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36备案号: 13597-2003 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3912003无公害食品 猕猴桃 2003-05-19 发布 2003-05-19 实施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6/T 3912003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2 5 检测 4 6 检验规则 5 7 标志 6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6 DB36/T 3912003 II 前 言 本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江西省经济作物局、江西省经济作物技术服务站、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陈东元、黄建民、龙路芳、
2、吴美华、肖鸿勇。 DB36/T 3912003 1 无公害食品 猕猴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猕猴桃的定义、要求、检验方法及规则,分级、包装、标志及贮运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猕猴桃鲜果的生产和流通。本标准所指的猕猴桃包括美味猕猴桃品种和中华猕猴桃品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
3、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总镉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的测定方法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 10651 鲜苹果检验方法 GB/T 14929.4 食品中氰戊菊酯残留的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成熟 系指果实已经达到能保证正常完全熟化过程的发育阶段。除另有规定,达到采收成熟的最低平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应低于6.5%。 3.2 腐烂果 遭受病原菌的侵染,细胞的中胶层被病原菌分泌的酶所分解、组织崩溃,部分或全部丧失食
4、用价值的果实。 3.3 缺陷果 3.3.1 刺伤 果实被坚硬尖锐的东西刺破表皮甚至深入果肉而引起伤害。 3.3.2 擦伤 果实与外界东西或与其它果实互相摩擦,使果皮颜色变褐,并出现木栓化。 3.3.3 冰雹伤害 DB36/T 3912003 2 果实受冰雹打击引起的伤害。 3.3.4 发育性裂口 在生长过程中,因生长速率失调而引起的果实一定深度出现裂口。 3.3.5 早期日灼伤 果实生长前期受到强烈日光的直接照射而引起的伤害,伤疤表面在采收时已木栓化或受伤表皮下已长出新皮。 3.3.6 愈合虫伤 果实被昆虫咬吃引起的伤害,且已木栓化。 3.3.7 鸟害伤 果实在成熟期被鸟啄伤。 3.4 稳定性
5、缺陷 指正常或贮存期间不易变化的缺陷,如果形、疤痕等。 3.5 条件缺陷 指运输或贮存期间易变化的缺陷,如腐烂、软化等。 3.6 缺陷分类标准 表1 缺 陷 损 伤 严 重 损 伤 刺 伤 果实有轻度刺伤,变色果肉深度在0.3cm以下。 果实刺伤,变色果肉在0.3cm以上。 擦 伤 果皮表皮被擦伤,表皮光滑淡色,伤疤直径在1.0cm以下。 果表皮被擦伤的伤疤直径大于1.0cm。 冰雹伤害 未愈合的伤口长度在0.5cm以下,深度在0.3cm以下。 未愈合的伤口长度在 0.5cm 以上或深度在0.3cm以上。 生长裂口 标准同冰雹伤害伤疤。 标准同冰雹伤害伤疤。 早期日灼伤 表皮暗褐色、碎裂、隆起
6、、受伤表皮下已长出新皮,伤疤直径在1.0cm以下。 表皮症状同左,伤疤直径在1.0cm以上。 虫咬伤疤 一个果有1 3个虫斑。 一个果有3个以上虫斑。 注: 不允许装箱的果 : a鸟害果;b有活虫的果;c虫孔周围果肉变质果; d后期日灼伤果(此果皮色变红褐,下陷,受伤呈软腐)。 4 要求 4.1 感官要求 4.1.1 果形 具有该品种特征,果形整齐,无萎蔫现象。 4.1.2 色泽 果实色泽均匀,具有该品种成熟果实特征色泽。 DB36/T 3912003 3 4.1.3 果面 果面新鲜洁净,无日灼、刺伤、虫伤、擦伤、碰压伤、裂口、病斑及腐烂现象。 4.1.4 果肉 具该品种果肉质地和色泽特性。
7、4.1.5 果心 果心小,无空心,柔软,纤维少。 4.1.6 风味 具该品种特征风味香气,无异味。 4.1.7 等级规格 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等级 指标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单果重,g 120150 100119 8099 7079 果 形 果实具有本品种固有形状特征,允许有轻度凹凸或其它粗糙部分,但不得影响外观。果实具有本品种固有形状特征,允许有轻度凹凸或其它粗糙部分,但不明显影响外观。 果实无严重影响外观的明显变形。 果实无严重影响外观的明显变形。 果实洁净度 表面无污物、尘土或其它外来杂质。 表面基本上无污物、尘土或其它外来杂质。 表面基本无污物、尘土或其它外来杂质。 表面无明显污
8、物、尘土或其它外来杂质。缺陷 虫孔 未愈合破伤 内部溃烂 日烫 腐烂 冰雹伤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致伤因素 碰伤 磨擦 发育性裂口 早期日灼 虫害 无此因素造成的损伤。 无此因素造成的轻度损伤。 无此因素造成的明显损伤。 无此因素造成的严重损伤。 4.1.8 允许度 在任何一批果实中的应有允许度(以个数计算) 4.1.8.1 特级果和一级果的允许度 4.1.8.1.1 发货点缺陷果 允许 8%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要求,其中有严重损伤的缺陷果不应超过 4%,在此数据内部溃烂或腐烂影响的果实不应超过 1%。 4.1.8.1.2 途中或目的地缺陷果 允许 12%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要求,其中有
9、关缺陷果不应超过下列百分率: a)稳定缺陷果8%。 b)引起严重损伤缺陷果6%,其中由稳定性缺陷导致的严重损伤果不超过4%,受内部溃烂或腐烂影响的果不超过2%。 4.1.8.2 二级和三级果允许度 DB36/T 3912003 4 4.1.8.3 发货点缺陷果 允许10%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要求,其中日灼、虫害、内部溃烂或腐烂果不应超过 6%,在此数据内部溃烂或腐烂影响的果实不应超过 2%。 4.1.8.4 途中或目的地缺陷果 允许 12%的果实不符合本等级要求,其中有关缺陷果不应超过下列百分率: a)稳定性缺陷果8%,其中日灼、虫害不超过4%。 b)内部溃烂或腐烂不超过2%。 4.2 理化要求
