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36备案号: 18612-2006 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4772005肉鹅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程 2005-12-25 发布 2006-02-01 实施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6/T 4772005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引种 1 4 饲养环境 1 5 环境卫生条件 1 6 饲养管理 2 7 疾病防治 3 8 牧草与放牧 4 DB36/T 4772005 II 前 言 本规程由江西省农业厅提出。 本规程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本规程起草人:康昭风、谢明贵、谢金防、韦启鹏、刘林秀。DB36/T 4772005
2、1 肉鹅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鹅规模生产的产地环境、鹅舍环境、引种、饲料、兽药、免疫、消毒、饲养管理、饲养技术、疾病防治、废弃物处理、生产记录、出栏和检验等方面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肉鹅规模生产场(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3、GB 13078-2001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1996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 16549-1996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T 16569-1996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388-1999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2001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265-2004 无公害食品 鹅肉 NY 5266-2004 无公害食品 鹅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T 5267-2004 无公害食品 鹅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3 引种 雏鹅应来自有种鹅生产经营许可证,而且无小鹅瘟
4、、禽流感、鹅副黏病毒病的种鹅场,或由该类场提供种蛋所生产的经过产地检疫的健康雏鹅,或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专业孵化场提供的健康雏鹅。同一栋鹅舍饲养群体或全场的所有鹅只在同一段时期内应来源于同一种鹅场。不得从禽病疫区引进雏鹅。 4 饲养环境 4.1 鹅舍选址 4.1.1 鹅舍选址应在地势高燥、采光充足和排水良好、有充足和卫生的水源。 4.1.2 鹅场周围 3km 内无大型化工厂、矿厂、屠宰场等污染源,距离其他畜禽养殖场至少 lkm 以上。 4.1.3 鹅场距离交通主干线、城市、村和镇居民点至少 lkm 以上。 4.1.4 鹅场不应建在水源保护区上游和食品加工厂上风方向。 4.1.5 新建鹅饲养场不
5、可位于传统的鹅副黏病毒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区内。 4.2 大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1996 标准的要求。 4.3 鹅的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NY 5027-2001 的要求。 5 环境卫生条件 DB36/T 4772005 2 5.1 鹅饲养场的环境质量应符合 NY/T 388-1999 的要求,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 GB 18596-2001 的要求。 5.2 建筑布局:应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场内人员、动物和物品运转应采取单一流向,净道和污道不交叉,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 5.3 鹅饲养场的消毒和病害肉尸的无害化处理按照 GB/T 16569-1996 和 GB l6548-
6、1996 的规定进行。 6 饲养管理 6.1 鹅饲养应坚持“全进全出”原则。即全群雏鹅同时进场,同期出场,全场消毒。至少每一栋鹅舍饲养同批同日龄的肉鹅并同时出场。 6.2 饮水 6.2.1 雏鹅出生后 24h 左右第一次饮水。确保饮水器不漏水,防止垫料和饲料霉变。饮水中可以添加葡萄糖、电解质和多种维生素类添加剂。 6.2.2 鹅的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NY 5027-2001 的要求。 6.3 喂料 6.3.1 第一次饮水后 0.5h1.0h 可以喂食。饲料应符合 GD l3078-2001 的要求。饲料中可以根据所饲养肉鹅品种推荐的饲养标准拌入多种维生素类添加剂。每次添料根据需要确定,尽量保持饲
