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240.01 F 21 Q/GDW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3228.1 2018 代替 Q/GDW 13228.1-2014 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 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 用技术规范 Purchasing standard of network message recording and analysis device for smart substation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9 - 06 - 28 发布 2019 - 06 - 28 实施 国家电网有限公
2、司 发布 Q/GDW 13228.1-201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 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3 6 试验 5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5 编制说明 . 9 Q/GDW 13228.1-2018 II 前 言 为规范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的采购,制定本部分。 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 录分析装置采购标准标准分为 2个部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专用技术规范。 本部分为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采购标准标准的第 1部分。 本部分代替 Q/GDW 13228.1-2014,与
3、 Q/GDW 13228.1-2014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 修改了装置总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装置的外观接口要求、指示灯要求、接点要求; 增加了装置的人机界面要求; 增加了装置的版本管理要求; 增加了采集单元的技术; 修改了对时要求、采集单元的技术; 修改了管理单元的技术要求; 删除了记录单元的技术 要求; 增加了装置配置要求。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栾庆武、岳蔚、王德辉、陈建业、胡恺锐、孔先鑫、刘翔、庞
4、志军、王宇、侯宇、毛卓越、赵宏亮。 本部分 2014年 9月首次发布, 2018年 9月第一次修订。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 Q/GDW 13228.1-2018 1 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 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 (以下简称装置 )招标的总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工厂检验和监造的一般性要求。 本部分 适用于 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招标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5、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所有部分)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 726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 基本试验方法 GB/T 11287 电气继电器 第 21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453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 GB/T 14598.3 电气继电器第 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 GB/T 14598.24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 24部分 电力系统暂态数据
6、交换( COMTRADE)通用格式 GB/T 14598.26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 26部分:电磁兼容要求 DL/T 478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7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 860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DL/T 5218 220kV 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 Q/GDW 10393 110( 66) kV 22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 10394 330kV 750kV 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Q/GDW 10715 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及分析装置技术规范 IEC 61588 网络测量和控制系统的精密时钟
7、同步协议( Precision clock synchronization protocol for networked measurement and control system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招标人 bidder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Q/GDW 13228.1-2018 2 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卖方 seller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买方 buy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
