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DB36备案号: 13600-2003 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3942003无公害蔬菜基地认定标准 2003-05-19 发布 2003-05-19 实施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6/T 3942003 I 前 言 为了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解决我省蔬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问题,提高蔬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环境监测站、江西省经济作物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益萍、周才春、涂香明。 DB36/T 3942003 1 无公害蔬菜基地认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
2、准规定了无公害蔬菜基地的定义、要求和认定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认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 5010-2002 无公害食品 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无公害蔬菜基地 无公害蔬菜基地,指蔬菜生产环境符合行业标准NY 5010-2002,按照相关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范操作,且产
3、品质量符合相关无公害蔬菜标准,具有一定面积和生产能力的栽培蔬菜基地。 3.2 环境条件 影响蔬菜生长和质量的空气、灌溉水和土壤等自然条件。 4 基地的要求 4.1 基地选择 无公害蔬菜基地,应选择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源和交通干道,并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 4.2 基地环境质量 4.2.1 无公害蔬菜基地环境空气质量 无公害蔬菜基地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无公害蔬菜基地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浓度限值 项 目 日平均 1h 平均 总悬浮颗粒物(标准状态),mg/m3 0.30 - 二氧化硫(标准状态), mg/m3 0.15a0.25 0.5a0.70氮氧化物(标准状态),m
4、g/m3 0.1 0.15 氟化物(标准状态),ug/m3 1.5b7 注: 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1h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浓度。 a 菠菜、青菜、白菜、黄瓜、莴苣、南瓜、西葫芦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 b 甘蓝、菜豆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 4.2.2 无公害蔬菜基地灌溉水质量 DB36/T 3942003 2 无公害蔬菜基地灌溉水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无公害蔬菜基地灌溉水质量要求 项 目 浓度限值 pH 5.58.5 化学耗氧量,mg/L 40a150 总汞,mg/L 0.001 总镉,mg/L 0.005b0.01 总砷,mg/L 0.05 总铅,mg/L 0.05c0.10 铬
5、(六价),mg/L 0.1 氰化物,mg/L 0.5 石油类,mg/L 1.0 粪大肠菌群,个/L 20000a 采用喷灌方式灌溉的菜地应满足此要求; b 白菜、莴苣、茄子、蕹菜、芥菜、苋菜、芜菁、菠菜的菜地应满足此要求; c 萝卜、水芹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 4.2.3 无公害蔬菜基地土壤环境质量 无公害蔬菜基地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无公害蔬菜基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含量限值 项目 pH7.5 镉,mg/kg 0.3 0.3 0.40 0.60 汞,mg/kg 0.25 0.30 0.30 0.50 0.35 1.0 砷,mg/kg 30 40 25 30 20 25 铅,mg/
6、kg 50 250 50 300 50 350 铬,mg/kg 150 200 250 注: 本表所列含量限值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 5cmol/kg 的土壤,若 5cmol/kg ,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a 白菜、莴苣、茄子、蕹菜、芥菜、苋菜、芜菁、菠菜的菜地应满足此要求; b 菠菜、韭菜、胡萝卜、白菜、菜豆、青椒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 c 菠菜、胡萝卜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 d 萝卜、水芹的产地应满足此要求。 4.3 基地设施 4.3.1 有齐备的蔬菜生产设施和必要的检测设施。 4.3.2 无公害蔬菜基地设施无废气、废水、废物排放,无污水灌溉设施。 4.3.3 基地生产:无公害蔬菜基地生产必须
7、符合相关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 4.3.4 基地产品:无公害基地生产的蔬菜必须符合相关无公害蔬菜产品质量标准。 5 基地的认定 5.1 基地的申报 在本省范围内,凡从事无公害蔬菜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认定。 5.2 基地的认定程序 5.2.1 基地的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基地所在地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 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单位或个人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基地生态环境调查报告;DB36/T 3942003 3 基地的环境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所在地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地规模证明;基地环境条件和产品质量的自查报告;注册商标的复印件;
8、执行的标准文本原件或复印件(包括生产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或准则;产品质量标准)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2.2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本辖区需认定的基地材料上报所在地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5.2.3 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申报基地的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5.2.4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认定标准组织专家对申请基地进行申报材料审查和产地环境、 生产规程、生产计划、质量控制措施等现场审查,写出审查报告。 5.2.5 审查符合条件的, 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资质资格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申请基地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写出检测报告。 5
9、.2.6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江西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申请、基地审查报告、基地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申请基地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基地认定证书和标牌。 5.3 基地的复检 5.3.1 基地认定证书和标牌的使用有效期均为三年。有效期内,基地应当自觉接受和配合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的产品质量和生产环境年检或抽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收回基地认定证书和标牌。 5.3.2 基地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辖区内已认定的基地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有关材料上报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 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标准规
10、定对基地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复检,写出复检报告,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复检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收回基地认定证书和标牌。 DB36/T 3942003 4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无公害蔬菜标准目录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NY/T 5001-2001 无公害食品 韭菜 NY/T 5003-2001 无公害食品 白菜类蔬菜 NY/T 5005-2001 无公害食品 茄果类蔬菜 NY/T 5008-2001 无公害食品 甘蓝类蔬菜 NY/T 5074-2002 无公害食品 黄瓜 NY/T 5076-2002 无公害食品 苦瓜 NY/T 5078-20
11、02 无公害食品 豇豆 NY/T 5080-2002 无公害食品 菜豆 NY/T 5082-2002 无公害食品 萝卜 NY/T 5084-2002 无公害食品 胡萝卜 NY/T 5089-2002 无公害食品 菠菜 NY/T 5091-2002 无公害食品 芹菜 NY/T 5093-2002 无公害食品 蕹菜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目录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NY/T 5002-2001 无公害食品 韭菜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04-2001 无公害食品 大白菜菜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06-2001 无公害食品 番茄露地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07-2
12、001 无公害食品 番茄保护地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09-2001 无公害食品 结球甘蓝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75-2002 无公害食品 黄瓜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77-2002 无公害食品 苦瓜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79-2002 无公害食品 豇豆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81-2002 无公害食品 菜豆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83-2002 无公害食品 萝卜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85-2002 无公害食品 胡萝卜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90-2002 无公害食品 菠菜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92-2002 无公害食品 芹菜生产技术规程 NY/T 5094-2002 无公害食品 蕹菜生产技术规程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