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29.240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 GDW 680.5 1要 2011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第 5-1 部分:调度计划类应用数据申报与信息发布Smartgridoperationsupporting systemPart5-1:Operationschedulebidding processandinformationpublishing2011-12-28发布 2011-12-28实施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Q /G D WQ / GDW 680.51要 2011I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概述 15 数据申报管理 15.1 运行数据申报
2、15.2 界面要求 25.3 接口要求 26 信息发布管理 26.1 信息发布管理基本要求 26.2 注册信息发布 36.3 预测信息发布 36.4 短期交易发布 36.5 检修计划发布 46.6 发电计划发布 46.7 考核结算发布 46.8 界面要求 56.9 接口要求 57 性能指标 6编制说明 7Q / GDW 680.51要 2011II前 言随着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电网正在发展成为世界上电压等级最高、 技术水平最先进、 资源配置能力最强的坚强智能电网,电网的形态和运行特性将发生重大变化。 这对电网调度驾驭大电网、 进行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以及电网调度一体化运行管
3、理水平和信息化、 自动化、 互动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保障电网安全、 优质、 经济运行的重要技术手段,现有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已难以适应特高压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迫切需要开展新一代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的研究和建设。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 系列标准,提出了省级及以上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体系架构及总体要求,定义了系统的名词和术语,明确了系统基础平台的技术要求,给出了省级及以上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实时监控与预警、 调度计划、 安全校核、 调度管理四类应用的技术要求,具有涉及范围广、 系统性强、 一体化程度高等特点。 该系列标准转化为国家电网公司企
4、业标准并贯彻执行,将会有力地推进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电网调度的精益化和智能化水平。Q/GDW680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 系列标准包括以下 24 个部分: 第 1 部分:体系架构及总体要求 第 2 部分:名词和术语 第 3-1 部分:基础平台 消息总线和服务总线 第 3-2 部分:基础平台 数据存储与管理 第 3-3 部分:基础平台 平台管理 第 3-4 部分:基础平台 公共服务 第 3-5 部分:基础平台 数据采集与交换 第 3-6 部分:基础平台 系统安全防护 第 4-1 部分:实时监控与预警类应用 电网实时监控与智能告警 第 4-2 部分:实时监控与预警类应用 水
5、电及新能源监测分析 第 4-3 部分:实时监控与预警类应用 电网自动控制 第 4-4 部分:实时监控与预警类应用 网络分析 第 4-5 部分:实时监控与预警类应用 在线安全稳定分析与调度运行辅助决策 第 4-6 部分:实时监控与预警类应用 调度员培训模拟 第 4-7 部分:实时监控与预警类应用 辅助监测 第 5-1 部分:调度计划类应用 数据申报与信息发布 第 5-2 部分:调度计划类应用 预测与短期交易管理 第 5-3 部分:调度计划类应用 检修计划 第 5-4 部分:调度计划类应用 发电计划 第 5-5 部分:调度计划类应用 水电及新能源调度 第 6 部分:安全校核类应用 安全校核 第 7
