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010,91.100.10 Q11 备案号:32895-2012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6442011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ement 文稿版次选择2011 - 12 - 13发布 2012 - 03 - 01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DB36/ 6442011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能耗统计及计算方法 2 5 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6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2、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熟料平均 28d 抗压强度计算方法 8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能耗工质平均折算热量 9 DB36/ 6442011 II 前 言 本标准的5.1和5.2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方 水泥有限公司、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江西弋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高安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晓放、严峻、涂顺祖、彭拥军、叶越华、
3、胡前洲、傅安康、杜志鑫、杨开乾。 DB36/ 6442011 1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的能耗统计及计算方法、能源限 额、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
4、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方法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3469 工业用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与旋涡泵系统经济运行 GB/T 13470 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 GB/T 13462 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7671-1999 水泥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T 19065 电加热锅炉系统经济运行 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
5、评价值 GB 19761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2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T 26282-2010水泥回转窑热平衡测定方法 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熟料综合煤耗 DB36/ 6442011 2 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每吨熟料的燃料消耗折算成标准煤,包括烘干原燃材料和烧成熟料消耗的燃 料,以 e cl 表示,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 /t)。 3.2 可比熟料综合煤耗 熟料综合标准煤耗统一修正后所得的综合煤
6、耗,以 e kcl 表示,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 /t)。 注:按熟料28d抗压强度等级修正到52.5等级。 3.3 熟料综合电耗 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每吨熟料的综合电力消耗, 包括熟料生产各过程的电耗和生产熟料辅助过程的 电耗,以 Q CL 表示,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3.4 可比熟料综合电耗 熟料综合电耗统一修正后所得的综合电耗,以 Q KCL 表示,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注:按熟料28d抗压强度等级修正到52.5等级。 3.5 可比熟料综合能耗 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每吨熟料消耗的各种能源统一修正后并折算成标准煤所得的综合能耗,以 E CL 表示,单位为千克
7、标准煤每吨(kgce /t)。 注:按熟料28d抗压强度等级修正到52.5等级。 3.6 水泥综合电耗 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每吨水泥的综合电力消耗, 包括水泥生产各过程的电耗和生产水泥的辅助过程 电耗(包括厂内线路损失以及车间办公室、仓库的照明等消耗),以 Q s 表示,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 (kWh/t)。 3.7 可比水泥综合电耗 水泥综合电耗统一修正后所得的综合电耗,以 Q ks 表示,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注:按水泥28d抗压强度等级修正到出厂为42.5等级及混合材掺量统一修正。 3.8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 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每吨水泥消耗的各种能源统一修正后并折算成标准煤所得的
8、综合能耗,以 E ks 表示,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 /t)。 注:按熟料28d抗压强度等级修正到52.5等级、按水泥28d抗压强度等级修正到出厂为42.5等级及混合材掺量统 一修正。 4 能耗统计及计算方法 4.1 统计范围 4.1.1 燃料的统计范围 4.1.1.1 熟料综合标准煤耗统计范围 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厂区开始,到水泥熟料出厂的整个熟料生产过程消耗的燃料量折算为标准煤 量,包括烘干原燃材料和烧成熟料消耗的燃料。采用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时,处理废弃物消耗的燃料不DB36/ 6442011 3 计入燃料消耗。 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气用于余热电站发电时,应单独统计余热电站发电量及
