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7.020 A 5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13842011 供电企业诚信计量要求 文稿版次选择2011 - 04 - 21 发布 2011 - 05 - 21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4/T 1384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计量协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心德、张梅山、崔晓沪、王景云、孙晖。 DB34/T 13842011 1 供电企业诚信计量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诚信计量的要求、评价与声明等。 本标准适用于
2、已经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有下列愿望的企业: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诚信计量工作机制; b) 符合所声明的计量方针和承诺的计量目标; c) 通过下列方式展示诚信计量行为的符合性,包括: 进行自我评价,提高企业员工诚信计量的自信心; 寻求外部对其自我声明和承诺的确认; 寻求外部对其诚信计量进行评价审核或注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22 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62号商业
3、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诚信计量指标 为实现诚信计量的目的而规定并满足的量化要求。 3.2 诚信计量因素 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影响企业计量诚信度而又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4 总则 企业应按 GB/T 19022、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等要求识别诚信计量因素,将其纳入测量管理体系,并建立、保持和持续改进诚信计量工作机制。 测量管理体系的计量方针、计量目标,应体现诚信计量的要求。 DB34/T 13842011 2 5 职责和权限 企业应明确并规定其诚信计量机制的管理职责和权限,以确保: a) 协调处理相关方投诉; b) 负责内部诚
4、信计量信息管理。 6 教育、培训和能力 企业最高管理者应建立诚信计量教育机制,确保自身及其员工具有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障全员和代表企业工作的人员具有诚信计量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员工理解: a) 诚信计量的重要性; b) 个人在诚信计量管理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c) 个人对企业诚信计量的影响以及个人工作改进带来的效益; d) 违背诚信计量规定的后果; e) 失信行为对个人的影响。 并保持相关的记录。 7 信息交流与控制 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诚信计量信息交流与控制程序,规定内部、外部信息交流的内容、范围与形式,以满足: a) 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部门间的诚信信息交流; b) 与外部相关方的诚信
5、信息交流,包括诚信风险信息收集等; c) 诚信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并保持相关的记录。 8 程序 涉及诚信计量的内部程序文件、规章制度等可与 GB/T 19022 要求的程序相融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客户意见管理,包括意见征集,投诉/抱怨处理,满意度评价等; b) 计价管理; c) 测量设备管理,包括电能表等测量设备周期报检,电能表状态标识管理,电能表等测量设备信息管理,电能测量软件管理,电能表周期轮换抽检等; d) 电能质量管理; e) 电能表申校管理; f) 计量诚信承诺与失信管理,包括失信事件报告与处理,内部失信预防与惩戒等; g) 诚信计量目标考核; h) 社
6、会公众参与监督等。 9 分析和改进 9.1 监视和测量 DB34/T 13842011 3 企业应按照测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可能具有失信影响的关键特性、关键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监视和测量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合规情况,过程控制,服务质量,履约情况,企业形象等。 9.2 不符合识别、纠正、预防及信用修复 企业应按照测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不符合识别、改进及信用修复的程序,对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和(或)预防措施。程序应满足: a) 对诚信影响程度的评价; b) 信用修复所采取的措施应与失信事件性质和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相符。 并保持相关的记录。 10 评价与声明 10.1 内部评价 为了履行遵
7、守法定要求、行业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承诺,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定期评价企业和员工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并注意最新法规、政府规定政策的时效性;与外部相关方的信息交流,包括顾客抱怨,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监督,信用修复及其他改进措施的状况,诚信计量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情况,企业的诚信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以确保诚信计量工作机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企业应保持相关的记录。 10.2 声明与承诺 企业应就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责任进行声明、承诺; 诚信计量的目标(包括诚信计量指标)应是便于考核的、有针对性的量化指标,责任要体现对受损方利益的补偿性和责任方的惩戒性; 声明与承诺应用适当的途径
8、进行表达,如通过宣示牌、新闻媒体、书面文件等,以便于各相关方的监督。 10.3 第三方评价 10.3.1 应在自我评价并声明符合本标准的前提下, 主动向省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徽省计量协会申请评价; 10.3.2 评价结果分三个等级,分别为 AAA、AA、A,其中 AAA 为最高等级,AA 次之,依次类推。 10.3.3 持有测量管理体系 AAA 证书,并按本标准进行评价符合的,可授予 AA 或 AAA 级诚信计量单位;持有测量管理体系 AA 证书,并按本标准进行评价符合的,可授予 AA 或 A 级诚信计量单位;持有测量管理体系 A 证书,并按本标准进行评价符合的,可授予 A 级诚信计量单位。 10.3.4 通过第三方评价后,应由第三方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应包括获取诚信计量单位名称、诚信等级、诚信计量的方针、目标和承诺事项等,公示期 15 天;公示结束后无重大投诉或有投诉但查无实证的,评价结果生效,否则不予授信。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