8、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5 采集单元 capture unit 装置的前置端,具有采集和记录网络报文、提取监测事项并上送管理单元等功能。 3.6 管理单元 management unit 装置的管理端,具有管理和汇集各采集单元相关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和上传等功能。 4 总则 4.1 一般性要求 4.1.1 本部分提出了对装置的系统结构、技术参数、功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1.2 本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部分的优质产品。 4.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
9、完全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4.1.4 本部分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部分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4.1.5 本部分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4.1.6 本部分规范各条款如与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4.2 卖方职责 卖方的工作范围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b) 提供国家或电力工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c)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d)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 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10、; e)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f) 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Q/GDW 13228.1-2018 3 g)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h) 现场服务。 4.3 应满足的标准 装置至少应满足 GB/T 191、 GB/T 2423、 GB/T 7261、 GB/T 11287、 GB/T 14285、 GB/T 14537、 GB 14598.3、GB/T 14595.24、 GB/T 14598.26、 DL/T 478、 DL/T 860、 DL/T 720、 DL/T 5218、 Q/GDW 10715、 IEC 61588中 所
11、列标准的最新版本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标准。 4.4 应满足的文件 该类设备技术标准应满足 国家法律法规及 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 标准化成果中相关条款要求。下列 文件中相应 的 条款规定 均适用于 本 文件 , 其 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括 : a)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 b)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等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 ; c)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2018 修订版); d) 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 ; e)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 ; f) 国家电网 继电保护柜、屏制造规
12、范 。 5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5.1 使用环境条件 5.1.1 设备储存温度要求: -10 +55,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5.1.2 设备工作温度要求: -10 +55,相对湿度 5% 95%。 5.1.3 大气压力要求: 70kPa 106kPa。 5.1.4 抗地震能力要求:地面水平加速度 0.3g,垂直加速度 0.15g,同时作用。 5.2 装置额定参数 5.2.1 额定交流电源要求: 220V。 5.2.2 额定直流电源要求: 220V( 110V),允许偏差 -20% +15%,纹波系数 5%。 5.2.3 额定频率要求: 50Hz。 5.3 装置功率消耗 采集单元:正常工作时
13、平均功耗不应大于 100W。 管理单元:正常工作时平均功耗不应大于 60W。 5.4 装置总的技术要求 5.4.1 装置由硬件相互独立的管理单元和采集单元构成,应采用无风扇、嵌入式结构,采用安全操作系统。 5.4.2 装置应具备对变电站内通信网络上的所有通信过程进行采集、记录、解析等功能,具备对解析结果和记录数据进行展示、统计、分析、输出等功能。 5.4.3 装置所记录的数据应完整、真实、无损,采集接口不得对所监听的网络通信产生任何影响。 5.4.4 装置的技术要求满足 Q/GDW 10715 第 6 章规定。 Q/GDW 13228.1-2018 4 5.4.5 装置应遵循 DL/T 860
14、 和 Q/GDW 10715 第 11 章的要求进行建模与通 信。 5.4.6 装置的外观接口应满足 Q/GDW 10715 中 7.2 的要求。 5.4.7 装置的指示灯应满足 Q/GDW 10715 中 7.3 的要求。 5.4.8 装置的接点应满足 Q/GDW 10715 中 7.4 的要求。 5.4.9 装置的对时应满足 Q/GDW 10715 中 8.3 的要求。 5.4.10 装置的人机界面应满足 Q/GDW 10715 中第 10 章的要求。 5.4.11 装置的版本管理应满足 Q/GDW 10715 中第 12 章的要求。 5.5 采集单元的技术要求 5.5.1 具备报文连续采
15、集与记录功能。 5.5.2 具有自复位功能。 5.5.3 支持与管理单元进行信息交互。 5.5.4 对通信过程的所有层级报文进行在线解析,能够识别网络、协 议、应用数据等的异常现象,并能监视网络流量、模型一致性等。 5.5.5 技术要求满足 Q/GDW 10715 中 8.1 的规定。 5.6 管理单元的技术要求 5.6.1 汇集并存储各个采集单元的解析结果。 5.6.2 支持记录文件的召唤。 5.6.3 存储介质满足不间断存储的要求。 5.6.4 技术要求满足 Q/GDW 10715 中 8.2 的规定。 5.7 装置的技术指标 装置的技术指标 满足 Q/GDW 10715中第 9章的规定。
16、 5.8 装置的配置要求 5.8.1 应根据变电站设计流量将负载均衡分配于各采集单元及其采集接口。全站应只配置一套装置,一套装置配置一个管理单元和若干采集单元,如使用交换机进行独立组网的 情况下,应采用电力工业级交换机。 5.8.2 采集单元按小室进行配置,采集单元与管理单元不在同一小室,应使用光缆连接。管理单元宜单独组屏,采集单元应按小室组屏。 5.8.3 单个采集单元的接入流量不应超过 200Mbps,接入的合并单元数量不应超过 20 个。 5.8.4 单个百兆采集接口的接入流量宜不超过 60Mbps,接入的合并单元数量宜不超过 6 个。 5.8.5 单个千兆采集接口的接入流量宜不超过 2