6、-1 部分:调度管理类应用 调度生产运行管理 第 7-2 部分:调度管理类应用 专业和内部综合管理及信息展示发布 第 8 部分:分析与评估本部分是 Q/GDW680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 系列标准的第 5-1 部分。Q / GDW 680.51要 2011III本部分由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并解释。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华东电力调控分中心、 华中电力调控分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为民、 昌力、 王高琴、 王帅、 程芸、 王斌、 李伟刚、 耿建、 杨军峰、 刘拥军、赖宏毅、 丁捷、 陈乃仕、 曹斌。Q / GDW
7、680.51要 2011IVQ / GDW 680.51要 20111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第 5-1 部分:调度计划类应用数据申报与信息发布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中数据申报、 信息发布的功能、 性能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省级及以上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的设计、 研发、 建设和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Q/GDW680.1-2011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 第 1 部分:体系架构及总体要求Q/GDW680.2-2
8、011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 第 2 部分:名词和术语3 术语和定义Q/GDW680.2-201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概述本部分依据 Q/GDW680.1-2011编制,确定了 Q/GDW680.1-2011中数据申报与信息发布应用的功能、界面、 接口、 性能等技术要求。数据申报与信息发布应用包括数据申报管理、 信息发布管理功能。5 数据申报管理5.1 运行数据申报运行数据是指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周期性变化,或者不定期变化的各类相关数据。 运行数据申报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a) 应支持电厂进行机组日前出力受阻、 日内出力受阻和实时出力受阻等数据申报和查询;b) 应支持电厂进行电
9、厂、 机组日前发电计划建议、 日内发电计划建议和实时发电计划建议申报和查询;c) 应支持电厂进行每日燃料进耗存数据申报和查询;d) 应支持水电厂、 新能源电厂相关运行数据的申报、 查询;e) 应支持电厂进行机组日发电量的申报、 查询以及月发电量的统计;f) 应支持电厂进行日上网电量的申报、 查询以及月上网电量的统计;g) 应支持电厂进行发电计划免考申请、 调峰免考申请和检修免考申请申报和查询;h) 应支持地区供电公司进行负荷转供数据申报和查询;i) 应支持地区供电公司进行未建模机组挂接数据申报和查询;j) 应支持地区供电公司进行母线负荷预测和修改数据申报和查询;k) 应支持地区供电公司进行分区
10、系统负荷预测数据申报和查询;Q / GDW 680.51要 20112l) 应支持电厂进行各类考核争议、 结算争议申报和查询;m) 应支持变电站进行联络线交换电量数据申报和查询;n) 应支持对运行申报数据的接收、 校验和处理;o) 应支持申报数据项的增加、 更改、 删除和分类、 分层组织管理,以及申报数据内容的定义和格式的定制;p) 应支持申报数据的授权管理和加密传输,支持数据申报的周期设置。5.2 界面要求数据申报应提供丰富友好的人机接口以展示各类申报信息,支持用户使用该功能查询和申报各类调度计划相关信息。 具体如下:a) 应具备严格的身份验证功能;b) 应具备 5.1 节所提到的数据的申报
11、界面和导入接口;c) 申报数据查询:应展示授权范围内的注册信息、 运行信息和竞价信息;d) 申报数据修改:应支持填报和修改申报数据;e) 参考申报选择:应支持选择历史申报信息作为参考;f) 缺省申报信息设置:应支持运行数据和竞价数据的缺省申报设置;g) 竞价申报状态监视和历史查询:应对各申报单位的数据申报情况进行管理和监控;h) 应支持本地 E 文件等文本文件的导入和申报。5.3 接口要求5.3.1 数据输入数据申报功能通过基础平台获取由其它应用产生的各类主体和相关的注册数据:a) 从基础平台获取负荷模型、 未建模机组模型等注册信息;b) 从短期交易管理获取计划单元、 交易类型等数据。5.3.
