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2019 学 年 度 第 一 学 期 第 二 次 月 考 历 史 卷( 总 分 100 分 , 时 间 : 60 分 钟 )一 .单 项 选 择 题 ( 每 小 题 只 有 一 个 正 确 选 项 , 每 小 题 3分 , 共 60分 )1、 夏 朝 立 国 , 开 启 了 “ 家 天 下 ” 局 面 。 “ 家 天 下 ” 主 要 是 指 ( )A. 分 封 功 臣 为 诸 侯 B. 确 立 嫡 长 子 继 承 制C. 实 行 禅 让 制 D. 世 袭 制 代 替 禅 让 制2、 每 年 清 明 或 重 阳 节 , 人 们 不 管 身 处 何 方 , 都 千 方 百 计 赶 回
2、家 乡 , 扫 墓 祭 拜 祖 先 。 这 一 现 象 主 要 体现 了 ( )A.王 位 世 袭 制 B.宗 法 制 C.分 封 建 制 D.科 举 制3、 斯 塔 夫 里 阿 诺 斯 指 出 : “ 在 中 国 长 达 数 千 年 的 历 史 中 , 曾 有 过 三 次 大 革 命 。 第 一 次 发 生 于 公 元前 221年 , 第 二 次 发 生 于 1911年 , 它 结 束 了 帝 国 , 建 立 了 民 国 。 ” 其 中 第 一 次 “ 大 革 命 ” 主 要 是指 ( )A. 开 创 “ 家 天 下 ” 的 皇 位 世 袭 制 B. 废 除 宗 法 分 封 制 , 实 行
3、郡 县 制C. 创 立 了 中 央 集 权 制 的 帝 国 D. 在 全 国 确 立 了 封 建 土 地 私 有 制4、 秦 始 皇 规 定 : 只 有 皇 帝 一 人 称 “ 朕 ” ; 皇 帝 的 命 令 称 “ 制 ” 或 “ 诏 ” ; 皇 帝 所 用 的 玉 印 称 “ 玺 ” 。规 定 这 些 专 称 的 目 的 是 ( )A. 便 于 发 布 命 令 B. 维 护 皇 帝 独 尊 、 皇 权 至 上C. 便 于 控 制 兵 权 D. 否 定 周 王 的 权 威5、 此 项 制 度 使 “ 平 民 社 会 , 穷 苦 子 弟 , 栖 身 僧 寺 , 十 年 寒 窗 , 也 可 跃
4、登 上 第 。 ” 下 列 与 “ 此 制 ” 直 接相 关 的 现 象 是 ( )A 朝 为 田 舍 郎 , 暮 登 天 子 堂 B 上 品 无 寒 门 , 下 品 无 士 族C 举 秀 才 , 不 知 书 ; 举 孝 廉 , 父 别 居 D 妄 说 百 代 行 秦 制 , 军 功 授 爵 成 黄 粱6、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在 中 共 十 九 大 报 告 中 指 出 , 发 展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文 化 , 坚 守 中 华 文 化 立 场 。 2012年 北 京 大 学 曾 出 台 了 自 主 招 生 政 策 , 拒 绝 不 孝 敬 长 辈 的 学 生 。 这 不 禁 让
5、 人 想 到 了 古 代 的 孝 廉 。 以 孝 廉为 标 志 选 拔 人 才 的 制 度 , 这 种 制 度 是 ( )A 世 官 制 B 科 举 制 C 察 举 制 D 八 股 取 士 制7、 明 清 两 朝 制 定 了 专 门 的 行 政 法 典 和 比 较 完 善 的 监 察 法 , 对 监 察 考 课 机 关 的 职 掌 权 限 、 官 员 的 条 件及 责 任 义 务 等 作 出 详 细 的 规 定 。 这 直 接 有 利 于 ( )A. 规 范 官 员 行 为 , 提 高 监 察 效 率 B. 削 弱 相 权 , 加 强 皇 权C. 完 善 监 察 体 系 , 有 效 杜 绝 腐