17、00Mbps,接入的合并单元数量宜不超过 20 个。 5.9 柜结构的技术要求 5.9.1 屏体要求详见国家电网继电保护柜、屏制造规范。 5.9.2 内部配线的额定电压为 1000V,应采用防潮隔 热和防火的交联聚乙烯绝缘铜绞线,其最小等效截面积不小于 1.5mm2。导线应无划痕和损伤。卖方应提供配线槽以便于固定电缆,并将电缆连接到端子排。卖方应对所供设备的内部配线、设备的特性和功能的正确性全面负责。所有连接于端子排的内部配线,应以标志条和有标志的线套加以识别。 5.9.3 所有端子采用额定值为 1000V、 10A 的压接型端子。一个端子只允许接入一根导线。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缘。端子排应根
18、据功能分段排列,并加入可进行标注的隔离件,至少留有 10%的备用端子,Q/GDW 13228.1-2018 5 且可在必要时再增加。端子排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外部电缆的连 接。屏上电源回路应采用能接4mm2截面电缆芯的端子,并且要求正、负极之间应有端子隔开。 5.9.4 屏面上信号灯和复归按钮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运行监视、操作和维护。 5.9.5 屏上的所有设备(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熔断器、空气开关、指示灯及其他独立安装的设备)均应有便于识别铭牌或标签框。 5.9.6 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柜所有空气开关应设在门外。 5.9.7 柜上设备应采用嵌入式或半嵌入式安装和背后接线。 5.9.8 对于
19、必须按制造厂的规定才能进行更换的部件和插件,应由特殊的符号标出。 6 试验 6.1 工厂试验 卖方提供的设备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 IEC 的有关标准,并提供每 一种型式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 IEC 61850 一致性测试报告。 卖方提供的每一套设备出厂之前都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工厂规定的调试大纲进行出厂检查、性能试验,试验报告应随产品提供。当需做动态模拟试验或数字仿真试验时,模拟系统的接线和参数由卖方与买方在试验前协商确定,按实际系统参数进行试验。 6.2 系统联调试验 卖方应按买方需求配合完成买方组织的、由系统集成商实施的保护装置 IEC 61850 互操作试验。 6.3 现场试验
20、现场实际设备接入后,应在一次设备不带电和带电试运行时作现场试验,卖方应配合完成装置的现场调试及投运试验 。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元件损坏,卖方应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合本部分要求。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7.1 卖方提供的样本和资料 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提供与本部分有关的样本,其中包括成套装置,标准部件,各种触点回路图,有关继电器、选择开关、信号灯样本等,以备买方查核。样本中还应包括各种额定值数据、触点数量及其数据、各元件性能、功率消耗(包括交流及直流回路,正常及动作情况)及使用说明等必需的资料。卖方还应提供装置运行及改进情况说明。 7.2 技术资料、图纸和说
21、明书格式 7.2.1 全部图纸应为 A4 幅面,并有 完整图标,采用国家标准单位制。 7.2.2 提供最终修改图的 USB 接口存储优盘,并提供一份可供修改的最终图纸电子文件。 7.3 供确认的图纸 在合同签字后 2 周内,卖方应尽快提供确认和了解的资料和图纸要求如下: a) 装置的交流和直流接线及输出触点图以及它们的图例符号说明; b) 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柜屏面布置图及图例符号说明和所有元件技术参数表; c) 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柜背面接线图; Q/GDW 13228.1-2018 6 d) 装置的原理方框图及其说明,各套装置及其元件的原理接线及动作原理的说明。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设备部件
22、按合同做出修改而不发生任何额外费用。在买方确认图纸时间未影响卖方交货进度的前提下,在收到买方最终确认图之前采购或制造时的材料应由卖方承担全部风险和费用。 7.4 买卖双方设计的图纸 卖方在联络会议后的 2 周内,应提供经过联络会议修改后的全部正式图纸及资料,供买方设计。经过设计联络会议修改后的全部正式图纸及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a) 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柜内部接线图,包括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柜背面布置图及说明; b) 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柜内端子配置布置图; c) 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柜内端子排的端子排列图; d) 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柜地脚螺栓安装图; e) 合同设备施工时所必需的其他原理图
23、; f) 所有图纸的优盘及支持软件。 7.5 其他资料和说明书 7.5.1 卖方应提供给买方装置投产前试验用的详细的试验说明和技术要求,还应提供卖方提供的特殊的试验仪器的使用说明,卖方还应提供现有装置进行正常试验及运行维护、故障诊断的内容和要求。 7.5.2 卖方应提供各装置的出厂试验报告。 7.5.3 专用工具和仪器的说明。 7.5.4 卖方提供与供货装置功能一致的说明书。 7.6 卖方提供的数据 7.6.1 卖方应提供投标数据和信息,要求卖方提供足以证明设备性能的技术数据。卖方应提供评标所需的资料(最新版本或修订版)。 7.6.2 卖方提供的数据应包括卖方所提供产品的性能保证数据、预计性能
24、、接口要求 和操作特性。卖方应提供买方所要求的性能信息,并对其可靠性和一致性负责,卖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将成为合同一部分。任何数据的更改都须经买方同意。 7.6.3 如买方因设计和其他需要要求卖方提供有关技术数据时,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提供这些资料和技术数据。 7.6.4 卖方应提供供货记录,包括安装地点、投运时间和运行情况。 7.6.5 卖方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7.7 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 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套数和地址根据项目单位要求提供。 7.8 设计联络会议 7.8.1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字的第一批文件后的 2 周内将举行设计联络会议。设计联络会议内容包括: a) 卖方应
