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75.160.10 H 72 DB14 山西省 地方标准 DB 14/ T621 2011 高炉焦炭 Coke for blast furnace 2011 - 08 - 21 发布 2011 - 09 - 21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4/ T621 2011 I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要求 1 4 试验方法 2 5 检验规则 3 6 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3 DB14/ T621 2011 II 前 言 本标准结合山西高炉焦炭生产和市场需求对 GB/T1996-2003冶金焦炭中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新的指
2、标。 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编写。 本标准由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 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华运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晋凯、张岗峰、张怀良、刘太来、侯杨涛、智红梅、武彬。 本标准由国家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解释。 DB14/ T621 2011 III 引 言 本标准参
3、照 GB/T1996-2003进行起草。根据山西省高炉焦炭生产和市场需求,对高炉焦炭制定了相应的分级指标。 高炉焦炭是重要的工业原料,随着工业技术的不断 进步 对焦炭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 以满足工业生产需要。现行冶金焦炭国家标 准 GB/T1996-2003部分指标不能很好地指导焦炭 的 生产、使用及交易,不利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山西省是焦炭生产大省,在满足工业对焦炭的需求前提下,结合我省炼焦企业生产工艺及炼焦用煤资源 情 况,本着节约 资源 能源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 特 制 定 高炉焦炭地方标准。 DB14/ T621 2011 1 高炉焦炭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炉焦炭的要求、试验
4、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高炉冶炼用焦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97 焦炭试样的采取和制备 GB/T 2001 焦炭工业分析测定方法 GB/T 2005 冶金焦炭的焦末含量及筛分组成的测定方法 GB/T 2006 焦炭机械强度的测定方法 GB/T 2286 焦炭全硫含量的测定方法 GB/T 4000 焦炭反应性及反应后强度试验方法 GB/T 216 煤中磷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
5、/T 9977 焦化产品术语 3 要求 3.1 高炉焦炭的粒度分为: 25mm, 40mm, 25-40mm。若改变粒度范围,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2 高炉焦炭的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3.3 经供需双方协商 ,抗碎强度可按 M25 或 M40 供货。 表 1 指标 等级 粒度 /mm 40 25 25 40 灰分 Ad/% 山西特号 山西 1号 山西 2号 11.5 12.5 13.5 硫分 St,d/% 山西特号 山西 1号 山西 2号 0.60 0.70 0.80 DB14/ T621 2011 2 续表 1 4 试验方法 4.1 高炉焦炭灰分的测定按 GB/T2001 的规定
6、进行。 4.2 高炉焦炭全硫含量的测定按 GB/T2286 的规定进行。 4.3 高炉焦炭磷含量的测定按 GB/T216 的规定进行。 4.4 高炉焦炭机械强度的测定按 GB/T2006 的规定进行。 4.5 高炉焦炭反应性和反应后强度的测定按 GB/T4000 的规 定进行。 4.6 高炉焦炭挥发分的测定按 GB/T2001 的规定进行。 4.7 高炉焦炭全水分的测定按 GB/T2001 的规定进行。 4.8 高炉焦炭焦末含量的测定按 GB/T2005 的规定进行。 4.9 数值修约按 GB/T8170 的规定进行。 4.10 试样的采取与制备 4.10.1 高炉焦炭试样的采取和制备按 GB
7、/T1997 的规定进行,试样数量应满足 4 个转鼓试验量,试样制备前要留有备用试样。 *磷 Pd/% 山西特号 山西 1号 山西 2号 0.020 0.030 0.040 机 械 强 度 抗碎 强度 M25/% 山西特号 山西 1号 山西 2号 92.0 88.0 83.0 按 供 需 双 方 协 议 M40/% 山西特号 山西 1号 山西 2号 84.0 81.0 76.0 耐磨 强度 M10/% 山西特号 山西 1号 山西 2号 7.0 7.5 9.0 反应性 CRI/% 山西特号 山西 1号 山西 2号 25.0 28.0 35.0 反应后强度 CSR/% 山西特号 山西 1号 山西
8、2号 64.0 60.0 52.0 挥发分 Vdaf/% 山西特号 山西 1号 山西 2号 1.70 *全水分含量 Mt/% 5.0 7.0 12.0 *焦末含量 /% 4.0 5.0 12.0 注: 加 *指标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进行验收和检验。 DB14/ T621 2011 3 4.10.2 高炉焦炭反应性和反应后强度试样的制备按 GB/T4000 的规定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5.1.1 产品出厂前,应由厂方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方可出厂。 5.1.2 出厂检验项目 灰分、硫分、机械强度、挥发分、反应性、反应后强度。 5.2 型式检验 5.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投产时或改变入炉煤配比时; b)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 5.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 5.3 判定规则 5.3.1 检验结果全项合格,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5.3.2 检验结果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对备用试样进行全项复查。如复查结果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6 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6.1 产品用火车、汽车或其他运输工具运输。 6.2 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证明书内容包括:供方名称、产品名称、标准编号、质量等 级、批号、净重、车号、发货日期和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等。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