7、料新鲜,防止饲料发生霉变。随时清除散落的饲料和喂料系统中的垫料。饲料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应饲喂超过保质期或发霉、变质和生虫的饲料。 6.3.2 鹅饲料应符合 NY/T 5267-2004 的要求。 6.3.3 人工栽培牧草的农药使用按 GB 4285 规定执行。 6.4 温度 育雏温度应符合表 1。 表1 雏鹅适宜的温度 日龄 d 温度() 日龄(d) 温度() 1-7 32-28 22-28 20-16 8-14 28-24 29-上市 15 15-21 24-20 6.5 通风和光照 在保暖的同时,一定要使鹅舍保持适宜的通风,但要防止贼风和过堂风。舍内氨气浓度宜保持在10mg/l以下
8、,二氧化碳0.2以下。光照时间和光照强度要求见表2。 表2 光照时间和强度安排 日 龄(d) 光照时间(h) 光照强度(lx) 0-7 24 25 8-14 18 25 15-21 16 25 22 日龄后自然光照,晚上加夜宵灯(100m21 只 20W灯,灯泡高度 2m)。 6.6 密度 适宜的饲养密度见表3。 表3 肉鹅适宜饲养密度 单位:只/m2品种类型 1 周龄 2 周龄 3 周龄 4-6 周龄 7 周龄-上市 小型鹅 12-15 9-11 6-8 5-6 4.5 中型鹅 8-10 6-7 5-6 4 3 DB36/T 4772005 3 大型鹅 6-8 6 4 3 2.5 6.7 鹅
9、的营养需要可参照表 4 表3 鹅的最低营养需要标准(我国试用) 项目 雏鹅(06 周龄) 生长鹅(6 周龄以后) 能量(兆焦/千克) 12.14 12.14 粗蛋白(%) 22.0 15.0 赖氨酸(%) 0.9 0.6 蛋氨酸+胱氨酸(%) 0.75 钙(%) 0.8 0.6 可利用磷(%) 0.4 0.3 6.8 分群 根据出雏时的强弱大小进行分群饲养,每群100羽左右;3周龄后可以并群饲养,每群300羽400羽;饲养中还要注意根据鹅只的生长发育和大小、强弱不断整理鹅群,使每群鹅大小、强弱尽量一致,以便饲养管理。 6.9 育肥 上市前2周左右,视鹅的体况决定是否驱虫一次。驱虫药物使用应符合
10、 NY 5266 的要求。 6.10 防止鸟和鼠害 控制鸟和鼠进入鹅舍,饲养场院内和鹅舍经常投放诱饵灭鼠和灭蝇。鹅舍内诱饵注意严格控制,或在空舍时投放,使鹅群不能接触。 6.11 病、死鹅处理 对病情较轻、可以治疗的鹅应隔离饲养进行治疗,所用药物应符合 NY 5266 的要求。传染病致死及因其他病扑杀的尸体应按 GB l6548 的要求进行处理。 6.12 鹅场废弃物处理 使用垫料的饲养场,采取鹅出栏后一次性清理垫料,饲养过程中垫料潮湿、污染后要及时清出、更换,网上饲养时应及时清理粪便。运动场上的粪便也要每日清除,清出的垫料和粪便在固定地点进行堆放,充分发酵处理,堆肥池应为混凝土结构,并有房顶
11、。 6.13 生产记录 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包括进雏日期、进雏数量、雏鹅来源、饲养员;每日的生产记录包括:日期、鹅日龄、死亡数、死亡原因、存栏数、温度、湿度、免疫记录、消毒记录、治疗用药记录、喂料量、主要添加剂使用记录、药物性添加剂使用记录、鹅群健康状况、出售日期、数量和购买单位。记录应在鹅出售后保存2年以上。 6.14 鹅出栏 鹅出栏前6h8h停喂饲料,自由饮水。 6.15 检疫 鹅出售前按 GB l6549 标准进行产地检疫。 7 疾病防治 7.1 消毒 应制定合理的鹅舍消毒程序和制度,并认真执行;每批鹅出栏后应实施清洗、消毒措施。清洗消毒宜按以下顺序进行:首先清除粪便,并立即喷洒杀虫剂;其
12、次,搬出所有可以移动的杂物;再次,鹅舍和舍内设备清洗,特别是引水和喂料设备;最后,对墙壁、地面、用具进行消毒,并准备好围栏、工作服等。消毒剂应选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规定的高效、低毒和低残留消毒剂。 7.2 鹅舍空置 DB36/T 4772005 4 鹅舍清洗、消毒完毕后到进鹅前空舍时间至少2周,关闭并密封鹅舍,防止野鸟和鼠类进入。 7.3 对外隔离 鹅场门口设消毒池和消毒间,进出车辆经过消毒池,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消毒池进人,消毒池可选用23漂白粉澄清溶液或2氢氧化钠溶液,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其有效性。进场车辆用表面活性剂消毒液进行喷雾,进场人员经过紫外线照射的消毒间。外来人员不能随意进
13、出生产区;特殊情况下,参观人员在淋浴和消毒后穿戴保护服方可进入。 7.4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检。工作人员进鹅舍前必须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 7.5 养鹅场不能同时饲养其他禽类。 7.6 兽药使用 鹅以饮水或拌料方式添加兽药应符合 NY 5266 的要求。 7.7 免疫接种 应符合 NY 5266 的要求。 7.8 疫病监测 应符合 NY 5266 的要求。 7.9 病害肉尸的无害化处理 应符合 GB l6548 的要求。 8 牧草与放牧 8.1 养鹅应常年种植优质牧草,例如黑麦草、杂交苏丹草、苦荬菜、欧洲苣菊等无病虫害、不需要喷洒农药的优质牧草,种植地远离工业污源。 8.2 牧草品种 种植适应性强、产量高、无病虫害的优质牧草,如黑麦草、苏丹草、墨西哥玉米、苦荬菜、欧洲菊苣、杂交狼尾草等品种。 8.3 种植模式 采用水稻-黑麦草-水稻,黑麦草-墨西哥玉米-黑麦草,黑麦草-杂交苏丹草(杂交狼尾草)-黑麦草等模式。 8.4 放牧 放牧地要求牧草丰盛、品质好、靠近水源,水质要好,放牧场地环境应符合NY/T 388的规定。旱春季节,如天气晴好,宜中午前后放牧;夏季宜早晚放牧;秋天宜晚出牧,早收牧。每次放牧让鹅吃2-3个饱,放牧回舍后补饲精料。 8.5 人工栽培牧草的农药使用按 GB 4285 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