9、余热电站自用电 量。采用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弃进行其他余热利用时,应统计余热利用总量。 注:废弃物见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附件2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的废渣目录。 4.1.1.2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中标准煤耗统计范围 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厂区开始,到水泥出厂的整个水泥过程消耗的燃料量折算为标准煤量,包括烘 干原燃材料和水泥混合材料以及烧成熟料消耗的燃料。采用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时,处理废弃物消耗的 燃料不计入燃料消耗。采用废弃物作为水泥混合材时,烘干废弃物消耗的燃料不计入燃料消耗。 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气用于余热电站发电时,应单独统计余热电站发电量及余热
10、电站自用电 量。采用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气进行其他余热利用时,应统计余热利用总量。 注:对有部分熟料外购的水泥生产企业,计算中外购熟料消耗的燃料按本企业熟料生产的可比熟料综合煤耗计算。 4.1.2 电耗的统计范围 4.1.2.1 熟料综合电耗统计范围 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厂区开始, 到水泥熟料出厂的整个熟料生产过程消耗的电量, 不包括用于基建、 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电量。采用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时,处理废弃物消耗的电量不计入综合电耗。 4.1.2.2 水泥综合电耗统计范围 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厂区开始,到水泥出厂的整个水泥生产过程消耗的电量,不包括用于基建、技 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电量。采用废弃物作
11、为替代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时,处理废弃物消耗的电量不计入综 合电耗。 注:对有部分熟料外购的水泥生产企业,其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和可比水泥综合能耗计算中外购熟料综合电耗按本企 业熟料生产的可比熟料综合电耗计算。 4.1.2.3 水泥粉磨企业综合电耗统计范围 从水泥熟料、石膏和混合材等进入厂区到水泥出厂的整个水泥生产过程消耗的电量。 4.2 统计方法 4.2.1 燃料统计方法 在统计报告期内水泥企业定期统计用于烘干原燃材料、水泥混合材和烧成熟料的原煤用量,以及点 火用油或用气量。采用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时,烘干废弃物消耗的燃料用量单独统计,采用废弃物作为 水泥混合材时,其烘干所消耗的燃料量也应单独统计。同
12、时统计所消耗燃料对应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气用于余热电站发电时,应统计余热电站发电量及余热电站自用电量。采 用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气进行其它余热利用时, 应对余热利用进口和出口热量及余热利用系统的散 热损失进行定期检测。检测方法按 GB/T 26282-2010 的规定进行。 4.2.2 电耗统计方法 水泥生产企业定期根据生料制备、燃料制备、熟料烧成和水泥粉磨等过程各电表记录的电量进行统 计。采用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时,处理废弃物消耗的电量单独统计。 4.3 计算方法 4.3.1 可比熟料综合煤耗 4.3.1.1 熟料综合煤耗按式(1)计算: hu he CL
13、 BM ar net c cl e e P Q Q P e = . .(1) DB36/ 6442011 4 式中: e cl 熟料综合煤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 P c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烘干原燃材料和烧成熟料的入窑与入分解炉的实物煤总量,单位为千克 (kg) ; Q net,ar 统计报告期内实物煤的加权平均低位发热量,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 Q BM 每千克标准煤发热量,见 GB/T 2589,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 P CL 统计报告期内的熟料总产量,单位为吨(t) ; e he 统计报告期内余热发电折算的单位熟料标准煤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
14、 (kgce /t) ; e hu 统计报告期内余热利用的热量折算的单位熟料标准煤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 /t) 。 4.3.1.1.1 余热发电折算标准煤量按式(2)计算: CL o he he P q q e ) ( 404 . 0 = . (2) 式中: 0.404每千瓦小时电力折合的标准煤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千瓦小时(kgce/kWh) ; q he 统计报告期内余热电站总发电量,单位为千瓦小时(kWh) ; q 0 统计报告期内余热电站自用电量,单位为千瓦小时(kWh) 。 4.3.1.1.2 余热利用热量折算标准煤量按式(3)计算: CL BM HD HE HI hu
15、 P Q H H H e ) ( + = (3) 式中: H HI 统计报告期内余热利用进口总热量,单位为千焦(kJ) ; H HE 统计报告期内余热利用出口热量,单位为千焦(kJ) ; H HD 统计报告期内余热利用系统的散热损失总量,单位为千焦(kJ) 。 4.3.1.1.3 燃料发热量: 固体燃料发热量按GB/T 213的规定测定,液体燃料发热量按GB/T 384的规定测定;企业无法直接测 定燃料发热量时,按GB/T 26282-2010的规定计算。 4.3.1.2 熟料强度等级修正系数按式(4)计算: = 4 5 . 52 A(4) 式中: 熟料强度等级修正系数; A统计报告期内熟料平