10、理化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理化要求 类别 美味猕猴桃 中华猕猴桃 指标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果实硬度,kg/cm29 9 9 9 7 7 7 7 可溶性固形物,% 16 15 13.5 12 16 15 13.5 12 果实成熟Vc含量,mg/100g 70 70 70 70 100 100 100 100 注 1:硬度在采收时测定; 注 2:溶性固形物在可食前测定。 4.3 安全卫生指标 安全卫生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安全卫生指标 单位:mg/kg 通用名 指 标 砷(以As计) 0.5 铅(以Pb计) 0.2 汞(以Hg计) 0.01 镉(以cd计)
11、0.03 敌敌畏(dichiorvos) 0.2 乐果(dimethoate) 1.0 多菌灵(carbendazim) 0.5 氰戊菊酯(fenvalerate) 0.2 注: 禁止使用农药在猕猴桃果实中不得检出。 5 检测 5.1 感官检验 将样品置于自然光照下,进行感官检验,对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样品做各项记录。如果一个样品同时出现多种缺陷,选择一种主要的缺陷,按一个缺陷计,不合格的百分率按(1)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X(%)=m 2 / m2 100 (1) X单项不合格百分率,单位百分率(%); m1单项不合格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检验样本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各
12、单项不合格品百分率之和为总不合格百分率。 5.2 理化指标测定 DB36/T 3912003 5 5.2.1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测定 按GB 10651规定执行。 5.2.2 维生素 C 含量的测定 按GB 10651规定执行。 5.3 果实硬度测定 按GB 10651规定执行。 5.4 重金属残留测定 5.4.1 砷的测定 按GB/T 5009.11规定执行。 5.4.2 汞的测定 按GB/T 5009.17规定执行。 5.4.3 铅的测定 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 5.4.4 镉的测定 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 5.5 农药残留的测定 5.5.1 敌敌畏、乐果 按GB
13、/T 5009.20规定执行。 5.5.2 多菌灵 按GB/T 5009.20规定执行。 5.5.3 氰戊菊酯 按GB/T 14929.4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同一生产单位、同品种、同等级、同一包装日期的猕猴桃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 抽样方法 按GB/T 8855规定执行。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食品标志或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
14、要求。 6.4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其内容包括感官、净含量、包装、标志的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6.5 判定规则 6.5.1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百分率不超过 7%,理化指标不合格项不超过二项,且安全卫生指标均为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 6.5.2 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百分率超过 7%,或理化指标不合格项不超过二项,或安全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标志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DB36/T 3912003 6 6.5.3 卫生安全指标出现不合格时,允许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项指标不合格;若复核合格,则需要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
15、复检,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 6.5.4 对包装、缺陷果容许度检验不合格者,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 7 标志 7.1 无公害食品猕猴桃的销售和运输包装均应标注无公害食品标志。 7.2 无公害食品猕猴桃的包装上应标注无公害食品的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产地、采收日期、包装日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代号及产品商标内容。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8.1.1 猕猴桃包装场地 场地应通风、防潮、防晒、防雨,干净整洁,无污染物,不能存放有毒、有异味物品。 8.1.2 包装材料强度、规格 8.1.2.1 包装箱强度 要求垂直压力500kg时变形不超过2cm。 8.1.2.2 包装箱规格
16、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种类 内长,cm 内宽,cm 内高,cm 单箱装果重,kg 纸箱 25 15 20 5 塑料箱 50 25 20 10 8.1.3 包装要求: 8.1.3.1 可单果包装,但包果材料应清洁,质地细致柔软,无污染。 8.1.3.2 果品装箱应排列整齐,内可用清洁、无毒的柔韧物衬垫。果箱用瓦楞纸箱,结构牢固适用,且干燥,无霉变、虫蛀、污染。 8.1.3.3 每批次包装箱规格应做到一致,且每箱净重不超过 10kg,或应客户要求包装。 8.1.3.4 无外来异味及超正常水分。 8.1.3.5 果实大小基本一致,即任何一容器内的果实其直径(横径)差异不超过 0.5cm 0.8cm。包装在果箱内,按统一方式排列,最上层果实不得高于果箱,防止碰压。 8.1.3.6 包装中每批次偶然误差不超过 5%(按件数)。 8.2 运输 8.2.1 运输应做到快装、快运、快卸。严禁日晒雨淋。装卸、搬运时要轻放,严禁乱丢乱掷。 8.2.2 运输工具的装运舱应清洁、干燥、无异味。长途运输宜采用冷藏运输工具。 8.3 贮存 冷库贮存应在果实采后24小时内迅速预冷降温入库。温度降至02,保持相对湿度85%90%。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