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240 Q/GDW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GDW 13075.1 2018 代替 Q/ GDW 13075.1 2014 72.5kV 交流三相隔离开关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 规范 Purchasing standard for 72.5kV AC three-phase disconnector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2019 - 06 - 28 发布 2019 - 06 - 28 实施 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 发布 Q/GDW 13075.12018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2、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结构要求 6 6 试验 9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 10 8 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 . 13 编制说明 19 Q/GDW 13075.12018 II 前 言 为规范国网 72.5kV 交流三相隔离开关采购,制定本部分。 72.5kV交流三相隔离开关采购标准分为 5个部分: 第 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第 2部分: 72.5kV/1250A 31.5kA双柱水平 /V型旋转式隔离开关专用技术规范; 第 3部分: 72.5kV/2000A 31.5kA双柱水平 /V型旋转式隔离开关专用技术规范; 第 4部
3、分: 72.5kV/3150A 31.5/40kA双柱水平 /V型旋转式隔离开关专用技术规范; 第 5部分: 72.5kV/4000A 50kA双柱水平 /V型旋转式隔离开关专用技术规范。 本部分替代 Q / GDW 13075.1 2014 72.5kV交流三相隔离开关采购标准 第 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Q / GDW 13075.1 2014相比,主要的技术性差异如下: 修改了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导电臂及底座等位置防鸟巢要求 增加了操动机构内应装设一套能可靠切断电动机电源的过载保护装置的要求 增加了隔离开关自力式触头弹簧的要求 增加了 传动连杆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或热镀锌无缝钢管的要求 增加
4、了 导电回路不同金属接触应采取 镀银、搪锡等有效过渡措施 的要求 增加了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不锈钢部件禁止采用铸造件,铸铝合金传动部件禁止采用砂型铸造的要求 增加了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用于传动的空心管材应有疏水通道的要求 删除了隔离开关用支持绝缘子的抗弯、抗扭试验 增加了对复合支柱绝缘子材质、工艺、抽检试验的要求。 本部分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部提出并解释。 本部分由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葛志成、李大勇、和彦 淼、黄兴泉、孙云生、张亮、乔光林、刘赫、刘春辉、朱大铭、矫立新、
5、刘俊博、徐博、丁子轩、沈涛。 本部分 2014年 5月首次发布, 2018年 12月第一次修订。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科技部。Q/GDW 13075.12018 1 72.5kV 交流三相隔离开关采购标准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 72.5kV交流三相隔离开关招标的总则,结构要求,试验,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一次、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的一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 72.5kV交流三相隔离开关招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 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6、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85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T 8287.1 标称电压高于 1000V系统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绝缘子 第 1部分:瓷或玻璃绝缘子的试验 GB/T 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 25096 交流电压高于 1000V变电站用电站支柱复合绝缘子定义、试验方法及接收准则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 486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订货技术条件 DL/T 593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Q/GDW 11307-2014 高压支柱瓷绝缘子技术规范
7、 Q/GDW 13001-2014 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招标人 bidder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 tenderer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卖方 seller 提供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3.4 Q/GDW 13075.12018 2 买 方 buyer 购买本部分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 总则 4.1 一般规定 4.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