16、均 28d 抗压强度(按附录 A的规定) ,单位为兆帕(MPa) ; 52.5统计报告期内熟料平均抗压强度修正到 52.5MPa。 4.3.1.3 可比熟料综合煤耗按式(5)计算: DB36/ 6442011 5 e kcl = Ke cl .(5) 式中: e kcl 可比熟料综合煤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 K海拔修正系数,海拔在 1000m 以下,K = 1。 4.3.2 可比熟料综合电耗 可比熟料综合电耗按式(6)计算: Q kcl = KQ cl(或= Q cl )(6) 式中: Q kcl 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 Q cl 统计报告
17、期内熟料综合电耗,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 4.3.3 可比熟料综合能耗 可比熟料综合能耗按式(7)计算: E cl = e kcl +0.1229Q kcl (7) 式中: E cl 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 0.1229电煤当量系数即每千瓦小时电力折合的标准煤量,参见附录 B,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千瓦 小时(kgce/kWh) 。 4.3.4 可比水泥综合电耗 4.3.4.1 水泥综合电耗按式(8)计算: C fz g g m m cl CL fm s P q p q p q p Q q Q + + + + = (8) 式中: Q s 水泥综合电
18、耗,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 q fm 统计报告期内水泥粉磨及包装过程耗电量,单位为千瓦小时(kWh) ; p cl 统计报告期内熟料消耗量,单位为吨(t) ; q m 统计报告期内每吨混合材预处理平均耗电量,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 p m 统计报告期内混合材消耗量,单位为吨(t) ; q m 统计报告期内处理每吨石膏平均耗电量,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 p g 统计报告期内石膏消耗量,单位为吨(t) ; q fz 统计报告期内应分摊的辅助用电量,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 p c 统计报告期水泥总产量,单位为吨(t) 。 注:对水泥粉磨企业,计
19、算水泥综合电耗时按 Q CL 为零计算。 4.3.4.2 水泥强度等级修正系数按式(9)计算: d = 4 5 . 42 B (9) 式中: d水泥强度等级修正系数; B统计报告期内水泥加权平均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 DB36/ 6442011 6 42.5统计报告期内水泥平均强度修正到 42.5MPa。 4.3.4.3 混合材掺量修正系数按(10)计算: f = 0.3%(F H -20). (10) 式中: f 混合材掺量修正系数; F H 统计报告期内混合材掺量(质量分数) ,数值以%表示; 0.3% 混合材掺量每改变 1.0%,影响水泥综合电耗百分比的统计平均值; 20 普通硅
20、酸盐水泥中混合材允许的最大掺量(质量分数) ,数值以%表示。 4.3.4.4 可比水泥综合电耗按式(11)计算: Q KS= d (1 + f ) Q S . (11)式中: Q KS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4.3.5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按式(12)计算 E KS= e kcl g +e h + 0.1229Q ks . (12) 式中: E KS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 g统计报告期内水泥企业水泥中熟料平均配比(质量分数) , (%) ; e h 统计报告期内烘干水泥混合材料所消耗燃料折算的单位水泥标准煤量,
21、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 (kgce/t) ; 注:本标准水泥中熟料配比按75%计算。 4.3.6 统计报告期内企业生产两种以上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时,应根据不同强度等级的可比水泥综合 电耗和水泥产量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和可比水泥综合能耗。 4.3.7 企业有多条生产线时,按生产线分别计算能耗。 5 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5.1 现有水泥企业熟料和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电耗)应符合表 1中能耗限额的规定。 表1 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分类 可比熟料 综合煤耗 kgce/t a 可比熟料综 合电耗 kWh/t 可比熟料 综合能耗 kgce/t b 可比水泥综 合电
22、耗 kWh/t 可比水泥综 合能耗 kgce/t 4000t/d以上(含4000t/d) 103 60 111 88 89 20004000t/d(含2000t/d) 107 63 115 92 92 2000t/d以下 113 65 121 95 97 水泥粉磨企业 - - - 38 - a对只生产水泥熟料的水泥企业,不作为强制性限额。 b对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粉磨企业) 。 DB36/ 6442011 7 5.2 新建水泥企业熟料和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电耗)应符合表 2中能耗限额的规定。 表2 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分类 可比熟料 综合煤耗 kgce/t a 可比
23、熟料综 合电耗 kWh/t 可比熟料 综合能耗 kgce/t b 可比水泥 综合电耗 kWh/t 可比水泥综 合能耗 kgce/t 4000t/d以上(含4000t/d) 100 58 108 85 86 20004000t/d(含2000t/d) 103 60 111 88 89 水泥粉磨企业 - - - 36 - a 对只生产水泥熟料的水泥企业,不作为强制性限额。 b对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粉磨企业) 。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定期对生产中单位产品消耗的燃料量和用电量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 层部门,建立用能责任制度。 6.1.2 企
