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36备案号: 18599-2006 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4642005无公害食品 黄颡鱼 2005-12-25 发布 2006-02-01 实施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6/T 4642005 I 前 言 本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水产技术推广站、九江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阳敏、胡火庚、卢象贤、谢世红、谢世涛。 DB36/T 4642005 1 无公害食品 黄颡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 黄颡鱼 Pelteobagrus fulvidraco (Richardson)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暂养。 本
2、标准适用于黄颡鱼的活鱼和鲜鱼。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2003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15-2003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2003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
3、09.110-2003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SC/T 3018-2004 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C/T 3019-2004 水产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SC/T 3021-2004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NY 5051-2001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3 要求 3.1 感官要求 3.1.1 活黄颡鱼 鱼体健康,游动有力;体背部为黑褐色至青黄色,体侧面黄色且有2纵及2横黄色细带条纹相间,间隔成3块暗色斑块,而且伸入到尾鳍上下叶的中间。体表光泽。 3.1.2 鲜黄颡鱼 感官要求见表1。 表1 感官要求 项
4、 目 指 标 形态 体型完整,无畸形 体表 体表光滑,富粘液;体背部为黑褐色至青黄色,体侧面黄色且有2纵及2横黄色细带条纹相间,间隔成3块暗色斑块;无病理特征 鳃 鳃丝清晰,呈鲜红色,无异味 组织 肉质紧密,富有弹性 眼 眼球饱满,角膜清晰 3.1.3 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见表2。 DB36/T 4642005 2 表2 安全指标 项 目 指 标 砷(以 As 计) ,mg/kg 0.5 铅(以 Pb 计) ,mg/kg 0.5 镉(以 Cd 计) ,mg/kg 0.1 汞(以 Hg 计) ,mg/kg 0.5 铜(以 Cu 计) ,mg/kg 50 溴氰菊酯, ug/kg 100 孔雀石绿,u
5、g/kg 不得检出 氯霉素, ug/kg 不得检出 喹乙醇,ug/kg 不得检出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将试样放于清洁的白盆中,按3.1逐项进行目视检验。 4.2 砷的测定 按GB/T 5009.11-2003方法执行。 4.3 铅的测定 按GB/T 5009.12-2003方法执行。 4.4 铜的测定 按GB/T 5009.13方法执行。 4.5 镉的测定 按GB/T 5009.15-2003方法执行。 4.6 汞的测定 按GB/T 5009.17-2003方法执行。 4.7 溴氰菊酯的测定 按GB/T 5009.110-2003方法执行。 4.8 孔雀石绿的测定 按SC/T 30
6、21-2004方法执行。 4.9 氯霉素的测定 按SC/T 3018-2004方法执行。 4.10 喹乙醇的测定 按SC/T 3019-2004方法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5.1.1 组批规则 活鱼以同一养殖场,养殖时间、养殖模式、饲养管理相同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鲜鱼以来源规格一致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DB36/T 4642005 3 5.1.2 抽样方法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5尾10尾,用于感官检验。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不少于3尾,用于安全指标检验。 5.1.3 样品制备 每条鱼应取背鳍与侧线之间的轴上肌,同一检验批所有抽样样品采集绞碎后混合均匀,按四分法对角取样,试样量
7、不小于400g,分为两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作为备样。若3尾鱼试样量不足400g,增加取样数量。 5.2 检验分类 产品分为出场检验和型式检验。 5.2.1 出场检验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场检验。出场检验由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出场。 5.2.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 新建养殖场的饲养黄颡鱼; b) 黄颡鱼饲养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 出场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时,每一个养殖周
8、期至少一次的周期性检验。 5.3 检验结果的评定 5.3.1 感官检验的合格率应为 96%以上。 5.3.2 安全卫生指标中各项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均应符合标准要求,各项指标中的极限值采用修约值比较法。 5.3.3 安全指标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 6 标志、包装、运输和暂养 6.1 标志 标明产品类别名称、数量、产地、生产单位或销售单位和出场日期。 6.2 包装 活黄颡鱼用活鱼箱、氧气袋充氧等;鲜鱼采用泡沫箱、木桶、塑料桶等。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应牢固、洁净、无毒、无异味,符合卫生标准。 6.3 运输 运输工具在装鱼货前应清洗、消毒,做到无毒、无异味。活黄颡鱼运输采用活鱼充氧塑料箱等运输设备,设备要求不易被黄颡鱼鳍条上的硬刺刺破。装运活鱼用水的水质应符合NY 5051规定。鲜鱼运输采用保鲜措施。 6.4 暂养 活体暂养用水的水质应符合NY 5051-2001;活体暂养所用的场地、设备应具备安全卫生、无污染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