8、务部分。 4.1.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标准(包括本标准通用和相关专用技术规范)的全部条款。 4.1.3 本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部分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部分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 4.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部分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部分 的要求。如有与本部分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应逐项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4.1.5 本部分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部分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4.1.6 本部分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
9、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4.1.7 本部分各条款如与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4.2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a) 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专用部分要求的格式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b)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权威 机关颁发的 ISO 9000 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c)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d) 投标人应提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e)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
10、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f)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投标产品中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 g)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进口关键元件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 h)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组部件的供应商及原产地(按专用部分要求的格式提供)。 4.3 适用范围 4.3.1 本部分的适用范 围仅限于本工程的投标产品。内容包括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调试及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 4.3.2 中标人应不晚于签约后 2 周内,向买方提供一个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见表 1),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厂内测试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的工作及进度。 Q/G
11、DW 13075.12018 3 表 1 生产进度计划表 合同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工作日期: 至 ;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 技 术规范号: ;工作号: ;离岸日期: ; 到岸日期: ;到达交货地点日期: 。 项 目 时间(年月日) 工程制图 图纸寄出 图纸认可时间 设计联络会 第一次 第二次 材料采购 材料进厂 制造 工厂组装 工厂试验 4.3.3 工作进度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向买方说明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4.4 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要求 4.4.1 图纸 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要求如下: a) 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卖方在合同生
12、效后的 2 周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定认可。这些资料包括设备总装图、基础图、电气原理图等。买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买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 2 周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买方校定标记的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凡买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卖方认可的,不得对买方增加费用。在未经买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卖方单独承担。 b)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应于 2 周内向 4.4.4 所列有关单位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 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光盘,正式图纸应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c)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