25、对修改后的供确认的资料和图纸进行详细地解释,并应解答买方对这些资料和图纸所提的问题,经过共同讨论,买方给予确认,以便卖方绘制正式图纸提供给买方; b) 卖方应介绍合同产品已有的运行经验; c) 卖方应提供验收大纲、工程参数表。 7.8.2 应签订会议纪要,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Q/GDW 13228.1-2018 7 7.9 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 要求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中关于工厂验收(现场)的规范。 7.10 质量保证 7.10.1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26、卖方对所购 配套部件设备质量负责,采购前向买方提供主要国产元器件报价表,采购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交货时应向买方提供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有关安装使用等技术文件资料。 7.10.2 对于采用属于引进技术的设备、元器件,卖方在采购前应向买方提供主要进口元器件报价表。引进的设备、元器件应符合引进国的技术标准或 IEC 标准,当标准与本部分有矛盾时,卖方应将处理意见书面通知买方,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假若卖方有更优越或更为经济的设计和材料,足以使卖方的产品更为安全、可靠、灵活、适应时,卖方可提出并经买方的认可,但应须遵循现行的国家工业标准,并且 有成熟的设计和工艺要求以及工程实践经验。 7.10.3
27、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应按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分批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必要时,买卖双方应进行技术联络,以讨论合同范围内的有关技术问题。 7.10.4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应为由最适宜的原材料并采用先进工艺制成,且未经使用过的全新产品,保证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投标文件所述一致。 7.10.5 卖方提供的设备运行使用寿命不应小于 15 年。 7.10.6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保护设备到货后 24 个月或 SAT 后 18 个月),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制造和 材料、外购零部件的缺陷而造成所供设备的任何破坏、缺陷故障,当卖方收到买
28、方的书面通知后,卖方在 2 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包括运输费、税收等),以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质保期以合同商务部分为准。 7.11 项目管理 7.11.1 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7.11.2 卖方在订货前应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典型说明书、主要的总装图等。 7.11.3 在技术协议签订 2 周内,卖方向买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a) 总装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 形尺寸、安装尺寸、运输尺寸和重量、端子尺寸及其他; b) 底座图。应表明设备底座的尺寸、固
29、定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 c) 铭牌。包括主要额定参数等; d)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试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数据、图纸资料; e) 型式试验报告; f) 结构图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 7.12 现场服务 7.12.1 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视买方工作情况卖方及时派出工程技术服务人员,以提供现场服务。卖方派出人员在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并协助买方安装、调试。同时,买方为卖方的现场派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7.12.2 当变电站内保护设备分批投运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派工程 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服务。 Q/GDW 13228.1-2018 8 7.12.3 根据买方的安排,卖方安排适当
30、时间对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试验给予技术培训。 7.13 售后服务 7.13.1 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元件损坏,卖方应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合本部分要求。保修期内产品出现不符合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卖方应在 4h 内响应,并在 24h 内负责修理或更换。保修期外产品出现异常、设备缺陷、元件损坏或不正确动作,现场无法处理时,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也应在 4h 内响应,并立即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在 24h 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7.13.2 卖方在设备保修期外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按成本收取维修费用。对反 事故措施以及软件版本的升级等,应提供技术服务。 7.14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