12、2 数据输出数据申报功能通过基础平台向其它应用提供如下数据:a) 应向预测应用提供每日负荷转供数据、 每日未建模机组挂接数据、 每日 96 点母线负荷预测数据、每日 96 点地区系统负荷预测数据;b) 应向日前发电计划、 日内发电计划和实时发电计划功能提供运行申报数据;c) 应向日前发电计划、 日内发电计划和实时发电计划功能提供竞价申报数据;d) 应向考核结算应用提供考核争议、 结算争议和免考核申请等运行申报数据。6 信息发布管理6.1 信息发布管理基本要求信息发布管理功能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a) 应能够按照设定规则,向地区供电公司、 电厂等发布其授权范围内各调度对象的注册信息、 负荷信息、
13、各类调度计划信息以及考核结算结果等;b) 应支持调度对象对发布信息的及时公平访问;c) 应支持严格的身份认证和灵活的发布信息配置;d) 应能适应发布内容调整,支持对公共信息和私有信息分类管理;e) 应支持发布信息条目的配置管理,包括发布信息类型的增加、 更改和删除和分类、 分层组织管理,适应多种分类;f) 应支持信息内容的定义和格式的定制;g) 应支持发布信息的加密传输、 身份认证和灵活的授权管理;h) 应支持信息发布的周期设置。Q / GDW 680.51要 201136.2 注册信息发布注册信息发布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a)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电厂注册信息发布:包括电厂名称、 控股集团、 股权
14、比例、 所属区域、 机组类型、 装机容量等;b)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机组特性注册信息发布:包括机组能源类型、 调峰能力、 AGC 能力、 是否具备脱硫设施、 是否供热、 是否联合循环、 厂用电率等;c)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机组调节能力注册信息发布:包括额定容量、 最低技术出力、 升出力速率、降出力速率、 AGC 调节范围、 AGC 调节速率等;d)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机组启停注册信息发布:包括启机费用(标准煤耗)、 停机费用(标准煤耗)最小运行时间、 最小停机时间等;e)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机组煤耗特性注册信息发布:包括燃料混合类型、 煤耗曲线等;f)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机组一次调频注册信息发布:包括速
15、率变动率、 调节死区等;g)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机组震动区范围、 启停磨点注册信息发布;h)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机组环保注册信息发布:包括机组脱硫效率、 二氧化硫排放参数、 氮化物排放参数、 烟尘排放参数、 二氧化碳排放参数等;i) 应支持向地区供电公司、 电厂发布主要输电断面注册信息发布:包括断面名称、 元件组成和限额。6.3 预测信息发布预测信息发布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a) 应支持向地区供电公司发布日前系统负荷预测信息发布:包括次日至未来多日每 15 分钟的系统负荷预测和分区负荷预测;b) 应支持向地区供电公司发布日前母线负荷预测信息发布:包括次日至未来多日每 15 分钟的母线负荷预测;c)
16、应支持向地区供电公司发布日内系统负荷预测信息发布:包括未来 1 小时至未来多时段每 15分钟的系统负荷预测和分区负荷预测;d) 应支持向地区供电公司发布日内母线负荷预测信息发布:包括未来 1 小时至未来多时段每 15分钟的母线负荷预测;e) 应支持向地区供电公司发布超短期系统负荷预测信息发布:包括未来 5 分钟至 1 小时每 5 分钟的系统负荷预测;f) 应支持向地区供电公司发布超短期母线负荷预测信息发布:包括未来 5 分钟至 1 小时每 5 分钟的母线负荷预测;g) 应支持向地区供电公司发布气象预测信息发布:包括概况气象信息和每小时分时气象信息;h) 应支持向地区供电公司发布风电、 光伏电源
17、等新能源发电能力预测信息发布:包括次日至未来多日的每 15 分钟发电能力预测、 未来 1 小时至未来多时段的每 15 分钟发电能力预测、 未来 5分钟至未来 1 小时的每 5 分钟发电能力预测;i) 应支持向地区供电公司发布水文预报信息发布,包括每日和每月流域降雨量、 洪峰流量和水库入库流量。6.4 短期交易发布短期交易信息发布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a)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月内多日双边和集中竞价申报信息:包括申报电量、 电力曲线和电价等;b)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日内双边和集中竞价申报信息:包括申报电量、 电力曲线和电价等;c)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月内多日双边和集中竞价交易预成交信息:包括买卖双方、 成
18、交电量、 电力曲线和电价;Q / GDW 680.51要 20114d)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日内双边和集中竞价交易预成交信息:包括买卖双方、 成交电量、 电力曲线和电价;e)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预成交结果安全校核越限和调整信息:包括越限元件、 调整电量;f)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月内多日双边和集中竞价交易成交信息:包括买卖双方、 成交电量、 电力曲线和电价;g)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日内双边和集中竞价交易成交信息:包括买卖双方、 成交电量、 电力曲线和电价。6.5 检修计划发布检修计划信息发布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a) 应支持向检修相关单位发布年度检修计划信息:包括设备名称、 检修开始时间、 检修结束时间、
