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36备案号: 18813-2006 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4952006有机食品 婺源绿茶 管理体系 2006-04-29 发布 2006-07-01 实施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6/T 4952006 I 前 言 本标准由上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婺源县茶业协会、婺源县茶业局、婺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和生、詹成业、李灶龙、金元养、余新祖、程德宝、程军斌。 DB36/T 4952006 1 有机食品 婺源绿茶 管理体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食品婺源绿茶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应建立和维护的管理体系的通用规范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婺源县
2、行政区域内的婺源绿茶的生产者、加工者,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经营者及相关的供应环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630.1-2005 有机产品 第1部分:生产 GB/T 19630.2-2005 有机产品 第2部分:加工 GB/T 19630.3-2005 有机产品 第 3部分:标识与销售 GB/T 19630.4-2005 有机产品 第
3、 4部分:管理体系 DB36/T 494-2006 有机食品 婺源绿茶 质量要求 DB36/T 496-2006 有机食品 婺源绿茶 标识和销售 DB36/T 497-2006 有机食品 婺源绿茶 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498-2006 有机食品 婺源绿茶 加工技术规程 3 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按照婺源县农业生态经济发展纲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把基地建设纳入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范畴,促进茶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提高。 3.1.2 以品牌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统筹婺源绿茶管理体系,形成县、乡、村、组和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共同组成管理网络
4、。 3.1.3 婺源绿茶生产、加工、销售等管理由婺源县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茶叶局、茶业协会等部门共同负责。 3.1.4 婺源绿茶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合法的经营证明文件。 3.1.5 婺源绿茶生产、加工、经营者应按 GB/T 19630.1-2005 GB/T 19630.4-2005 的要求建立和维护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该管理体系应形成本标准 3.2 要求的系列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 3.2 文件要求 3.2.1 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的文件应包括: a) 有机茶园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 b) 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质量管理手册; c
5、) 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操作规程。 3.2.2 有机茶园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 应按比例绘制有机茶园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如有机茶园有变化,应及时更新图件。图件中应相应标明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DB36/T 4952006 2 a) 茶园的地块分布,加工、经营区的分布; b)相邻土地及边界土地的利用情况; c)加工、包装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及相关设备的分布; d)茶园内能够表明该茶园特征的主要标示物。 3.2.3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质量管理手册 应编制和保持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质量管理手册,该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者的简介; b)有机茶生产、加工、
6、经营者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c)管理组织机构图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d)有机茶生产、加工、经营实施计划; e)内部检查; f)跟踪审查; g)记录管理; h)客户申、投诉的处理。 3.2.4 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程 应制定并实施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中至少应包括: a)茶树栽培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操作规程; b)禁止有机茶与转换期茶及非有机茶相互混合,以及防止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受禁用物质污染的规程; c)有机鲜叶采摘、运输、加工、储藏等各道工序的管理规程; d)机械设备的维修、清扫规程; e)员工福利和劳动保护规程。 3.2.5 文件的控制 有机茶生产、加工管理体系
7、所要求的文件应是最新有效的,应确保在使用时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3.2.6 记录的控制 婺源绿茶生产、加工、经营者应建立并保存记录。记录应清晰准确,并为有机茶生产、加工活动提供有效证据。记录至少保存5年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土地、茶树种植历史记录及最后一次使用禁用物质的时间及使用量; b)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的种类、来源、数量等信息; c)施用堆肥的原材料来源、比例、类型、堆制方法和使用量; d)控制病、虫、草害而施用的物质的名称、成分、来源、使用方法和使用量; e)加工记录,包括鲜叶购买、加工过程、包装、标识、贮藏、运输记录; f)加工厂有害生物防治记录和加工、贮存、运输设施
8、清洁记录; g)婺源茗眉、级内茶和精制茶的出入库记录,购货发票和销售发票; h)标签及批次号的管理。 3.3 资源管理 婺源绿茶生产、加工者不仅应具备与婺源绿茶生产、加工规模和技术相适应的资源,而且应具备符合运作要求的人力资源并进行培训和保持相关的记录。 3.3.1 应配备婺源绿茶生产、加工的管理者并具备以下条件 : a)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之一; b)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c)了解GB/T 19630.1-200519630.4-2005的要求; d)具备5年以上茶叶生产和(或)加工的技术知识或经验; DB36/T 4952006 3 e)熟悉本单位的有机生产、加工管理体系及生
9、产和(或)加工过程。 3.3.2 应配备内部检查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a)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b)相对独立于被检查对象; c)熟悉并掌握GB/T 19630.1-200519630.4-2005的要求; d)具备3年以上茶叶生产和(或)加工的技术知识或经验; e)熟悉本单位的有机茶生产、加工和经营管理体系及生产和(或)加工过程。 3.4 内部检查 3.4.1 应建立内部检查制度,以保证有机生产、加工管理体系及生产过程符合 GB/T19630.1-200519630.3-2005 的要求。 3.4.2 内部检查应由内部检查员来承担。 3.4.3 内部检查员的职责是: a)配合认证
10、机构的检查和认证; b)对照本部分,对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部分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c)对本企业追踪体系的全过程确认和签字; d)向认证机构提供内部检查报告。 3.5 追踪体系 为保证有机生产完整性,婺源绿茶生产、加工者应建立完善的追踪系统,保存能追溯实际生产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地块图、农事活动记录、加工记录、仓储记录、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以及可跟踪的生产批号系统。 3.6 持续改进 应利用纠正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其婺源绿茶生产和加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婺源绿茶生产和加工的健康发展,以消除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婺源绿茶生产、加工的因素。婺源绿茶生产和加工者应: a)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b)评价确保不符合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d)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 d)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