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DB51 备案号:28184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 51/T 10942010 苦荬菜种子检验技术规程 Technical Rules for Seed Testing of Ixeris denticulata (Houtt.) Steb 2010 - 06 - 01 发布 2010 - 07 - 01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51/T 1094-2010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扦样 1 5 净度分析 2 6 其他植物种子数测定 2 7 发芽试验 2 8 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 4 9 健康测定 4 10 种
2、及品种鉴定 . 4 11 水分测定 . 4 12 重量测定 . 5 13 包衣种子测定 . 5 14 检验报告 . 5 DB51/T 1094-2010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畜牧食品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艳宇、何光武、张新跃、周莹、方平。 DB51/T 10942010 苦荬菜种子检验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仅是在国家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的基础上对苦荬菜草种检验扦样种子批的最大重量和样品的最小重量以及发芽试验的方法进行补充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苦荬菜种子的检验技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的应用
3、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0.1 2930.10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GB/T 2930.112 008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检验报告 GB/T 8170 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扦样 Sampling 是利用专用取样工具从批量的牧草种子中抽取一个数量适当、具有代表性的用于种子质量检验的样品的过程。又称取样或抽样。 3.2 扦样种子批的最大重量 the maximum weight of Sa
4、mpling seed lot 扦样时扦取单个送验样品要求种子批的最大重量。若超过此重量,需以不超过此最大重量进行分批,并分别进行扦样。 4 扦样 4.1 器具 按GB/T 2930.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规定执行。 4.2 种子批的扦样程序 4.2.1 扦样前的准备 按GB/T 2930.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规定执行。 4.2.2 种子批的划分 4.2.2.1 种子批的大小 DB51/T 10942010 每批种子不得超过表1所规定的重量,其容许差距为5%;若超过规定重量时,须另行划批,并分别给以批号;若小于或等于规定重量的1%时,称作小批种子。 表1 种子批的最大
5、重量和样品最小重量 种 子 样品最低重量,g 学名 中文名种子批的最大重量 kg 送验样品净度分析 试验样品 计数其他植物种子的试验样品 Ixeris denticulata (Houtt.) Steb. 苦荬菜 5000 50 5 50 4.2.2.2 种子批的均匀度 按GB/T 2930.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规定执行。 4.2.2.3 包装 按GB/T 2930.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规定执行。 4.2.2.4 种子批的标记及封缄 按GB/T 2930.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规定执行。 4.3 扦样数目 按GB/T 2930.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
6、程 扦样规定执行。 4.4 送验样品的重量 按GB/T 2930.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规定执行。 4.5 实验室分样程序 按 GB/T 2930.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规定执行。 4.6 样品保存 按GB/T 2930.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规定执行。 5 净度分析 按GB/T 2930.2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规定执行。 6 其他植物种子数测定 按GB/T 2930.3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其他植物种子数测定规定执行。 7 发芽试验 7.1 器具与材料 7.1.1 发芽床 DB51/T 10942010 苦荬菜种子发芽采用纸床作为发芽
7、床(见表2)。 湿润发芽床的水质应纯净、无毒、无害,pH值为6.07.5。 7.1.1.1 纸床 按 GB/T 2930.4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规定执行。 7.1.2 数种器具 按 GB/T 2930.4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规定执行。 7.1.3 发芽设备 按 GB/T 2930.4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规定执行。 7.2 种子发芽方法 7.3 检验程序 7.3.1 试验样品 从经过充分混合的净种子中,随机数取400粒种子。通常以100粒为一个重复,也可以根据需要再分为50粒,或25粒为一个重复。 7.3.2 试验条件 发芽条件包括:发芽床、温度、
8、持续时间。具体规定见表2。 7.3.3 水分和通气 按GB/T 2930.4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规定执行。 7.3.4 温度 发芽试验应采用的温度按表2的规定。发芽器、发芽箱或发芽室的温度应均匀一致,温度变幅不应超过1。规定的温度应作为最高限度,在日光直射或在人造光源下试验时,应注意温度不超过规定标准。 7.3.5 光 采用光照发芽。 7.3.6 方法的选择 表2中列了两种供选择的方法,检验时应采用其中一种方法(发芽床和温度的某种组合)。方法的选择应取决于检验站的设备和经验,同时也和样品的来源及状况有关。如果所选用的方法不适宜某样品,则应采用其他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重新试验。 表
9、2 苦荬菜种子发芽方法 种 子 规 定 学名 中文名 发芽床 温度, 初次计数d 末次计数 d 附加说明 DB51/T 10942010 Ixeris denticulata (Houtt.) Steb. 苦荬菜 TP 1525;20 7 21 预冷;KNO 3注:本表规定了允许采用的发芽床、温度和持续时间。 发芽床:TP纸上(滤纸) 。 温度:温度 1525、为变温处理,所列温度作用相同,其重要性与排列次序无关。如“1525”变温其含义为每天低温 15持续16h,高温 25持续 8h。但变温应在 3h 内逐渐变温。 7.4 置床培养 按GB/T 2930.4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
10、验规定执行。 7.5 促进发芽的处理 试验时可采用预先冷冻并用硝酸钾( KNO3) 湿润的方法处理以促进发芽,即将各重复种子放在湿润的发芽床上,在510下预先冷冻,发芽床用0.2%的硝酸钾溶液代替水湿润,处理7d,然后移至规定温度下进行发芽。 7.6 试验持续时间 试验持续时间见表2的初次计数时间和末次计数时间,试验前用于处理的预冷时间不包括在发芽试验时间内。如果样品在规定试验期末仅有几粒开始萌发,则试验时间可再延长7d,并根据试验情况,增加计数的次数。第一次计数时间只要求大致接近,但应让幼苗达到适应发育的阶段,以便对幼苗进行正确的评定。 7.7 鉴定 按GB/T 2930.42001 牧草种
11、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规定执行。 7.8 重新试验 按GB/T 2930.4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规定执行。 7.9 结果计算和表示 按GB/T 2930.4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规定执行。 8 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 按GB/T 2930.5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唑)测定规定执行。 9 健康测定 按GB/T 2930.6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健康测定规定执行。 10 种及品种鉴定 按GB/T 2930.7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种及品种鉴定规定执行。 11 水分测定 按GB/T 2930.8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水分测定规定执行。 DB51/T 10942010 12 重量测定 按GB/T 2930.9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重量测定规定执行。 13 包衣种子测定 按GB/T 2930.10 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包衣种子测定规定执行。 14 检验报告 按 GB/T 2930.112008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检验报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