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B 40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14 DB14/T 525 2009 商品蛋鸡 标准化养殖小区 建设管理 规程 2009-10-01 发布 2009-10-01 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4/T 525 200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养殖小区建设 2 5 鸡群 4 6 饲料与日粮配置 4 7 饲养管理 4 8 消毒与防疫 5 9 废弃物处 理 6 10 组织管理 . 6 11 记录与档案管理 . 6 DB14/T 525 2009 II 前 言 为规范商品蛋鸡标准化养殖小
2、区的建设 和管理 ,保障蛋鸡健康养殖 和 安全生产,结合山西省蛋鸡生产基础和实际,特制定山西省蛋鸡标准化 养殖小区建设管理规程。 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省农业厅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山西省生态畜牧产业管理站、山西农业大学太原畜牧兽医学院、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贞、姚继广、刘晓妮、杨子森、武忠生、赵葆田、赵左英、郭海燕、赵宇琼、李鹏。 DB14/T 525 2009 1 商品蛋鸡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蛋鸡标准化养殖小区 的 术语与定义、养殖小区建设、鸡群、饲料 与日粮配置 、饲养管理、消毒与防疫、废弃物处理、组织
3、管理、记录与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存栏蛋鸡 30 000只以上的 蛋鸡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同等规模的蛋鸡养殖场(户)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与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 16567 种畜禽调
4、运检疫技术规范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J 39 村镇建设 设 计防火规范 NY/T 33 鸡饲养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682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与卫生控制规范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 准则 NY 5041 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42 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N
5、Y/T 5043 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管理准则 SL 310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兽药国家标准和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278号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06 第 67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标准化养殖小区 指按照畜禽养殖场所与居民生活区分离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规划,以统一建设、DB14/T 525 2009 2 统一管理、统一防疫 、 分户饲养为主要模式,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高效安全的集中从事畜禽养殖活动的区域。 3.2 商品蛋鸡 主要是指用现代蛋用配套品系杂交所产的,不能
6、用于繁殖后代,以产蛋性能高为主的鸡。 3.3 雏鸡 出壳到 6 周龄的蛋鸡。 3.4 育成鸡 7 周龄到 18 周龄的蛋鸡。 3.5 产蛋鸡 19 周龄到淘汰的蛋鸡。 3.6 净道 场区内用于健康 鸡群和饲料等洁净物品转运的专用道路。 3.7 污道 场区内 垃圾、 粪便、病死鸡、淘汰鸡等 非 洁净物品出场的专用通道。 3.8 全进全出 同一批次鸡同时进、出同一鸡舍单元的饲养管理制度。 3.9 阶段饲养 按照蛋鸡生理与生长的特点,将生产周期划分为不同年龄或几个生产阶段,并按各个阶段实行不同的饲养管理方式。 4 养殖小区建设 4.1 选址 养殖小区应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 , 地势高燥、