6、 败 D. 行 政 与 监 察 分 权 制 衡8.在 雅 典 民 主 政 治 的 发 展 进 程 中 , 梭 伦 改 革 、 克 里 斯 提 尼 改 革 和 伯 利 克 里 改 革 被 视 为 三 大 里 程 碑 式 的事 件 , 这 三 次 改 革 的 共 同 方 向 是 ( )A.逐 步 提 升 妇 女 的 政 治 地 位 B.从 治 “ 公 民 ” 到 治 “ 万 民 ”C.不 断 健 全 民 主 政 治 D.城 邦 政 权 向 所 有 的 人 开 放9、 剑 桥 古 代 史 , 对 古 代 雅 典 有 这 样 的 描 述 :“ (雅 典 公 民 )不 仅 可 以 享 受 阿 提 卡 的
7、 橄 揽 油 和 葡 萄 酒 .而且 可 以 食 用 黑 海 的 谷 物 和 穿 波 斯 的 拖 鞋 , 睡 爱 尔 兰 的 床 ” 这 表 明 ( )A雅 典 物 产 丰 富 人 民 富 足 B.雅 典 是 当 时 地 中 海 霸 主C.雅 典 海 外 贸 易 非 常 发 达 D.雅 典 人 充 当 了 海 盗 角 色10、 公 元 前 399年 经 过 抽 签 的 方 式 , 雅 典 从 自 愿 报 名 的 候 选 人 中 随 机 抽 出 501人 , 组 成 陪 审 团 , 负 责审 判 苏 格 拉 底 。 有 资 格 入 选 陪 审 团 的 应 是 ( )2A 全 体 雅 典 人 民
8、B 雅 典 成 年 男 性 公 民C.来 自 波 斯 的 雅 典 商 人 D 雅 典 贵 族11、 “ 我 们 全 都 是 希 腊 人 ; 我 们 的 法 律 、 我 们 的 文 学 、 我 们 的 宗 教 , 根 源 皆 在 希 腊 。 ” 英 国 浪 漫 主 义 诗人 雪 莱 这 句 话 强 调 的 是 ( )A. 英 国 人 是 古 代 希 腊 人 的 后 裔 B. 英 国 文 化 缺 乏 原 创 性C. 近 代 西 方 法 律 、 文 学 与 宗 教 之 间 存 在 内 在 联 系 D. 希 腊 文 明 对 西 方 文 明 影 响 深 远12、 古 罗 马 民 法 大 全 规 定 :
9、“ 不 得 基 于 怀 疑 而 惩 罚 任 何 人 。 与 其 判 处 无 罪 之 人 , 不 如 容 许 罪 犯 逃脱 惩 罚 。 ” 这 反 映 了 古 罗 马 民 法 ( )A 注 重 证 据 B 主 张 重 罪 轻 罚 C 纵 容 犯 罪 D 维 护 贵 族 利 益13、 伯 利 克 里 说 : “ 我 们 雅 典 人 自 己 决 定 我 们 的 政 策 , 或 者 把 决 议 提 交 适 当 的 讨 论 最 坏 的 是 没 有适 当 地 讨 论 其 后 果 , 就 冒 失 开 始 行 动 。 ” 这 表 明 雅 典 民 主 特 别 注 重 ( )A 民 主 的 广 泛 性 B 程 序
10、 的 复 杂 性C 公 民 集 体 参 政 D 决 策 的 科 学 性14、 在 伯 罗 奔 尼 撒 战 争 中 期 , 雅 典 公 民 大 会 讨 论 是 否 要 派 军 队 进 攻 西 西 里 。 尽 管 多 数 公 民 并 不 知 道 西西 里 的 具 体 情 况 , 公 民 大 会 最 终 还 是 作 出 了 入 侵 西 西 里 的 决 定 。 这 说 明 古 雅 典 公 民 大 会 ( )A. 过 于 泛 滥 的 直 接 民 主 导 致 决 策 水 平 低 下 B. 财 产 等 级 制 使 少 数 富 裕 公 民 绑 控 一 切C. 民 主 决 策 机 制 名 存 实 亡 D. 军
11、国 主 义 思 想 盛 行15、 古 代 雅 典 城 邦 建 立 初 期 , 执 政 官 从 贵 族 当 中 选 任 。 到 梭 伦 时 期 第 一 、 第 二 等 级 的 公 民 都 有 资 格 当选 执 政 官 。 这 一 变 化 表 明 古 代 雅 典 ( )A. 民 主 政 治 的 正 式 形 成 B. 地 域 代 替 了 血 缘 关 系C. 财 产 等 级 制 度 的 实 施 D. 公 民 可 直 接 参 与 政 治16、 罗 马 法 经 历 了 从 治 “ 公 民 ” 到 治 “ 万 民 ” 的 变 化 , 推 动 这 一 转 变 的 是 ( )A 平 民 和 贵 族 斗 争 B