13、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d) 图纸的格式: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相应编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中文,并使用 SI 国际单位制。对于进口设备以中文为主,当买方对英文局部有疑问时,卖方应进行书面解释。卖方免费提供给买方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其中图纸应包括 4.4.4 所涉及的图纸,并且应保证买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e) 隔离开关所需图纸要求如下: 1) 总装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形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与总质量
14、、受风面积、固有频率、端子尺寸及附件。 Q/GDW 13075.12018 4 2) 基础图:应标明设备作用于基础上的静负荷及操作时的动负荷、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 3) 电气原理图:应包括操动机构箱的内部接线和远方操作用的控制、信号、照明等交流及直流回路。如有多张电气原理图,还应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圈与触点等的相互对应编号。必要时,应提供所有特殊位置和程序 的操作说明概要。 4) 铭牌图:应符合 GB 1985 的规定。 5) 操动机构箱的二次接线图:应包括机构箱内全部端子情况,并标明电缆的识别编号及箱内设备的大致位置。 6) 操动机构箱安装图。 7)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支持绝缘子的外形
15、尺寸图和允许的机械负荷。 4.4.2 说明书的要求如下: a)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b)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及主要部件序号的完整说明。 c) 表示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及其操动机构断面的结构图以及各连接部位的润滑说明和对基础的技术要求。 d)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特殊工具和仪器的说 明书、产品样本和手册等。 e) 隔离开关其他附件的说明,如备件、易损件等。 f) 支柱绝缘子防水胶运维工艺标准要求,包括检查、复涂的周期、方法、工艺要求等。 4.4.3 试验报告 卖方应提供下列试验报告: a) 型式试验报告。 b) 出厂试验报告。 c) 主
16、要部件试验报告,包括支柱绝缘子的型式试验报告。 d) 如果产品进行了局部改进或改变应补充提供相应的验证性试验报告。 4.4.4 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见表 2,但不限于表 2的内容。 表 2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 序号 内 容 序号 内 容 一 、图纸类 1 总装图 7 控制部分电气接线图、控制盘的正视图 2 基础图 8 运输时固定方式图及运输包装示意图 3 电气原理图 9 操动机构箱与隔离开关间的相互连接图 4 铭牌图 10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支持绝缘子的外形尺寸 图、允许的拉力、爬电距离等 5 基础安装尺寸图及吊装
17、图 11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主要部件和配件图表 6 接地线路图及端子位置图 12 连接部位及润滑说明 二、安装使用说明书 1 运输、保管、现场安装调试用图纸、资料 3 主要设计数据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4 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标准 运行、维护、修理、调试及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5 备品备件图纸、清单 仪表的使用说明书 6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所用材料、部件、配件清 单及其包装图纸 2 运行、检修手册、资料 7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工厂检验标准 Q/GDW 13075.12018 5 表 2(续) 三、试验报告 1 型式试验报告 3 主要部件试验报告 2 出厂试验报告 4
18、如果产品进行了局部改进或改变应补充提供 相应的验证性试验报告 四、 其他资料 1 装箱清单 2 包装说明 4.5 标准和规范 4.5.1 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卖 方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部分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 DL)、国家标准( GB)和 IEC 标准及国际单位制( 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卖方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应向买方提供中文和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买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 DL、 GB 和 IEC 的有关规定。 4.5.2 应满足的标准。 4.5.3 装置应满足 GB 1985、 GB/T 11022、
