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80 A 18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4232012 中小学舞蹈教室基本规范 2012 - 03 - 30 发布 2012 - 07 - 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51/T 14232012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要求 . . 1 DB51/T 14232012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四川简阳现代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远顺、王 锐、周 玲。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
2、厅技术物资装备处负责解释。DB51/T 14232012 1 中小学舞蹈教室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中小学舞蹈教室的基本要求,包括间数和面积、设施、温度、通风、设备和安全、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学舞蹈教室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J 991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 5701-2008 室内热环境条件 GB 217482008 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 GB/T 10159-200
3、8 钢琴 GB/T 12105-2007 电子琴 GB/T 15036.1-2009 实木地板 GB/T 17226-1998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T 18103-2000 实木复合地板 JY 0001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QB/T 1102-2006 民用装饰镜 3 要求 3.1 间数 不同种类的学校舞蹈教室间数分别见表1、表2、表3、表4。 表1 小学舞蹈教室间数 平行班数 2 个以下(完全小学) 23 个 45 个 68 个 舞蹈教室间数 (1) (1) ( 1) 表2 初中舞蹈教室间数 平行班数 4个以下 4 8 个 9 12 个 13 16 个 舞蹈教室
4、间数 ( 1) ( 1) ( 1) DB51/T 14232012 2 表3 九年一贯制舞蹈教室间数 平行班数 2个以下 2 3 个 4 5 个 舞蹈教室间数 ( 1) ( 1) 表4 高中舞蹈教室间数 平行班数 4个以下 4 8 个 9 12 个 13 16 个 舞蹈教室间数 ( 1) ( 1) ( 1) 注:表中带“”表示不作要求,“()”表示选配。 本标准以小学每班45人,中学每班50人为基准测算。 3.2 面积 每间面积不得小于120 m2。 3.3 设施 3.3.1 地面 舞蹈室地面宜采用实木地板或实木复合地板铺设。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亚光。实木地板应符合GB/T 150
5、36.1-2009,实木 复合地板应符合GB/T 18103-2000。 3.3.2 墙面 3.3.2.1 隔音 墙面应装饰隔音材料。 3.3.2.2 镜面 室内在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横墙上,应设一面高度不小于2100mm(包括镜座)的通长照身镜,镜座离地高度不大于200 mm。照身镜质量应符合QB/T 1 102-2006 要求。 3.3.2.3 把杆 其余三面内墙应设置距地升降高度为800mm至1100mm的把杆,把杆距墙不宜小于400mm。 把杆直径50mm55mm,把杆内嵌弹簧钢芯,柔韧度适中;外部材质为木质材料,表面清漆处理,漆层不易脱落,底座支架为电镀钢管,坚实稳固。 3.3.2.
6、4 电源 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设有至少 2 个以上的 220V 二孔、三孔插座和至少 2 个空调专用插座。 3.3.2.5 网络接口 室内至少应配有一个网络接口。 DB51/T 14232012 3 3.4 温度 室内应配备温度调节设备,应符合 GB 5701 的有关要求,宜在 1628。 3.5 通风 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排风,换气次数应符合 GB/T 17226 的有关要求,室内二氧化碳浓度应低于 1.5。 3.6 照明 采用自然光和辅助照明,照明灯具的数量、功率、布置方式和悬挂高度必须满足平均照度不低于300Lx 的要求,室内应无可见眩光。 3.7 设备 设备要求见
7、表5。 表5 设备要求 序号 名 称 参考规格 单位 配置数量 1 钢琴 立式,含琴凳,符合 GB/T10159-2008 规定 架 (1) 2 电子琴 61 键,高级品,符合 GB/T12105-2007 规定 台 1 3 多媒体教学音响、视频设备 多媒体电脑、大屏幕显示设备、播音录音设备、光盘播放器、功放、音箱。含辅材。 套 1 4 舞蹈灯光系统 (1) 5 体操垫 1200mm600mm10mm 块 不少于 20 6 瑜伽垫 600mm 1700mm6mm(PVC) 块 不少于 20 7 鞋柜 组 1 8 服装橱柜 张 3 9 化妆台 张 2 10 保健箱 个 1 11 音乐碟 套 1
8、12 资料橱 张 1 13 器材柜 张 1 14 练功鞋 双 注1: 室内所配器材均应符合 JY0001-2003 的相关要求。 注2: 少数民族地区可根据本民族特点,配备民族舞蹈器材。 注3: 表中带“ () ”表示选配 3.8 安全、环保要求 3.8.1 安全 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室内应配备不少于 2 个手提式灭火器,规格不小于 2kg。 3.8.2 电气 DB51/T 14232012 4 室内配电线路应采用防火要求的暗线敷设,安装有可靠的接地和防雷装置。照明和电源插座应分设不同支路,每个支路应安装满足要求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配备的仪器设备及零部件如为强制性认证产品,应获得“ CCC”认证;如为非强制性认证产品,其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217482008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仪器和零部件的基本要求的要求。 3.8.3 环保 室内应避免甲醛、苯、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 _ DB51/T 142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