12、罗 马 帝 国 不 断 向 外 扩 张C 法 律 混 杂 使 用 不 便 D 罗 马 帝 国 的 分 裂17、 孔 子 说 “ 己 所 不 欲 , 勿 施 于 人 ” , 西 塞 罗 说 : “ 如 果 人 们 之 间 的 协 调 性 能 得 到 保 护 , 那 么 人 类 便 可以 像 神 一 样 的 生 活 。 ” 构 建 和 谐 的 人 际 关 系 是 古 代 东 西 方 思 想 家 的 共 同 追 求 。 古 代 罗 马 构 建 和 谐 社 会主 要 是 通 过 ( )A. 树 立 皇 帝 的 权 威 B.宣 扬 人 文 主 义 思 想C. 制 定 完 善 的 法 律 D.传 播 基
13、督 教 教 义18、 十 二 铜 表 法 没 有 给 平 民 带 来 多 少 好 处 , 但 仍 是 平 民 的 胜 利 。 原 因 是 ( )A是 在 平 民 的 强 烈 要 求 斗 争 下 颁 布 的 B法 典 给 平 民 一 定 的 好 处C实 现 了 有 具 体 、 明 确 的 法 律 条 文 可 依 D它 规 定 了 严 酷 的 债 务 奴 役 制19、 公 元 6世 纪 晚 期 , 一 位 罗 马 公 民 因 故 意 伤 害 一 名 外 邦 自 由 民 , 被 宣 判 有 罪 。 法 官 对 其 量 刑 的 依 据 ,最 有 可 能 的 是 ( )A. 十 二 铜 表 法 B.习
14、惯 法 C. 万 民 法 D.公 民 法20、 罗 马 法 规 定 : “ 被 继 承 人 死 亡 时 , 从 家 长 权 或 夫 权 下 解 放 出 的 子 女 和 妻 子 等 , 他 们 可 以 直 接 继 承死 者 的 遗 产 。 ” 对 这 一 表 述 理 解 正 确 的 是 罗 马 法 ( )A 宣 扬 资 产 阶 级 财 富 思 想 B 打 破 了 贵 族 的 知 识 垄 断C 保 护 公 民 的 财 产 所 有 权 D 规 定 妇 女 享 有 政 治 权 利二 .多 项 选 择 题 ( 每 道 题 有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正 确 选 项 , 漏 选 不 得 分 , 选
15、 对 一 项 得 一 分 , 选 对 二 个 得 2 分 ,全 对 得 4分 , 每 小 题 4 分 , 共 20 分 )21.西 方 法 律 大 多 继 承 罗 马 法 。 古 罗 马 规 定 的 基 本 制 度 和 原 则 , 今 天 依 然 起 作 用 的 有 ( )A.陪 审 制 度 B.律 师 制 度C.“ 不 告 不 理 ” 的 原 则 D.三 权 分 立 原 则322.下 列 关 于 罗 马 法 的 表 述 , 正 确 的 是 ( )A.罗 马 法 的 影 响 深 远 而 广 泛B.罗 马 法 代 表 罗 马 共 和 国 内 所 有 社 会 成 员 的 利 益C.制 定 罗 马
16、法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维 护 贵 族 的 统 治D.罗 马 法 有 力 地 维 系 了 帝 国 的 统 治23.公 元 前 432 年 的 一 天 , 雅 典 公 民 伯 克 帕 德 的 妻 子 米 尼 娜 兴 高 采 烈 地 和 丈 夫 一 起 去 参 加 公 民 大 会 ,但 她 却 被 拒 绝 进 入 会 场 。 这 说 明 ( )A.会 议 采 用 “ 陶 片 放 逐 法 ” , 妇 女 无 表 决 权B.会 议 内 容 与 女 人 无 关C.在 当 时 妇 女 无 政 治 权 利D.雅 典 民 主 政 治 具 有 局 限 性24.为 了 维 护 民 主 , 雅 典 人 每 年
