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20.20 A 00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4582013 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技术能力评定 2013 - 03 - 11 发布 2013 - 04 - 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51/T 14582013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鉴定项目申请要求 1 5 评定要求 2 6 限制方法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技术能力评定描述示例 3 DB51/T 1458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
2、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司法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山桥、刘朝宽、周向东、刘沛奎、蒋青、柳靖、曾红彬、刘鹏、吴智文。 DB51/T 14582013 1 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技术能力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技术能力评定的术语和定义、鉴定项目申请要求、评定要求和限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执业许可和资质认定项目技术能力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
3、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51/T 1457 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鉴定技术能力评定 Identificat ion of technical ability assessmen 依据标准对司法鉴定项目的技术能力进行评判或审核的过程。 3.2 项目最小鉴定单元 Project min imum indentifaction unit 鉴定对象能够独立表征鉴定项目全部技术特性的最小物理结构。 4 鉴定项目申请要求 4.1 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申请执业许可和资质认定的项目应
4、符合 DB51/T 1457 的规定。 4.2 申请执业许可和资质认定应明确鉴定项目所使用的标准或方法。 4.3 申请鉴定项目应使用国家、行业、省级地方现行有效标准或方法。 4.4 申请鉴定项目所使用的非标准方法应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组织确认。 4.5 名词定义、质量规范、抽样、取样、采样等标准不作为申请项目依据,但标准中包含具体检测方法时可申请,应注明检测方法具体章节/条款号。 4.6 行政文件、部门规章、法律法规等文件不作为申请鉴定项目的技术依据。 4.7 申请鉴定项目只涵盖标准或方法的部分内容时,应明确填写标准或方法的条款。 4.8 申请依据是方法标准的应注明鉴定项目/参数具体章
5、节/条款号,不应笼统描述为“全部/部分项目/参数”。 4.9 申请鉴定项目涉及样品制备的,其方法应同时申请。 DB51/T 14582013 2 4.10 仪器设备配置应满足申请项目技术能力的要求。 5 评定要求 5.1 申请方应符合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5.2 鉴定人资格应符合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5.3 评定应按照申请项目所依据的标准或方法实施。 5.4 仪器设备应满足标准和量值溯源要求。 5.5 机动车整车应按照车型分类划分项目最小鉴定单元。 5.6 机动车部件应按照系统、总成、零部件分类划分项目最小鉴定单元。 5.7 项目应按照参数确定到最小鉴定单元。 5.8 鉴
6、定能力完全符合标准或方法的应注明标准或方法的代号和名称。 5.9 鉴定机构不直接具备技术能力的项目/参数不予确认。 5.10 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技术能力评定表述方式示例见附录 A。 6 限制方法 6.1 不完全具备鉴定技术能力的项目应使用限制方式表述。 6.2 限制的鉴定技术能力项目/参数应予注明。 6.3 鉴定技术能力限制表述方式应符合表 1。 表1 鉴定技术能力限制表述方式 序号 类别名称 鉴定技术能力限制表述方式 1 整车 只鉴定 XXX 或不鉴定 XXX 2 部件 只鉴定 XXX 或不鉴定 XXX 3 测量参数 只测量 XXXXXX 范围或不测量 XXX 4 部分符合标准或方法 注明符
7、合标准或方法条款 5 非标准方法 注明确认组织名称 6 多种检测方法 只使用 XXX 方法或不使用 XXX 方法 7 多种检测设备 只使用 XXX 设备或不使用 XXX 设备 8 移动设施和租用场所 注明设施名称和场所地点 9 特定项目 直接用文字表述具备的鉴定技术能力 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技术能力评定描述示例见附录A。 DB51/T 14582013 3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技术能力评定描述示例 序号 类别名称 技术能力评定表述方式 说明 1 整车 只鉴定10吨以下车型;不鉴定大型客车。 2 部件 只鉴定转向系统;不鉴定制动系统; 只鉴定汽油发动机;不鉴定混合动
8、力发动机;只鉴定手动变速器;不鉴定自动变速器; 只鉴定车辆电器维修质量;不鉴定防爆型部件。系统分类应依照相关标准; 产品名称依照申定标准。 3 测量参数 只鉴定质量:2000 kg 5000 kg; 不鉴定车辆速度大于150km/h; 只鉴定道路视距; 不鉴定道路表面附着系数; 只鉴定金属材料抗拉强度; 不鉴定金属材料中氢元素。 依照申请标准名称。 4 部分符合标准或方法只能用GB 7258 4. 5. 条款 ; 不能用GB 21861 4. 5. 条款。 明确至申请标准或方法条款号。 5 非标准方法 只使用“XXX”。 注明确认组织名称 6 多种检测方法 只做检查鉴定;不做检测鉴定; 只做紫
9、外-可见吸收光谱法; 不做热分析法; 只做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计算机模拟仿真。 适用于标准有多种方法。 7 多种检测设备 使用固定式汽车检测线; 不使用移动式汽车检测设备; 只使用X射线能谱仪; 不使用伽玛 能谱仪 。 适用于标准有多种检测设备。 8 移动设施和租用场所租赁扫描电镜设备; 爬坡试验在XXX地进行; 使用移动式摩托车检测试验台; 整车性能试验租赁机场跑道。 9 特定项目 只做制动部件失效分析; 不做橡胶材料失效分析; 只做机动车电气火灾事故; 不做外来物爆炸机动车事故鉴定; 只鉴定整体分离痕迹;不鉴定轮胎痕迹; 只鉴定油漆物证;不鉴定橡胶物证。 事故成因鉴定整体为最小鉴定单元。依照申请使用方法的鉴定物名称。 _ DB51/T 145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