24、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测试数据、能耗计算和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 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6.1.3 企业应根据 GB17167 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能耗设备 6.2.1.1 企业应使电动机系统、泵系统、通风机系统、电力变压器、工业锅炉、电加热锅炉等通用耗 能设备符合 GB/T12497、GB/T13469、GB/T13470、GB/T13462、GB/T17954和GB/T19065 等相关的用能产 品经济运行标准要求,达到经济运行的状态。 6.2.1.2 新建及改扩建企业所用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25、通风机、清水离心泵、 三相配电变压器等通用耗能设备应达到 GB18613、GB19153、GB19761、GB19762、GB20052 等相应耗能设 备能效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6.2.2 生产过程 6.2.2.1 水泥企业在水泥熟料或水泥各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生产系统正常、连续和稳 定运行。提高系统运转率。实现优质、低耗和清洁生产。 6.2.2.2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防止出现设备意外停机,经常开停设备的 情况。 DB36/ 6442011 8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熟料平均 28d抗压强度计算方法 A.1 范围 本附录适用于水泥熟料平
26、均28d抗压强度的计算。 A.2 方法原理 根据GB/T 17671-1999 所得的熟料28d抗压强度数值和对应的熟料产量计算,按GB175-2007中表3 规定的硅酸盐水泥28d抗压强度指标作为对应强度等级的水泥熟料28d抗压强度。 A.3 日、旬、月、季、年度熟料平均 28d抗压强度计算 A.3.1 日熟料平均28d抗压强度计算 熟料日平均28d抗压强度可采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即将熟料的28d抗压强度分别乘以日产量,分别 相加后除以窑的总产量,即得日熟料平均28d抗压强度。 A.3.2 旬熟料实际平均强度等级 将旬中每日熟料28 d抗压强度分别乘以日产量,分别相加后除以该旬窑的总产量,即
27、得旬熟料平均 28 d抗压强度。 A.3.3 月熟料实际平均强度等级 将月中每日熟料28 d抗压强度分别乘以日产量,分别相加后除以该月窑的总产量,即得月熟料平均 28 d抗压强度。 A.3.4 季熟料实际平均强度等级 将季度中分月的熟料平均28 d强度等级分别乘以每月熟料产量,并相加后除以该季度熟料总产量, 即得季度熟料实际平均强度等级。 A.3.5 年度熟料实际平均强度等级 将年度中分月的熟料平均强度等级分别乘以每月熟料产量,并相加后除以当年的熟料总产量,即得 年度熟料实际平均强度等级。 DB36/ 6442011 9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能耗工质平均
28、折算热量 B.1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 B.1。 表 B.1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 原油 41816 kJ/kg 1.4286 kgce/kg 燃料油 41816 kJ/kg 1.4286 kgce/kg 汽油 43070 kJ/kg 1.4714 kgce/kg 煤油 43070 kJ/kg 1.4714 kgce/kg 柴油 42652 kJ/kg 1.4571 kgce/kg 煤焦油 33453 kJ/kg 1.1429 kgce/kg 液化石油气 50179 kJ/kg 1.7143 kgce/kg 炼厂干气
29、46055 kJ/kg 1.5714 kgce/kg 油田天然气 38931 kJ/m 31.3300 kgce/kg 气田天然气 35544 kJ/m 31.2143 kgce/kg 煤矿瓦斯气 1463616726 kJ/m 30.50000.5714 kgce/m 3焦炉煤气 1672617981 kJ/m 30.57140.6143 kgce/m 3发生炉煤气 5227 kJ/m 30.1786 kgce/m 3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19235 kJ/m3 0.6571 kgce/m 3重油热裂解煤气 35544 kJ/m 31.2143 kgce/m 3焦炭制气 16308 kJ/m3
30、0.5571 kgce/m 3压力汽化煤气 15054 kJ/m 30.5143 kgce/m 3其他煤气 水煤气 10454 kJ/m 30.3571 kgce/m 3氢气(标况) 10802 kJ/m 30.3686 kgce/m 3热力(当量) - 0.03412 kgce/MJ 电力(当量) 3601 kJ/(kWh) 0.1229 kgce/(kWh) DB36/ 6442011 10 B.2 耗能工质平均折算热量及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耗能工质平均折算热量及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B.2。 表 B.2耗能工质平均折算热量及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耗能工质名称 平均折算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 外购水 2.51 MJ/t 0.0857 kgce/t 软水 14.23 MJ/t 0.4857 kgce/t 除氧水 28.45 MJ/t 0.9714 kgce/t 压缩空气(标况) 1.17 MJ/m 30.0400 kgce/m 3鼓风(标况) 0.88 MJ/m 30.0300 kgce/m 3氧气(标况) 11.72 MJ/m 30.4000 kgce/m 3氮气(标况) 19.66 MJ/m 30.6714 kgce/m 3二氧化碳气(标况) 6.28 MJ/m 30.2143 kgce/m 3蒸气(低压) 3763 MJ/t 128.6 kgce/t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