17、投 票 决 定 民 主 威 胁 者 的 命 运 。 此 项 活 动 使 用 一 种 特 殊 的 “ 选 票 ” (如 下图 ), 如 果 某 人 得 票 超 过 6 000, 就 将 会 被 放 逐 。 下 面 对 陶 片 放 逐 法 的 理 解 正 确 的 是 ( )A.其 运 作 程 序 体 现 出 民 主 精 神 , 是 保 护 民 主 政 治 的 武 器B.体 现 了 少 数 服 从 多 数 的 原 则C.难 免 会 出 现 个 人 操 纵 的 痕 迹D.一 定 程 度 上 制 约 了 贵 族 , 维 护 了 公 民 的 利 益25、 地 理 环 境 对 古 希 腊 历 史 发 展 产
18、 生 的 影 响 是 ( )A.农 业 发 达 , 粮 食 产 量 大 B.航 海 业 和 对 外 贸 易 发 达C.海 军 强 大 D.殖 民 扩 张三 .材 料 解 析 题26.阅 读 下 列 材 料 :材 料 一 公 民 大 会 作 为 最 高 国 家 权 力 机 关 , 决 定 国 家 的 一 切 重 大 事 物 。 大 会 每 月 约 举 行 4次 , 在 公民 大 会 中 , 容 许 有 充 分 的 发 言 自 由 。材 料 二 史 记 秦 始 皇 本 纪 记 载 : 秦 始 皇 “ 天 下 之 事 无 小 大 皆 决 于 上 ” 。 那 时 的 奏 章 都 是 刻 在竹 简 上
19、的 , 据 说 秦 始 皇 每 天 奏 章 , 要 看 一 百 二 十 斤 , 看 不 完 不 休 息 。材 料 三 奴 隶 和 隶 农 必 须 无 条 件 服 从 主 人 , 服 从 “ 命 运 ” 的 安 排 , 对 逃 亡 的 奴 隶 须 严 加 惩 治 。 民 法 大 全 请 回 答 :(1) 材 料 一 反 映 出 古 代 雅 典 民 主 政 治 的 基 本 特 征 是 什 么 ? ( 4分 )( 2) 材 料 二 反 映 了 中 国 封 建 社 会 的 什 么 特 点 ? ( 4分 )4( 3) 结 合 材 料 三 谈 谈 你 对 罗 马 法 局 限 性 的 认 识 。 ( 6分
20、)( 4) 完 成 下 表 , 比 较 古 代 雅 典 民 主 政 治 与 中 国 古 代 君 主 专 制 的 不 同 之 处 ( 6分 )民 主 政 治 君 主 专 制政 治 基 础 大 一 统 帝 国基 本 特 点 决 策 机 构 或 人 公 民 大 会 积 极 作 用 2018 2019 学 年 度 第 一 学 期 第 二 次 月 考历 史 卷 答 案一 .单 项 选 择 题 答 案DBCBA CACCB DADAC BCCCC二 .多 项 选 择 题 答 案21.ABC 22.ACD 23.CD 24.ABCD 25.BCD26.( 1) 特 征 : 人 民 主 权 , 轮 番 而 治
21、 ( 或 全 体 公 民 是 统 治 者 , 参 与 政 治 , 集 体 掌 握 国 家最 高 权 力 ; 公 民 集 体 内 部 相 对 平 等 。 )( 2) 特 点 : 中 国 封 建 社 会 权 力 集 中 , 皇 权 至 高 无 上 。( 3) 罗 马 法 是 奴 隶 主 阶 级 维 护 统 治 的 工 具 , 主 要 体 现 帝 国 统 治 者 的 利 益 , 对 于 奴 隶 阶 级 来说 , 他 们 只 能 承 担 义 务 , 受 到 不 公 正 的 处 罚 。( 4) 小 国 寡 民 的 城 邦 政 体人 民 主 权 , 轮 番 而 治君 主 独 裁 与 家 族 世 袭君 主极 大 地 发 挥 人 的 自 主 性 和 创 造 力 , 促 成 政 治 、 经 济 、 文 化 繁 荣权 力 集 中 , 对 广 大 国 土 实 行 有 效 的 管 辖