定禁牧时间。禁牧区域和禁牧期应公开告示,并加强安全宣传,防止牲畜进入禁牧区域。 6.4.2 死鼠或其它动物的尸体应统一回收、消毒后深埋处理。 6.4.3 禁牧期满后,技术人员应查看施药区域,确定无残留饵料等安全隐患后才能解除禁牧。2 DB51/T 9402009 1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草原常用农药与禁牧时间 序号 产品名称 禁牧时间 1 鼢灵 洞内投放,严格封洞,不用禁牧 2 C肉毒杀鼠素 10 d15 d 3 敌鼠钠盐 15 d20 d 4 氯敌鼠钠盐 15 d20 d 5 杀鼠灵 15 d20 d 6 杀鼠迷 15 d20 d 杀鼠剂 7 大隆 15 d20 d 1 草核苏悬乳剂(草毒生防剂) 1 d3 d 2 类 苏悬乳剂(类产碱) 1 d3 d 3 绿僵菌油悬乳剂 d3 d 4 苦参碱可溶性液剂 1 d3 d 5 高效氯氟氰硫丹辛乳油 15 d 杀虫剂 6 高效氯氟氰菊酯 7 d10 d 7 高效氯氰菊酯 d10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