7、通风良好、交通便利、水电供应稳定、隔离条件良好的地域。 4.1.1 养殖小区应距离城镇居民点、学校、医院长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1 000 m 以外;距离干线公 路、铁路 1 000 m 以上;周围 3 000 m 以内无大型化工厂、矿区、皮革厂、屠宰厂、肉品加工厂和其它畜牧场。 4.1.2 建设用地应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 NY 5027。 4.1.3 地域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3095。 4.1.4 禁止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环境公害和畜禽疾病污染严重的地区建设养殖小区。 4.1.5 占地面积 存栏 30000 只产蛋鸡的蛋鸡标准化养殖小区占地面积不少于 15 341
8、m2( 23 亩)。 4.2 总平面布局 4.2.1 布局原则 以布局紧凑、 节约用地 、科学实用、便于管理、利于防疫和安全生产为原则 。 养殖小区内防火执行GBJ 39。 DB14/T 525 2009 3 4.2.2 养殖 小区功能区划分为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和隔离区。 4.2.2.1 生活管理区 包括门卫值班室、办公室、技术培训室、兽医室、业务洽谈室等,位于养殖小区的上风向区域。 4.2.2.2 辅助生产区 包括饲料加工间、饲料库、 锅炉房、 配电室、水泵房等,位于生产管理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4.2.2.3 生产区 包括各类鸡舍 等 , 位于生活管理区与辅助生产区的下风向。鸡
9、舍间距应为鸡舍高度的 3 倍 5 倍,入口处设消毒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 4.2.2.4 隔离区 包括病鸡隔离治疗舍、粪便处理场 等 ,位于 生产区下风 向 ,与生产区保持 50 m 以上的 防疫距离或建于养殖小区外下风向区域 。 4.3 建设 4.3.1 配 套工程 4.3.1.1 养殖小区给排水管线工程参照 SL 310 设计。电力供应执行 GB 50052,并自备发电机组。 4.3.1.2 养殖小区内建筑朝向与间距、环境绿化,参照 NY/T 682 执行。 4.3.1.3 消毒池设在大门口以及生产区进出口,消毒液使用 2%烧碱,每 3 天 7 天更换一次。人行通道设在消毒间内,在消毒间的顶
10、棚安装紫外线消毒或喷雾消毒设施,并设计洗手池和更衣柜。 4.3.1.4 养殖小区内净道与污道分设。 4.3.2 鸡舍建筑 4.3.2.1 方位与平面布置 鸡舍朝向须南北向方位,偏东或偏西不超过 30 度 ,保持鸡舍纵向轴线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呈 30度 60 度角。根据饲养规模,舍内笼具可布置为双列式、三列式或四列式。 4.3.2.2 鸡舍环境 应具备良好的保温隔热、通风、排湿以及采光性能,参照 NY/T 388 执行。 鸡舍以自然通风为主,辅助纵向机械通风。 4.3.2.3 建设面积 鸡只平均建筑面积 0.06 m2 0.08 m2。 4.3.2.4 育雏舍建设 饲养 0 6 周龄雏鸡,建造要
11、求是防寒保暖、坚固、防鼠害。 水泥地面,平整光滑且有 1%-2%的坡度 , 墙面水泥砂浆抹面。 鸡舍外门宽 1.5 m 2 m,高 2.0 m,内门宽 0.7 m、高 1.8 m。每栋鸡舍至少有两个外门,设在两端墙上, 正对 通道。 南北设窗,窗户要等距分布,窗间壁的宽度不应大于窗宽的 2 倍,窗台距地面是 1.4 m 1.6 m,北窗总面积约为南窗的 70%。南窗户设为立式窗户,北窗设为卧式窗户。窗户安装防鸟铁纱窗,可推拉或外开,不可内开,并结合光照制度采取一定遮光措施。 采用四层重叠式立体鸡笼笼养,料车道及抽粪板一侧的通道宽度为 1.0 m 1.2 m。 檐口高度 2.0 m,舍内净高不小
12、于 2.4 m,屋面坡度不大于 1:3,总高度 3.5 m 4.0 m。 4.3.2.5 育成、蛋鸡鸡舍建设 育成鸡舍饲养 7 19 周龄蛋鸡,蛋鸡舍饲养 19 周龄直至淘汰的蛋鸡。 采用 三层全阶梯式笼养,根据饲养规模设两列、三列或四列平面布置方式,舍内通道净宽 1.0 m1.2 m。 鸡笼下设粪沟 ,粪沟深 0.3 m,且有 1% 3%的坡度 ,并要求地面光滑平整。 南北设窗,窗台距地面 1.4 m 1.6 m。南北可开地窗,地窗安装防鼠铁丝网,开启方式为上悬,其它同育雏鸡舍。 DB14/T 525 2009 4 4.3.3 设备 舍内应配置笼具、断喙器、饮水设备、供料设备、清粪设备、通风
13、设备、供暖设备、光照设备、饲料加工设备。 4.3.3.1 笼具 育雏笼为四层重叠式立体鸡笼 ,每笼面积为 1.4 m 0.7 m,层与层之间有 0.7 m 0.7 m 的粪盘,全笼总高 度为 1.725 m,四个笼为一组,每组饲养 100 只雏鸡。 产蛋鸡笼为三层全阶梯式鸡笼 ,可采用 396 型或 390 型。 4.3.3.2 断喙器 采用台式自动断喙器或脚踏式断喙器。 4.3.3.3 饮水设备 饮水器常用的有槽式饮水器、真空饮水器和乳头式饮水器。 水线的前端应配备过滤器和自动加药器。 4.3.3.4 供料设备 开食盘用于 7 日龄之前的雏鸡采食。 料槽设置高度应使槽上缘与鸡背同高。 4.3
14、.3.5 清粪设备 刮板式清粪机用于阶梯式笼养蛋鸡舍的清粪。 4.3.3.6 通风设备 推荐使用型号为 9FJ1400 轴流式风机。 4.3.3.7 供暖设备 采用燃煤热风炉供暖,热风炉进风口应装备报警温控仪,热风炉 的顶部制做水箱一个,并与饮水系统相连。 4.3.3.8 光照设备 人工光照通常使用白炽灯,并装配 光照控制器 4.3.3.9 饲料加工设备 根据养殖规模配置饲料加工机组。 5 鸡群 5.1 饲养模式 采用“同源引种,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 5.2 鸡群引入 蛋鸡品种应选择海兰白(褐、灰)、海赛克斯白(褐)、新罗曼白(褐),也可选择京红 1 号、京粉1 号、京白、农大 3 号节粮小