19、GB 50150、 DL/T 486、 DL/T 593、 IEC 62271-102、电力设备(交流部分)监造大纲、电网设备及材料质量管控 重点措施、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中所列规定、规范和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规范和标准。 4.5.4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和国际单位制( SI)的标准。 4.6 卖方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4.6.1 技术参数特性表及相关技术资料。 4.6.2 投标产品的特性参数和特点。 4.6.3 与其他设备配合所需的相关技
20、术文件和信息。 4.7 备品备件 4.7.1 卖方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备品备件,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4.7.2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 新产品,与已经安装同型号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 4.7.3 所有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包装应能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4.8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4.8.1 卖方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并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4.8.2 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并附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4.8.3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单独装箱,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
21、“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9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4.9.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Q/GDW 13075.12018 6 4.9.2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部分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4.9.3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 2 份,双方各执 1 份。 4.9.4 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后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试运行时间在合同谈判中商定)。该证明书共 2 份,
22、双方各执 1 份。 4.9.5 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 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 4.10 应满足的标准 设备至少应满足 GB/T 1985、 GB/T 8287.1、 GB/T 11022、 GB/T 25096、 GB 50150、 DL/T 486、 DL/T 593、Q/GDW 11307-2014、 Q/GDW 13001-2014中所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要求,但不限于上述所列标准。 4.11 应满足的文件 该类设备技术标准应满足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 标准化
23、成果中相关条款要求。下列 文件中相应 的 条款规定 均适用于 本 文件 , 其 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包 括 : a)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2018 修订版); b)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 35 750kV 变电站分册( 2018 年版) ; c) 国家电网 有限 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计 。 5 结构要求 5.1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技术参数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的技术参数特性表。 5.2 通用要求 5.2.1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结构简单、性能可靠、易于安装调整、维护检修安全方便,金属零部件应防锈、防腐蚀,钢制件应热镀
24、锌处理,螺纹连接部分应防锈、防松动和腐蚀。 5.2.2 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的安装尺寸应一致,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 5.2.3 卖方提供的产品维护手册中,应明确检修维护周期和内容。产品及其元部件应保证在检修维护周期内可靠运行。 5.2.4 卖方应给出隔离开关对基础的作用力及刚度、强度和结构要求。 5.2.5 在规定的覆冰厚度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能可靠的分闸和合闸。 5.2.6 投标产品的支柱绝缘子原则上应采用型式试验时所用厂家生产的支柱绝缘子。若更换,须经买方同意。 支柱瓷绝缘子应符合 GB/T 8287.1 的要求,支柱复合绝缘子应符合 GB/T 25096 的要求。支柱瓷绝缘子应烧制永不磨
25、损、清晰可见的厂家标志、生产年月、批号及与产品样本一致的产品代号。支柱绝缘子铭牌应 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明显部位标有永不磨损的产品标记。应标明其弯曲破坏负荷、扭转破坏负荷、 MDCL(最大设计弯曲负荷 )或对应的规定,铭牌用耐腐蚀材料制成,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应在正常运行时明显可见。 隔离开关和独立的接地开关的支柱 瓷 绝缘子应采用高强度支柱瓷 绝缘子。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Q/GDW 13075.12018 7 a)瓷绝缘子金属附件应采用上砂水泥胶装,胶装处胶合剂外露表面应平整,无水泥掉渣及露缝等缺陷,胶装后露砂高度不得小于 10mm。瓷绝缘子出厂前,应在绝缘子金属法兰与瓷件的胶装部位