31、器 7.14.1 卖方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 7.14.2 卖方应提供安装、运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包括专用调试、测试设备。 Q/GDW 13228.1-2018 9 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 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编 制 说 明 Q/GDW 13228.1-2018 10 目 次 1 编制背景 11 2 编制主要原则 11 3 与其他标准 文件 的关系 11 4 主要工作过程 12 5 标准结构和内容 12 6 条文说明 13 Q/GDW 13228.1-2018 11 1 编制背景 本部分依据国网物资部关于印发 2018年电网设备类物资采购标准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
32、网物资技术 201819号)的要求编写。 物资采购标准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规范和简化招标投标工作编制的企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2014版)自发布实施以来,在公司物资集约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电网建设的发展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不断更新;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持续优化调整,基建“三通一标”和配网“典型设计”继续深化,通用设备进一步归并设备主要参数,精简设备序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设备 2018 979号)的下发应用,提高了反事故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了电网、设备、
33、人身安全管理要求,对电网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提出更高标准。 本部分修订的目的是为了适应近年来内外部环境和技术发展变化,保证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能够适应不断提高的技术标准和公司建设、运行需求,进一步满足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业务部门对标准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从物资采购源头实现新标准、新要求有效落地,从而不断提升采购标准水平,推动电网设备向中高端迈进。 2 编制主要原则 物资采购技术 标准是针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采购物资的质量要求制定的标准,规定了各参与方在采购过程和合同执行中有关技术和质量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本次采购标准修订的主要原则: a)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原则。落实资产全寿命周期理念及反措新要
34、求,吸收技术规范分级分类先进做法, 优化关键技术参数指标,提升采购设备质量; b)坚持“五统一”原则。实现统一分 类编码、统一型号种类、统一技术参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接口; c)坚持“两个全面应用”原则。全面应用最新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全面应用公司物资标准化建设成果。 3 与其他标准 文件 的关系 本部分与相关技术领域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 物资采购技术标准在满足有关国家、行业和公司企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企业标准和基建、运检、营销等专业管理要求,针对产品特点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包括产品质量特性、品种规格、原材料、组部件(包括外协件)技术要求、工艺要求、产
35、品寿命、试验检验方法及其判定准则、技术服务、设计联络、监造和抽检、验收规则、设备接口要求等内容。 采购标准经招标文件的引用,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不再重复通用技术规范的内容 。如工程招标中确需对标准所列技术要求进行修改,项目需求单位应编填“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和辅助说明文件。 本标准内容是在已颁发的标准、规范基础上并结合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2014版)的基础上并结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等公司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 本部分正文中提及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文件均
36、指最新版本。 Q/GDW 13228.1-2018 12 本部分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使用问题。 本部分主要参考文件: 相关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2014版);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 总部各 部门、各省公司 等 修订意见和建议等 。 4 主要工作过程 2018年 5月 31日,国网物资部在北京召开了物资采购标准修编工作启动会,对物资采购标准修编工作方案进行宣贯,对采购标准修编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2018年 6月 12日 15日,根据国网物资
37、部的统一工作安排,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在义乌召开了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物资 采购标准修编工作会,来自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的相关专家对 2014版采购标准进行修订,提出了标准修订差异表。 2018年 7月 16日 20日,根据国网物资部工作安排,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在杭州召开了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物资采购标准修订差异表专家评审会。来自国调中心、国网物资部、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上