15、型蛋鸡。 严禁从疫区引种。鸡群调运、检疫、隔离 要执行 GB 16549 和 GB 16567。 6 饲料 与日粮配置 6.1 原料选用 执行 GB 13078、 NY 5030、 NY 5032和 NY 5042,卫生 标准执行 GB 13078。 6.2 全价饲料配制 根据蛋鸡不同生长阶段的营养需要,参照 NY/T 33 配置日粮 。 也可使用复合预混料或浓缩饲料,按饲料企业的推荐配方配制饲料。 7 饲养管理 7.1 蛋鸡日常管理参照 NY/T 5043,兽药使用参照 NY 5030。 7.2 鸡舍准备 DB14/T 525 2009 5 入舍前 7 天熏蒸消毒,密闭鸡舍 24 小时以上,
16、然后开窗通风 2 天以上。熏蒸剂按每立方米 21 g 高锰酸钾、 42 ml 甲醛配制。 7.3 雏鸡饲养与管理 7.3.1 饲养 鸡只日均采食 0.025 kg 0.03 kg 全价配合饲料。鸡只日均饮水量为 0.05 kg 0.09 kg。 7.3.2 管理 7.3.2.1 饮水 与开食 先饮温水,后开食。雏鸡前 3 天的饮水中需按比例添加电解多维和抗菌药物。 7.3.2.2 鸡舍温度 0 7 日龄 35 32 , 8 14 日龄 32 29 , 15 21 日龄 29 27 , 22 28 日龄27 24 , 29 日龄以后 21 。 7.3.2.3 鸡舍湿度 1 7 日龄 70% 75
17、%, 8 14 日龄 65% 70%, 15 21 日龄 60% 65%, 22 28 日龄 55% 65%。 7.3.2.4 鸡群密度 1 14 日龄 60 只 / m2, 15 28 日龄 40 只 / m2, 29 49 日龄 34 只 / m2。 7.3.2.5 光照 前 3 天采用 24 小时光照,以后遵守 恒定给光法或递减给光法的光照原则。 7.3.2.6 适时断喙 在 7 10 日龄进行断喙 ,上喙保留 1/2,下喙保留 2/3,保持切口平齐。断喙前后 3 天在料中添加电解多维或 Vc,断喙后增加饲料的厚度,且在料中添加 Vk3,但不能同时搞免疫。 7.3.2.7 适时转群 定时
18、监测体重、均匀度,适时上笼转群。同时淘汰公鸡、病弱残鸡。 7.4 育成鸡饲养与管理 7.4.1 饲养 每只育成鸡平均日采食 0.06 kg 0.065 kg 全价配合饲料。鸡只日均饮水量为 0.12 kg 0.195 kg。 7.4.2 管理 7.4.2.1 鸡群密度 24 只 /m2左右。 7.4.2.2 光照 采用恒定给光法或递减给光法制定光照制度 。此期绝对不能增加光照时间和 光照 强度。 7.4.2.3 适时转群 定时监测体重、均匀度,适时上笼转群。 7.5 产蛋鸡饲养与管理 7.5.1 饲养 每只产蛋鸡平均日采食 0.115 kg 0.125 kg 全价配合饲料。鸡只日均饮水量为 0
19、.23 kg 0.375 kg。 7.5.2 管理 7.5.2.1 鸡群密度 14 只 /m2左右。 7.5.2.2 光照 采用恒定递增给光法制定光照制度。 此期绝对不能减少光照时间和光照强度。 7.5.2.3 休药期 休药期执行 NY 5030 和农业部兽药国家标准和部分品种的停药期规定。 8 消毒与防疫 DB14/T 525 2009 6 8.1 消毒 创建良好的生产环境条件,搞好卫生控制,参照 NY/T 1167。 8.2 防疫 鸡群防疫、防治参照 NY 5041、 NY 5030。 9 废弃物处理 9.1 病害物处理 病害物处理执行 GB 16548。 9.2 粪便处理与排放 粪便无害
20、化处理采用 NY/T 1168,污染物排放执行 GB 18596。 10 组织管理 10.1 组织形式 建立具有法人资质的组织机构,对养殖小区进行统一管理。 10.2 管理模式 实行统分结合的管理运行模式。统一建设、统一品种、统一防疫、统一服务、统一无害化处理、统一销售,分户饲养。 10.3 人员管理 10.3.1 从业人员 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传染病患者应及时 调出。 10.3.2 技术培训 根据生产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定期聘请畜牧兽医专家对入区养殖户进行技术培训。 10.4 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包括生产管理制度、物品
21、管理制度、出入场管理制度、兽药和疫苗购进使用管理制度、饲料加工使用管理制度、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卫生防疫制度、卫生消毒制度、档案制度、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制度、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技术培训制度等。 11 记录与档案管理 11.1 根据农业部 颁布 的畜禽标识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建立商品蛋鸡养殖生产档案, 配备记录员 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记录与保管,每批鸡的记录资料保存 3 年以上。 11.2 记录内容 包括 品 种、数量、蛋鸡来源、进出场时间、饲料、饲料添加剂、疫苗、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 使用对象及用量以及免疫、发病和治疗情况、死淘数、日产蛋数、平均蛋重、鸡蛋的销售等情况。 11.3 根据原始记录,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指导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