26、涂以性能良好的防水密封胶。瓷绝缘子出厂前,应进行逐只 无损探伤。 b)复合绝缘子的内绝缘部分应由树脂浸渍纤维制成,应具有较好的耐酸腐蚀性能。注射工艺应采用耐高温芯体,芯体染色渗透试验、水扩散试验应符合 GB/T 25096的规定。 c)复合绝缘子伞套应采用高温硫化硅橡胶。护套与芯体之间以及伞裙与护套之间的界面应是永久性的粘接。粘接部分应牢固密实,没有气泡和缝隙,以防止污秽物和水汽进入,且粘接强度应大于硅橡胶材料自身的撕裂强度,伞套材料应满足 DL/T376的要求。 5.2.7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导电臂及底座等位置应采取能防止鸟类筑巢的结构,传动和转动部分应采取润滑措施和密封 措施,在寒冷地区应
27、采用防冻润滑剂。 5.2.8 对机械传动系统和导电回路的要求如下: a) 操动机构输出轴与本体的连接。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操动机构的输出轴与其本体传动轴应采用无级调节的连接方式,机械连接应牢固、可靠,应采用无需调节的固定连接。操动机构内应装设一套能可靠切断电动机电源的过载保护装置。 b) 对转动连接的要求。转动连接轴承座应采用全密封结构,至少应有两道密封,不应设注油孔。轴承润滑应采用符合设备周围空气湿度的优质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并应在出厂试验报告中注明其质量控制指标,如组分、成分和黏度等。 c) 传动连接应采用万向轴承和 具有自润滑功能的轴套连接,万向轴承带有防尘结构。圆柱销应采用防锈性性能不低
28、于低碳 304 不锈钢的材料。 d) 对传动连杆的要求。对传动连杆的要求。传动连杆应采用装配式连接结构,其材质应是满足机械强度和刚度要求的多棱形钢、不锈钢无缝钢管或热镀锌无缝钢管。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不锈钢部件禁止采用铸造件,铸铝合金传动部件禁止采用砂型铸造。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用于传动的空心管材应有疏水通道。 e) 对导电回路的要求。隔离开关导电回路应能耐受 1.1 倍额定电流而不超过允许温升。触头的镀银层厚度应大于或等于 20m、硬度应大于或等于 120HV。并开展镀层结合力抽检。出厂试验应进行金属镀层检测。导电回路不同金属接触应采取镀银、搪锡等有效过渡措施。隔离开关宜采用外压式或自力式触头
29、,触头弹簧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内拉式触头应采用可靠绝缘措施以防止弹簧分流。单柱式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静触头装配应由制造厂提供,并应满足额定接触区的要求。在钳夹最不利位置下,隔离开关支柱绝缘子和硬母线的支柱绝缘子不应受到额外的作用力。 5.2.9 接地螺栓应符合如下规定: a) 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底座上应装设不小于 12 的接地螺栓。 b) 每相一个底座的隔离开关,各相应分别装设接地螺栓。 c) 接 地接触面应平整、光洁,并涂上防锈油,连接截面应满足动、热稳定要求。 d) 接地位置应标以接地符号。 5.2.10 根据需要,隔离开关的一侧、两侧或三侧应能装配接地开关。隔离开关与其所配装的接地开
30、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联锁,机械联锁应有足够的强度。发生电动或手动误操作时,应能可靠联锁,不得损坏任何元器件。操动机构内应装设一套能可靠切断电动机电源的过载保护装置。电机电源消失时,控制回路应解除自保持。 5.2.11 隔离开关在风压、重力、地震或操动机构与隔离开关之间的连杆被偶然撞击时隔离开关应能防止从合闸位置分闸或从分闸位置合闸。 5.2.12 接线端子板应为平 板式。 5.2.13 接地开关的旋转轴与底座之间的铜质软连接的截面积应不小于 50mm2。 Q/GDW 13075.12018 8 5.2.14 隔离开关瓷体和法兰的浇筑应能防止胀裂,并应有良好的配合。 5.3 操动机构 5.3.1
31、 配用电动操动机构的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应能远方及就地电动操作,并应装设供就地操作用的手动分、合闸装置。 5.3.2 电动操动机构处于任何动作位置时均应能取下或打开操动机构的箱门,以便检修和维护。 5.3.3 电动操动机构箱内应装设小型断路器。 5.3.4 电动操动机构中所采用的电动机和电器元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5.3.5 操作手柄总长度(包括横柄长度在内)应不大于 1000mm,手柄位置应便于操作,离地面的高度应介 于 700mm 1100mm,操作力不大于 200N,其机构的终点位置应有足够强度的定位和限位装置,且在手动分、合闸操作时能可靠闭锁电动回路。 5.3.6 操动机构上应有显示隔离
32、开关分、合闸位置的指示器。指示器上应标明“分”、“合”字样。 5.3.7 各相隔离开关的分、合闸不同期性应能方便地调整,合闸终了时应保证接触可靠。 5.3.8 操动机构箱应采用防锈性性能不低于低碳 304 不锈钢的材料,厚度不小于 2mm,或者精铸铝、铝合金铸件 5.3.9 操动机构箱应能防锈、防寒、防小动物、防尘、防潮、防雨、防护等级为 IP45。 5.3.10 操动机构箱底部导线管的入口处应设有遮板, 机构箱与外部管道和电缆的连接应便于拆卸和移动,箱体防雨性能良好,在不利的气候条件下应能开门检修。箱正面应设有铰链的密封门,门上有把手和可加挂锁的措施,箱门与箱体之间接地连接铜线截面积不小于
33、4mm。 5.3.11 操动机构箱应配有足够的端子,材质为铜质,端子板及终端板与夹头均安装在电缆进口上部,与电缆的距离应不小于 150mm,每组端子板应有 10% 15%的备用端子。 5.3.12 除控制、指示及连锁等通常用的辅助触点外,每组隔离开关需有备用的动合与动断触点各 10对,接地开关各 10 对(如果分相操作,则为每相的数量),辅助触点的开断能力为 直流 110V、 5A 或220V、 2.5A。 5.3.13 所有辅助触点应在电气接线图上标明编号并且连线至主端子板每只辅助开关及所有辅助触点的电气接线应编号。 5.3.14 操动机构装设的辅助开关的动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指示隔离