19、检修内容、 检修原因等;b) 应支持向检修相关单位发布月度检修计划信息:包括设备名称、 检修开始时间、 检修结束时间、检修内容、 检修原因等;c) 应支持向检修相关单位发布周检修计划信息:包括设备名称、 检修开始时间、 检修结束时间、检修内容、 检修原因等;d) 应支持向检修相关单位发布日检修计划信息:包括设备名称、 检修开始时间、 检修结束时间、检修内容、 检修原因等;e) 应支持向检修相关单位发布临时检修信息:包括设备名称、 检修开始时间、 检修结束时间、 检修内容、 检修原因等;f) 应支持向检修相关单位发布检修执行信息:包括设备名称、 检修实际开始时间、 检修实际结束时间等。6.6 发
20、电计划发布发电计划发布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a)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日前计划信息:包括次日及未来多日每 15 分钟的机组调节上限、 调节下限、机组出力、 出清电价等;b)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日前计划校核信息:包括越限元件、 越限时间、 越限比例等;c)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日内计划信息:包括未来 1 小时至未来多时段每 15 分钟的机组调节上限、 调节下限、 机组出力、 出清电价等;d)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日内计划校核信息:包括越限元件、 越限时间、 越限比例等;e)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实时计划信息:包括未来 5 分钟至未来多时段每 5 分钟的机组调节上限、 调节下限、 机组出力、 出清电价等;f) 应支持
21、向电厂发布发电计划人工调整信息:包括调整机组、 调整时间、 调整量和调整原因。6.7 考核结算发布考核结算发布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a)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各并网运行考核项的每月考核电量(或电费)信息:包括安全管理、 调度管理、 技术指导和监督、 AGC、 AVC、 发电计划、 一次调频、 无功电压、 调峰、 非停、 检修计划、黑启动、 水库调度等;b)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各有偿辅助服务补偿项的每月补偿电量(或电费)信息:包括 AGC、 AVC、无功电压、 调峰、 旋备、 黑启动等;c)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并网运行考核每月返还电量(或电费)和辅助服务补偿补偿每月分摊电量(或电费)信息;d) 应支持向电
22、厂发布免考核申请信息:包括免考项目、 免考主体、 免考时间范围、 免考原因、 申请是否审批通过等;Q / GDW 680.51要 20115e)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发电计划、 调峰、 检修计划免考核信息:包括免考项目、 免考主体、 免考时间范围等;f)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关口电能量计量信息:包括每 15 分钟电量、 日电量和月电量等;g) 应支持向电厂发布结算电量成份信息:包括合同电量、 交易电量、 考核电量(或电费)、 补偿电量(或电费)等。6.8 界面要求信息发布应提供丰富友好的人机接口,包括表格和曲线画面等多种方式发布相关数据信息。 具体如下:a) 应具备严格的身份验证功能;b) 应支持日期
23、及主体分类选择,支持发布信息按日期和主体分类查询;c) 应支持授权范围内的调度计划信息的可视化展示;d) 应支持对发布信息的审批确认;e) 应支持发布内容的配置,以及各信息受众设置;f) 应支持发布信息的 E 文件等文本文件导出和打印。6.9 接口要求6.9.1 数据输入信息发布功能通过基础平台获取由其它应用产生的各类所需数据:a) 来自基础平台的电网模型及断面限额信息;b) 来自预测应用的数据包括:1) 未来 1 小时至未来多日每 15 分钟的短期系统负荷预测和分区系统负荷预测;2) 未来 5 分钟至未来 1 小时每 5 分钟的超短期系统负荷预测;3) 未来 1 小时至未来多日每 15 分钟
24、的短期母线负荷预测;4) 未来 5 分钟至未来 1 小时每 5 分钟的超短期母线负荷预测;5) 未来 1 小时至未来多日每 15 分钟的新能源发电能力预测;6) 未来 5 分钟至未来 1 小时每 5 分钟的新能源发电能力预测;7) 每日和每月流域降雨量、 洪峰流量和水库入库流量等。c) 来自检修计划应用的数据包括:1) 年度检修计划;2) 月度检修计划;3) 周检修计划;4) 日检修计划;5) 临时检修。d) 来自短期交易管理应用的数据包括:1) 交易申报数据;2) 预成交结果数据;3) 成交结果和交换计划。e) 来自水电调度应用的数据包括:1) 未来 1 小时至未来多日每 15 分钟的水电机
25、组出力计划;2) 未来 5 分钟至未来 1 小时每 5 分钟的水电机组出力计划,或者每日水电机组电量计划。f) 来自发电计划应用的数据包括:1) 未来 5 分钟至未来 1 小时每 5 分钟的实时机组出力计划、 出清电价;2) 未来 1 小时至未来多个时段每 15 分钟的日内机组出力计划和出清电价;Q / GDW 680.51要 201163) 次日至未来多日每 15 分钟的日前机组出力计划、 出清电价;4) 日前、 日内和实时计划校核越限元件、 越限时间等。g) 来自考核结算应用的数据包括:1) 每月安全管理、 调度管理、 技术指导和监督、 AGC、 AVC、 发电计划、 一次调频、 无功电压