38、海市电力公司和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的相关专家对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物资采购标准修订差异表进行了逐条审定,形成了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物资采购标准修订意见稿。 2018年 8月 9日 10日,国网物资部在北京召开了物资采购标准修编工作推进会,对物资采购标准修编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进一步明确物资采购标准修编工作要求和原则。 2018年 10月 12日,编写组完成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物资采购标准的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国网物资部在公司系统内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 10月 22日 11月 10日,国网物资部在系统内公开征求意见,包括相关总部部门、省公司以及公司系
39、统内科研、试验、设计、建设、运行等标准使用单位。 2018年 11月 13日 15日,国网物资部在北京召开了 2018年设备类物资采购标准修编意见评审会,本次会议对征集到的采购标准修编意见进行评审,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了采购标准稿,形成送审稿(初稿)。 2018年 11月 27日 30日,在北京召开了二次设备物资采购标准(送审稿)审查会。与会专家 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审查要求 , 进行了 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所有技术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内容和格式审查,修改 形成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采购标准报批稿。 5 标准结构和内容 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采购标准 分为下列 2个部分: 第
40、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第 2部分:专用技术规范; 第 1部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采购的一般性技术条款;第 2部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主要技术参数和工程环境使用条件。第 2部分标准与第 1部分配合使用。 Q/GDW 13228.1-2018 13 现有物资采购技术规范和和物资分类的大类中类小类分类方式对应,体系结构完整,通用技术规范和专用技术规范互相配套,技术规范编号清晰明了。为保持物资 采购技术标准体系的延续性,物资采购技术标准编写的总体原则为:针对一类招标物资,编写一个通用技术规范和其对应的一个或多个专用技术规范,共同组成一个独立的标准,具有一个独立的标准编
41、号。其中通用技术规范提出对一类物资的共性要求,专用技术规范提出对该类物资中的一种具体采购对象的个性化要求。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通用技术规范和其对应的某一个专用技术规范应配套使用,共同组成物资招标采购中的规范技术文件。 本部分为 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 采购标准的第 1部分。 本部分代替 Q/GDW 13228.1-2014,与 Q/GDW 13228.1-2014相比 ,本次修订做了如下重大调整: 修改了装置总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装置的外观接口要求、指示灯要求、接点要求; 增加了装置的人机界面要求; 增加了装置的版本管理要求; 增加了采集单元的技术; 修改了对时要求、采集单元的技术; 修改
42、了管理单元的技术要求; 删除了记录单元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装置配置要求。 本部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 2018 222号文)的要求编写。 本部分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本部分的主题章节包括: 总则 ,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 试验 , 技 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 原标准起草单位包括 :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原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 赵景涛、杨松、赵蔚娟、王峥、李娟、沈健、彭奇、侯明国、鲁文、汪鹤、赵海波 。 与原采购标准相比,本次分别从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 应用最新标准要求 、提升设备整体性能参数、加强试验和产品验收等方面进
43、行修订提升。 应用最新标准要求。整理新发布的行业和国网企业标准,增加对 Q/GDW 10715-2016 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及分析装置技术规范的引用,完善标准体系。把最新的电网设备技术标准 差异条款统一意见、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 施中关于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分析装置的相关要求加入采购标准; 提升设备整体性能参数 。为了提高装置质量,满足 Q/GDW 10715-2016 智能变电站网络报文记录及分析装置技术规范的要求,修订了装置总的技术要求、管理单元的技术要求和对时要求。增加了装置的外观接口要求、指示灯要求、接点要 求、采集单元的技术要求; 加强试验和产品验收要求 。 提升报文记录要求 ; 全面执行“反措”和“三通一标”要求。把最新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 版)中的相关要求加入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及设备采购标准中,全面执行反措要求。对标落实“三通一标”要 求,根据最新的通用设备、通用设计要求,修订采购标准中相应的内容; 积极吸收运维检修部门的意见。广泛征求各部分尤其是运维检修人员的意 见和建议,从运行和检修部门的实际需求出发,吸收采购相关修改建议。 6 条文说明 无 。 Q/GDW 13228.1-2018 14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