34、开关分闸的信号:应在达到 80%断口距离后发出。 b) 指示隔离开关合闸的信号:应在隔离开关能安全通过额定电流及动、热稳定电流的位置时发出。 5.3.15 分、合闸操作:动力操动机构,当其电压在下列范围内时,应保证隔离开关或接地开关可靠的分闸和合闸: a) 电动操动机构的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值的 85% 110%范围内时。 b) 二次控制线圈 、电磁连锁装置,当其线圈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值的 85% 110%范围内时(线圈温度不超过 80)。 5.3.16 卖方应明确提供辅助和控制回路中所采用的主要二次配套元件,如辅助和控制开关、接线端子、电动机、继电器、接触器、低压开关等元件的型号
35、和制造商,或者按照买方要求的产品制造商和型号进行采购。 5.3.17 机构箱中应装有加热驱潮装置,并根据温 /湿度自动控制,必要时也能进行手动投切。加热器应接成三相平衡的负荷,且与电机电源要分开。加热器的功率应适宜,且机构箱内应有防潮及防止过热和燃烧的保护措施,以保证长期运行时不对箱内邻近设备造成 热损伤。 5.4 涂漆和防锈 Q/GDW 13075.12018 9 5.4.1 除有色金属和热镀锌铁件外,所有外露件均应除锈涂漆,并采取措施防止运输中漆层剥落与变质。 5.4.2 卖方应提供所有防锈措施(包括使用的涂层材料及特殊润滑剂)的完整说明。 5.4.3 湿热带地区的产品应按其技术条件进行涂
36、漆和防锈。 5.4.4 镀锌和防锈。镀锌层应满足表 3 所列要求,镀锌前需将所有焊渣、脏物清除干净,部件材料应加工、制造完成后再镀锌。表 3 为镀锌层要求表。 表 3 镀锌层要 求 名 称 厚度 ( mm) 镀层质量( g/m2) 硫酸铜溶液法通过次数(次 /min) 成型件和板材 超过 6 平均值 最小值 700 610 7 平均值 最小值 成型件和板材 不到 6 610 550 6 螺栓、螺母、垫圈等 470 400 5 5.5 铭牌 5.5.1 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铭牌除应符合 DL/T 486 的规定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a) 电动操动机构铭牌应包括电气原理接线图。 b) 支柱绝缘子
37、的代号、型号、制造厂及抗弯抗扭强度。 5.5.2 铭牌应为不锈钢或铜材,且应用中文印制。设备零件及其附件上的指示牌、警告牌以及其他标记也应用中文印制。 5.5.3 铭牌内容应在提交的图纸上说明。 6 试验 6.1 型式试验包括如下内容: 6.1.1 绝缘试验。 a) 主回路电阻的测量。 b) 温 升试验。 c) 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d) 防护等级检验。 e) 防雨试验。 f) 机械操作和机械寿命及联锁功能试验(包括额定端子静态机械负荷试验和额定接触区试验)。 g) 接地开关短路关合能力试验(如有)。 h) 严重冰冻条件下的操作试验。 i) 极限温度下的操作试验。 j) 位置指示装
38、置正确功能试验。 k) 隔离开关母线转换电流开合试验。 l) 隔离开关小电容电流和小电感电流开合试验。 m) 接地开关感应电流开合能力试验。 n) 电磁兼容性试验。 Q/GDW 13075.12018 10 o) 地震试验:可由卖方提供产品抗震性能计算书,该计算书应由国家认可的机构完成。 6.2 出厂试验 隔离开关应在工厂内进行整台组装 并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应随产品一起交付买方。在拆装前关键连接部位和部件应做好标记。试验项目如下: a) 主回路的绝缘试验。 b) 辅助和控制回路的绝缘试验。 c) 主回路电阻的测量。 d) 设计和外观检查。 e) 机械操作试验。 f) 瓷绝缘子探伤
39、检测。 g) 金属镀层检测。 6.3 现场交接试验 设备运到现场后,应按 GB 1985、 GB 50150和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进行现场交接试验。现场交接试验在隔离开关安装完毕后进行,试验应在卖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由买方承担,试验结果应与出厂试验数据或技术条件相符,试验项目如下: a) 校核动、静触头间的开距。在额定、最低和最高操作电压下各进行 3 次空载合、分试验,并测量分合闸时间,检查闭锁装置的性能和分合位置指示的正确性。 b) 测量主回路及接地开关的回路电阻。 c) 控制及辅助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6.4 支柱绝缘子部件的抽查试验 卖方应提供隔离开关用支柱绝缘
40、子的性能和质量保证书。其余要求如下: a) 绝缘子应按批进行抽查试验,支柱瓷绝缘子依据 GB/T 8287.1 进行,支柱复合绝缘子依据 GB/T 25096 进行,以同一工艺方法制成的用于同一型号隔离开关上的同一型号绝缘子作为一批,对每批订货进行抽查试验的绝缘子 不得少于 4 支。 b) 抽查试验应在绝缘子厂出厂试验后进行,支柱瓷绝缘子按表 4 的规定进行,支柱复合绝缘子按表 5 的规定进行。试验时如有一支绝缘子不符合表 4 中除爬电距离外的任何一项要求,则应在同一批中加倍重新抽试。如仍有一支不符合表 4 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要求时,则该批绝缘子为不合格。若仅爬电距离不合格可对爬电距离重复检查,
41、如仍不合格,允许进行精选。 c) 对于需组装使用的绝缘子,应分别对两端进行抗弯试验。见表 4 为支柱瓷绝缘子部件的抽查试验内容表。 表 4 支柱瓷绝缘子部件的抽查试验内容表 项目 试验名称 试验数量 试验要求 1 尺寸检 查 抽试的全部 按绝缘子技术条件和高压隔离开关的技术要求 2 温度循环试验 经本表项 1 试验后的全部 3 抗弯破坏负荷试验 经本表项 1、 2 试验后的 1/2 4 抗扭破坏负荷试验 经本表项 2 试验后的 1/2 5 孔隙性试验 经本表项 3 或表项 4 试验后的 2 块 (每支取 1 块) Q/GDW 13075.12018 11 表 5 支柱复合绝缘子 部件的抽查试验
42、内容表 项目 试验名称 试验数量 试验要求 1 尺寸 检查 抽试的全部 按绝缘子技术条件和高压隔离开关的技术要求 , 抗弯破坏负荷试验 中应记录施加额定弯曲负荷时的顶部偏移量 2 镀锌层试验(若试 用) 抽 试的全部 3 规定弯曲 负荷 验证 经本表项 1、 2 试验后的 1/2 4 规定拉伸 负荷 验证 经本表项 1、 2 试验后的 另 1/2 7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7.1 技术服务 7.1.1 概述 7.1.1.1 卖方应指定 1 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及安装承包商的工作。卖方应指派有经验的安装指导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卖方指导人