26、、 调峰、 非停、 检修计划、 黑启动等考核电量(或电费),考核返还电量(或电费);2) 每月 AGC、 AVC、 无功电压、 调峰、 旋备、 黑启动补偿电量(或电费),辅助服务补偿分摊电量(或电费);3) 每月发电计划、 调峰、 检修计划免考核申请和批准信息,关口电能量计量的每 15 分钟电量、日电量和月电量,电厂结算电量成份等。h) 来自计划评估分析应用的数据包括:1) 备用容量评估;2) 网损评估;3) 阻塞容量评估;4) 发电侧煤耗水平评估;5) 购电成本评估;6) 设备停电次数评估;7) 交易完成率评估;8) 发电计划执行率评估;9) 日负荷预测准确率;10)年(月)负荷预测准确率;
27、11)日负荷预测合格率、 年(月)负荷预测合格率;12)水能利用提高率等。6.9.2 数据输出向各类调度对象(包括地调、 电厂等)发布基础平台以及各应用的相关数据。7 性能指标数据申报与信息发布应用应满足以下性能指标:a) 功能年可用率不低于 99.5 %;b) 应支持 200 用户同时访问,页面响应时间不大于 5s。Q / GDW 680.51要 20117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第 5-1 部分:调度计划类应用数据申报与信息发布编 制 说 明Q / GDW 680.51要 20118目 次一、 编制背景 9二、 编制主要原则 9三、 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9四、 主要工作过程 9五、 标
28、准结构和内容 10六、 条文说明 11Q / GDW 680.51要 20119一、 编制背景2009 年 5 月,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了立足自主创新,以统一规划、 统一标准、 统一建设为原则,建设以特高压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具有信息化、 自动化、 互动化特征的坚强智能电网的发展目标,内容涉及发电、 输电、 变电、 配电、 用电、 调度等环节。 2009 年 8 月,公司启动了坚强智能电网建设试点工作,其中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试点建设是调度环节的核心内容。 为了规范和指导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的研发和建设,公司组织编制了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框架( 2009年版) (国
29、家电网调 2009 1162 号)。 在此基础上,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组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以及部分网省调编写了 省级及以上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总体设计(试行)(国调中心调自 2009 319 号)和省级及以上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系列功能规范,这些规范的制定为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各试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 集团化运作、 集约化发展、 精益化管理、 标准化建设” 的要求,适应坚强智能电网和“ 五大体系” 建设需要,全面推广应用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建设成果,推进省级以上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的规范化建设,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向公司提出
30、制定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系列标准。本部分依据 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 2011 年度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国家电网科 2011190 号)的要求编写。二、 编制主要原则本部分依据 Q/GDW680.1-2011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 第 1 部分:体系架构及总体要求 编制。省级及以上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由一个基础平台和实时监控与预警、 调度计划、 安全校核、调度管理四类应用组成,为了更好地体现系统的整体性,借鉴 DL/T860 等标准体系的设计思想,按照送审稿审查会议专家评审意见,将本标准的名称由计划项目的 省级及以上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数据申报与信息发布功能规
31、范 修改为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 第 5-1 部分:调度计划类应用 数据申报与信息发布 。本部分是 Q/GDW680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 系列标准的第 5-1 部分。 本部分在编制的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原则:a) 系统性原则,标准内容严格按照 Q/GDW680.1-2011 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 第 1 部分:体系架构及总体要求 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写;b) 先进性原则,标准内容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相关领域应用的前沿技术、 先进标准,反映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等相关试点工程已取得的先进成果和经验;c) 成熟性原则,标准内容充分反映公司系统电网调度领域已经获得广泛应用和实用的技术及成果;d