43、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指导人员的意见执行,但是,卖方指导人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了买方。 7.1.1.2 合同设 备的安装工期为 2 周,买卖双方据此共同确认一份详尽的安装工序和时间表,作为卖方指导安装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及数量。 7.1.1.3 买卖双方应该根据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数量、服务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7.1.2 任务和责任包括以下各项: a) 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
44、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b) 卖方技术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 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c) 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d) 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对买方的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e) 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f) 卖方代表应充分理解买方对安
45、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 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7.2 设计联络会 Q/GDW 13075.12018 12 7.2.1 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买方与卖方应召开设计联络会。卖方应制订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签约后的 7 天内,卖方应向买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买方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应按
46、此意见作出改进。 7.2.2 联 络会主要内容如下: a) 决定最终布置尺寸,包括外形和其他附属设备的布置。 b) 复核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的主要性能和参数,并进行确认。 c) 检查总进度、质量保证程序及质控措施。 d) 决定土建要求,运输尺寸和质量,以及工程设计的各种接口的资料要求。 e) 讨论交货程序。 f) 解决遗留问题。 g) 讨论监造、工厂试验及检验问题。 h) 讨论运输、交接、安装、调试及现场试验。 7.2.3 其他需讨论的内容,如地点、日期、人数等在合同谈判时商定。 7.2.4 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联络会议解决。 7.2.5
47、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该纪 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3 工厂检验和监造 7.3.1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7.3.2 如经检验和试验有不符合本部分的合同设备,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无偿给予更换。 7.3.3 合同设备运到买方后,买方有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力,不得因该合同设备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监造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买方后的检验。 7.3.4 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1
48、 个 月,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需确定要见证的项目,并在 7 天内通知卖方。监造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时,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监造人员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合同设备的质量。 7.3.5 若买方不派或未按时派遣监造人员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相关通知后,自行组织检验。 7.3.6 为对合同设备进行实地了解,卖方应在本厂内组织一次对买方的培训。 7.3.7 监造范围如下: a) 进厂原材料、零部件 。 b) 分包商的主要零部件,如支
49、柱绝缘子等。 c) 本体。 d) 操动机构。 e) 总装。 f) 试验。 g) 包装及运输。 7.3.8 监造内容如下: a) 原材料型号规格及物理、化学、电气性能分析。 Q/GDW 13075.12018 13 b) 配套件(包括分包商供)的检查:外观、抽查试验、合格证等。 c) 本体。 d) 操动机构:操动机构的零部件检查及操动机构总装与试验。 e) 总装配。 f) 试验:试验项目、试验标准、试验方法及试验接线及使用的仪器仪表等;试验数据及图像。 g) 包装及运输: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防震、防潮等措施。 7.3.9 卖方应向监造人员提供的资料如下: a) 原材料型号规格及物理、化学、电气性能分析。 b) 分包商主要零部件的 验收报告、型式试验及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及使用说明。 c) 隔离开关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报告及试验依据和中间试验报告,外购件或配套件的进厂验收报告。 c) 产品改进和完善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