32、) 适用性原则,标准内容充分考虑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和“ 五大体系” 建设的要求,较好适应电网发展方式转变和调度业务转型的需要。三、 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本部分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以及现行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技术标准、 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方向,是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系列标准的一部分。本部分编制过程中,参考了我国电力相关主管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规范等文件。四、 主要工作过程2009 年 7 月至 8 月上旬,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组织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和部分网省调成立编写组,按照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试点项目建设
33、要求,在 省级及以上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总体设计 的基础上,起草了 省级及以上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数据申报与信息发布功能规范 (以下简称本标准)初稿。2009 年 8 月 13 日至 21 日,国调中心在南京组织召开了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初稿)Q / GDW 680.51要 201110讨论会,对本标准进行了审查,确定了规范的主要内容。2010 年 11 月上旬,国网电科院、 中国电科院会同有关网、 省公司,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的要求形成了本标准的讨论稿。 同年 11 月 16 日至 17 日,国调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系列标
34、准初次审查会议,对本标准进行了讨论和修改。2011 年 2 月 11 日,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科 2011 190 号文件印发了 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2011 年度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将本标准等 24 个功能规范列入 2011 年企业标准编制计划。2011 年 2 月至 10 月期间,编写组先后召开了多次专题会,同时结合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试点工程建设实施经验,对本标准等 24 个系列功能规范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2011 年 11 月 11 日至 15 日,国调中心将本标准等 24 个功能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印发总部有关部门和网省公司、 中国电科院和国网电科院
35、征求意见。 15 日至 16 日,编写组对各单位返回的意见逐条进行了分析和整理,并按征集的意见对规范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2011 年 11 月 17 日至 18 日,国调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 省级及以上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体系结构及总体要求 等企业标准送审稿审查会议,对本标准等 24 个功能规范的送审稿进行了评审,形成了专家审查意见,并同意本标准根据会议审查意见修改后报批。201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 日,编写组按照送审稿审查会议审查意见对本标准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本标准的报批稿。五、 标准结构和内容5.1 本标准的主要结构及内容本部分由 7 章构成,各章的
36、主要内容如下:第 1 章为范围;第 2 章为规范性引用文件;第 3 章为术语和定义;第 4 章为概述,对数据申报与信息发布应用进行了总体说明;第 5 章为数据申报管理,阐述了申报数据的主体、 数据申报的功能组成;第 6 章为信息发布管理,阐述了信息发布管理功能的架构、 功能组成;第 7 章为性能指标,明确了各功能应该满足的性能要求。5.2 系列标准的结构及主要内容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系列标准共 24 个部分,包括:第 1 部分:体系架构及总体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由基础平台和实时监控与预警、 调度计划、 安全校核、 调度管理四类应用组成。 确定了系统的构成、 功能定位和性能指标,以及应用和平台之间、 应用之间和应用内部功能之间的逻辑关系。第 2 部分:名词和术语。 本部分规定了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使用的名词和术语。第 3-1 部分:基础平台 消息总线和服务总线。 本部分规定了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基础平台消息总线和服务总线的功能、 性能等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